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内百官霎时间如炸开了油锅,乱作一团。
第一百三十章 ...
安王与赵太妃私通?混淆的皇家血脉……指的是宋显扬?
威严庄重的垂拱殿内,朝臣们的争议声此起彼伏。
有的认为,饶相所言,均是无稽之谈,毕竟众所周知,安王虽为赵国公的得意门生,但师生反目成仇,不睦多年,甚至在赵国公落马时,安王为表公正,全程置身事外。
但也有人认为,饶相与饶蔓如父女情深,绝不会无缘无故以女儿的死来制造谎言,外加饶相与宋显扬为翁婿,诬蔑自己的女婿为亲王私生子,对于饶氏家族而言,百害而无一益。
两拨人争论不休,忽有一名御史提出疑问:“敢问饶相爷,此等告密信,缘何落在北海郡王手上?听信中的语气,不似写给北海郡王,更像是提醒收信人,要将此机密公诸于世?”
饶相尚未答话,霍睿言拱手行出,回身对众臣道:“诸位,此信中提及的收信人‘二爷’,实则是……在下。”
他突然将此事揽上身,引来大伙儿一阵议论。
霍睿言眼眸含雾,黯然道:“永熙四年春,在下江湖朋友孙一平,曾于西山村落隐居,后忽而托人辗转给在下捎来一封奇怪的信,从此消失无踪。”
他隐瞒了孙一平是自己派去打听的真相,以“隐居”轻描淡写略过,边说边取出一封信,信封上写着“言兄”,角落署有一“平”字,右上方涂抹一带缺口的圈。
“这封信的内容如下——”他展开信纸,低醇嗓音混着内力,字字句句穿透大殿,“蔡兄,别后数月,特来信告知,合浦珠在京销路好,利润大,请为我多定十斛。令兄所提要求无妨,我七月南下,钱银必定交割清楚,一万个放心。日来事冗,恕不多叙。管老三字。”
余人听完,对应两份信的内容,且饶相提到,宋显扬在收到信的当夜,即刻杀了一对姓蔡的兄弟灭口,料想两封信不知何故被人调换了。
霍睿言简略解释,他平白无故接到风马牛不相及的信后,一度去寻过孙一平的下落,得悉对方被武功高强者打成重伤,在写信后没多久便离开人世,而信被当地村落的稚子窃取了,还回时不慎装错了信封。
“在下的好友,极可能无意中瞧见了不该看的,才被人灭口。至于他看到的是何事,想必就是北海郡王妃摘录的信息。”
霍睿言强行忍住悲痛,只因隔了两年之久,他终于得知孙一平不顾性命传达的重要消息是什么,遗憾友人已化为黄土。
幸好,为时未晚。
这封信将是扳倒安王的一大佐证。
安王寒着脸听完霍睿言的表述,眉峰凛冽之色愈发明显。
“可笑!饶相爷,霍侯爷凭这样似是而非、死无对证的两封信,就想污蔑我和太妃有染?你们对得起先帝的信任和栽培吗?对得起众位同僚的拥护和爱戴吗?”
的确,光凭两封来源可疑的书信,却无任何人证,只能引起舆论和猜忌,未能一口咬死安王与赵太妃有苟且之事。
但霍睿言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他态度磊落,昂首应对:“王爷所言极是,因此下官请来了几位重要人证。”
宁王勉强从错综复杂的现实中回过神来,见安王脸色阴寒,他心生看热闹不嫌事大之意:“宣。”
百官面面相觑,纷纷往边上退开,让出一条道,转望时震惊发现,白玉台阶信步上来数人。
为首一少年身穿绯色团龙袍,俊秀眉目英气与柔仁兼备,正是当今天子宋显琛。
其身侧一容姿脱俗的少女,头戴游凤花钗冠,妆容精美绝伦,朱色朝服绣满金丝银线,雍容典雅,华贵非凡,竟是久未露面的熙明长公主宋鸣珂。
跟随在后的两名高阶内侍官,分别为刘盛与余桐;此外还有一名衣着打扮普通的村妇,和一名魁梧的中年男子。
众人未料来者居然包含了天家兄妹,错愕之际,满场跪拜行礼。
宁王慌忙上前,亲自搀扶宋显琛坐上龙椅。
哪怕三品以上的官员皆知,过去六年来,皇位上的少年并非宋显琛,但一日未有任何废除或让位的旨意,他依然是先帝钦定的皇帝。
“众卿平身。”宋显琛时至今日,眉宇间犹有淡淡的怯意。
安王随众臣起身,打量那名中年村妇和男子,颠唇畔勾出不屑浅笑:“霍侯爷,敢问哪一位是你所说的重要证人?”
