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儿对贫穷的认知,来自于饿肚子。「飢饿」是最迅速认清现实的方式,很快地知道自己位处社会底层。她从小在贫民区长大,那区的人又穷又臭。虽然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但她对这样的生活很知足。
正因为拥有的很少,所以学不会奢求。
意外来的很快,有天她回家时,发现早已人去楼空,爸爸连半点钱都没留给她。后方有一群陌生叔叔闯进门,她太过震惊,忘了挣扎,像一具失去灵魂的空壳被带上车,驶向远方。她不断看着车窗外倒退的风景,先是破旧骯脏的贫民区、荒郊野外、公路、然后是高楼林立的繁华都市??
起初,她其实是很乐意住在这的,不愁吃穿、冬暖夏凉。
这些被抓来的可怜老鼠们全都住在一个大房间,没有窗,没有讯号,与世隔绝。门口永远有人拿枪守着。她看过无数人疯掉,拿「家畜」来形容他们其实很贴切,被圈在围栏里吃喝拉撒睡。对仙境而言他们不是人,是商品。
别的孩子天天怕被变态买走,她倒是高枕无忧,仗着一副好皮囊和聪明伶俐,她得到了一份工作,是负责将孩子带到台上的刽子手。她就那样一次一次敲槌成交,把年幼孩子的命运推入深渊,活成了别人口中「对仙境忠心耿耿的狗」。
仙境里常常会有传闻:上个月卖给a03的孩子被狗咬死了、上星期卖给c10的孩子听说被当试验品餵毒了??诸如此类的传闻从没停过,不知真假。秦儿强迫自己不去思考真假。
但她没想过会在这遇见艾玛。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颤抖着问出口。
小小的艾玛体弱多病,从小是她在贫民区宠着的孩子。艾玛扑进她怀里哭:「他们说,妈妈不要我了,是真的吗?」
「没关係,我在这,你还有秦儿姊姊。」
「姊姊,他们说我会被送去好人家,有漂亮衣服和小甜点。等我变乖了,就可以回去找妈妈!」
秦儿没戳破这可笑的谎言,只是抱着她入睡。
隔天她收到命令,今天的拍卖名单上有艾玛。那是她第一次去见陈总,陈总是她目前所知仙境里最高权力之人,她用颤抖的声音说,这孩子生病了,卖不出去、得换人。
「可以呀,你和这孩子换的话我就答应。」陈总邪恶地笑,看穿她的偏心。
她做不到。她做不到牺牲自己这种伟大举动。她独自一人在长廊上徘徊,还能怎么救艾玛?至少要将她留在国内,底下有谁是好人家?她越想越慌,呼吸急促,蹲在地上喘。
后头有人朝她跑来:「你没事吧?」
她定睛一看,和陈总眉眼几分相似,想来是刚刚也在房里的男人,应该是他儿子。
她平时装得优雅又从容,那是她第一次控制不住情绪,洩愤般地哭喊:「你觉得会没事?我是人!那些被关起来的通通是人!有感情有尊严活生生的人!你这个恶魔,你们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艾玛被带到台上,还悄悄问她:「姊姊,台下怎么这么多人呀?」
她用蜜粉遮掩哭红的眼,不敢看艾玛天真无邪的脸。
竞价开始——最后金额停在a03,三十万。
a03是个中年发福的男人。
她偏偏在这时想起那些流言蜚语。他们说,a03残忍至极,会把那些买来的孩子当作猎物,跑给狗追,恶犬会撕咬那具稚嫩的身体,孩子在极端的痛苦与恐惧中死去,a03在一旁看得拍手叫好??
「还有人要出价吗?」她颤抖着问。
求求你们,不管谁都可以,谁来喊价!
「三十万太低了,还有人要出价吗?再来喊价!」她用近乎哀求的语气。
已经想不起来那天她是怎样敲槌成交,只记得艾玛被带走时还回头笑着朝她挥手。
再遇见a03是一次偶然,在后台的长廊。
a03:「那时你说得对,三十万太低了!我应该花五十万买她的!她努力想活下去的意志和悲鸣真的精彩极了!」
「??她死了吗?」
「当然!我的狗儿们把她吃得乾乾净净的。」
那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剪刀,她脑海里那绷紧的弦,忽地就被剪断了。
那天她在后台吐了好久,上不了台。
再后来,她会在夜里哭着磕头道歉。
某天陈总儿子出钱说要买她的时间,她没有拒绝。或许他还在记恨那天对他大吼的事,想在外面折磨她至死,有钱人一个个变态至极,她见得多去了。没关係,死在外面总比死在仙境里来的好,最后还可以看一眼蓝天。
但是他很正常地带她去吃饭、看电影,一次不够,还有两次三次,像风度翩翩的绅士。她终于受不了地吼:「你要装到什么时候!还不快杀了我!」
「我为什么要杀你?」
「你不是为了要报復我才找我约会?」
「不是!我只是每週都想约你出来玩!」
「不可能??」
「老实说我被你迷住了!我??我没想要在这种情况下跟你告白的。」
她瞬间理智线断裂,大喊:「你是陈总的儿子!你们是人口贩卖集团,而我是哪天没用处了就会被卖掉的人!你拿什么立场说你喜欢我!疯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因为你而死!下地狱去吧!」
那天她哭得喘不过气,被送进医院,出院已是深夜。她身穿病服,抬头看弦月:「月色真美,想不起上次看月亮是什么时候了。」
男人看着她苍白的嘴、腕上自残的痕跡、眼中的月亮,下了个荒唐决定:「秦儿,我带你逃走吧!」
「你是陈总的儿子,我疯了才会相信你!」
「随便你相不相信,反正我喜欢你是事实!」男人转动方向盘,往仙境的反方向开去。
她没有想过自己能逃多久,男人买了新的衣服让她换上,还买了顶帽子遮挡她面容,他们就那样一路向南方开,不知道要开去哪,她没问、男人也没说。
他们辗转在各个便宜旅店,没想到居然逃了一星期,后来想想或许是男人有点手腕。她不只一次看过男人塞钱给柜檯,请求柜檯别洩漏他们踪跡,那个优雅高贵的男人为了她放下身段、哀求别人。可是男人在她面前永远都装出开朗的模样。
她渐渐可以容许这个罪恶的男人靠近她,他们一起吃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睡在同间房里,绅士如他从不逾矩。当然她对男人的态度还是兇巴巴,他凭什么以为自己会给他好脸色看?仗着男人的心意,她承认自己是有些娇气了。
她在那间旅社看了一本书——村上春树的《舞!舞!舞!》
她被里头的一句话吸引:「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
她很喜欢很喜欢那本书,以致于他们要离开那间旅社时,她从大厅里偷走那本书。她将书本藏进宽大的外套袖口里,对于在贫民区出生的她来说,偷窃是轻而易举。
男人站在外头等她,温柔地笑。问:「怎么这么慢?」
她看着那个笑容有几分出神,甚至怦然心动。后知后觉地想她真是疯了!她跑进去旅店,把那本书放回原位。
旅程又继续了。
不知开了多久,他们经过一间二手书店,男人停车急急忙忙奔下去。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本村上春树的《舞!舞!舞!》,二手书籍有些泛黄,但并不影响阅读,书本有岁月积累的霉味,男人轻轻地将书本放进她手心。
男人什么也没说,她也什么都没说。
旅程又继续了。
现在想来,一定是那一瞬间的温柔与光明,让她彻底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