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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冉的烛光下,映出女孩光洁如瓷的肌肤,碧云换上了一件真丝的湖蓝色连衣裙子,脸颊边染上两团氤氲的玫瑰色的红,乌黑如云的发散了下来,用一条同样是湖蓝色的丝带束着,在耳后系了一个蝴蝶结,乌黑的眼睛凝凝地望着他。
    他朝她举起手中的玻璃杯子,“来吧,我们干杯!”
    “祝你生日快乐,干杯!”她也举起了杯子,从湖蓝色的袖子蕾丝花边里,一截雪白的胳膊滑动了出来,她举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两只乘着浅浅的酒的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子相碰,发出清脆愉快的声响。
    他微微仰头,喝下一小口红酒,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她,看她那尖尖的小脸上,红润的嘴角微微上翘,洋溢着多么幸福甜蜜的笑,他也撬动嘴角,笑了起来,不忍心说出一个事实,其实,今天并不是他的生日。这个小女人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了一张字条,就糊里糊涂地把那个日子当成了他的生日。但这并不重要,事实上,他并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也没有人告诉过他那究竟是三十年前的哪一天。
    她瞪着大眼睛,笑盈盈地望着他,并没有发现他心里的秘密,只是有点担心自己这身临时“救场”的打扮,是否足够美丽和迷人。
    他又吞了一口酒,冰蓝色的目光从这个美丽的女孩脸上移开,落到了那个被切分了的大蛋糕上,不管这个蛋糕上面画的是条什么鬼东西,这是他第一次收到生日蛋糕。所以,刚刚他破天荒的吃了两块这么甜腻的东西。
    “今天的酒有些酸,涩。”他晃了晃杯子,倾斜了45度,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挂在杯壁上的琥珀色的粘稠水滴,这通常表明开启的是一瓶陈年的好酒,“其实在喝红酒之前,不该吃甜的东西。”
    “你的意思是说,吃了蛋糕,就会影响到红酒的口感么?”她眨着眼睛,吞咽下一口紫色的酒,抿了抿唇,微酸的口感让她微微蹙着眉毛,“可是我尝不出来呀。”她抱起放置在桌子一角的酒瓶子,这瓶酒是她请厨师精挑细选的,应该是瓶好酒,可她不擅于品酒,不能跟芷伊那个洋小姐一样,浅啜一口,就辩出是哪个年份,她总觉得洋酒都是一个味道的。
    他微笑了起来,眨动了一下蓝色的眼睛,修长的手指托举着明晃晃的杯子,向她示意,“比起美酒,你的美,更加让我陶醉。”
    她被他称赞地有些害羞,放下了酒瓶子,勾着头,白皙的小指头轻轻拨弄着从蛋糕上拔下来的蜡烛,像个孩子一样,一根根地数着数儿,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眨动着乌黑的长睫毛问到:“盖尔尼德,当初你为什么会入伍?”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低沉地开口:“为了生存。”低垂下了冰蓝色的眸子,眼光扫过餐桌上这丰盛的晚宴,落在那盏点缀着精致的玫瑰花束的银质烛台上,继续说到:“为了每天半个帝国马克的军饷,500克的黑面包,一个牛肉罐头,还有每周两根雪茄。”
    她凝凝地望着他,在刚刚她提问之后,她就清楚的感受到,本来欢快的气氛立刻变得沉重了,只听见他的声音更加低沉,“冬天可以配发一条毡毛毯子,好在除了为长官彻夜站岗的时候,营房里并不算冷,灰绿色毛绒的上衣,羊毛的手套和头巾……还有镶皮的靴子,裤子可以塞进靴子里面,那样更有助于保暖,可是钢底的靴子还是会被冻透。”
    她柔声说道,“那段日子,一定过的很艰难吧。”
    他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白色蜡烛的火光,在他冰蓝色的瞳孔里跳动着,“新兵在入伍的时候,总会受到一些‘优待’的。”
    她从椅子上缓缓起身,走到了他的身边,靠近了他坐了下来,柔软的小手抚摸上他的手臂,他的手指修长而劲力,掌心是热的,可是手背却那么冰凉。
