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葵点头。
她才不心疼,那双鞋本来是她妈买给继女谭雅匀的,谭雅匀嫌土,才被拿来给她。
刚洗干净的发尾在夜风中飞扬,随手顺到耳后,偏头便见街边的橱窗映出少女的身形。
纯白裙摆服帖地垂到膝盖,短白袜包裹着细瘦的小腿,在五光十色的夜幕里,精致到有些陌生,触感柔软得像场梦。
余葵喜欢做梦,这夜却翻来覆去不敢合眼,天才亮,就挣扎着起床下楼,争分夺秒联络父女感情。毕竟程建国这次回国只是例行汇报工作,待两天还是要走的。
举手正要叩门,刚好听人在里面讲电话,偷听了两三分钟,少女挤出的笑容回落。
果然!
还是和她妈通电话了,程建国甚至订了她今天回昆明的机票。
最后的幻想破灭,焦虑绝望从她心底烧起一股四处冲撞的无名怒火。
初中班主任曾经评价她胸无大志,是她执教生涯见过最甘于平庸的学生。只有余葵自己明白,她并非真的对什么都不上心,只是失望惯了,觉得反正结局都不会太乐观,干脆装作无所谓,用放弃一切的态度来消解将要面对的困难。
孤注一掷跑到成都,已经让她的勇气告罄了。
九点,程建国推掉工作,送她去机场。
打上车起,余葵就一股子丧气,从头到脚写满抗拒。等柜台值机托运办完,天也塌了。世界没了颜色,她彻底变成了一具失魂落魄的行尸走肉。
程建国问:“饿吗?”
她摇头。
“汉堡、鸡翅薯条…什么也不想吃?”
余葵掀起眼皮看他一眼,又无精打采地耷下去。
程建国叹气:“小葵,你就这么不想回昆明?”
余葵盯着脚尖,没答话。
男人在她面前蹲下来,轻声劝,“但你还是个学生,总得回去上学吧。”
语气好像在跟她商量。
余葵不想听,眼睛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朝人飘去。
程建国的脸晒黑了,但丹凤眼很明亮,别人都说余葵一模一样继承了她爸爸年轻时候的美貌,昨天见面时候她有点怀疑,距离这么近去凝视地时候,她信了。
岁月给了他眼角一些褶皱,却还是迷人的。他上学时候是十里八乡第一个大学生,作为他的女儿,余葵上次期末考的成绩是全班倒数第一。
她知道自己该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可到安检口时,还是不受控地抓住了男人衣角,用尽全部力气开口恳求:“爸爸,带我走吧!去你援建的国家,我到那儿上学也行的。”
程建国诧异:“那边很热,每天都像今天的成都一样热,还有沙包那么大的蚊子……”
“我不怕!”
怕女儿不能想象,他加深描述,“你会晒得像我一样黑,黑的跟煤球一样,连亲妈都认不出来。”
余葵斩钉截铁,“没关系!”
现实不像孩子想象中那样简单,但他看着余葵炽热的眼神,没再往下说。
他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孩子受委屈了,天大的委屈。
广播提示登机,他从兜里掏出机票,“咱们先过安检。”
咱们?
余葵傻眼,“你买了两张票!”
“我当然要送你回去。”
希望没有完全被断绝,余葵长舒口气,冰冷沉重的躯体都开始回暖。虽然心里仍旧惴惴不安,但起码有力气拆汉堡盒子了。
夜里没睡好,吃饱喝足登机后,余葵努力撑着上眼皮,始终难抵困意侵袭,脑袋开始小鸡啄米。直到座位前排的安全出口有乘客落座,聊天声音传来,才打起精神瞥了一眼。
那是两个身量高大的北方少年,背影颀长挺拔,像两棵白杨,替空乘往头顶放行李都不必抬高胳膊,手轻轻一推就放稳了。说话也字正腔圆,口音是余葵外婆最喜欢的电视剧《大宅门》里那种标准的北京话。
“……姑父真霸道,他调任叫你也跟到任上,你都高二了,边陲省份什么师资、什么教育条件他不清楚?两个地方高考根本不是一个难度,成绩再好也禁不住这么糟蹋的,太不把你学习当回事儿了,要放我家,一人一票得把人骂得头都抬不起来。唉,我就想不明白,他不是大钦差嘛,怎么工作凡事都要讲民主,家里还搞一言堂,姑姑就没拦他?”
“拦了,没用。”
回答的声线更低沉平缓,漫不经心,“无所谓了,纯城附中也还行,没你想的那么差。”
纯城附中!
余葵昏昏欲睡的脑袋瞬间清醒。
她万万没想到,这所自己压力大得都快混不下去、只差以头抢地的学校,在别人那儿,也不过换一句“还行”的评价。
“……合着您自己都没意见,就我一人给你抱不平,得,乐意上哪儿上哪儿,咱们擎小十几年一块上学的情分没啦,等这趟飞机落了地,把你送到地方,咱们就此别过。”
穿过座位缝隙,她瞧见靠窗那人摊开杂志翻了几页,偏头叹气,露出侧脸半截优越的下颌线,声音稍显无奈,“哥,你这不平都抱一路了,差不多消停点儿,就一两年时间,大学我还回北京。”
“别啊,在云南上两年,清华稳不稳还不一定,旁的不说,你转去的那所破学校,怎么跟四中比。”
破学校?
