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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阿绯见到了虢北的初春日,那样难得的、短暂的时光,却又那么地美好,令人陶醉而难忘。
    尤其是身边还有相爱的人陪伴。
    天上吹来的风也不像是冬日那么寒冷刺骨了,而是一种能抚慰人心般的和煦春风,带着青草的香气,阿绯坐在草地上,抱着膝盖,看不远处白羊成群结队地慢慢走过,一只牧羊犬忠心耿耿地守在周围。
    阿绯闭上眼睛,感觉风从脸颊边上吹过,头发丝在风里向后飘摇,耳畔能听到风打着旋发出的轻微响声,极快活似的,她都能感觉到,且如此真切。
    “公主!”远处有人大叫,阿绯睁开眼睛,瞧见孙乔乔像只很能跳跃的兔子似的,向着这边极快地窜来,看得阿绯目瞪口呆,一边嘀咕孙乔乔毫无姿态,一边在心里羡慕嫉妒恨,觉得自己居然没这本事,少了一项炫耀的资本,实在可恨。
    阿绯斜着眼睛觑着孙乔乔跑到跟前,面无表情地将头转开一边,才说:“干吗,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在普里住了小半年,不时有人叫她“公主”,最初当然是从南乡开始的,起初阿绯还觉得是不是会造成什么困扰,然而慢慢地却发现,不懂大启话的虢北人就算了,那些懂大启话、也明白“公主”两个字是什么意思的虢北人,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接受了这个称呼。
    或许在他们眼里觉得,这大概是个“昵称”,又或者这是大启的某个可以用作“名字”的词,而不管怎样,大家伙儿却都觉得这个很适合阿绯,因为一看到她那张对任何事物都隐隐地充满了挑剔的精致脸蛋儿,以及经常挑着小下巴睥睨人的姿态,活脱脱一个高傲而难伺候的“公主殿下”,当然,在看破她最初的冷淡高傲之后,大家都知道“公主”其实还是很单纯很好接近的,比如就算是她再心情不好,只要说一声“我家有烤好的红薯很甜”或者说点儿其他的她感兴趣的食物,她都会立刻心怀宽广不计前嫌地……
    当然,对阿绯自己来说,比起公主,她更喜欢“瑞缇”这个名字。
    孙乔乔嘻嘻一笑,坐在阿绯身边:“公主,你坐在这里干什么,留神晒黑了。”
    “是吗?”阿绯没想到会有这样一个隐患,“那你赶紧去找把伞给我撑着。”
    孙乔乔更没想到会给自己找到一件差事干,赶紧转移话题:“公主,我来是想跟你说,我跟轻侯要去虢北的皇都啦。”
    “什么?”阿绯很是意外,一时就忘记了打伞,“为什么要去皇都,是有什么事儿吗?”
    孙乔乔捧着腮说道:“是刚才轻侯就这么跟我说的,是傅将军的意思……大概是因为最近皇帝遇刺,所以将军答应皇帝派两个高手前去保护着他吧。”
    “没有别的高手了吗,非要你们去。”阿绯虽然觉得孙乔乔武功“比”她高强,人又有点傻所以常白眼她,但是一想到他们要离开,本能地又觉得舍不得。
    孙乔乔说:“是傅将军信任我们吧,但是这样也好,反正只要我跟轻侯在一起不管去哪都行。”
    “笨蛋,”阿绯瞪向她,“那要保护多久?要是让你在皇都留一辈子,你也愿意?你家里的人呢?”
    孙乔乔露出为难的表情:“我爹常常跟我说‘忠孝不能两全’,我跟轻侯去,也算是为国尽忠吧?”
