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中午正在打电话的时候,班上那个最小的男孩子在办公室门口探头探脑的,舒晴顿了顿,让顾之等一下,然后笑眯眯地站起身来,“高逸,你找我?”
高逸今年才十一岁,是班上的国宝级生物,长得虎头虎脑很可爱,性格也很活泼。
他有些局促不安地站在门口,双手背在身后,脸红红地点点头:“我来送点东西给老师。”
舒晴朝他招招手,待他走近以后,才注意到到他手里拿着一个盖得紧紧的铁杯子,笑着摸摸他的头,“这是什么?”
高逸献宝似的把杯子递给她,害羞地说:“是我和爷爷一起做的青稞酒,想给老师尝尝。”
舒晴笑着逗他,“怎么办,老师不喝酒的呀?”
高逸一愣,黑漆漆的大眼睛无措地转了转,然后停了下来,以最快的速度泛起了泪光,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好像受了无可比拟的创伤。
舒晴吓一大跳,赶紧接过杯子,打开盖子喝了一大口,被苦涩的酒呛得边咳边说:“老师逗你呢……咳咳,很好喝……”
高逸顿时被她面红耳赤、边咳边笑的滑稽模样给逗乐了,眼泪一下子缩了回去,也跟着哈哈笑起来。
他一边笑还一边凑到舒晴耳边,用不太标准的英语生涩地说:“sibyl,iloveyouch,sososonuch!”
舒晴到来以后,他第一次上了英语课,这个年轻的老师很爱笑,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他们的各种问题,向他们描述那个陌生的国度里,说英语的人们都过着怎样多姿多彩的生活。
有年纪大点电话孩子不愿意上英语课,赌气说:“反正我们以后也用不上英语,住在这里也不会接触那些人,浪费这些时间做什么?”
那节课上,舒晴第一次停止了讲课,开始认真地给大家讲一些题外话。
她说他们虽然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也许在很多方面没有城市里的孩子有优势,但是未来是任何人都说不准的,重点在于你想不想改变现在的状况,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说了钱学森的故事,说了童第周的故事,几乎是绞尽脑汁把以前读过的名人故事都告诉了大家,最后还唱了一首英语歌,stronger。
whatdoesn’tkillyoumakesyer,standalittletaller.
那节课,孩子们似乎学到了很多,年纪最小的高逸甚至一下子喜欢上了舒晴,喜欢上了英语。
他连续好几天,每天下课都来问舒晴几个词语怎么用英语表达,舒晴也就教了他。
而今,他这样红着脸在她耳边说出这句话,舒晴才骤然明白前几天他为何要问她那些莫名其妙的词语。
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她忽然一下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摸摸高逸的头,笑着对他说:“sodoi.”
高逸眨眨眼,“什么意思啊?”
舒晴也朝他眨眨眼,“不告诉你,想知道意思,以后就努力学英语。”
高逸又羞又开心地跑开了。
再次接起电话,舒晴那声“喂”都变得有些低沉朦胧。
顾之顿了顿,好似在分析她这语气里的感情成分,最后淡淡地说了句:“看了我的小女朋友到了哪里都是桃花朵朵开啊。”
“他才十一岁啊顾老师!!!”这家伙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十一岁?”顾之不置可否,“十一岁就明白iloveyou了uch不够,还sosuch,看来对舒老师你已经情根深种了啊。”
“你也知道他才十一岁,所谓的iloveyou还不就是随口说说,哪里知道是什么意思?”
“嗯,十一岁……确实不太明白。”顾之的声音陡然一转,冷静犀利地指出,“那你呢?二十一岁了,sodoi的意思应该明白吧?”
“……”舒晴被堵了个哑口无言,两秒钟之后,忽然明白了一个事实,“我说,顾老师你不会是在吃醋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从容不迫地说:“我去洗碗,就这样。”
嘟——通话终止。
舒晴想了想,终于还是没忍住,发了条短信过去:你家不是有洗碗机吗?→_→难道是我记错了?
顾之的脸微微一热,淡定地回道:嗯,你记错了。
回头扫了眼好端端的洗碗机,顾老师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在舒晴回来之前,把那家伙送到李宣然家里去。
洗碗机:tt关我什么事?我是无辜的……
作者有话要说:留个言吧!
什么?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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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老师:舒晴:
第53章
实习进行了将近一个月时,舒晴因为不适应高原气候,嘴唇也裂口了一个月,每天喝稀饭都会疼得眼泪哗啦啦的。
唇膏和多喝水压根不管用,听本地的老师说,只要在这里生活上几个月,就会适应这种气候,只可惜舒晴待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只能默默地继续忍受下去。
最严重的那几天,舒晴甚至连说话都有困难,一张嘴就会拉动嘴唇上的口子,钻心的疼。
她不是娇气的女孩子,不会因为晒黑了或者吃不好睡不好就抱怨,但是这样的疼痛持续了一个月,她也受不了了。
晚上给顾之打电话的时候,她一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红了眼,一边说:“……你都不知道,血口子张得很开,都看得见里面血肉模糊的样子……我上课的时候只要一说话,就痛得不行,有时候说上一阵子还会流血……”
人一旦遭遇挫折,就变得娇气起来,特别是心知肚明身边还有一个可以依赖的人。
“我忽然开始后悔当初拒绝辅导员的提议,坚持要来这里了,真的很难受……”她其实压根不是这么想的,却因为对方是顾之而难得地撒起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