哪怕余葵对纯城附中没有什么归属感,这一刻都想捏紧拳头站起来反驳他:我们纯附去年清华北大上了二十来个呢。
遗憾的是,她不仅怂还社恐,最终只默默拿出mp4插线,塞上耳机,拒绝再听此人口出狂言。
下午两点。
飞机落地长水机场,地面小雨。
余葵睡眼惺忪被唤醒,迷迷瞪瞪跟着父亲下飞机出廊桥。
接机司机打来电话,程建国站在行李转盘处接听。车已经候在机场外边,只等他们取完行李就走。
远远瞧见传送带出现自己的黑色双肩包,余葵忙不迭抬手示意,程建国眼疾手快拎下来,又跟电话那端沟通两句,挂断后才道:“我怎么觉得你这书包好像变轻了。”
“是吗?”余葵就着他的手掂了两下重量,“可能是因为苹果都让叔叔们吃了吧。”
她离家时从茶几上顺走了一堆苹果当干粮,昨晚一人一个被程建国的同事分完了。又顺手扯起托运标签扫了眼,都是一堆英文数字和条形码,挂着累赘,干脆撕下来扔进路边垃圾桶。
父女俩才上车,滂沱大雨便倾盆倒下来。
长水机场的选址因频发极端天气,运营一年多来饱受诟病,此刻暴雨更是砸得挡风玻璃都看不清,车队堵成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司机拍着方向盘烦躁直骂娘。
报给司机的目的地是塘子巷,余葵两天前刚刚逃离的地方。
樊笼近在咫尺,她的情绪不可避免重归低落。少女塞好耳机趴在窗边,用袖子擦拭干净车玻璃的雾气,看着眼前崭新气派的机场最后一次由模糊变得清晰。
雨中,有人打横拎着行李箱,撑伞疾步朝马路边迎面走近,身形似是在哪儿见过。
球鞋,黑色连帽卫衣,露出敞口处半截圆领衬衫,白颈修长,伞沿上移,下一秒——
余葵屏住了呼吸。
背后就是氤氲的雨幕,机场橘色的霓虹灯塔绵延晕染开,把模糊的天际拉成长线。
少年眉目深邃,惊心动魄,轮廓在柔和与立体间找到了完美平衡,带着独一无二的疏离感。
余葵不是个肤浅的人,但这一瞬间,人类dna里对美的追求本能好像被唤醒了。脑瓜子嗡嗡轰鸣,细究却又是空白一片。
她下意识扯下耳机,重新与世界建立连结。
然而密闭的车厢隔绝了窗外磅礴的大雨,耳边只余电台温柔播报。
“今天是2013年9月2日,农历七月廿七,欢迎回到春城音乐之声。一首刚下映的小成本零差评影片《青春派》主题曲,《我的天空》送给大家,活力四射的摇滚,正如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历过、也许还正在经历的,如风百态的青春时光……”
第3章 第一个愿望
十五岁前,余葵见过最帅的男人,是表姐街上租来的《公主小妹》碟片男主角南风瑾。
到城里上学后,她才晓得世上当红的偶像组合原来不止一个解散的飞轮海,还有大堆每天仅靠吃饭睡觉就能养活几本娱乐杂志出周刊的韩流明星。
可惜那些眼花缭乱的爱豆,没有一个人给过她刚刚那一瞬来势汹汹的惊艳和震慑感。少年是白天鹅,无需毫厘脂粉雕琢,已经拥有叫平凡人自惭形秽的气质。
她甚至都有点儿开始理解班上为什么有女生愿意一掷千金为偶像买周边了,那样的人要是肯出道,她都得省吃俭用买套写真贴床头。
余葵是去年才回到省城的。
父母离婚那会儿,她才上小学,稀里糊涂就被扔到乡下,直到中考结束,乡镇中学没有高中部,外公外婆年纪也大了,只能把她送回来跟亲妈一起生活。
刚到城里,余月如还算上心,张罗余葵进最好的高中,跟继女谭雅匀一块上学。
可惜,余葵第一次月考排名全班倒数第一。
在意识到亲生女儿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之后,她便没了管教的心情。
余月如奉行功利主义,当初程建国被外派东南亚,她跟着去了俩礼拜,便头也不回提着箱子离开了那片穷山恶水,回国邮寄离婚协议书,下半年火速改嫁现任丈夫谭石。
对上一任丈夫没耐性,对女儿……也差不多。
余葵能清晰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家日渐尴尬多余的处境。
到了地方,是钟点工来给父女俩开的门。
客厅沙发上,余月如面色铁青,显然已经等候多时。
余葵叫了妈,换来一声冷哼。
“你不用叫我,我知道你眼里没有我这个妈。真是翅膀硬了,早知道你敢带着学费逃学,我费什么劲接你来城里,就该让你随便上个县高中,以后考个三流本科大专,平庸一辈子。”
余葵沉默地垂下眼睫,没有多余辩驳。
她从裤兜里掏出十二张钞票,一千两百块整齐放到女人面前的茶几上。
“学费都在这儿了,我没花。”
“没花?你吃的穿的偷拿的,哪样不是我的,有本事都还给我?你知道吗余葵,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生了你这么不争气的孩子,做什么都差劲,还不学好,只知道顶嘴,你为什么就不能像雅匀一样,哪怕学到她的一星半点儿……”
女人讥讽失望的目光让余葵觉得喉头发哽,耳鸣尖锐。
胸口就像是一团乱麻越绞越紧,一层层缚得她稚嫩的心脏无法喘息。
尽管已经被生下来十几年,但余葵仍然没能学会怎样好好跟妈妈相处。她好像永远也无法满足她的期待,和谭雅匀相比,她鲁钝、颓靡且不知上进,是被她视为人生瑕疵的累赘。
她没有偷钱。
大人的偏见就像世界上最牢不可破的屏障,事实解释无数遍,还是从他们耳边悉数绕开。她甚至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就是一座孤岛,只能无根无锚地颠沛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