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尽的吐字不再含糊:“他说你是丑八怪。”
林诗兰蹙眉。
他笑了起来:“你和我哥,不和啊。”
“不会吧?”她难以想象:“你哥一直对我很好呀。而且,谭子恒不像是背后说坏话的人。”
“那是因为他在表演。”
她心情复杂:“真的?”
“我不比你了解我哥吗?”
谭尽一脸严肃:“反正,你别来就对了。”
四周只闻雨声。
两人保持着一段不尴不尬的距离,沉默地往前走。
雨哗啦啦地下个不停,平日里热热闹闹的大学城,此刻出奇的冷清。
“从下车走到现在,我们走多久了?”
“十五分钟?”
她感觉不太对劲:“我们下车以来,是不是都没见到过人?”
“平时,走两三分钟,就能看见沿街的店铺摊贩;即使雨天没学生逛街,也不应该店都没了。”
雨伞抬起一寸,眼前是黑色的无边雨幕。
他们这是走到了哪里?
她正打算和他商量……
身边空无一人。
风声呼啸而过,卷走手中的伞。
她赶忙将伞捡起,抓住它的那一刻,伞柄的手感变了。再抬眼,原本棕色的伞面变成了浅蓝。
而前方,雨幕的黑暗中渐渐显出一个建筑物的轮廓。
那是林诗兰高中时的校舍。
第4章 四年前
捡个伞的功夫,眼前的世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以校舍为中心,四周的画面迅速地铺开。
树,校园两旁的行道树疯长。
人,说方言的人们,语速极快,声音细碎涌来。
各种车辆在鸣笛,成群结队的学生从身后路过。
商铺迅速地亮起灯,一间接着一间地向外延伸。
小摊的油锅在炸串串,滋啦滋啦地响,辣味冲鼻。
世界仿佛是朝着林诗兰的脸,揭开了烧开的一口大锅,沸腾的潮气扑面而来。
她要吐了。
林诗兰捂住腹部,喉头一酸。
今晚吃的东西全部被她吐进了伞里。
“噫!那人吐了!”
“她不是那个谁吗?”
“嗯,一班的班长。别惹她,走吧走吧。”
学生们全部绕路,躲着她走。
虚脱的林诗兰直起腰,伸手想从包里拿药。
先前的挎包变成了现在她背上的书包,药自然是没有了。无奈地,她取下书包旁的保温壶,还好,里面还剩半壶水。
林诗兰艰难地将自己的狼狈收拾干净。
她又回来了,回到小小的热闹的雁县,回到她十七岁的雨季。
这样的穿越,林诗兰经历得不算少,只是这次来的时机和地点太糟了。
正是放学的时间,校门口人挤人。
林诗兰没忘记突然在身边消失的谭尽,她原地等了一会儿,没见到他。于是逆着人潮,往学校里走。
天空下着小雨,伞被她扔了。
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林诗兰不确定她和谭尽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上高三时,她近视一下加深两百度,怕挨骂,不敢跟她妈说想换眼镜,就一直这样忍耐着。所以,她现在戴的这副眼镜,度数不够,看远的东西根本看不清。
一路走到属于高三的楼层。在林诗兰打算着去谭尽班里看看时,终于发现,自己不知道他读的哪个班。
偶尔做早操时看见他,偶尔回家时撞见他,但高三的她心里装了太多事情,从没有去关注过谭尽,哪怕他跟自己是邻居,还同校了三年。
烦躁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回家。
林诗兰想到了。
谭尽说,他会去找她。
出了学校,林诗兰快步往家走。
下着雨,小道泥泞。
巷子没有路灯,她却依然能熟练地在其中穿行。
那熟得不能再熟的街道巷弄,总算让她有了实感:这里是她的家乡。
家乡,不会告诉你要去向哪里,但是它提醒着,你从哪里来。
小巷的深处,有一口干枯的水井。
井旁靠着个满嘴黄牙的男人,脸上堆着笑。
林诗兰路过那里,男人亲昵地喊出了她的乳名。
“芮芮,放学呢?家里做饭了吗?”
“告诉你妈啊,叔叔我一会儿带点人过去,蹭两口吃的。”
刚压住的反胃,他的话让恶心劲又返上来。
男人是林诗兰爸爸的堂弟,论辈分,她该叫他一声堂叔。她爸死后,她们经济不好,借了他点钱。时不时家里东西坏了、需要搬重物,她妈会去喊他帮帮忙。
可林诗兰是真的讨厌这个堂叔。他是个老酒鬼,随时想喝酒了,就呼朋引伴地去她家喝,给他花的买酒钱是家中每个月一笔巨大开销。更别提,他喝完酒还爱动手动脚,对人搂搂抱抱。
他叫她,林诗兰装作没听见,堂叔却没想让她走。
“怎么不理人呢?”他扯住她的书包,将她整个人拽回来,胳膊顺势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芮芮,小心我跟你妈告状。”
“滚啊!”
林诗兰整个人炸了毛,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到手上,朝着他的前胸重重推去。
男人没站稳,一屁股坐倒在地。
堪堪扶住井沿,堂叔瞪着她,恶狠狠地开骂:“他妈的你敢推我?小贱蹄子,你好大胆子,今天吃错药了是吧!草,老子医药费全算你家头上,你给我等着,看我不弄死你……”
少女一声不吭地睨着他。
她天生好相貌,细眉杏眼,巴掌大的脸。细雨中,那双大大的眼睛黑得像没有瞳孔;她脸色青白,像志怪小说里爬出的妖精鬼魅。
任凭雨滴落下,林诗兰嘴角带着笑意,两眼一眨不眨。
男人被她看得有点怵,往地上吐了口痰,把没骂完的话咽了下去。
枯井边青苔茂盛,冒着诡异的幽灰。林诗兰知道,不久后,她堂叔会因意外,摔死在那口井里。
这并非诅咒,而是发生过的事实。
林诗兰拍拍书包,重新把它背好,继续往家走。
……
石化厂小区门口。停电动车的遮雨棚下,蹲着一个人。
林诗兰从他面前走过,招招手。
他盯着水坑,没有反应。
她故意往前几步,他没跟过来。
林诗兰只好原路返回,站在他跟前。
那人抬眸,视线对上她的。
林诗兰习惯了谭尽乐呵呵的模样,弯弯的眉眼像只爱摇尾巴的小狗,嘴角的笑容阳光又傻气。原来他不笑的时候,单眼皮是耷拉着的,衬得整张脸有了几分疏离冷淡。
她双手交叉,抱着胳膊,观察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谭尽站起来,个子瞬间高了她一个头。
手插口袋,他语气生分:“你找我?”
林诗兰二话没说,掉头就走。
她走路快得像跑,到了自家的楼梯口,脚步不停继续往上。
脑后,用皮筋高高扎起的马尾随着跑步晃动,勒得头皮发紧。热气弥漫的雨夜,校服的领口闷而黏,纽扣被一个不落地扣到了最上面,连衣服底下的胳膊都在出汗。封闭的楼道透不进一丁点风,她的身体就像被密封在真空袋里的棉被。
后面有人跟着跑上来,跑得比她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