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贝斯鼓手都是陌生的面孔,陈若景猜测他们应当是日安的其他成员,宋晏多年的老搭档。
台下的观众不是很多,呼喊声倒是不小,陈若景听见他们大都在喊宋晏的名字,有人说他爱宋晏,有人说他要给宋晏生猴子,宋晏没有理会他们,只在唱歌的间隙,朝陈若景的方向投来一瞥。
陈若景,“……”
台下响起一片尖叫声,有人说被主唱电到了,有人说主唱是电鳗转世,很奇怪,这一刻,陈若景的脑电波竟奇异地跟这些人同步了,因为他好像……也被电到了。
四目相对,陈若景忍着微微发麻的头皮,朝宋思尔点了点头,便转身上二楼,找一个视角不错的位置坐下。
陈若景是跟辛喜一起来的,但因待会跟宋晏谈的属于私事,所以上二楼之后,他便叫辛喜自己去玩。
点一杯柠檬水,陈若景坐在座位上慢慢喝着,这时候,一首歌结束了,台下响起口哨和尖叫声,陈若景跟着鼓掌——
灯光在这时暗下去,很快再次亮起来,笔直的光柱落在舞台正中央时,宋思尔慢慢抬起头,目光锁定陈若景的方向。
“下面是一首老歌——”
他把话筒举到唇边,低沉而缓慢地说道,“虽然是老歌,但你们应该都没有听过,它叫《21》,是我21岁那年,写给一个朋友的生日礼物。
希望你……会喜欢。
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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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谭胜
“他们是不是烂透了?”
《21》唱完,陈若景很久都没有回过神来,他承认此前他太过武断了,有才华的人都值得被尊重,他觉得他欠宋晏一个道歉,以及一句道谢。
谢谢他让他听到这么棒的歌。
便是在这个时候,一个三十岁左右,蓄着山羊胡子,长得好像摇滚歌星张震岳的中年男人来到他旁边。
周围有那么多空位,男人偏偏坐在自己身边,陈若景直觉他有话要说,果不其然,下一刻,他就看见对方朝自己伸出了手,“谭胜。幸会。”
“陈若景。”陈若景也伸出手,同对方短暂地握了握,“幸会。”
“不好意思。音乐太吵。你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他们……”谭胜提高了声音,朝舞台的方向努努嘴,“日安,很糟糕是不是?要不是宋晏那小子长得还算好看,一开场,他们恐怕就被台下的观众轰下来了。”
“什么?”陈若景惊讶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来得晚,来的时候表演已经开始,之前的歌他没听到,但就刚才他听见的那些,他觉得日安特别棒。
……得多温柔又多不羁的灵魂,才能写出《21》那样的歌?
这样的乐队会很糟糕?
陈若景不相信。
“各花入各眼,他们在台上表演,我在台下坐着,正常人都会认为我是他们的粉丝?当着粉丝的面说这话,你觉得合适吗?”
谭胜不说话了,表情怪异地看着陈若景。
一楼的舞台上,日安的表演还在继续,陈若景便不再理会他,专注地看着楼下的表演。
***
“欸,那边坐着的是谁啊?哪个新出道的男明星吗?哇靠,好帅啊,想去要签名。”
“哪边啊?”
同陈若景分别之后,辛喜径自来到二楼的酒水区,都去看演出了,这边的人不太多,但也有一些,对别人来说,现在是休息时间,但对辛喜来说,现在还是工作时间,所以他老老实实地守在陈若景的身边,不近不远地跟着。
面前的两个服务生正在闲聊,聊天的内容从小气的客人到大方的老板,从今天的表演嘉宾到昨天晚上看过的电视剧,然后他们的话题忽然转到了辛喜身后的某桌客人身上。
……
“就那边啊,坐在二老板旁边的。”
“那个?”
“嗯。”
“那你还是别想了,那是大老板的初恋情人。”
“哇靠,真的假的,大老板的初恋情人不是坐过牢吗?他那样的去坐牢,不会被人那什么吗?”
“嘘!你小声一点,不要被人听到了。”
……
辛喜不知道他们口中的二老板是谁,也不知道大老板的初恋情人是谁,老实说他也不在意,天天呆在陈若景的身边,天天看着他那张脸,辛喜早对大多数世俗意义上的帅气脸庞免疫。
……见过鸽子蛋那么大的钻石后,你还会对镶嵌上装饰品上的小水钻感兴趣吗?
不会了吧。
但对守在演出现场却看不到现场演出的人来说,听别人聊八卦也是一种慰藉,于是他默不作声地伸长了耳朵。
……
“……听说是被他爸亲手送进去的。”其中一个人说。
“亲生的?”另一个人问。
“是啊,亲生的啊,很不可思议是不是?豪门恩怨嘛,私生子啊,情妇啊什么的,说不准的,听说那时候他才十二三岁吧,听人教唆去偷什么材料,结果被他爸公司的保安当场抓获,转头就给扭送到公安局去了,后来又说年纪太小了,关了几天就又给放出来了,喂,你不要告诉别人啊,我也是不小心才听到的,不保真的。”那人又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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