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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度假的第一天,程锴和傅岑在Darla喝酒,对方虽然不知道他要用什么办法帮他重拾旧爱,但明显是高兴的。只是聊着聊着,冷不丁地,傅岑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是讨厌孟娴吗?我怎么觉得你对她的态度有些……”
    有些莫名其妙的不待见。
    后面的话傅岑没说出来,但程锴知道他就是这个意思。
    他讨厌她吗?好像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程锴对身边所有人的态度都大差不差:无所谓,抑或是虚伪和傲慢。不论喜欢还是厌恶,在他这里都是比较奢侈的情绪——因为他不在意,一个人完全不在意另一个人,又怎么会讨厌对方呢?
    可是他对孟娴又很微妙。
    傅岑教他钢琴多年,感情不算深厚,但也是程锴为数不多的“熟人”之一。在他的印象中,傅岑像个常年笑眯眯的老狐狸,心思缜密细腻,长着一张能欺骗所有人的温柔的脸,总是云淡风轻但又能让人觉得他不简单。
    程锴很不喜欢跟这样的人相处,让他有种内心想法无处遁形的感觉。可是又开不掉他,傅岑不会像以前的家教老师那样生气离职,更不会因为他的顽劣不堪而放弃他。
    程锴一直觉得傅岑这样的人内心应该是很强大的。
    早年傅岑的手机屏保常年都是一张垂丝茉莉的照片,花开得很好,有点像吊兰。不过又有点土,衬得他一个年轻男人像看破红尘的老头儿。
    “这是我和孟娴收到佛罗伦录取通知那天,我送给她的,”傅岑当时说这话时,眼睛说不出的亮,“……她把它照顾的特别好,对吧?”
    孟娴。
    没有在白璋葬礼上见到她之前,程锴偶尔会听傅岑提起这个名字,只是名字,傅岑不给他看对方的照片,捂的紧紧的。
    他只说他们在同一所大学,说他们的以前,说孟娴的性格和他们之间的互相陪伴。
    他起初以为傅岑是占有欲作祟,不想让其他男人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直到后来他在葬礼上知道孟娴已经嫁给白霍,在周围人对白霍妻子的评头论足中确认了她就是傅岑口中的那个“孟娴”,他忽然明白了后来傅岑很少再提起这个名字,就算有时下意识脱口而出时,眼里那层淡淡的哀伤是为什么了。
    孟娴对他的爱,明显没有他的深。对方可以为了爬的更高放弃他,他却还顾虑着白程两家关系近,不敢让程锴认识孟娴的脸而对她的前程和婚姻造成不利。
    一个蠢过头了,一个聪明过头了。他作为一个旁观者,就觉得好笑,仅此而已。
    程锴想起自己以前还好奇过孟娴是个怎样的女人,能被傅岑一直挂在嘴上。
    傅岑眼中的孟娴是朵纯洁无暇的白玫瑰,可他忘了玫瑰身上厚重尖硬的刺。美则美矣,太危险。
    程锴不再好奇这个女人了,他可不想蹚进这趟浑水。
    直到傅岑求到他这儿,说放心不下孟娴,他走投无路,认识的所有人里只有程锴有机会见到她。
    回国前他在拍卖会上见到那幅画,明明是紫色的花瓣,却要叫蓝色,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孟娴。他送给她,并非场面话说的那样,听说她喜欢玫瑰才送——不过暗讽她一身是刺、表里不一罢了。
    回国以后,他每每放纵自己逞口舌之快,说不出是为什么——可能他还是有点在意她,不是男女之情的在意,而是想把她整个人抽丝剥茧,揭开她虚伪面具的卑劣恶意。
    程锴从梦中惊醒,在床上弹坐起来——他竟然梦到以前,而且第一次梦到孟娴。
    这不太合理。
    他想着,后知后觉地抬头,发现孟娴就正对着他,坐在床尾的椅子上。对方坐得稳稳当当,双腿交迭,衣衫整齐,就那么靠在椅子靠背上,静静地看着他。
    程锴不自觉倒抽一口凉气,脑子里过电影一般瞬间记起了昨晚的一切。
    他呼吸滞住,整个人史无前例地呈现出一种微微无措的状态。
    “你……”他五官拧巴在一起,“……我……”
    “我们上床了,”比起他的吞吞吐吐,孟娴显得很平静,并抬手比了个数,“做了大概叁四次。”
    程锴瞳孔骤缩,然后久久地,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良久,他忽然掀开被子下床,简直一副要冲过去掐死孟娴似的架势,可是下了床才发现自己浑身裸着,又赶紧低头捡地上的衣服去挡。一抬眼,孟娴还脸不红心不跳地盯着他看。程锴登时就憋红了脸,不知是气的还是羞得,垂在大腿两侧、握紧了的拳头都在发抖:
    “你、你一个女人,给我一个大男人下药,还跟我上床,你要不要脸?!”他咬牙切齿。
    孟娴垂眸,把额前的碎发捋到耳后:“奇怪了,你给我下药,我也给你下药,怎么只有我不要脸?”