“都是。”霍睿言扬眉。
“哦?他们能证明什么?证明书信的真伪?”
宋鸣珂明眸划过一丝冷冽,清音徐徐:“证明安王叔与赵太妃,早在康佑元年的奔龙山行宫内,为不轨之行,其后还妄图杀人灭口!”
安王蹙眉盯着那一男一女,似隐约记起了某事,顿时瞠目。
宁王发问:“说说看,你们是何人?”
“回殿下,奴婢唤名樱鹭,二十三年前曾在延福宫当差,是赵太妃昔年的贴身宫人。”村妇不卑不亢答道。
另一名中年男子则中气十足:“草民姓袁,名一昉,曾担任延福宫的侍卫统领,于康佑四年离职。”
此二人皆为赵太妃的旧属。
中年的宫女倒也罢了,但这袁一昉年轻时没少四处走动,是以少数老臣对他尚有点印象。
当下,他们缓缓道出不为人知的隐情。
“……奴婢为太妃的陪嫁丫鬟之一,和如今仍在太妃身边伺候的樱鸾,是从小到大结伴的姐妹,也得知安王早在太妃未嫁时已有来往。
“康佑元年,先帝在奔龙山举行祈福仪式,太妃与安王二人旧情复燃,于偏僻的湖边小亭边……做下大逆不道之行,导致珠胎暗结。事后,赵氏命奴婢伪造染血的月事带,篡改月事记录,以达到隐藏有孕的目的。
“因樱鸾决意终身不嫁,而奴婢则想着等年龄一到便出宫嫁人,赵太妃担心奴婢离宫后泄密,暗中派遣当时的袁统领,以宫人大不敬为由,加害于奴婢……”
袁一昉肯定了她的说辞,坦诚昔时对樱鹭有好感,虽奉命杀她,却心有不忍,遂将她重手打晕、丢出皇宫。他对此心怀愧疚,数年后辞去官职,归隐田居。
此番,在宋鸣珂的授意、霍睿言的协助下,刘盛暗地里寻找二十三年前可能存在的漏洞,竟然还真让他找到了参与旧事的关键人证。
大殿之上,刘盛不光把人带来,还翻出先帝早年临幸的记录、宋显扬出生时涂改过体重、伪造不足月表象的凭据。
如此一来,有关安王与赵太妃有染的证据再度增加。
原本有一半朝臣认定安王被冤枉,听此言也逐渐产生了怀疑。
宋鸣珂不等安王反驳,命人从外头宣进来三名趔趔趄趄的壮汉,却是前些夜里突袭熙明长公主府、企图杀掉宋鸣珂、遭霍睿言制服的刺客!
安王起初似乎略为茫然,待三人道破了自己的杀手身份,并取出谋刺前安王府提供的禁卫军令牌,以及安王手下师爷所书的纸条。
虽非安王亲笔,但如若情况属实,传召当事人一对证即可。
此时此刻,舆论又一次倾向于“安王与赵氏私通谋逆”,仅剩极少顽抗派宣称,这一切皆可是伪证。
宋鸣珂和霍睿言漠然倾听殿内的喧嚣,两张如玉容颜皆浮现木然淡笑。
“也说不定……只是师爷买通了杀手!”
“这两名延福宫旧属算什么!很有可能是因犯了错,对赵太妃的处罚怀恨在心!才故意造谣损毁太妃清誉!”
“陛下和长公主切莫遭奸险之徒挑拨离间……”
汹涌澎湃的申辩声中,殿门外忽而多了一清朗的男嗓:“本王算不算奸险之徒?”
