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咬了咬唇,眼睛里透着委屈,她在镜子前沉默地审视着自己。这是一具年轻的,却越来越成熟的身体。
是的,她成熟了。
或者说,她从来没有小过。
她从一出生,就已看尽沧桑。所以,她从没有小过,也没有大过。
可是,她爱上了一个男人。
爱了他许久,许久,久到,她几乎忘掉了时间。
但那个男人永远有办法推开她。
她看了眼时间,晚上九点半。
她再低下头来,审视自己的身体。
她想,她的小叔叔太高了呢,她总得一直仰望他,即使自己的个子现在也蹿到一米七了,可还是得仰望他。而他呢,依旧会像过去那样,在逗她时,喊她一声熊孩子。
当然,他的逗,是真正字面以上的逗,就是当她小孩子那样来逗,而不是男女之间的“挑逗”。
当年的那个剪着寸头,雌雄不辨,整天打架生事的熊孩子,现在拥有了一对球状的硕大挺翘的乳房。即使没有胸罩,依旧拒绝地心引力挺翘地立着,傲娇得很。她一直知道,她的身体,乃至思想都要比同龄人成熟。
她换掉睡裙,没有上床休息,而是换了一条低V的红色裙子,裙子窄腰包臀,看着包裹得很精致保守,却在胸前露出深深的沟壑。
她一直知道,自己的身体很美。
她拿起一瓶粉色的迷离液体放进手袋里,走出了家门。
这个家形同虚设,不会有人在乎她,即使是多年前,只有几岁的她被十号风球困在了外面,也没有人过问。
她的父母,倒是巴不得她死掉才好吧?那样,他们就可以去过他们想要的人生。
盛夏自己开车,来到了海边。
那里有一栋被刷成粉红色的小房子。
那里住在她喜欢的男人。
盛夏很精明,她悄悄地将车子停在离粉房子很远很远的地方。
然后踩着七厘米的银色高跟鞋,走向她将要去往的目的地。
她的目的地,是他。是他的身体,也是他的心里。
“噔噔噔”她敲门。
门被打开了,明雪先是看到一双银色的尖头高跟鞋,他认得是周仰杰的牌子。
塞在Jimmy Choo Couture里的那双脚很美,白得几乎透明,而脚背的弧度又是那么性感。
然后,他看到的是盛夏一张明艳流丽的脸。
先是怔了一下,明雪很快反应过来,温柔地笑道:“夏夏,这么晚了,怎么还过来。”
盛夏咬了咬殷红的唇,忽然靠进了他怀里。
明雪又是一怔,很紧张地抱紧她问,“夏夏怎么了?你爸爸又动手打你吗?”
盛夏吸着他颈间甜甜的香气,还带着香草蜂蜜雪芭的芬芳,是令她心安的味道。她软软糯糯地说,“小叔叔,我只是有点头晕。你扶我进去好不好?”
她一向是带刺的,但现在,她想要诱惑。
诱惑他。
这样的深夜,她如一条赤色的小蛇紧紧地攀附着他。
她,想要他。
明雪并没有多想,他赶忙扶了她进屋来。
一层大厅里面有许多或圆或方或叁角的桌子,有趣得很。那是平常给顾客使用的地方。
他扶她在一张柠檬黄的长沙发坐下,摸了摸她发还是湿的,他赶紧拿来吹风筒,可他才给她吹了一会儿,她就按住了他的手,说,“小叔叔,我想吃雪糕了。”
其实,她总是搞不懂雪糕、冰激凌和冰淇淋之间的区别,可是有什么关系呢,都是甜的、软的、冰的,她很喜欢。就如做出这些漂亮好吃雪糕的男人,她也很喜欢。
明雪在她身前蹲下,摸了摸她额头,温柔地说好,“你坐一会儿。”
他有些犹豫,她的头有点烫……
他走进厨房,开始做雪糕。
“夏夏,你最喜欢原味的对不对?还喜欢奶味浓郁的,是不是?”他回头,笑着说道。
他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还很温柔。
他对所有的孩子都很有耐心,是这一带的老好人,没有一个大人和小孩不喜欢他。他是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人。
盛夏凝望他,点了点头。
因为她想要原味的,所以明雪没有做黄冰激凌液,而是开始做最基础的白冰激凌液。对于这些食谱,是有讲究的。多少的配方,多少的量度什么的。
明雪把490克牛奶、130克淡奶油、180克脱脂浓缩奶,以及特殊糖类水饴准备好。水饴等于是业界的一个小配方,配方虽小,却也很重要。是能够起到改善口感的作用的,有时候一款冰淇淋口感好不好,可能就出在了这里。而且,最好的水饴配方出自意大利,意大利冰淇淋Gelato举世闻名,他们出产的水饴也是顶级的。但国内有时为了兼顾成本,也会选用日本的水饴牌子。
