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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好啊。”
    从国营饭店带回来的卤汤果然给力,这几天王樱就是靠着每天在卤汤里煮点菜过来的,可是连着吃了几天也有些腻了。正好有送上门的鸡肉吃,傻子才拒绝呢!
    王永顺摆出一副慈爱嘴脸:“成,那一会儿就叫玲玲去找徐大娘。”
    这也是他家的好处了,说了一个当厨师的女婿,方方面面都方便。徐大娘两个儿子,大儿子现在在省大当大学生,小儿子,也就是徐霜是个厨子。徐大娘的生活条件莫说是在大队上,就是在公社里都算好的。
    他们家之前想要吃点好的时候,就去徐大娘家里换。
    说是换,其实每次都是沾光不少,徐大娘看王家就是未来的亲家,自然是能帮就帮。
    王永顺这么一发话,王樱还没说什么,王玲玲先嘟囔起来了。
    “我才不想去。”
    她现在巴不得离徐霜八丈远呢,怎么会愿意跟徐家扯上关系呢?
    “叫三丫去!”
    王玲玲不由分说就把事往王樱身上推。
    王永顺眉毛一竖,当即就要发火:“你个死丫头片子,叫你去你就去!去了灵性点,给人家搭把手!过了这个生你就是大人了,还这样不懂事!”
    这个话就叫王玲玲不爱听了,但是她也不敢跟王永顺顶着干,只能别别扭扭答应。
    王永顺转头又温和的问了王樱几句,看王樱爱答不理,还在心里暗暗骂了几句。不过想到要不了多久就能把这个碍眼的侄女给弄走,王永顺心里也逐渐平复了心情。
    王永顺上工去了,李春娟也不知道去哪儿了,王玲玲被交代了去换半只鸡的事情,心里也不高兴。
    她踹一脚脚边的背篓,满心烦闷,自己重生之后的事怎么就那么不顺!
    “三丫,你跟我一起去!”
    王樱伸了个懒腰:“不去。”
    “你!”
    王樱沐浴着阳光心想,自己今天可是想好了日程的,她今个准备上山。
    王玲玲怒气冲冲的背着背篓走了。
    王樱也觉得不可思议,这几天的相处下来,她发现王玲玲真的是个很容易生气的人,每次她都要重复提出要求——被拒绝——生气这个轮回,每天经常是在不远处偷偷看自己,要么就是目光时而阴恻恻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要么就是欢喜的快要跳起来。
    饶是王樱有些粗神经,这会儿也感觉到了这个堂姐的不正常。
    而且这人明显像是有什么所求似的,每次都像是在暗搓搓谋划什么。
    王樱起身给自己也找了一个背篓,甭管王玲玲打的什么算盘,自己也未必会按照原主的意思跳进她的算盘中。
    王樱顺着原主的记忆从小路上了山,已经是深秋了,这个时节的山上也没有什么野果子可以采摘的,倒是王樱在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一棵野板栗树,不过显然这棵树早就被人发现了,上面的栗子基本上都被摘完,只留了零星几个缀在树梢上,王樱衡量了一下距离,利索的翻身上树,把上面的几个板栗都给摘下来放进自己兜里。
    也多亏了她一天连着喝的灵泉水,原主的身体经过几天的调养加休息,已经能慢慢感觉到在逐渐恢复了。
    王樱甩了甩胳膊,也觉得满意。她在末世时候是个弱鸡,但到了这里,她这个体质恢复到巅峰,是足以应付一些基本的拳脚冲突的。而这个,恰好是现在自己的一个保障。
    摘完了野板栗,王樱又在山里找到一段朽木,上面长着一些木耳,王樱美滋滋收下。
    王樱越走越深,她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方向感特别强,所以对于这连绵大山,她就是敢往里走。
    走了一会儿,王樱就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本来就灵敏一些的五感也发挥了作用。
    王樱往不远处一看,整个人就十分激动。
    一只肥硕的山兔正在不远处一耸一耸的动着,专心的啃食着脚边的草叶。
    第12章
    看到兔子的一瞬间,王樱满脑子就是肉肉肉。
    她轻手轻脚的靠近那只兔子,左右环顾四周,想找一个趁手的棍子,最好是细一点的。这只野兔子看上去身子圆圆,十足的肥硕。但王樱一点都不敢大意。
    因为日子都不算好过,大队上的人也经常上山,这只兔子能把自己喂的这么肥硕,可想而知肯定跑的不慢。
    这兔子果然机警,王樱只是轻微的动了一下草丛,兔子就已经飞快的奔向不远处的兔子洞。
    说时迟那时快,王樱麻溜的把自己手里的树枝直接插过去,几乎是同一时间,兔子受到了两支树枝的双重夹击,一支树枝直接插进了兔子的脖子,一支则是插进了兔腿。
    王樱叹气,她扔的那支,是插在兔腿里的那支,准头有些偏。如果不是对面补的那一下,估计这兔子就钻进洞了。
    所以这只兔子该算是对面的。
    王樱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断气的兔子,决定厚着脸皮跟对面躲在树后的人换只兔腿。反正她也不会做,干脆把黑木耳换给对方。
    结果树后的人一亮相,王樱就纳闷了。
    怎么又是这个人?
    这短短几天,居然是两人第三次见面了。
    只见徐霜跟王樱的打扮差不多,两人都背着背篓,不同的是,徐霜的背篓远远看着就比王樱的背篓满。
    王樱倒是也不含糊,开口就直奔主题:“那什么……姐夫?我跟你换只兔腿成不?”
    虽然在心里觉得对面这人跟堂姐王玲玲成不了,但是碰上这种情况,拉拉关系总是没错的。
    王樱把背篓亮给徐霜:“我拿木耳给你换,怎么样?”
