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沉仔细打量了一番,道:“村长说,前来捣乱的是一具‘独眼干尸’,而他分明是一个人,只不过常年住在这荒郊野岭里,已经不成人样了。”
他说到这里,地上的“干尸”更加剧烈地挣扎起来,钟晚蹲下身去,问道:“你有什么话想对我们说吗?”
那人口中只发出了几个含糊的音节,沈沉皱眉道:“他的舌头被人割了。”
钟晚一掐他的两颊,果然他口中空空荡荡,只留一个舌根。唐寻文笑道:“归泊,你猜得可真准。”
沈沉淡淡道:“不是猜的,是以前割过。”
沈沅猛地打了个哆嗦。
“你会写字吗?”钟晚又问,那人听力倒是不错,点了点头,指着一个方向,示意众人跟着他走。
在场的人都齐齐看着沈沉,沈沉也早已习惯了领头做决定,二话不说,便道:“把他的手脚解开,跟着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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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众人回到村中,已经是黄昏时分。村长在村口翘首以盼,见他们回来了,忙搓着手迎上来:“各位大侠,可算回来了,茶水已经早早地备下了……”
钟晚笑道:“慢着,我们先把‘独眼干尸’的事同您说一说。村长,数十年前,这里可有一户姓林的人家?”
村长的脸色猛地一变,随即强装镇定,干笑道:“诸位这是查到什么了?林家人早就移居别地,走得无影无踪啦。”
钟晚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哦?真的吗?那为什么,十三年前,林家的儿子还打算同您的女儿成亲呢?”
村长忙不迭抹了把冷汗:“这,这都是过去的事了……”
“是不是过去的事,您心里清楚。”沈沉接话道。他板起脸起来颇为威严,连四大名门的掌门们都能被镇住,遑论小小村长。果不其然,村长被他冷冰冰一扫,吓得腿一软,跪在地上:“行行好,道爷们,行行好,我也料不到林泷那小子会回来索命哪!”
唐寻文摇了摇头,道:“既然有婚约,您便不该出尔反尔,见林家没落,便不愿将女儿嫁过去;更不该起了狠毒心肠,见林家老爷撒手人寰,便在新婚之夜将林泷赶到荒郊野岭,谎称他意外身亡……”
村长早就吓得魂不守舍,道:“是,是,道爷们说的是,是我老头子的错,可……可他如今化作厉鬼来索我们的命,可怎么办哇?”
他刚说完,路边突然跌跌撞撞跑出来一个人,正是瞎了一只眼的林泷。十多年过去,他已然面目全非,但见到他的第一眼,村长仍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昏了过去。
林泷“啊啊”地叫唤着,对他怒目而视,还伸出一只手,想去抓他的脸。但他犹豫半晌,终究还是放下了。
他穿着破破烂烂的新郎红袍,茫然地看着炊烟袅袅的村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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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幸,林家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的老管家活着。那老管家是个热心肠,听说少爷的事,不但对沈沉一行人千谢万谢,还自告奋勇要带着林泷去其他地方生活。沈沉给了他们一些银钱,叫他们路上小心。
可他们不知道,老管家还在林家当差时,就有一个独特的爱好——帮别人说亲。
临走前,她悄悄将沈沅拉到一旁,问道:“小沈公子啊,你兄长当真是一表人才,人中豪杰,青年才俊,我有一个表侄女,是个坤泽,你看,要不要……”
他们偏远乡村不识得眼前的是大名鼎鼎名动武林的沈庄主,再加上一行人穿着向来低调,那老管家还当沈沉是个家境不错、气度非凡的年轻乾元,于是十分热心地要来给他牵桥搭线。
平日沈庄主清冷严肃,众多坤泽虽然爱慕与他,也只敢偷偷看他几眼,不敢上前搭讪;自从他与钟晚走到一起后,更是没有人敢给他说婚事,这回还是头一遭。
沈沅咽了口唾沫,勉强笑道:“我哥他,已经有良缘了。”
老管家扼腕叹息,可惜不已:“那位坤泽想必是位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秀外慧中的美人。”
沈沅看了看不远处的钟晚,想起几天前他一人将二十多个土匪打得跪地求饶的情景,心想自己的嫂子恐怕只同“美人”这两个字搭边。
老管家独居多年,已经许久没有施展说亲的本事,这一次来了这么多人供她发挥,踢了一次铁板还有些不甘心,接着问道:“那那位白衣服的公子哥呢?他可有坤泽相配了?”
沈沅大惊失色,还没来得及回答,便见钟晚带着沈沉走了过来,笑嘻嘻问道:“阿沅,你们在说什么呢?”
老管家见正主来了,忙道:“二位来得正好,沈公子,旁边这位是您的义弟吧?看他尚未婚配,不如……”
一向在外头彬彬有礼的沈庄主轻轻咳嗽一声,打断了老管家的话,隐隐带着笑意说道:“夫人,这位是……拙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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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附近的客栈不比山庄宽敞,头一夜钟晚怕两个人挤着不舒服,特意给他和沈沉各订了一间房。谁知晚上沈沉没来找,他自己先忍不住,摸着黑偷偷摸摸走到沈沉门前敲了两下,故意粗声粗气道:“开门!开门!”
屋里静了一会,传来沈沉的声音:“是谁?”
钟晚差点笑出声,但还是粗着嗓子装道:“收拾收拾细软,给爷递出来!敢叫出声有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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