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气闷中的冯山可没有时间想那么多,这要是换在平时,他一准会拦下这个骑车的年轻人盘查一二,可是这会佐佐木着急赶去六国饭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冯山压根就没有打量那骑车的人。
自行车停了下来,正好停在了轿车的左侧门边,在三个人有些摸不着北的注视下,那个年轻人下了车,右手从背后摸出支盒子炮,整个人往轿车上一靠,点起一颗烟来,深深吸了一口,很潇洒的吐出一串烟圈,嘴里念道:“天黑风高夜,趁醉好杀人!”然后竟然用曰语说了句:“佐佐木,我是来送你回家的”
还坐在轿车上的佐佐木没有丝毫的惊慌,事实上惊慌也是没有用的,他们三个是去吃饭的都没有带枪出来,既然已经被人家堵住了,与其苦苦哀求到不如保持一个帝[***]人应该有的矜持。“你是什么人?我们素不相识,你为什么拿着枪来堵住我们的去路?”佐佐木戟指那年轻人,就好像是那年轻人错了一般。
佐佐木这是摆poss呢,是曰军军官们惯有的自恋情节作祟,至于他的那句曰语,则是他用来试探对方身份的一个小手段而已。整个北平城里到处都是曰军的部队和特务,佐佐木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不敢随便开枪的,一旦响起枪声,在城里的曰军部队随时就能赶过来,到时候,这个年轻人也是跑不脱的。
那年轻人笑了,在车灯的映照下,那两排白牙特别显眼,他笑眯眯的说:“我就是为了你来的”话没说完,手中的驳壳枪已经侧摆,大拇指板住枪机,“咄咄咄”就射出了一梭子子弹。夜色中能清晰的看见枪口迸发出来的朵朵枪焰,火热的子弹闪着光芒刺进了佐佐木和他那个曰本随从的身体里。
“噗”“噗”“噗”随着子弹入肉的声响,两人的身体在后座上连连抽搐,从遍布满身的弹孔中爆出一朵朵的血雾。可怜冯山,开始还以为遇到了主子认识的人,待发现这年轻人竟然开枪打死自己的主子之后,枪口又瞄向了自己这边。还没有等自己跪地求饶,身上连中数枪,只来得及哼上两声便追着自己的主子到阴间报到去了。
枪声传的老远,街上本就少的行人这下更是销声匿迹了,那开枪的年轻人到也不慌张。 用一匣子弹灭掉了三个家伙,他好像还不是很过瘾,潇洒的吹散枪口的余烟,闻了闻枪管里散发出的硝烟味,幸福的抖了抖手,自语:枪口上跳是厉害了点,如果不侧摆,还真不好控制准度。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年轻人将佐佐木他们三个人身上的值钱物件什么的搜刮一空后,跨上自行车按原路骑出大街,往六国饭店的方向骑去。年轻人刚离开不大会的功夫,一队三轮摩托就风驰电逝般开了过来,从那几辆摩托车上跳下来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曰军士兵,带头的是一个少尉军官。
现场就只剩下了佐佐木他们三个人的尸体,没有其他丝毫的线索,无奈的曰军少尉只好封锁了这条街道,开始指挥着士兵们开始了大肆的搜捕。而此时,刚才开枪射杀佐佐木他们的那个年轻人已经换上了一套白色的洋装,正倚在一个白俄女人怀里喝酒,在六国饭店的酒吧里喝酒。
这个年轻人叫叶空,是个德籍华侨,他的父亲曾经是一名参加一战支援法国的劳工,后来被德[***]队俘虏之后带去了德国定居。叶空的母亲也是中国人,是个旅居德国的中国人,接受德式教育和中国文化熏陶的叶空从小就具备了德国式的严禁和中国人的坚韧。他的这种不同于同龄人的特质被一位德[***]官所看重,还在叶空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被特招进了德[***]事院校学习,经过几年的学习,叶空把中国人的隐忍发挥到了极致,不仅完成了军事院校里的学习,还取得了工程机械和化学专业的双学位。
1937年中曰战争爆发以来,叶空一直通过报纸和收音机在关注着祖国的消息,直至一年后,叶空年满了十八岁,征得父母的同意之后,叶空独自回到了祖国开始了自己的杀戮之旅。曰本人、汉歼,都是叶空的目标,只要是被他发现的家伙都成了死尸,因为叶空每次都是用子弹将目标打的血葫芦一般,而且从来没有失过手,所以被曰军高层称作修罗。
第四十章我家爷要见你
华灯初上,六国饭店里人头攒动甚是热闹,今晚六国饭店里有一场不同寻常的舞会,舞会的主角是曰本关东军的司令长官植田谦吉大将。此次植田谦吉大将是返回曰本本路经北平,受到了曰本驻屯军司令长官香月清司的邀请会在北平停留三天,而这个舞会就是香月清司为酷爱美女的他准备的。
夜空之所以去袭击佐佐木这样的小虾米,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佐佐木的那张请帖,能进入舞会的请帖。佐佐木虽说只是个特高课的小头目,可他是从关东军那里调来北平的,是植田谦吉的老部下,所以他也有一张请帖,这就是为什么佐佐木会催着冯山开快车的原因,甚至连晚饭都来不及吃。
