弥崽顿时就不感觉身上疼了,小脸上洋溢着幸福又憧憬的笑。
“你真要跟我回家吗?”雷骅怕弥崽适应不了现代生活。
弥崽用力地点了点头,男人去他哪,他就去哪。
雷骅也舍不得弥崽,所以很干脆地答应了:“好,等救援人员找来了,我就带你一起回去。”
见男人答应了,弥崽兴奋地甩着自己的小尾巴。
第十一章 :这是弥崽的男人,不能抢
搜救队应该还没那么快就找到他,雷骅只能暂时留在这过原始生活,不过还好有弥崽陪着他,这让他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丛林里危机四伏,不能待太久了,得回到部落里去,只有群居,才能最大地保障性命安全。
弥崽的小脚板太嫩了,地上偶尔会有一些尖锐树枝或者石头,只要踩上去,必定会划伤。
刚才弥崽跑了一路,脚底下被划出了不少小伤口,雷骅现在只想抱着弥崽回部落,然后尽快给弥崽做一双鞋来穿。
另外还需要做一身衣服,弥崽身上那一小块兽皮,根本遮不到多少肉,兽皮底下是真空的,没有穿小内内,弯腰或者蹲下,都会暴露出私密之地,也不知道有多少兽人瞧见过弥崽的小花儿和小鸟儿。
光这么想一想,雷骅一刻都忍不住,赶紧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弥崽身上。
接着雷骅把弥崽抱到肩头上,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两个人一脸欢乐地回到部落。
现在弥崽有了雷骅的庇护,部落里的兽人们不敢再赶他走了,都对他敬而远之。
弥崽的父母全部去世了,但还留下了一个哥哥,他的哥哥也是一只雌性,名叫葫仔。
葫仔的命要比弥崽好多了,弥崽被部落里的人驱赶,而葫仔却成了部落首领的伴侣,生活过得很滋润。
当弥崽在丛林里狼狈地躲避豺狼虎豹,只能捡一些烂果子充饥裹腹的时候,葫仔却当着首领夫人,天天吃肉。
雷骅带着弥崽去见了首领,想要加入这个部落。
首领是这个部落里最健壮的雄性,身高差不多一米七八左右,比雷骅矮了一个头,由于经常在丛林里奔跑狩猎,因此首领身上的肌肉十分紧致,但整体却偏瘦,皮肤黝黑,并没有特别的壮硕。
和身材高大彪悍的雷骅站在一起,这位部落里最强壮的雄性,也显得有点弱不禁风,像只黑瘦黑瘦的大猴子。
面对比自己还要高大威猛的雄性,首领当然是选择认怂,听到雷骅说想要带着弥崽一起加入他们部落,他也是直接点头同意,还给了雷骅一坐看上去比较豪华的木房子。
首领身边还站了一个瘦小的少年,少年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分明,长得还算清秀,和弥崽有一点点相似,但没有弥崽那么精致,总体看上去也算是个美少年。
这位少年就是弥崽的哥哥葫仔,也是首领夫人。
葫仔见弥崽被赶到丛林里生活了那么久,竟然没出事,不仅平安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只这么强壮的雄性,心里一下就燃起了嫉妒之火。
葫仔看着雷骅,阴阳怪气地说:“弥崽他身上有诅咒,靠近他的人,都会受到牵连,你可要小心。”
雷骅本来没注意到葫仔,听到他说话了,才把目光转移到了他身上,然后发现他和自家崽长得有一分相似,就问:“你和弥崽是什么关系?”
“我是弥崽的哥哥。”葫仔说话间透着傲慢,还透着若有若无的优越感。
雷骅的脸色逐渐冷了下来,对眼前这个少年完全没有好感,甚至还莫名地有些讨厌。
弥崽见男人和葫仔聊上了,就担心葫仔会勾引走他的男人,于是赶忙抱紧男人的脖子,以此来宣誓占有权。
葫仔不止一次跟弥崽抢过男人,首领夫人的位置,就是葫仔从弥崽手里抢过去的。
弥崽很害怕,怕雷骅也会被抢走。
第十二章 :为什么不标记弥崽
葫仔确实已经对雷骅感兴趣了,还悄悄朝雷骅飞了个媚眼。
尽管葫仔长得连弥崽一半都比不上,但弥崽太过憨傻单纯了,不知道该怎么讨好取悦男人,而葫仔在取悦男人这一方面很有手段。
葫仔对自己的魅力也很有自信,他觉得只要是碰过他身体的男人,应该都会对他欲罢不能。
葫仔往前跨了两步,当着首领的面,握住了雷骅的手腕,看似是在苦口婆心地劝,实际是在有意无意地勾引:“我劝你,还是离弥崽远一点。”
雷骅眉头狠狠一皱,随即用力甩开了葫仔的手,脸上露出了一丝厌恶的表情:“你才应该离我和弥崽远一点。”
雷骅虽然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但他却不喜欢葫仔这种浪里浪气,他就偏偏就只喜欢弥崽这样单纯天真的。
听完雷骅那句带着嫌弃的话,葫仔一点也不觉得羞辱,他甚至还觉得自己有机会,毕竟雷骅都还没有标记弥崽,也就是说雷骅是一只单身的雄性,还没有伴侣。
葫仔往弥崽身上瞅了一眼,意味深长地说了句:“到现在你还没有被标记,就死了这条心吧。”
雄性要是和雌性看对眼了,就会立马施行标记,绝对不会拖延时间,像弥崽和雷骅都待在一起好几天了,都还没有被标记,葫仔猜测雷骅可能是没看上弥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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