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真,你怎又到霁华宫来了?大理寺就这么闲么?你是不是又想从本宫手里骗东西了?国公府是亏待你了么?竟想着从本宫这里骗走东西。”
霁华宫院子里,霍岚拎着裙摆,追着姜子真问。
去年,先帝驾崩,太子霍澹继位,霍岚不再寄养到许皇后名下。
姜子真由大理丞升任大理寺少卿。
霍岚记得,从她十岁起,姜子真便开始坑骗她的珠串首饰。
起初,她年纪小,被姜子真哄骗着打赌。
赌注便是:她赢了,可随便使唤姜子真;倘若姜子真赢了,她就要输给姜子真一件新首饰。
首饰而已,哪里抵得上随意使唤姜子真。
当时霍岚稍稍想了一阵,答应了赌约。
哪知,十赌九输!
输后不甘心,霍岚便想赢一次。
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
后来霍岚才有所觉悟,定是姜子真故意引她来赌的!要赢她心爱的首饰呢!
霍岚小时候便与姜子真一起玩耍,如今进出这霁华宫倒是轻车熟路。
姜子真伸手,比了个手势,“殿下等一等。”
“作甚?!”霍岚叉腰望他,有些许凶。
如今的姜子真身姿高挺,赤色的官服穿在他身上将恣意的少年感体现得淋漓极致,在一众大臣中,尤为显眼。
姜子真一身赤色官服,笔直立在霍岚面前,将小时候面对她的自卑感藏了起来。
“臣今日来,是给殿下送东西的。”
霍岚狐疑,自是不信,道:“你还会给本宫送东西?”
霍岚记得,小时候姜子真事事都依着她,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姜子真跟变了个人似的,总是与她唱反调,似乎很想看她生气的模样。
“殿下您这话说的。”姜子真从宽大的袖口中拿了一个小小的瓷娃娃,“臣昨日在集市上看到的。”
瓷娃娃白白胖胖,憨态可掬,手臂上还抱着一只小狸奴。
“哇!”霍岚眼前一亮,欢欢喜喜接过那瓷娃娃,“真好看!”
望见少女喜笑颜开的模样,姜子真满足。
“你怎想到送本宫这个?”霍岚想了一阵,惊道:“你不会惹了皇兄生气,特地来找本宫去皇兄面前替你说情?”
摇摇头,霍岚支着头,傲娇道:“本宫才不要去给你求情。除非、”她顿了顿,纤长的睫毛忽上忽下,笑道:“除非你求本宫。”
良久后,姜子真笑道:“让殿下失望了,臣没有陛下生气。”
霍岚疑惑不解,“那你为何送这给本宫?”
不像他性子。
目光从霍岚身上,落到她抱着的瓷娃娃上,姜子真道:“臣只是瞧见这瓷娃娃好看,便想着送给殿下。”
其实今日是他初见霍岚的日子。
十年前,姜子真初入皇宫,便见迷路了哭得稀里哗啦的霍岚。
幼童时期的姜子真只觉好奇,为何这小女娃跟泪人一样,仿佛不知疲倦,怎也哭不够。
待到他稍微长大了些,每每看到小姑娘委屈地哭,他就想将人拥进怀里,轻轻哄她。
年少懵懵懂懂时,姜子真曾对同龄的友人倾诉,可那人却笑他痴心妄想。
姜子真一气之下与那人绝交。
后来,姜子真仔细想了想。
那人说的并无道理。
姜子真与霍岚两人之间身份悬殊。
霍岚是尊贵的公主,其亲兄长是储君。
霍澹疼她,将来为她选的夫婿,定然是京城最好的男子。
而他,只是嫡出的次子。
走了大运才成了太子伴读。
姜子真便想了个折中的法子,惹了霍岚生气,她便会一直记着他。
如此一来,霍岚便不会有功夫去想京城中旁的男子了。
往后待到他有了一番作为后,便能弥补身份的缺陷,这样才有底气向霍澹求娶霍岚。
番外三:傅莺篇
第154章 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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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凛冽, 冬日的天空总是像冬瓜皮上一层的白霜,阴沉着。
年关将至,容州街上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就连僻静的巷子里也是从未有过的热闹, 裹着厚厚棉服的行人在这家摊位买完年货,又匆匆去了下一家店置办。
穿过拥挤的街道,一辆从京城来的马车稳稳停于一处高宅前。
“小姐, 咱们到了。”车夫的声音传入车厢。
“小姐, 到家了。”彩霞欢喜, 下车扶傅莺。
溪流顺着青石板路边的宽渠缓缓流淌。
高宅大门前, 女子裹了件厚厚的斗篷,手中捧着精致小巧的手炉,“彩霞, 如此大的宅子,就只有我们两人住么?”
