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选择的就是自己见到的范围里面最好的。
以林知意现在的视野,只能看清楚最高到自己身高两倍的地方,也就是到正常人膝盖的高度,那么,他也只有一个选择标准了——
越过地上跪着的镇国公府众人,林知意在站着的人里面精准地挑中了自己的目标。
就是你了!
能把珍贵的贡缎做成靴子,还骚包地藏了只有反光的时候才能看见的绣纹,且被许多人簇拥着,这双靴子的主人一定同时满足了年轻、有钱、有权三个特点,在林知意眼中,直接等于一个完美饭票!
他没有任何的犹豫,小爪子吧嗒吧嗒地奔跑到那双靴子旁边,像是碰瓷一样抱住了那人的小腿。
——还愣着干什么,快把我抱起来呀!
狗崽子哼哼唧唧地催促着,娇小又可怜,但是好像在场的所有人都默契地无视了他一样,没有任何人敢指出来。
靴子的主人依然一动不动。
林知意不由陷入了迷茫之中——这个人究竟在犹豫什么?
对自己的魅力格外有信心的狗崽子思索了一下,决定再努力一把,让这个人类找不到任何拒绝他的理由。
林知意松开了抱着靴子的爪爪。
就在人们以为他要离开的时候,他举起肉垫,仰面倒在地上,露出了雪白的小肚皮,还不忘接着蹭了蹭自己选好的饭票。
看我!
狗崽子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在雪地里面格外的吸睛,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双眼睛里面上上下下写满了三个字:
求、包、养!
但是,他看中的饭票依然没有动。
难不成,这家伙对皮毛过敏吗?
林知意努力给对方找了个理由,顺便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一直这么撒娇,他也很累的。
如果真的是过敏的话,那他换人好了。
林知意毫无负担地想到,正准备支棱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一只大手抓了起来。
只有小小一团的狗崽子一只手就能被举起来,离地之前,林知意感觉不太妙地挣扎了一下。
这好像不是他想要的抱抱啊!
他也没有等来爱的抱抱。
抓住他的手并不怎么温柔,而且还很凉,和暖呼呼的狗崽子比起来完全是两个极端,林知意吓得紧紧抱住了他的手,而下一秒,他就对上了一张俊美到让人窒息的脸。
——但他也是真的要窒息啦!
卡在喉管处的手指因为林知意的挣扎总算挪了一个位置,像是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只弱小的、随时可能失去生命的小生物,手的主人换了一个方向,从后背拖住了林知意——反正不管怎么样,反正就是不要两只手举高高。
林知意不敢再乱动了,小心地蜷缩在男人的手中,亮晶晶的大眼睛落入了一双浓墨一样的眸子里面。
林知意呆住了。
很难形容他这个时候的感受,但是生理反应或许更加直观一点,狗崽子张大了嘴,露出来一个本品种招牌的大大的笑容,粉色的小舌头露在外面,哈出了一口白气。
或许这个笑容奇异地取悦了正掌控着他的生死的男人,那只握着林知意的手总算温柔了一些。
男人面无表情的啧了一声,“哪儿来的小狗崽子?”
林知意:“嗷!”
你才是狗呢!
终于有人明白了他的意思,站在男人身后的一个青衣文士冒着不知道什么风险站了出来斗胆说了一句:
“王爷,这是狼。”
作者有话说:
一个小小的提示:
狗勾的视觉和感官和人类是不一样的,狗勾分不清一些颜色,味觉也没有人这么丰富,但是本文里面修狗会保留人类的视觉和味觉哦。
看看预收《双倍王冠》
白清染穿成了一本团宠养崽文的冤种对照组。
他本该是龙族王冠的主人,但是在降生之前,王冠就被人窃取。
偷走王冠的冒牌货成为了被龙族万众宠爱的王。
龙族强大,霸道,护短,对于王的宠爱全星际皆知。
作为不被王喜爱的卑微的同族,白清染自幼被忽视,被苛待,被所有龙族警告,离他们的王远一点。
最后真相被揭开,也没有人谴责冒牌货,反而王冠认主,再也没有找回来。
白清染:不想当冤种,白清染一成年就跑了,外调到了海妖星大使馆。
他发现,他好像还有一顶王冠。
王冠也能买一送一吗?
*
海妖神秘,冷漠,残暴。
海妖的王本应该是海妖之中最神秘,最冷漠,最残暴的那一个。
但是白清染柔弱、可怜、无辜……
这样的新王出现之后,海妖星炸了。
全星际没有任何一个物种知道,海妖们有多爱慕他们的王。
即使白清染并不相信这样的爱意。
*
王冠不但买一送一,而且还相互吸引。
有一天,白清染的第一顶王冠自己回来了。
龙族疯了。
火葬场与修罗场交织的奇怪文学 双向救赎;
攻是海妖
第3章
短暂的沉默之后,男人重复了一遍文士的话:“这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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