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吸管搅了搅奶茶,苏鸽猝不及防道:“我以前很嫉妒你哦。”
“你长得太漂亮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
“更近地接触你之后,我发现你呀,居然还有别的优点,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善良……”
端起杯子,苏鸽猛喝一大口奶茶,仿佛是借酒消愁。
“那时我好喜欢谭尽,可是谭尽喜欢你。他啊,是班上唯一不欺负我的人。他对于我,像黑夜中的一束光。抓着这根救命稻草,我度过了许多难熬的日子。你能想象得出,以前的我有多嫉妒你吗?”
“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林诗兰上前拍拍她的肩,劝她清醒一点。
谭尽的存在,于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个不用苏鸽说,林诗兰懂的。
“我打电话把谭尽叫出来。怎么能因为打游戏爽约呢?他得跟你道别一下,不然太遗憾了。”
苏鸽摇头,表情并无不舍:“不用了。”
看向林诗兰,她目光灼灼:“现在的我更喜欢你。”
这直球打向林诗兰,把她弄懵了:“喜、喜欢?”
苏鸽哈哈大笑:“不是说恋爱那种喜欢,是朋友的那种喜欢。相比于谭尽释放的善意,你带给我的力量远比他给我的,多得多。”
奶茶甜甜的,苏鸽的话更甜,林诗兰的胸腔中徜徉着感动。
“从前的我,看见你的好,觉得可恨。我嫉妒你。”
“如今我看到同样的好——你的脸蛋还是那么精致,你的灵魂还是那么美丽。我看着你的好,心里感到无比舒服,谭尽喜欢你是应该的,我也喜欢你。我希望你越来越好。”
替对面的林诗兰理了理乱掉的额发,苏鸽嘴唇一扁,到底没忍住,流露出了临别的悲伤。
“我很舍不得你,我的朋友。”
窗外的天空,有近几个月来,最完美的晚霞。
厚厚的云层后,冒出亮闪闪的粉光,就像是白云被精心描了一层粉金色的边。绚烂的粉色从天际洒向人间,她们静坐在奶茶店,眼见的一切都光彩耀眼,宛如身处于梦幻的卡通世界。
《樱桃小丸子》也是林诗兰最喜欢的卡通片。
短发的苏鸽,长发戴眼镜的林诗兰。她们望着自己倒映在窗玻璃上的影子,有一瞬间,仿佛看见了小丸子和小玉,那是她们童年时,最最向往的友谊。
夕阳西下,晴雨更迭,时空变换。
而友谊留存心间,永远不变。
林诗兰举起奶茶,与苏鸽碰杯。
“这个雨季过后,我们都不知道会去向哪里。就算不能再相遇在一起,也要去看不一样的漂亮风景。”
她们脸上挂着相似的释然的微笑。
“苏鸽,前路快乐。”
“林诗兰,前路快乐。”
第65章 不守约
多雨的季节。
只下午到傍晚, 天气好了一阵。
与苏鸽分别后,林诗兰到谭尽家找他。
她进门没一会儿,雨又下了起来。
屋里的人并没有注意到淅淅沥沥的雨声, 因为,林诗兰跟谭尽吵起来了。
……
——珍珠奶茶,买三杯珍珠奶茶。
谭尽心中念叨着这事, 突然眼睛一花。
上一秒,他在客厅挂断电话, 高高兴兴地准备出门。
下一秒,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里, 面前站着林诗兰。
“我怎么没给你打电话?你看手机啊, 下午的通话记录。我吵到你, 害你输了游戏,也是因为你爽约在先。我还以为你遇到棘手的事, 出不了门,早知道你在家玩游戏, 我就不来了。”
她抱着手臂,眼神冰冻, 恶声恶气地反击他。
——是的, 反击。
谭尽感觉到自己口干舌燥。他明显是之前对她说了什么, 把林诗兰惹成这样, 但他完全想不起来了。
弄不清现在的状况,他茫然地看向身后的电脑屏幕。
游戏是正在运行的状态。他常玩的游戏人物死亡了, 催促复活的背景音乐激昂。
有一种不妙的猜想浮现在脑中, 谭尽看了眼桌上的时间。
【20:41】
天黑了。
接到苏鸽的电话, 不过下午三四点。
从那时到林诗兰进门后, 所有发生的事, 谭尽没有记忆。
——过去的几个小时,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
谭尽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
“你不打算说些什么吗?”林诗兰被晾在一旁许久,他看着盯着电脑,用后脑勺面对她。
“小兰啊……”
嘴唇动了动,他神色淡淡,词汇苍白:“我不知道说什么。”
“哦。”
林诗兰眼眶一下子红了。
他叫她“小兰”。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戳伤了自己,心口一紧,她忽然觉得十分难受。
刚刚,她好心好意地关心他,换来谭尽一脸的不耐烦。“你害我打游戏输了”听到他那么说,都没有听到“小兰”来得委屈。
这个昵称,将林诗兰从敌对状态中抽离,她失去了吵架的力气。
狼狈地转身,她赶在眼泪落下来前,告别了他家。
他们的关系中,林诗兰看上去是更强势的一方。
谭尽先喜欢她。
他总是被她欺负,他总爱围着她转,黏她黏得像颗牛皮糖。可是,林诗兰对谭尽的喜欢,已经悄悄地追了上来。她在意他。
她的心因他变得柔软,所以能被他轻易地伤害。
她在意他。所以,谭尽一个冷眼,一句重话,就足够让林诗兰伤透心,辗转难眠。
躺床上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
林诗兰的眼皮耷拉下来,总算有了点困意……
黑色的雨水渗进窗户。
水流暴涨,静静地托起小床。
林诗兰从小床上睁开眼,她竟独自漂流在浓墨色的汪洋中。
一波波海浪袭来,令小床剧烈地摇晃。
害怕被晃得丢到水里,林诗兰抓紧了侧边的床板。
诡异的事情继续发生,她手中的床板,在不断升高。它从矮于床的高度,迅速升高至她的头顶,为了握住它林诗兰不得不站起来。
然而四周的床板还在长高,它现在已经高得像个笼子,四四方方地将她困在其中。
纵使林诗兰踮着脚,她也触碰不到床板的顶部。
不知何时起,摇晃的感觉消失了,林诗兰转过身……
她在电梯里。
背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谭尽!”林诗兰惊喜地走向他。
他拎着一袋橘子。
林诗兰想起来,这是他们去医院看苏鸽的那天。谭尽的袋子里,是特意多买给她的砂糖橘。
回忆起电梯里的甜蜜,林诗兰拉住他的手,故意问他:“今天的橘子甜不甜?要不要我帮你剥一个?”
塑料袋没拿稳掉到地上,里面的橘子“咕噜噜”地滚出来。
“真不小心,怎么掉啦!”林诗兰弯下腰,打算把它们捡起来。
定睛一看……
地上的,哪是砂糖橘。
那些橘子显然不能吃,全部是毛绒绒的材质。
“羊毛毡橘子?”她认出它们,被吓得一哆嗦。
一只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伸到林诗兰的面前,拿走她捡起的那颗毛绒小橘子。
“这是我的。”
少女的脸既熟悉又陌生。比起她熟知的那个人,少女的眼睛少了几分暖意,多了几分轻佻的艳丽。
她的瞳色很浅,像猫,嘴唇涂着亮晶晶的红色唇蜜。
她漫不经心地嚼着口香糖,校服扣子扣得很低。
林诗兰记得这张脸——就是她抢走自己的物资,把她害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