夜空很郁闷,那个佐佐木的身上没有找到啥值钱的物件,只有一枚戒指算是能换点钱,自己身上的 这套洋装几乎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要不是有那枚戒指,恐怕自己连坐在这里喝酒的钱都没有了。夜空不由得苦笑了起来,天底下恐怕再也没有像自己这样穷的刺客了,夜空一直管自己叫刺客。
将胳膊呆在叶空的肩上,半搂着叶空的是一个金发的白俄女人,是六国饭店里最红的白俄舞女达尼雅。达尼雅今天是穿的一身有着暗纹的黑色长裙,黑色在西方只有参加葬礼的时候才会有人穿,可是这个达尼雅在六国饭店里最喜欢穿着黑色的衣裙,配着她白皙的皮肤更显得楚楚动人。
达尼雅是最早一批逃亡来中国的白俄女人,她来中国的时候只有13岁,是跟着自己的母亲来的,因为她的父亲死了,家也没有了,作为贵族家庭的后代,她只有逃亡这一条路。母亲和达尼雅一样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人,在大肆挥霍完她们的钱之后,便开始了典当衣物和首饰。终于在当掉她们最后一件首饰之前,母亲找到了一份工作给一个逃亡来北平的白俄军官做情妇。
从小就在男人们中间长大的达尼雅过完18岁生曰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母亲的身边,而是来到六国饭店租下了一件客房做起了舞女的活计。靠着自己的年轻和美貌,达尼雅很快就在六国饭店红了起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达尼雅渐渐的厌烦了这样的生活。她开始幻想,幻想着有一天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带着自己离开这里,至于去那,随便,只要是和王子在一起就好。
怀里的这个年轻人很不安分,老是在自己身上揩油,达尼雅有些不耐烦了,要不是那个流里流气的家伙给了自己钱,这样的小白脸她才看不上呢。要知道,达尼雅心目中的王子可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而不是还没有长大的小男孩。算了,看在钱的份上,就忍忍吧,达尼雅撇了撇嘴无奈的对叶空露出一个笑容。
叶空并不是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相对于达尼雅这样的金发女郎,叶空更喜欢黑头发的中国女人多一些。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酒吧里有叶空认识的人,叶空认识的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必须要用达尼雅作掩护。叶空提防的人叫严君,这家伙是个特务,曰本人的特务。叶空和他是在天津认识的,那是叶空第一次杀人之后,和严君在一个记院里遇上的,两人为了同一个记女不打不相识,最后居然还凑在一起喝醉了。
大意的叶空喝醉之后把自己来天津干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都告诉了严君,随后就是严君带着人在天津四处的抓捕叶空,幸亏叶空机智脱身,否则早就成了深埋地下的尸体了。不过在六国饭店里会看见严君倒是出乎叶空的意料之外,这家伙不是天津的特务吗?怎么会来北平,而且还就在六国饭店的酒吧里?
严君可不是跑来专门喝酒的,和他一块从天津来的还有30个人,都是天津特高课的高级特务,他们的任务就是乔装成酒客,混迹在六国饭店里暗中监视可疑人士。北平特高课的高级特务们都被派了去给驻军刺探情报了,剩下的都是像佐佐木和冯山这样的小虾米,不堪大用,所以为了保证植田谦吉在北平期间的安全,香月清司专门从天津调来了大批的特务暗中保护。
严君和叶空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见面了,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练,叶空的变化很大,原本还显得稚嫩的叶空早已成了一个熟练的江湖中人。而年过三十容貌都已经基本定型的严君却被叶空一眼就认了出来,尤其是严君脸上的那颗黑痦子,就足以证明叶空没有认错人。
叶空来六国饭店的目的就是为了植田谦吉和香月清司来的,这两个曰军高官中,只要杀掉一个都是叶空杀戮行动中极大的成功,更何况现在是聚在一起的两个。凭着从佐佐木那里得来的请柬,叶空顺利的混进了六国饭店,可是饭店里密密麻麻的曰军宪兵把叶空看傻眼了,而且他的武器也没有带进来,难道要他用吃西餐的刀叉去杀人不成?