    程锴一噎,迅速背过身去,一副不想看见孟娴的样子。
    孟娴却在这时笑了,在程锴笑不出来的时候,她笑得发自内心。
    不是有感情洁癖吗,不是看不起她和两个男人有感情纠葛吗,不是高高在上、睥睨蔑视她们所有人吗?
    如今他也被拖下水了,他再也不能目中无人、高高在上地看笑话了——因为他自己就是那个最大的笑话。
    孟娴只觉痛快,失忆醒来以后第一次如此身心愉悦,她大张旗鼓地把快乐建立在程锴的痛苦之上。
    ——他活该。
    孟娴再开口,语速慢悠悠地,好像一夜之间,两个人的位置彻底颠倒了,“你看到了,我就是这么不要脸,没有道德底线和礼义廉耻,我为了保护自己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你招惹我,我会疯了一样的反咬回去的。”
    “你如果还想保住你大少爷的体面,最好以后离我远些。”
    这是赤裸裸的警告。
    程锴冷笑一声,转过身来,“我是被你下药的,我根本不想和你搅和在一起。就算闹大了,单凭这一条,你以为你能独善其身?”
    想威胁他?下辈子吧。
    孟娴面不改色,“我买药,只不过是想和我名正言顺的丈夫多一点情趣而已,酒吧老板可以替我证明。那你呢,没有女朋友没有炮友,标榜自己守身如玉的人,你买催情药是要干什么?”
    程锴万万没想到她在这里等着他呢,他买催情药的确不是为了迷奸她,可他能怎么说?说给她下药,是为了把傅岑送到她床上去顺便给白霍戴一顶绿帽?
    白霍会杀了程锴的,他一定会。不管哪种结果,只要昨晚的事暴露,就不可能善终。
    他摘不干净的,永远。
    孟娴站起来,欲要离开:“你会把套房外走廊的那些监控弄干净的,对吧?如果被白霍发现了的话,我就说你一直在我面前提我的过去,我只是因为好奇所以想来问问你,但你喝了酒兽性大发然后强奸我。你觉得,他会相信你,还是相信我?”
    “退一万步讲,就算白霍谁都不相信,要把你和我都杀了,那又怎么样?我烂命一条死不足惜,怎么比得上你金贵。用我一条命换你一条命,还有你守了二十多年的身子,我死也瞑目了。”
    程锴真的气急反笑了——有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今天终于见识到了。
    活了二十几年,程锴第一次体会到被人气到头脑发昏是什么感觉,可是他偏偏拿对方一点办法也没有。如果她不是白霍的人,他有成千上万个办法整死她来泄愤,可惜她是。
    “……出去。”程锴咬紧牙关、双眼发红,呼吸也粗重得不像话,好像孟娴如果再多待一秒,他就会发狂杀了她似的。
    “不用你赶,”她说:“我本来就是要走的。”
    只是没走几步——
    “对了,”她站定,然后回过头来,“……我给你下的药是只够做一次的。”
    可是你昨晚一共射了四次。
    后面的话她没说,也不管程锴听到这话什么反应;她只是居高临下、似讥讽似轻视地看了程锴一眼,然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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