    阿绯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
    孙乔乔看着她冷脸的样子,心里却暗暗地想:“我跟轻侯来到这里,好不容易让他对我好些了,没想到公主又出现了……而且上次在大皇子府遇险的时候,又是被她救了我,这样一来我又欠了她的情,以前轻侯就很喜欢公主,而且公主又长得这么美,万一轻侯重新又爱上她怎么办?还是去皇都比较好些,对了,公主说的对,傅将军肯定还有其他的高手可以用啊,为什么偏要让我跟轻侯去呢?难道说,傅将军跟我的心思是差不多的,也是怕轻侯跟公主……”
    孙乔乔心中打着精细的小九九,一边就有点做贼心虚,尤其是想到堂堂地傅清明傅大将军居然也是像她一样暗中忌惮着“情敌”,忍不住就生出一种同情情敌的感觉,——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只有阿绯完全不知,瞧她的样子,大概连步轻侯多喜欢她都不知吧。
    听步轻侯说,原本傅将军是很爱公主的,可惜公主以为自己不爱他,甚至经历政变后又被朱子偷偷地带出了皇宫,两个人也是经历了很多的分分合合,最后才好不容易走在一起……
    孙乔乔忍不住又叹了口气:虽然是贵为公主,可是……这一种命运,究竟是一种福气,还是……
    正在孙乔乔胡思乱想的时候,“清明!”身边的阿绯忽然一下子站起来,然后冲着某个方向大力挥手,满脸地阳光灿烂。
    孙乔乔被她吓了一跳,这会儿的公主,哪里还有先头的半分冷脸,孙乔乔回头,却见山脚下走来两人,一个是傅清明,另一个自是步轻侯。
    孙乔乔一看步轻侯,也高兴地站起身来,然而阿绯已经先迈步跑了过去,孙乔乔本也想闪身过去的,见状只好慢慢地在后面走。
    孙乔乔眼睁睁看着阿绯一口气跑到傅清明跟前,然后跳起来,双手搂向他的脖子,而名震天下的傅大将军就张开手,将她顺势抱了个满怀,手在她腰间一搂,将人紧紧抱住。
    阿绯低头,就在傅清明脸上乱亲。光天化日,两人简直旁若无人。
    步轻侯在一边伸手捂住眼睛,却又叉开手指,从指缝里肆无忌惮地观看,又不忘出言提醒:“喂喂,你们好不好收敛点儿?我可是个纯洁的未婚处男啊。”
    阿绯道:“色狼,我都听不懂你说什么。”
    步轻侯笑:“哟哟,听不懂怎么还知道我是色狼?”
    傅清明不理他:“娘子,听不懂是最好的,他的身体或许还是纯洁的,可是心却早就不纯洁了,哪里像是娘子……”
    阿绯说:“你在夸我吗?”
    傅清明在她鼻尖亲了下:“是啊,娘子天下无双,无人可及,我夸得是不是太过分了些?”
    阿绯勾住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唇:“我觉得很合适,一点也不过分……”两人相拥着,重又腻在一起。
    步轻侯大叫:“我的眼要瞎啦!耳朵要聋了!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孙乔乔走到他身边,笑着靠在他的肩头:“就算真那样了,我也喜欢你。”
    “还是乔乔好,”步轻侯受伤的心灵稍微安慰,望着孙乔乔微红的脸,恍然大悟,伸手试图捂住她的眼睛:“不许看!会被带坏了的。”
    孙乔乔笑,透过他的指缝望着眼前,蓝天之下春风之中,阿绯赖在傅清明怀中,两人目光相对,就像是目光也在空中绞缠似的,那种甜蜜气场如许强大,就像是所有人都不存在,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人一样。
    孙乔乔看着看着,心想:“或许,她……是幸运的吧……”她抬手握住步轻侯的手,回眸看见他带笑而俊朗的脸,心中又想:“但不管如何,我感觉我也是很有福气且幸运的,因为我也找到了我的他。”
    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步轻侯反手握住了孙乔乔的手,冲她笑了笑。
    定下行程后,两天后步轻侯就跟孙乔乔往皇都出发了,临走之前孙乔乔重又鸡飞狗跳地来找阿绯,一脸惊慌。
    阿绯见她张皇失措的模样,哼了声说:“要走了吗?不用跟我道别,我最讨厌送人离开了,不过,你要是舍不得我的话,我可以跟傅清明说,让你们留下……”
    阿绯自顾自说着,孙乔乔却道:“不是的!公主,我、我……我刚才不留神说错了几句话,大概、大概会给你惹一点小小地麻烦……”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神情也十分畏缩,目光转动瞥着门口。
    阿绯疑惑而警觉:“一点点麻烦?什么?”
    “就是……”孙乔乔听到外头劈里啪啦的脚步声,心头一跳,知道该来的已经来了,急忙说:“很快你就知道了,公主……那个,轻侯在等我了,我不能耽搁,我现在就走了啊……以后我们有缘再见……不用送我了!”她嘴里说着,人已经闪身出了房门。
    阿绯连叫数声,孙乔乔却又像是一只中了箭的兔子一样逃了个无影无踪。
    阿绯疑惑之余恨道:“没头没脑的冒失丫头,一天到晚跑来跑去,留神跌跤!”一句话说完,就听到外头远远地有人惨叫一声,不知如何。
    “莫非给我说中了?”阿绯一喜,急忙跑出门看热闹,却见孙乔乔逃走的方向,傅清明正一脸疑惑表情地站在彼处,不知跟谁说:“没事吧?”