明雪挑了50克意大利一个老牌子的水饴出来,又加上110克细砂糖,30克海藻糖,以及10克的乳化稳定剂,合计要刚好在1000克的配比比例里,多一分不行,少一分也不行。所以,他的每一分选材,都做到了百分百的精心计算。
他系着专门的厨师围裙,为了不让头发掉进食材里,还戴起了厨师帽。一身白地站在那里,优雅地制作着雪糕。
单是这样看着就很赏心悦目。
她看着,他将牛奶、淡奶油、脱脂浓缩奶放进意大利制巴氏杀菌机里,设定成40度C开始低速搅拌。
这个过程需要等待。所幸也不久,他等到温度达到40度后,又倒入已经搅拌均匀的细砂糖、海藻糖,和乳化稳定剂。最后,他才倒入水饴。
她在他的陪伴下长大。十叁年时光过去,她很清楚他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和每一个配方的秘密。
知道她心情不太好,明雪哄她,“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有客人。今晚的这款冰激凌属于你的,我们给它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就叫夏天、夏夏,小盛夏好不好呀?”他笑眯眯地打趣。
名字叫雪芭的可达鸭摆着可爱的屁股走到她脚边,她把雪芭抱起来,然后走到厨房门边说,“做出来白白的,像雪一样。怎么不叫明雪呢?我喜欢吃明雪。”说着,吐出嫣红的小舌头,舔了舔唇,扫过小小的翘着的唇角。
她直直地看着他,觉得很渴。
明雪听了她的话,一怔,耳根泛起可疑的红,然后将做好的白冰激凌液倒进冰激凌冷冻机里。
然后,他取出一个鹅卵石状浅粉色的透明玻璃器皿,将冰激凌冷冻机按下开启键,盛了满满一碗雪白的冰激凌。
再从果酱保鲜冻盒里取了两棵嫩粉红色的樱桃放在冰激凌上,然后递给她说,“夏夏,你尝尝看。”
“既然你说了,我拥有这款雪糕的定名权,那我就叫它‘明雪’。”说完,她捏起那颗粉色的樱桃抛进小嘴里含着,嘬着,既不咬也不吞,发出啧啧的声音来。
“呱呱。”雪芭也想吃。
“明雪是我的,你没有份儿!”她用脚尖轻轻撩开它,它又再度把它的扁扁的脚蹼踩在了她的光脚背上。
这时,他才注意到,她已经把高跟鞋脱了,此刻正光着一双脚丫站在这里。
其实,现在是打烊的时间。平常要到十点半才打烊。但每逢周四,也就是今天,晚上七点后是他的休息时间。
门外挂着打烊的告示,可是还是有叁两个小朋友被香味吸引,站在店门口看,口水糊了玻璃。
明雪见了,笑了起来。
他笑时很腼腆,还很好看。他的眼睛很明亮,带着漫天的星光,而一对大酒窝美得很浓烈,还很甜。他是高鼻深目的深刻轮廓,但五官精致脸型偏长,下颐略尖,很有少年感。再加上那对甜得可以在他酒窝里泡澡的笑涡,使得他原本英挺的轮廓变得柔和。
他是一个,即使不笑,眼睛也带笑的温柔的男人。
这么多年过去,他没有变老,只是变得更成熟优雅罢了。即使脸上多了几条皱纹,也无损他的魅力。她还记得她五岁那一年,第一次见到他。那时的他十九岁,美得惊天动地,是一个难以描绘和形容的美少年。那个十九岁的美少年被她藏在了心中,永远没有老去。遥远的年岁里,她喊他大哥哥,而他只是蹲下来,温柔地摸摸她的头,笑着纠正:“乖啊,夏夏。我不是哥哥了。我是叔叔辈啦。乖啊,夏夏叫叔叔。”她扭捏了半天,而他期待地看着她,等着她,很有耐心,她不想他失望,只好糯糯地叫他,“小叔叔。”
她收回回忆。
而温柔的雪糕叔叔打开大门,将手中捧着的一大缸玻璃器皿给了几个孩子,“拿去吃吧。吃完了,把这个玻璃皿放在花园里的桌子上就行。”
一个小孩含着手指嗫嚅:“雪糕叔叔,我没有带钱。”
“我们也没带。”另外几个低声喃喃。
他笑着揉了揉孩子们的头,道:“叔叔请你们吃的。”
孩子们欢呼一声,捧着玻璃皿跑了。
“你倒是真心喜欢小孩子。自己却不要一个。”她笑他。
明雪笑呵呵地:“这么多届孩子里,就属你是最难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