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讯完赵春来后,开始依照我的要求,聆听我与赵太太对话的手机录音档,听毕,我又特别请求将3天前杨伟对我审讯的录音档播放出来。播毕后,面对所有怀疑我为美国间谍的指控,法官特别给予我一个为自己自清的机会。我站直身体,不卑不亢地开始陈述自己的清白:
「请问庭上:如您刚才所听见的,我和赵春来夫妇完全不认识,如果我是美国间谍,并且是赵春来的同伙,我敢公然去房產局找他吗?如果我认识他们夫妻,为何不答应帮赵太太偽造美国护照,这样对我们都有好处不是吗?若说赵春来犯了贪污罪,我不于置评,但说他和外国势力勾结,意图颠覆政府,这我绝对无法认同,因为我既不是外国势力来的间谍,也和他们夫妻完全不认识,何来勾结之说?还有,如果我真是美国间谍,难道我会事先没有耳闻天罗地网的厉害,而做一些偽装掩饰的动作或说一些谎话?我用真实身分住饭店、买高铁票,和赵太太在小区公开谈话,谈话内容您已经知道了,我所做所为就像一个平民百姓平时所做的,并没有做任何一件间谍会做的事,更重要的是面对跟踪和逮捕时,我完全没有逃跑和反抗,就像杨伟说的,我完全不是一个合格的间谍,这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是间谍,合格的间谍应该如何,我完全不懂。」
法官:
「平民百姓和人谈话为何要录音?」
我续答道:
「现在手机都有录音功能,就和照相功能一样普及,很多人也都喜欢到处拍照或自拍,也有很多人喜欢录製声音。录音只是我的习惯,我和朋友之间的谈话也常常录音,这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好,常会忘了重要的事,所以才养成了录音的习惯,如果现在手机在我身旁,我也会将我们之间的对话录下来。何况我并没有使用情报员专用的录音设备,不能说我用了手机自带的功能就是间谍,如果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人也同样都是间谍。何况杨伟他身为一位专业人士,第一印象就判断我不是间谍,您应该相信他的专业判断。」
杨伟顿时成了我最有利的证人,我转头用馀光瞄了他一眼,感觉他脸上似乎出现一阵阵青赤黄白黑的五色光芒,轮流变换。
最终,赵春来因贪污罪严重被判刑10年且不得假释,而我则因罪证不足,有惊无险地被判无罪释放。这真是最好的结果了,不仅自己重获自由,也不用担心赵春来在核战前出狱,这样就排除他参与事件的可能性了,可怜他太太将来要独自抚养小孩10年,也太不容易。
获释后,我又来到赵春来住的小区楼下,约了赵太太碰面,递给她一张50万人民币的支票,谎称是美国朋友託付转交的,也算是对差一点害他们夫妻牵扯上勾结外部势力罪责的补偿。经过这件事后,有必要调整一下执行任务的方式了,我决定非万不得已的时候,决不动用crx-533,解决事情有许多不同方法,杀人应该是最下下策的方式,如果能顺利阻止事件发生又能不杀人的话,应该是最理想的方式了,何况随意杀人,极有可能造成无辜者的牺牲。而天罗地网系统的厉害,体验过后果然名不虚传,自入境以来,没有偽装易容,没有使用假名和假证件,虽然护照有假,但那是fbi做的,从今而后,想在中国隐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除非躲藏在偏僻地区,不出门不消费不使用手机,否则中国政府一定能掌握自己的行踪。这一次能获释无非运气好,接下来还要去拜访另两位同名同姓的赵春来,不可能不被发现,那任务就可能暴露,也有可能再次被当成间谍判刑,这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