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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这张脸,这个姿势,很难不心动。
    哪怕他们两个的开始是那么不堪,她还是在这一个瞬间,真切地动了心,仿佛是斯德哥尔摩患者,亦或者是吊桥效应。
    但归根结底,人是视觉感官动物。有些下意识的反应,根本不受理智的控制。她透过他的眼睛,看见自己,看见那深邃的眼眸中,只有自己,只剩自己。
    何不享受当下的欢愉?
    两个人的事情,又何顾他人的眼光,X与欲又用得着什么道德标杆去丈量,那本就是人最原始的欲望,最本能的渴求。
    我何苦作茧自缚?
    但动心归动心,程乐然还是不会轻易原谅这两个女孩。
    一码归一码,她因为男孩遭受的无妄之灾,不可能因为沈泽森一句话就当做无事发生。
    同样这么想的,还有沈泽森。
    他们两个人,哪怕生长于不同的泥土,汲取着不一样的养分,却在一定程度上非常相像。
    那就是动了底线,锱铢必较。
    第二天,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王晨琳和方佳茹都登门拜访,低声下气地给程乐然致歉。昨日有多张狂神气,今天就有多狼狈不堪。
    在这个小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以暴制暴。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存活在这一张巨大的网上,牵一发而动全身,用不着多少手段和心机,就能拿捏住对方的命脉。只要你够狠,敢拿命去拼,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大家都会向你俯首称臣。
    比恶人更可怕的是疯子。
    毕竟这里的恶人都想活着,都想长命百岁。
    而沈泽森是个彻头彻尾不怕死的疯子。
    被触及底线的沈泽森有多疯,两年前的小镇深有体会。
    没有人再敢敲响紧闭的大门,消防楼梯下再也不会有成片的烟头,再也不会有无助的女人,抱着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孩,用桌子抵住弱不禁风的铁门,忍住了眼泪却忍不住颤抖。
    “别怕,泽森。”
    捂住耳朵,就能听不见了吗?
    红色的油漆,窗外的咒骂,鄙夷的眼神,瑟缩的女人,油腻的语气,妇女的谩骂,小孩的嘲笑,打碎的碗筷,撕扯的衣裳,满地的鲜血。
    世界是红黑色。
    十四岁的沈泽森,踩着一地酒瓶碎片,鲜红色的血,几乎染红了黑发,一路滑进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
    砸碎一个酒瓶,然后死死握在手心。
    那是他唯一的武器。
    把它抵在那些曾经踹过他家门的杂碎脖子上。
    他笑,他不怕死,他要下地狱,要带着这些人间的恶魔,一起下地狱。那些平日里,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地痞流氓,在此刻吓得P滚尿流,忘却了自己的罪孽。
    他们像无辜的受害者,在威胁叫骂无用后,原形毕露。明明是一群害虫,却在此刻无助地颤抖,拼命地求饶,好像面前的男孩才是十恶不赦的恶鬼。
    是,是恶鬼,来讨债的恶鬼罢了。
    十四岁已经一米八三的少年,在这个小镇里,已经是不可轻视的威胁,紧绷的肌肉线条,随时可以绞杀那些平日里抽烟喝酒,肥头大耳的乌合之众。昔日瘦弱的男孩,已经羽翼丰满,将手无寸铁的母亲,护在身后。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地头蛇被打了七寸,从此卧床不起。对死亡的恐惧,至此之后,深入人心。
    小镇还是小镇。
    墙头草,两边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馄饨店的生意越来越好。
    虽有闲言碎语,却也只是闲言碎语罢了。
    但程乐然是温室里的娇花,太阳再烈,暴雨再大,也有人遮艳打伞。她所看见的世界,要么黑白分明,要么敞亮无比。
    如果抱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呢?
    更何况,对方真的有心道歉吗?真的认为自己做错了吗?又有多少个女孩,没有沈泽森出头,而成了她们之间的出气筒。
    她没有见过这种恶。任何形式的暴力都应该得到惩罚。程乐然相信法律,扞卫权益。
    但她却没有想过,她曾经获得的公平正义本身就是一种特权。而这里,在这个小镇,哪怕是公平正义的伪劣品,也要你打破脑袋,去自己挣。
    程乐然没有办法切身体会到世界的另一面,哪怕她匆匆路过,哪怕被牵扯其中,却也始终是个局外人。
    她越发无法理解为什么沈泽森要留在小镇,越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都不肯走出小镇。
    但她真正不懂的只有一件事——人不是生来就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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