    他不再说话,微笑着揉乱她的发,表情十分淡然,可她分明感觉到,在他右手中的轻轻摇晃着的酒杯里,沉淀着什么厚重而苦涩的东西。她以为自己富有同情心,知道天下疾苦,可归根结底还是个富家出身的大小姐,父严母慈,兄友弟恭,他却不同,他从懂事开始,就没有了家,在她问他是怎么一步步由奴隶到将军的时候,他没有回答她,与其说涉及到什么军事机密,不如说是他心底的秘密,不愿意让人触及的怆痛往事。
    她的心被揪得紧紧的,微微发疼,她渐渐理解了他的立场和逻辑,其实这并不难理解,不需要什么逻辑,因为他的处境越来越艰险,如果他不在第一时间,迅速至对手于死地,那么等待他的就是尸骨无存,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追逐和绝杀,并且别无选择。她不会忘记那一次,在无意间闯入了他的房间,看到了那让人震撼的一幕,他在焚烧着一份处决囚犯的名单,他的话深深印在她的脑子里,“真正的罪恶并不是,白骨铺砌的荣耀,鲜血铸就的辉煌,而是在这个群魔乱舞、野兽横行的世界上,生而为人,却浑然不知为何而信仰……”她用无情的话语讽刺过他是助纣为虐自作自受的,或许他开始堕入黑暗的原由,只是为了生存。
    月色很柔,他喝了一些酒,睡的很沉,她却怎么都睡不着。
    36第三幕—9窗前明月+入v公告
    碧云蹑手蹑脚地下了床,轻轻拉开抽屉的第二个格子,这个抽屉被她用作盛放那些跟故乡有关的东西,如今里面叠放了一件变成了裂帛的丝质旗袍,一小包茉莉香片,两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书稿,还有一个红丝绒的小盒子。她朝着床上望了一眼,见他睡的很沉,才小心翼翼地打开这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珍珠的耳环,在月光下闪烁着柔和温润的光华。
    此时此刻碧云心里悔意更浓了,昨天真不该收下这件礼物。冒失的收下男士的礼物,就表示着愿意接受对方的好感。对于那个在火车上仅仅有一面之缘的英俊的国防军上尉,尽管她能感受到对方的优雅绅士、彬彬有礼、亲切友善,可他毕竟是个陌生的男子,若是在故乡,遵循着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这样就是大不应该了,可她只是期望着,除了这个屋子里的这些中规中矩的仆人之外,有个可以说上几句话的人。
    昨天下午,在市区的一家蛋糕店里,女仆艾米丽陪着她选择一个大蛋糕的胚体,并且买一点用于裱花的奶油和装饰用的霜汤,这家店铺在市区一个并不怎么显眼的位置。车子就停在门外,司机等候在车里,艾米丽去隔壁的店铺里采购一些厨师列出的菜单上的原料,她们有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完成这些事情,碧云选好了要买的东西,在蛋糕店的茶座里,要了一杯茶和一小块蛋糕,悠然地享用着。
    碧云万没有想到的是,竟然在那家蛋糕店里遇到了他。
    在他推门而入的时候,她的眼前一亮,他还是穿着那件深蓝色的风衣,白色的衬衣,没有系领带,头发也没有打理地过分整齐,显得有几分随意慵懒,她知道他是个国防军军官,他的打扮总是与众不同的时尚而优雅,从头到脚没有一丝军人的刻板和刚硬。
    她开口,叫出了他的名字,“墨菲斯。”
    “我的上帝,是你。”他也显得非常惊奇,湖蓝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凯蒂,真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
    “嗯……你也是来买东西么?”
    “是的,这家店的巧克力味道非常好。”他点点头,朝柜台里面看了一眼,玻璃柜台里放了一些糕点的样品,还有用锡纸包装起来的黑巧克力板。
    “先生你好,请问您想要点什么?”店员彬彬有礼地问。
    “请给我一杯咖啡。”
    他端着白瓷杯子,坐在了碧云的对面,跟她攀谈了起来。
    先是随意聊了几句,他突然拿出一个红色丝绒的盒子,轻轻推放在她的面前。
    “我为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他微笑着望向碧云,“为了感谢在火车上,你救了我的朋友。”
    “不,这我不能收!”碧云急忙拒绝。
    “为什么不打开看看呢?我敢保证你会喜欢的。”
    “不,不用了,我不能收,谢谢你。”
    “你看,一对耳环,很适合你。”他自己打开盒子,她注视着他的动作,黑眼睛随着那盒子渐渐打开而变得明亮了起来。“你嫌弃它不够昂贵么?”