    有人含糊说了句什么,就没了声响,傅清明皱眉回头,他旁边的赫尔若说:“这位姑娘撞得挺厉害的,真的没事?看她很慌张地样子,不知道怎么了。”
    赫尔若说话声音很大,阿绯听得清楚,于是靠在门口哈哈大笑:“谁叫你话也不说清楚,撞了你也活该……”
    正在欢乐,却听到身旁有个声音稚嫩地响起:“公主,我爹是不是我的亲爹?”
    阿绯正张口大笑,闻言那嘴巴半天合不拢,低下头去,却见身边站着的居然是南乡,小家伙也不知何时出现的,正眼巴巴地看着她,双眼发红,好像有泪。
    阿绯好不容易把嘴合上,舔了舔唇角问:“你、你在说什么?怎么忽然……忽然这么问?”
    南乡说道:“我刚才在外面玩,听到孙姐姐跟步轻侯说起来,他们说……我其实不是爹的儿子……我进去问,他们就闪躲着不肯说,最后居然都跑了!公主,为什么会这样?你快告诉我,他们胡说的是不是?”小孩儿说着,嘴巴一扁,哭了起来。
    阿绯这才明白过来方才孙乔乔是什么意思:惹了一点点麻烦……
    阿绯觉得孙乔乔倒是挺聪明的,大概是跟着步轻侯,于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了,想当初在京城的时候,姓步的见势不妙,一个闪身来到了虢北,现在,又捅了一个漏子自己闪去皇都了。
    阿绯深吸一口气,暗骂:“好一对坏东西,以后不要让我遇到!”
    南乡兀自眼巴巴地看着她,这时侯傅清明跟赫尔若走了过来,傅清明问:“怎么了?”
    南乡见到他,顿时张开手扑上去,死死地抱住傅清明的腿,起初还只是落泪,这会儿就嚎啕大哭起来:“爹,他们说我不是爹的亲生儿子,爹!你快告诉南乡,他们是胡说的!”
    傅清明跟阿绯面面相觑,都有些担忧……其实他们知道,南乡的身世这件事其实是需要一个解决法子的,迟早都会面对,总不能让南乡长大了、一辈子以为自己是傅清明的儿子,这样不仅对南乡不公平,对……祯雪也是如此。
    傅清明见状,就跟赫尔若说了句,赫尔若知道他们有事,就先走了。
    阿绯拉住南乡的手:“南乡,别哭了,我们进屋里说话。”
    南乡抱着傅清明,死活不松手,傅清明说道:“南乡,你不是说你已经是男子汉了吗,现在你是不是?”
    南乡听了,果真就停了哭,抬头看他,泪眼朦胧说:“是。”
    傅清明道:“如果是男子汉,那就别哭,有什么事要有胆子面对。”
    南乡一听,这不像是个安慰的口吻,又怕又急,顿时又要哭,傅清明说道:“别哭!”
    阿绯听他口吻严厉,有些不忍,刚要安慰南乡,傅清明冲他使了个眼色,阿绯只好忍住。傅清明说:“你常常说你要去森林里打猎,要猎一头小熊回来是不是?”
    这是南乡最感兴趣也是他最想做的事,忽然听傅清明这么说,就点头:“是。”
    傅清明说:“那假如你忽然看到一只熊真的出现向你扑来,看起来很难打赢他,你会怎么做?”
    南乡犹豫着,看看腰间带着的用来充当是剑的小木棍,又看看傅清明:“爹……”
    傅清明说:“想逃走吗?”
    南乡听了他淡漠的口吻,忽然之间觉得不知哪里来了一股气,用力挺了挺胸膛,大声说:“不逃!跟它打!”
    傅清明微微一笑:“很好,这才有点志气。遇到了再可怕的敌人或者再难的事,你所想的若是退缩,那就是被他吓倒了,就算再难对付,也要有跟他相抗的勇气,知道吗?”
    南乡竟听懂了:“爹,我知道。”忽然间一怔,察觉自己又叫了一声“爹”,忍不住又涌出泪来。
    傅清明拍拍他的肩膀,南乡才松开手,傅清明索性蹲□子:“接下来我要跟你说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南乡,你有应付他的勇气吗?”
