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感觉有了盼头,自己现在的任务是,在这个乱世里,尽自己所能,活下去,以及尽可能的多做爱(想到这里,脸红了,感觉有些羞耻),早日回去。
当最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障,前世的那些,都不过是伤春悲秋,徒添烦恼罢了。
“临城还有一千四百余里,咱们还有二十天,就能走到。”王二壮笑眯眯地看向南方,那是临城所在的方向,也是他们最终的目的地。
已经是秋天了,幸而天气还未冷下来,不然路上更为艰难了。
恒雨少日,日出则犬吠。
越往南走,本该越发炎热。
然而,却是越发寒冷。
渐渐,平坦的陆地上,出现山丘。
元妤摸了摸身上的衣物,那是王家翠花给送的替换衣裳。只一件单衣,却暖和不少。
若不是数着日子,仅过了十天,元妤只怕是以为已经深秋了。
十里不同音,千里不同气。
当离开平原,看到第一座绿色山丘的那一刻。王家人放下了行李,往来处拜了拜。
一拜祭祖,二拜别故乡,三拜望日后平安顺遂。
背井离乡,怕是再难听乡音。
当然,元妤和何景安便无这个烦恼了。他们本就是异世的一缕魂魄,附身于此,此间世界,于他们,本就是异乡。
两人都是死过一次的了,分外珍惜活着的感觉。
是夜,凉风呼呼,雨丝落下。
路上的难民越发的少了,却也没出现最恶劣的情况。可能是路过清河镇后的第五天,路边的草木渐渐发绿,人们能够找到草木果实裹腹。
自然,易子而食、以身换食的现象,少了许多。
只要不是那懒汉,常人在路边草丛挖上一挖,便可以获得一堆根茎块的果实。哪怕秋雨连绵不绝,生吃也是可以的。
那褐色的根茎,咬下去,虽谈不上生津止渴,有些微甜,里面富含淀粉,足够让食用的人们获得维持生命的能量。
是葛根。这东西,一条茎上长了一堆,好活的很。
元妤生吃了几块,补充些维生素,不难吃,也谈不上好吃。
夜晚越发的寒凉了。
看着露水凝结在草尖尖上,元妤缩进何景安的怀里。
好冷。
近日不曾看见什么城镇,王家爷爷磕了一口烟斗,狠狠吸了一口,呼出灰色的雾,说,“这去临城的路啊,是最艰难的,路上没有什么人烟,大家去那儿的人少,咱们呐,到了哪儿才有人分地。”
何景安连忙附和,不着痕迹地拍了个马屁,“您说的是,要不是您,咱们就得跟一群人抢着田地了,说不准,咱们还进不去。”
把烟斗往石头上一磕,老神常在,王家爷爷笑了笑,“你小子,这边有些辣子,明天起来,你们都煮点喝喝,这地方,湿气重哟。”
说完,瞧了眼已经窝在何景安怀里睡着的元妤。
这小子,哪儿是什么兄妹,怕是情哥哥、情妹妹。说不得,过两年,孩子都要冒出来了。就是这女娃娃,身子骨有些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