    “不,不是的。”她的确接受过更加昂贵的礼物,一条镶嵌满了钻石的白金项链,但是她很喜欢这对珍珠耳环。比起璀璨夺目的钻石,她其实喜欢这种温润的光泽和圆滑的曲线。
    “我不知道这话,该不该对你说。”他略微压低了语气,直直地望向她,“事实上,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想有朝一日,遇见你的时候,就把它送给你,没有想到,这个愿望真的实现了。”
    碧云怔了一下,她并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种要求,他的态度那么诚恳,而她沉默不语的态度被他当做了接受,她就那么糊里糊涂地在大脑空白的状态下接受了这个礼物。“好吧,谢谢你。”她把这个小丝绒盒子收到了手提包里。
    “你就像是一颗珍珠一样,皎洁,明亮,惹人怜爱。”他湖蓝色的眼眸闪闪发光。和上次在火车不同,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暗花长款连衣裙子,袖口和领口有着精致的荷叶花边,戴了一顶同样的点缀着缎带花边的帽子,她雪白的皮肤像个白瓷娃娃一样,莹润而细腻,小巧的鼻子,娇俏的唇,乌黑的眼睛,除了衣着打扮,还有一点不同的是,今天,她的脸颊边带着一抹飞霞般的淡淡红晕。
    碧云被他看地有些不自在了,低垂下头,小巧的尖下巴埋进领子的蕾丝花边里。他的好意那么明显,却又隐忍不言,并没有对她表白什么,可是她如果现在断然拒绝,显得自己太多心了。他就坐在她的对面,不到两米,近到能看清他英俊的脸,高挺的鼻梁,柔和的目光,然而他不会步步为营,紧紧逼着她,这种距离拿捏的非常好,让人觉得很舒服和安全。
    “见到了你的爱人了,他还好么?”墨菲斯轻啜了一口咖啡,语气彷佛在问候自己最好的朋友。
    “呃……”她轻点头,突然想起自己的那个谎言,随口说他是个农场主,现在要自圆其说,“他……就是很忙,农场里的事情很多,因为是春天了……”碧云有些频繁地眨动着黑色的眼睛,实在编不下去了,她承认自己不擅于撒谎。
    他附和着她点头,微微眯起的湖蓝色里眼睛散射出轻柔的光,“是的,春天了。”
    “墨菲斯,你为什么会入伍?”思量了半天,她还是问了出口。
    “凯蒂,我记得你问过我这个问题。”他只用眼睛朝她微笑,“在火车上的时候,你忘记了么?”
    “是,是么?”她愣了愣。
    “事实上,我也并不十分想入伍,或许我更适合像你说的那样,做个诗人,或者是音乐家。”他的嘴唇浮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轻笑了出声,“如果,我能写诗和作曲的话。”
    “哦。”她望着他,显然是误会了他,仅仅凭着自己的印象来看他,犯了一个以貌取人的错误,但是她对他,始终有几分好奇,“是不是由于家族的传统,子弟们都会入伍?”
    “事实上,我二哥毕业于陆军指挥学校的时候,我还很小,只知道他那身制服看上去非常英武,还有他拿枪的样子,他的枪法很好,各项训练成绩也非常优秀,他才是父亲的骄傲,不像我的长兄那样,迷恋文艺无所事事,至于我,”他突然停住了,低垂的湖蓝色眸子里有什么一闪而过,“对了,小雨点还好么?”