    南乡这才知道傅清明方才说的是什么意思,小孩含泪点了点头:“有。”
    傅清明将他小脸上的泪擦去:“这才是你爹的好孩子,也才不辜负你的出身。”
    傅清明跟阿绯进屋,跟南乡把往事简单地说了一遍,当然,涉及风蝶梦的事,都是简略而过,只是说当初祯雪有一个很棘手的敌人,所以为了保护南乡,才让他暂时归在傅清明膝下。
    南乡听完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是祯雪的儿子,好一阵都呆呆地,弄得阿绯很是担心。
    傅清明说完之后,在靴子上一摸,摸出一把小小地木头匕首来,看了南乡一眼,就递了过来。
    南乡低头一看,又惊又喜,越发呆了,含泪看着傅清明:“爹……这是给我的?”
    傅清明说道:“是我亲手做的。你知不知道真相都好,皇叔,公主,还有我,自始至终都你都是一个样,是不是我亲生的又有什么关系?”把匕首放在南乡的手中,“你若是喜欢,就留下,若是接受不了,就把他扔了吧。”
    南乡听了这话,身子一颤,小手死命地握住那柄匕首,眼泪如泉一样涌出来,他跳起来重新抱住傅清明:“我当然喜欢,爹……”小家伙流着泪,仰头又看傅清明,“可是……那我以后、还能叫你爹吗?”
    傅清明听了这话,难得地露出笑容:“只要你愿意就行,不过……以后你长大了,就是金枝玉叶的皇族,只怕你自己也不愿意再叫了也是有的。”
    南乡大叫:“我才不会那样,我会一辈子都认你是我爹的!”
    110
    阿绯在旁边一直看到现在才放心,同时对傅清明格外地另眼相看,只知道他打仗、谋划有一套,平常也不见他怎么对南乡上心,没想到居然这么会教导孩子……竟把难搞的南乡弄得服服帖帖地,要知道,南乡的身世向来是阿绯心头的一块儿大石,她不知道这件事什么时候会爆出来,更不知南乡会不会接受而她该怎么应对……没想到,竟这么轻松地就给解决了。
    阿绯看南乡抱着傅清明,她也蹭过来,张手抱住他:“清明……”想夸奖他几句,当着南乡的面可不能直说,就只望着他,眼神是含情脉脉地,不言而喻。
    傅清明自是了然,趁着南乡低着头的功夫,就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地亲了口,阿绯脸上微热,却意犹未尽地又蹭回来,终于在他耳畔说:“你好厉害……”
    傅清明低低地耳语:“哪里厉害啦?”
    是夜,两人缠绵了良久,傅清明吻着阿绯的唇:“宝贝,给我生个孩子吧?”阿绯懒懒道:“不要,生孩子会疼,我觉得有南乡就够了。”傅清明笑,轻轻捏捏她的鼻子:“南乡是祯雪的儿子啊,我们两个也生一个……一定像是你这样可爱。”
    阿绯想了会儿,说道:“我觉得世上有一个我这样的就行了,万一没我这么可爱,却比我的脾气还坏,那怎么办。”傅清明有些吃惊:“你也知道你脾气坏?”阿绯嗤了声:“我当然知道啦,不过我更可爱,而且这么美,脾气坏一点也没什么,怎么,你有意见吗。”
    傅清明哈哈大笑,将她压住:“我当然没有意见,在我眼里你什么都是好的,所以只要是你跟我生的,不管是脾气再坏的,我都会疼的。”阿绯说:“不要以为你甜言蜜语两句我就答应啦。”傅清明吻住她的嘴:“那我就不甜言蜜语啦,我……”
    这段日子最大的变化就是阿绯在床笫之事上已经不再像是以前那么抵触,甚至极为配合……傅清明听着她喉咙里发出的一声满足般地轻叹,才又问:“喜欢吗?”
    阿绯听着他的声音,觉得自己要晕过去了。
    虢北短暂的春夏交接的时候,嘉丝蜜跟赫尔若举办了一场婚礼,阿绯跟傅清明自然也被邀请参加了。阿绯头一次见识虢北的婚礼,觉得极为新奇,全程跟安吉利大婶坐在一块儿,闲着的时候就会抓一块肉吃。
    南乡牵着大狗,威风凛凛地同几个孩子在门口走过,自从收养这只狗后,南乡给它想了很多名字却都不满意,无可奈何之下就来请示阿绯,阿绯想了会儿,说:“就叫它将军吧,长得这么威风,又忠心,又会看家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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