    徐霜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王樱叹气,觉得这人长的好是好,但性子实在太冷,怪不得王玲玲一百个不情愿呢。
    “成吧,你不愿意就算了。”
    她再往里走一走,说不准还能碰上另外一只呢?
    “里面就不要去了,这个时节有狼。”
    说着,王樱只觉得自己的背篓忽的一坠,像是有什么重物落入。
    再回头,只看见徐霜的背影了。
    瞧着背篓里那只完完整整的兔子,王樱美的冒泡。
    是她狭隘了!
    帅哥长得好,心也善!
    有了这只兔子进账,王樱再找东西的心思就淡了许多,随手在山里薅了几种常见的草药,王樱就美滋滋下了山。
    只不过王樱下山的地方不对,她在山上转悠了一大圈,下山的时候已经不再是自己上山那条道了。
    于是,王樱背着背篓出现在了大队的另一边,需要走过整个大队才能回家。
    王樱:……失策了!
    王樱赶忙把兔子往背篓下面塞了塞,以她有限的知识面也知道,后山是属于集体的,你上山弄点野菜没什么,打到野物这种,严格意义上应该算大队共有财产。
    王樱把兔子塞好,上面铺了一层草药,看上去就像是平平无奇的杂草。
    因为前几天那件事,现在整个大队都对王樱印象不错,王樱走过的时候,不少人还拉着王樱说话。
    王樱在心里抹了一把汗,幸好原主是个不怎么出门的,这会儿大家看到她拘束,也都只是可怜她被大伯一家苛待。
    “三丫,你大伯母家今个是有啥喜事?我瞅着刚才二丫去换了半只鸡。”
    大队上的消息传的快,也没有什么秘密,别说是谁家吃了肉谁家扯了衣,哪怕是家底子,各家都能知道个差不多。
    问这话的是桂花婶,她在大队上一向跟李春娟不对付,不对付的原因还很久远。
    两人都是从别的大队嫁过来的,最初的时候还是邻居呢!
    只不过两边住得近,关系却没多好。
    吴桂花家看不上李春娟家明明三个大男人,却总是指使家里的媳妇女儿下地干活。李春娟家看不起吴桂花家没儿子。
    两头的梁子越结越大,最后闹得格外不像样。
    所以尽管吴桂花和李春娟现在都有了儿女,两边还是互相看不顺眼。
    吴桂花一边问一边带风向:“我刚才还瞅见你李春娟带着个女的往你家去了,这是准备请媒人了?”
    吴桂花倒是没有往别的地方想,她第一反应就是王玲玲到了岁数,村里人也都知道李春娟早早就搭上了徐家,准备把王玲玲说给徐霜。
    想到这里,吴桂花心里还是有点酸的。
    “是不是你姐的婚事要办了?”
    王樱腼腆的笑着:“没呢,今个说是我姐过生。”
    吴桂花肉眼可见的高兴了许多,但还是纳闷:“那刚才去你家那人是谁啊?瞅着也不像是咱大队的。”
    王樱也不晓得,她略微跟人寒暄了几句,就匆匆回家。
    她倒是不好奇那人是谁,反而心心念念那半只鸡。
    等王樱走到家门口,刚进屋子把背篓放下,就看见一个吊眉梢薄嘴唇的老太太正肆无忌惮的站在门口打量自己。
    正当王樱一头雾水的时候,李春娟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赔笑着跟王樱打招呼:“三丫回来了,鸡已经炖上了,等会儿就能吃哈。”
    说着就把那个老太太往自家屋里扯。
    那吊眉梢的老太太还分外不情愿,没走到里屋就甩开李春娟,嘴里嚷嚷着:“我看看怎么了?你不是说好的……”
    李春娟提心吊胆把人生拉硬拽到自家屋里,把门关严实了还不放心,偷摸顺着窗户往外看,生怕王樱听见什么。
    那老太太冷哼一声:“至于吗?人大了就要成家,我们家小三子争气的不得了,配她一个绝户女绰绰有余,她还能不愿意?哎呀,都怪你刚才拽的太快,我都没瞅清楚那丫头是不是宜男相。不成,我得再出去看看!”
    李春娟赶忙嘘了一声:“妥妥的宜男相,我给您担保!”
    老太太这才心气顺了,往椅子上一坐,又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不过宜男不宜男的也无所谓,反正我家小三子已经有两个娃了,儿女双全。我跟你说,你整个公社看看,谁家能有我家这么好的条件?莫说是工作了,我家小三子在部队那可是排长!你晓得不?排长!”
    “要不是你家这个是高中毕业,我还不愿意过来相看呢!说起来也就是个绝户头,又是父母俱无的,谁知道是不是冲克。我跟你说,你今个可得给我个她的生辰八字,我去找人算算,别娶进来一个丧门星坏了我儿的前程……”
    李春娟耐着性子听完,说道:“这都好说,我家这个侄女儿啊,命苦。我跟她大伯都想着给她找个好人家,这不,瞅来瞅去,就数您赵家门风正,这才跟您说上话。”
    这样的吹捧显然不是李春娟擅长的,她别别扭扭的把王永顺教给的话说完,看到老太太面上露出得色,心里就安定不少。
    “要说我们也没别的要求,咱们也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彩礼什么的都按正常办就行……”
    李春娟趁着这会儿气氛好,赶紧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们家这个,高中毕业,长的虽然瘦点,但下地干活照料家里都是一把好手,咱们这样,彩礼就给个八十八,图个吉利数,我们这头就陪嫁一床新被……”
    李春娟心头滴血,那么好的新被子,光是里头的棉花她都是攒了好久,被面还是一整套的,不像是别家的被面,都是用好几块不一样的拼起来,要么就是碎布摞一块。
    这么好的被子,现在居然要陪嫁给王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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