彩霞笑道:“小姐, 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一路走来, 容州虽没京城繁华, 但也算热闹, 如今年关将至容州倒也不似京城里寒冷。”
自从离京,傅莺在马车中醒来以后便一直问彩霞要去何处,她的家人还有谁。
傅莺忘了往事, 彩霞自是不会再让她忆起伤心事,便顺着赵婳编出来的谎话继续骗傅莺。
“家?”傅莺望着牌匾上偌大的黑漆“傅府两字,嘴里念着这陌生的字。
家。
听彩霞说, 父亲母亲带了一家人去山上祈福, 路上遇到山匪,除了她, 无一生还。她额头受伤,失了记忆。
赵贵妃与她闺中密友,听闻噩耗,便接她入宫,在宫中待了两日,赵贵妃与陛下便派人激动她回容州老家。
只是如今站在老宅前,傅莺丝毫不记得儿时在容州长大的记忆。
每每梦里,傅莺听到最多的,便是一男子洪亮的指责声。
——女子有何用处?不及府上的家丁顶事。
傅莺不确定这中年男子的声音是否乃她阿爹的声音。
因为种种往事,她都不记得了。
只希望,这是她早前听见旁人说的。
爆竹声声,新年伊始。
春节那日邻家的两名孩童来敲傅莺的门,送了她两颗饴糖。
傅莺渐渐喜欢上了这处有烟火气的地方。
喝茶抚琴,看书习字,她每一日都过得舒心。
就是这偌大的宅子人少,有些冷清。
春风拂面,祛了一冬的干冷,和煦温暖。
这日,家中的墨快用完了,傅莺去了墨斋购置些。
墨斋伙计招呼道:“姑娘,好墨自然要配好笔,正巧本店刚进了一批上好的狼毫湖笔。姑娘来都来了,不妨看看,若是觉得好用便顺手带一支回去。”
傅莺本只打算买墨的,奈何墨斋伙计太过热情,她不好拒绝,便让伙计拿过来瞧瞧。
伙计笑盈盈取来笔架,五支毛笔齐齐挂在上面,自豪道:“姑娘您慢慢选,五支笔皆是上品,竹制笔杆亦或是玉制笔杆,咱们墨斋都有!”
这五支毛笔,傅莺一瞧便知,绝非上品,用的狼毫也没有她家中那几支从京城带回来的好。
况且,家中的毛笔还很新。
这种冤枉钱,还是莫要花的好。
“这五支笔只能算中等,与上乘的湖笔相比,略差几分。”
一道温润的男声从背后传来,刚好帮傅莺解了围。
这位男子虽好心,但说出这样的话得罪店家,难免会被墨斋伙计轰出去,傅莺便打算等出去后,再好生道歉和致谢。
哪知,预想的事情并未发生,那伙计非但没有翻脸,反而有几分惭愧,尴尬地摸摸后脑勺,将话题带过,恭恭敬敬道:“杨夫子来了呀,您随便瞧瞧。”
傅莺回头,只见一墨绿色衣衫的男子立在窗边放宣纸的架子边。
男子玉簪半扎头发,发丝和衣带随吹来的春风飘飘逸逸。
气宇不凡,身如玉树,眼如丹凤,乌眸澄明一如整个人一般干净清爽,宛如夜幕中最皎洁的一轮圆月。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傅莺初次见他,脑中浮现的便是这两个词。
男子察觉到她目光,微微点头,提醒道:“姑娘若是想买上等的湖笔,得再等三个月。”
傅莺福身,“谢公子提醒。”
男子颔首,转身与旁边同行的少年挑选宣纸。
“姑娘,与三月后新到的相比,这五支确实不算上品,但就目前墨斋中卖的笔而言,它们的的确确算是最好的了。”那伙计压低声音解释着,似乎是怕适才那男子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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