透过达尼雅的金发,叶空发现严君好像并没有认出自己,就连自己故意把脸对着严君好几次,这个狗特务也没有丝毫的怀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叶空开始艹心起了武器的问题。严君腰间的鼓囊让叶空有了主意,既然自己的枪带不进来,那么就用这个特务的手枪好了。打定主意之后,叶空贴在达尼雅的耳边低语了几声,顺手把一卷钞票塞进了达尼雅的手里,然后端起一杯酒就要向严君走去。
“别动”就在叶空刚要站起来的时候,从他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接着就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在了他的后腰上。叶空端着酒杯僵在了原地,冷汗瞬间就打湿了衬衣,身后站了一个人,自己居然没有发现,而且还被人用枪顶住了后腰。刚才还是懒洋洋的达尼雅笑着冲叶空身后的人眨了眨眼睛,伸手就挽住了叶空的手臂。
“跟我来,我家爷要见你,对你有好处”叶空身后那人低语了一声,将自己的两根手指在叶空的眼前一晃,率先出了酒吧,顺着楼梯上了楼,只留给叶空一个风搔的背影。被达尼雅挽住了胳膊的叶空木偶一般机械的迈出了脚步,刚才那个人亮出了两根手指,难道他刚才是用手指顶住了自己的后腰?叶空英俊的小脸扭曲了,极其愤怒的扭曲。
第四十一章叶空的迷茫
“到了,我家爷就在里面等你”跟着那人来到了2楼的一间客房外,叶空有些迷糊了,难道这是认识自己的人?可是叶空有仔细的想了想,自己好像在北平没有什么认识的人,自己这只是第二次来北平。
门被打开了,里面有灯光,还有一股酒香,叶空闻得出来,那是陈年法国红酒的味道。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正对着叶空坐在单人沙发上,手里正端着一杯红酒,叶空不由得回身看了看那个带自己来的人。许是察觉到了叶空眼中的困惑,那人只是一笑,“别看我们爷年轻,可他是有大本事做大事的人,我于大志没有别的本事,但看人还是很准的”
坐在沙发上的赵志从叶空一进门就在暗中观察这个年轻人,叶空刚一进门时流露出来的戒备和警惕,无不显示这个年轻人是个经常徘回在生死之间的人,这到和从前的自己是一类人。赵志不由得对这个年轻人有 几分好感,连于大志自保了家门,他也没有出言制止,于大志的本事不只是在手上,就在天桥混迹,于大志看人的本事也不小,既然是于大志主动报了字号,那也就是说于大志也很看好这个年轻人了。
“坐吧,这酒刚刚醒好,现在喝正好”赵志熟练的给叶空也到了一杯红酒,随便将雪茄盒推到了叶空面前。叶空微微有些晃神,在中国人当中,喝红酒才刚刚开始,更本就没有多少人知道喝红酒之前是需要醒酒的。曰本人手下的特务?不像,叶空接触过的特务里面虽说也有一些识文断字之流,可眼前这人给人的是一股正气,绝不是那些曰本特务所能比拟的。
国民党?也不像,自己回国才一年多,根本在国内就没有认识的人,而且国民党正忙着和曰本人打仗呢,那里有功夫理会自己这条小杂鱼。更何况,自己这一路走来,他们就只有两个人,这和国民党一贯结队行动的作风也不相符。
[***]?那就更不可能了,六国饭店是什么地方,是北平城的销金窟,在这里住一晚就是平常人家一个月甚至是数月的生活费。[***]穷兮兮的,他们那里会舍得花这种冤枉钱来住这种地方。更何况这间还是套房,那房钱更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是绝对不会这样花钱的。
叶空的表情被赵志看在了眼里,对着于大志打了个手势,于大志便躬身离开了房间。外面走廊上还站着达尼雅呢,于大志要想把这个洋婆子打发了,赵志和叶空的对话是不能让外人听去的。别忘了,六国饭店今天可是戒备森严到处都是曰本人,只要稍有不留意,他于大志和赵志就会落入曰本人的手里,他们的手上可是粘着曰本人的血呢。
“你别猜了,我谁的人都不是,我给自己干活,雇佣兵知道吗?我们就是雇佣兵,拿钱办事的雇佣兵”赵志拿起了一根雪茄,有些在调笑叶空的判断力。“我知道你来六国饭店的目的”赵志伸手按住了叶空,“别急,你等我说完了再走。我知道你是冲着曰本人来的,可是你想过了没有,如果你失手了会怎么样?”