    “嗯,它很好,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没有别的事情可做,”碧云微笑了起来,其实自己何尝不是这样,“还有,它很喜欢你。”
    “她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水汪汪的,那么温顺,善良。真是个逗人喜欢的小家伙。”
    “啊?”碧云抬起眼睛望着他,见他正微笑地看着自己,刚刚他的话,并不像在称赞一只小狗。
    艾米丽突然闯了进来,先是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的英俊上尉,又把眼神转向了碧云,“凯蒂,我们该走了。”
    “让我送你们一程吧。”墨菲斯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不,不用,车子在外面等我……”碧云再次谢绝了他的好意,“谢谢你。”“那么,只能期待再会了。”他立在原地,并没有再次要求送她回家。
    艾米丽一手挎着篮子,一手挽着她的胳膊,要拉着她往店门走去,碧云回头望了他一眼,这个英俊的男子仍旧是用眼睛向她微笑了一下。
    墨菲斯坐回到椅子上,那双湖蓝色的眼睛,注视着两个女孩匆忙出门,钻进了一辆黑色的车子里,驾驶室里一个穿着灰色便衣的司机,迅速发动了车子,这辆豪华的黑色梅赛德斯并没有挂军用的车牌,他仰头将杯子里的咖啡饮尽。
    他又出差了,只不过这一次他表现地非常好,临行前不但清楚地跟她说明了的行踪,还告诉她一个准确的时间,下周末就会回来,他竟然是去了南部那个城市,要提前去做一个定在九月份的会议的筹备。
    “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么不凑巧,我才刚刚来首都,可他又要回去了。”碧云倚在躺椅上,摆弄着一束浸在玻璃瓶子里的玫瑰花,这些花是新裁来的,还是含苞欲放的。
    “小小的分别,胜似甜蜜的新婚,要坚信这一点。”忙着换洗床单的艾米丽朝她绽出微笑。
    “艾米丽,你母亲的病好些了么?”
    “上帝保佑,多亏了您和先生的关照,因为那特批的条子,才弄到了一些限制的特效药,当然还有治疗的费用和每周的假期。”艾米丽褐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感激。
    “那真好,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正如您所说的,凯蒂小姐,好人一定有好报,而且我想,上帝会在天上注视着我们每一个人。”
    碧云随着艾米丽的眼神望向夜空,不同于市区内的躁动,这里的夜色很安静,哈维尔河上很少有过往的船只,只有几点星光在□般的夜幕中闪动着,伴着一轮皎洁的圆月,碧云踱了几步,双手合十,上半身趴伏在半圆形的大理石窗台上,她并不信仰基督教,也就不确定这个世界上是否真有上帝和天使。她记得在家的时候,母亲给姐妹们讲的故事,月亮里有棵桂树,有座广寒宫,里面住的该是嫦娥仙子。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儿时就背熟了的诗,朗朗上口,在游子的口里吟诵出来,却是另一番辛酸的滋味,自从告别了艺术学校的生活,又是半年过去,该是时候给家人报个平安了。
    “艾米丽,可以请您帮我个忙么?”她望向等待吩咐的女仆,“明天就是周末了,你回家照顾母亲的时候,能不能顺道去电报局,帮我去发一份电报。”
    “这没问题,”艾米丽立刻点头答应,“您要发给谁?”
    “是要发到美国我的朋友那里,这个是地址和电文。”她从柜子的第二个抽屉里,拿出一本小本子,翻动了几页,取出一张纸条。
    艾米丽接过来,读了一遍。“可这是一封家书,为什么要发给朋友呢?”
    “我的父母,并不知道我离开美国了。”碧云淡淡说道,心情却沉重了起来,不出意外的话,逸安哥哥应该已经回到家乡,向父亲、母亲报告了她平安的消息,可是她还是欺瞒了家人,说自己在美国继续攻读大学。母亲自然会为不能相见而伤情,父亲一定还以为她有大抱负而欣慰不已,如果说她做了红十字会的护士,深明大义的父亲一定会原谅她的选择,可是断然不会同意她像现在这样,做了一个纳粹军官的情妇。想到这里,碧云不由地叹了口气,心里一团乱麻似地,真是剪不断理还乱,这些麻烦的事情,还是留到以后再去想吧。
    她乌黑的眼睛望向艾米丽,只见这个干练忠实的女仆,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把手里那张写着电文和地址的小纸条小心翼翼地叠放好。这份电报将要辗转这个世界上的几大城市,由处于欧洲的帝国首都,辗转到美利坚,再漂洋过海,发到北平,会由在外事局当差的叔伯收到,转寄给身在江浙的父亲和母亲。
    明月三千里,何以寄相思,纵然有千言万语,电文仅有只言片语。
    “一切安好,勿念。”
    《亚特兰蒂斯之恋》入v公告
    致一直支持本文的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首先向各位亲们问好!