余人先是一愣,随后喧哗声更盛,不约而同转头望向殿外。
只见五名绿衫人簇拥着一位中等身高、体型偏瘦的黛袍青年阔步而入。
他头戴乌木发冠,长袍迎风,缎面绣有同色枝叶纹,衬得一张宛如白玉雕琢的脸,既有柔和之美,亦不失豪迈气派。
在热议声中,他双手交叠于胸前,朝龙椅上的宋显琛和朝臣最前端的宋鸣珂深深一鞠,嘴角带笑:“陛下,长公主,别来无恙?”
宋显琛兄妹均喜出望外,惊呼:“元……木君!”
此人不是旁人,恰是受霍睿言之邀、从五族火速赶来的木族王元礼。
他即位的消息早在朝野引起轰动,此际远道而来,骤然现身,显然是为安王这桩案子。
元礼目光如电,扫向殿内黑压压的朝臣,气定神闲,话音不疾不徐:“本王以一族之王的名义作证,所说之言如有半句虚假,将不再受木神庇佑,尽失民心。”
一众大臣对他来得古怪的宣誓表示狐惑,不由得小声低议。
元礼昂然直视安王:“王爷,多年来,小王欠您一句当面道谢。”
在众官员的讶异声中,安王闷哼一声,没搭理他。
元礼淡然一笑:“这么多年,我和妹妹一直误以为,当年在源州出手救了我们兄妹性命的人,是赵国公的部下;直至赵国公被削职圈禁、势力折损,而监视我的人丝毫无损,我才逐渐疑心到您的身上。
他以一族之主的身份立于殿中,毫不忌讳地谈及往昔受人胁迫,被安插在宋鸣珂身边、不时向幕后之人供出天家兄妹的身体状况、交谈细节等,更详述多年来明里暗里拦下过的几次下毒,皆由安王所提供。
最后,他直言,康佑十七年九月,宋显琛之所以口不能言,是由于有人混入了霍家寿宴,试图以剧毒之药谋害他,幸得宋鸣珂制止,才不至于沦落到无可挽回的境地。
关于宋鸣珂女扮男装待替兄长执政的事实,最初只有当日在场的重臣得悉。
两月后,朝中官员多有耳闻,诱发轩然大波。
现下当众揭晓,大伙儿既怜惜久病多年的宋显琛,也暗暗佩服力挽狂澜的宋鸣珂。
元礼提到,两国恢复邦交,他立即派人四处搜寻,总算觅得蛛丝马迹,且抓获了监控他和静翕的数人。
他们招供,种种全是安王与赵国公的合谋,目前已押在木族行馆,只等与刑部交接。
朝臣闻言,由衷感叹,元礼明明可以留在五族当他的王,却甘愿冒险回京,揭破不光彩的往事,可见安王的罪名再一次得到了证实。
自始至终,安王一言不发,在龙椅下方来回踱步,紧绷的脸全无表情。
就在他行至带刀侍卫两尺之外,突如其来暴起,反手拔了侍卫的长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扑向龙椅上的宋显琛!
倘若在平日,龙椅附近必然有高手时刻守卫。
恰恰今日,宋显琛中途才来,且没带任何护卫!
这一刻,离他最近的莫过于宁王和秦澍,他们不约而同,闪身抢出,双双挡在宋显琛跟前!
而御座之下的霍睿言迅速反应过来,纵身跃起,腾空而至,意欲空手夺取安王手中利刃。
未料安王此举乃声东击西,他趁二人同时相护、一人夺刀时,双足在龙椅的扶手上猛力一踹,整个人如离弦锐箭般直窜向大殿正中的宋鸣珂!
霍睿言暗呼不妙,无奈半空中无法扭转方向。他手臂疾探,五指如勾,抓向安王,终归被身手灵活的对手躲开!
余人只觉眼前一花,安王那身暗紫亲王袍几近与宋鸣珂的朱色礼服挨在一起,形成朱紫相耀的瑰丽景致。
而那寒光凛凛的刀锋,正紧紧抵在宋鸣珂纤长白嫩的绣颈上,只需轻轻一送,即令她香消玉殒。
刹那间,大殿内上百人僵立不动,鸦雀无声,似被妖术定住了一般,连呼吸都忘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
“王爷!别伤她!”
霍睿言惊怒交集,意欲挪步,因安王紧握的长刀微微一抖而浑身僵住。
脑海中闪过十几个不同的救人方法,但一来需众人齐心协力,二来……无一能快过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