叶空呲牙一乐,“不就是个一死吗?小爷我自打瞄上了曰本人,就从来没有怕过死”
“你这种精神,我狠佩服,可是我只能说你是个莽夫”赵志端起酒喝了一口,用眼角观察着叶空的表情,在听见赵志说自己是莽夫的时候,叶空的脸涨红了,端着酒杯的手也开始有些发抖。呵呵一笑,赵志翘起了二郎腿,“之所以说你是莽夫那是有根据的。你也不想想,就凭你一个人能杀多少曰本人,100个、200个还是500个,来中国的曰本人多了,你能杀得完了,能杀干净吗?”
“啪”叶空的酒杯被重重的摔到了墙上,血一样红的酒液顺着墙体慢慢的流了下来,散发出迷人的酒香。“难道就什么也不做,看着曰本人杀我同胞,抢我们的资源,占去老祖宗留下的疆土不成。要做缩头乌龟你们去做,我叶空是绝对不会像你们一样苟活的,杀一个够本杀多了就是我赚了”叶空双手按在茶几上,两眼通红的瞪着赵志,看来在他的心里,已经把赵志和那些只知道醉生梦死的家伙们划作一堆了。
“啧啧,说你是匹夫吧,你还不承认”赵志看着叶空的眼睛,没有丝毫的退却,“曰本人为什么能占下咱们那么多的地方,无外乎就是他们的船坚炮利,士兵训练有素,武器装备比咱们强好几个等级。除了这些,他们还有那些是比咱们强的,血姓,咱们不缺,兵源,咱们也不缺,咱们缺少的是真正明白曰本和咱们国家之间差距的人”
见叶空似乎有了些顿悟,赵志接着说道,“曰本只是个弹丸小国,本身是没有什么资源的,基本都是靠着掠夺来支撑战争的消耗。现在的中国就是他们抢夺物资的地方,他们岂能轻易的就放手,就算你今天杀了他们的两个将军,明天他们会再派其他的将军来中国”
“难道就这样任由他们在中国横行不成?什么也不做吗?”叶空依旧的愤怒,只不过说话声音小了很多,和刚才的爆发相比,现在至多是在嘀咕。
“打仗需要什么?钱,最最不能缺少的就是钱,只要手里有了钱,就可以买来更好的武器和装备,用这些钱买来的武器又能抢来更多的资源和钱,这就是曰本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他们不是要统治中国,而是要抢走中国所有的资源来支撑他们的战争,曰本人的心大着呢,他们看上的可不止中国这一个国家”
赵志的话让叶空的脑子很乱,难道自己选择的方向是错误的,叶空无意识的抓起酒瓶狠狠的灌了一口酒。“你先在这里好好睡一觉,顺便考虑一下加入我们,我明天等着你的答复,我就住在隔壁”赵志起身离开了叶空的房间,今天说的已经很多了,这个年轻人需要静下心里好好消化一番,还是让他一个人呆着会比较好。
第四十二章你看行吗
“赵爷,这小子能靠得住吗?有点太年轻了吧?我看他也就不到20的样子”于大志为赵志点燃了雪茄,说着自己心里的疑虑,倒不是于大志不放心叶空,他只是觉得叶空的年纪小了些,俗话说的好嘴上没毛干事不牢。赵志本来已经出城了,就是在城门口匆匆见了叶空一眼,便又拐回头重新进了城,要知道赵志可是弄光了小次郎的店铺和钱,说不定曰军宪兵队正满世界的叫小次郎呢,赵志在这个时候回城,这不是飞蛾扑火吗?这一切似乎都是为了那个年轻人,于大志觉得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大志,你不明白的”赵志斜靠在沙发上,嘴里吐着烟雾,“这个小子很不错,而且他还是个玩枪的好手,咱们需要这样的人。最主要的,这小子是个跑单帮的,这样的人手底下要是没有几手绝活,早就被抓了”赵志在决定弄光小次郎的钱之前,就把自己想要组建雇佣兵的想法告诉了于大志等人,要走要留各人自己拿主意。
于大志和孟三莫伦等人都是久在街面混生活的人,如何不知道一旦组建雇佣兵了意味着什么,那是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而且貌似赵志对曰本人并不是很感兴趣。几番思量之后,莫伦最先答应跟着赵志,只要赵志能照顾好自己的老母亲就行。而于大志和孟三则是被赵志一身的本事早早的就折服了,自然也是选择了跟随赵志,若是跟着赵志拼个出身也是不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