    这篇文章自6月份开始动笔,到现在已经写了3个多月了,因为某些原因,中间一度停止连载,近来我将第二幕、第三幕的书稿整理成了《亚特兰蒂斯之恋》,这个听上去像是个奇幻类书名,相信老读者朋友们能看出一点端倪,男主盖尔尼德不是有个外号叫做“亚特兰蒂斯的黑衣骑士”嘛。oo
    在此对入v做一点说明。首先,作为的签约作者,我有义务遵守网站的各项规定,此次入v,对我无疑是一种鼓励,让我更加有动力写文;其次,入v之后,对于更新的频率和字数、文章的质量,都有相应的要求,作为作者,在喜悦之余深感压力,我有责任和义务为读者朋友们呈现出更加精彩的作品;最后,对于入v之后可能给各位朋友们阅读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感谢加入到“魅色”群里的朋友们!感谢为我贡献精彩长评以及发短评支持我的朋友们!也感谢一直在默默支持我的朋友们!是大家的关心和爱护,让我有动力继续写文。碧当呕心沥血成文,以谢亲恩。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
    37第三幕—10天鹅湖
    午后,她一如往常,练了一阵舞,脱下有些汗湿的鞋子,本来窝在地板上睡觉的“小雨点”立刻醒来了,扑上来一口抢夺走她的芭蕾舞鞋子,拖着鞋子的缎带团团转圈儿。
    “小雨点,把鞋子还给我!”碧云赤着脚跑了几步,俯身扯过鞋子,小家伙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死死咬住不肯松嘴。碧云抬起手臂,正想轻轻打它的嘴巴,突然间,它松开了口,转身冲着玻璃窗子外面叫了几声,摇着尾巴,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等等,回来,小雨点!”碧云匆忙登上鞋子,打开后门,朝屋子外面追去,却眼见着小狗飞奔进了树林里。
    转眼这个小家伙跑的不见了踪影,碧云有些着急,这栋房子的后院是一片修剪的平整的草地,再继续向里走去,便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了。她从来没有单独去过那些林子里面,只是在一天黄昏跟着他,到树林旁边散过步,还因为那个家伙的非礼要求,事后竟然把一只鞋子丢在那里了,只好被他抱了回来,那里是通着房子后面这弯湖水的河流上游。
    她跑得有些气喘吁吁的,终于在河边的一棵大树下面找到了“小雨点”,小家伙在逗一只黑色的凤尾蝴蝶。
    “你这个小家伙!太调皮了!”小雨点丝毫没有听见碧云的训斥,继续跟蝴蝶玩,蝴蝶扇动着美丽的翅膀飞高了,小狗急得朝它直叫,碧云被它的样子逗笑了,这片树林很美,让人忍不住驻足,树林里光线斑驳,映在湖面上,像是洒了一层细细地金子,闪耀的她张不开眼睛。碧云记起今年初春的时候,在帝国南部的伊萨尔河畔,也是这样一个阳光暖暖的午后,那场华丽的盛装舞步的表演。
    “凯蒂,是你么?”一声轻柔的呼唤把正沉浸在甜蜜回忆的她带回了现实世界。
    “呀——!”她还是惊叫了起来,猛地转身,只见身后的大树树杈上坐着一个男人。
    “别害怕,是我,但愿我没有吓到你!”他先是把一个背包轻轻从树上递了下来,紧接着滑了两步,从树杈上跳下来,那动作非常矫健,像只猎食的花豹一样。
    “墨菲斯!你怎么会在这里?”碧云看清了他的脸,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他没有穿蓝色的风衣,而是像个野战队员一样,穿了一件浑身是口袋的夹克。
    “我在拍摄野生动物,你看。”他摆弄着手里的相机,朝她演示着。“这是我的新宝贝,埃克萨克图单反相机,还有蔡司镜头,”
    “它能拍出彩色的照片,对么?”
    “对,是彩色的,想不到你还是个行家!”他微笑了起来,“这套设备可不是便宜货。”
    她看向他手中的相机,“我不懂这个,你爱好摄影?”
    “我的爱好很多,摄影只是其中的一项,这一次的目的是拍摄一组白天鹅的照片。”
    “这附近的湖里有很多天鹅的!早晨起来,我从窗子向外面望的时候,会看到一些洁白的鸟儿在远处的湖面上,但是隔得太远,看得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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