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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我随母亲在堪萨斯住了几个月。
    原本她打算等下一个学年把我送到教会学校或比较好的私立学校读完高中,但由于诸多问题和限制导致未能如愿。
    我们两个人的性格也实在无法一起生活,一个太强势,一个软弱又逆反。
    因此造成了许多不可弥合的心碎时刻。
    最终以两人的精神情绪方面都出现问题而告终。
    某天醒来,空荡荡的屋子就只剩下我。
    她留下了足够的生活费,和一个素未谋面的监护人联系方式。
    至今为止我也没想明白她为何喜欢用这样的告别来结束每一段关系。
    不过还好,从小我潜意识里就默认所有人都在过自己的生活,他们会突然来到,也会突然离去。并不会太过惊讶or崩溃。
    从那天开始,我像个小鼹鼠一样躲在这栋房子里,既没有打电话给任何人,也没有出门买东西或上课。
    直到一周后家里余粮耗尽,我才在那天深夜给之前在国内的同班同学发消息,她立刻给我回了语音,问我在美国怎么样。
    不知道怎么我对当下自己的魔幻经历说不出口,只笑着讲一切都好。
    她说她时间很紧,等会马上要出门去学校上晚自习了,只能跟我聊一会。
    她妈妈催着赶紧吃饭,把手机放下,别耽误上课,下周一要期中考试,一点都不能分心。
    一阵嘈杂后,她说周末再聊,匆忙挂断了电话。
    我想了想。大概如果一直在国内,也是这样的生活吧。
    现在却像是两个世界。
    蜷缩在床上哭到了天亮,朦胧中入睡。
    大约中午醒了。
    我起床简单整理了一下自己,把衣服放进洗衣机,又把前几天胡乱丢的东西都收拾好。
    鼓起勇气背着一个我妈没带走的包包出街。
    但说真的,现在想想都佩服自己,竟然妄想两条腿走到downtown,不知道是不是有啥毛病。
    还语言半通半不通的。
    我刚走出家门,走到这条街的路口已经累到感觉人要瘫了,美国的路真的是走死人的那种。
    那天大太阳,秋老虎,没中暑算走运。
    正好碰到一个邻居阿姨开车路过,问我要去哪,怎么不见我妈开车送我。
    我只好打哈哈,讲她有事情,让我自己去坐公交(然而此时的我连公交站都不知道在哪呢)
    邻居阿姨就让我上车了,说正好送我去downtown。
    感觉越到乡下,尤其是信教的白人很多还是挺不错的,有些友善到你不敢相信。
    比如那天送我的邻居阿姨,她要绕很远把我送过去,却说自己顺路硬是给我薅过去。
    非常感激这样的好心人。
    不过也要提防一些怪人,国外尤其多,踩雷防不胜防。
    总之我到市中心超市买了补给,又问好公交车站的位置和路线。
    顺便买了盒中餐炒面?好像是酸甜口的,有点奇怪。
    吃完走去公交站的路上,正好路过高中放学。
    (P.S  美国学校基本两三点就放学。)
    不是我妈咨询的学校,另一所公立高中吧。
    其实我比较怕人多的地方,尤其国外。
    年轻孩子跟这几年国内的小孩一样,又高又壮。
    加上很多太有“个性”的孩子。
    亚洲人本身年龄显小,我......还是个看起来比较幼态单纯写着“来欺负我”的脸。
    以至于后来读大学时经常被人疑惑是不是小学生或初中生,我????
    综上所述,当时一想这情况,赶紧溜。
    比之前走得更快了。
    到公交站不还得等车咩,陆陆续续有一些学生也在那里等。
    我能感觉到他们在嘀咕我。
    越想越心慌,然后就多坐出去好几站。(悲伤.jpg)
    好在记路记得特别牢,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别问我为啥不坐反向车对冲回去,因为那车可能等到晚上都不来。)
    路上正好路过一片特别美的社区,虽然当时累成狗没时间欣赏,还是有震撼到我。
    大片大片的红枫树。
    就在一片片枫叶连成的海洋中,有个穿着T恤运动裤的棕发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朝我驶来。
    他的车轮沿着柏油马路的痕迹一直向前,  时而撵过飘落到地上的红叶。
    我愣了一下,继续向前走。
    他骑着车从我身边经过,大概超过几十米又骑回来,停到斜前方。
    当时心里焦虑加恐慌导致有点说不出话。
    他看我好像很不舒服的样子,问有什么可以帮忙。
    我礼貌回复他之后继续往前走。
    他说如果近的话,可以帮忙提过去。
    我当时形象大概是,一倒霉孩子又累又热,脸上全是汗(本身体虚),细胳膊细腿拎着一大袋东西还背着个单肩包。
    大概是朝阳热心群众都会来帮忙的程度。
    由于实在太累,和他长得过于面善(被帅气打动),我说了自己住的位置,但没说是自己家哪栋,大概是邻居的邻居家。
    他说ok,把东西往车把上一带。
    车翻了。
    我差点笑出声。
    山地车把上不太适合挂东西,我想不通他为啥要挂上去,后来好像他讲过一次,是因为见到我被crash到有点大脑短路才挂上去的。
    也真是一个敢给,一个敢挂。
    从袋子里掉出来一些蔬菜和肉,我俩捡的过程中他问我是给家里跑腿吗,我说嗯。
    当时心里想他自行车应该是不好带,别让人家为难。
    就跟他说,我自己提回去吧反正不远。
    他把袋子递给我,说让我等一下,  他马上回来,让我一定要等。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骑着自行车消失于来时的红枫深处。
    过一会开着个车来了,红色野马。
    我以为他是偷偷开父母的车过来,心想这不至于吧。
    就为路边做点好人好事?
    怪怪的。
    一路无话,顺利把我送到了家附近。
    临走前从车窗探出头来问我能不能给个联系方式。
    但问题是我从来不记电话号码or任何数字,立马尬住。
    仔细想了想后,把QQ邮箱给他。
    他沉默了。
    说了句ok再见便开车回去。
    其实之前说的那个地址是他同学家,他以为我不想告诉他地址才这么说的,没有拆穿。再加上问我要联系方式,结果呢我给他一个奇怪的邮箱地址,那时候大概他心里认为这是拒绝到底的意味。
    我回到家就没再想关于他的事情,又进入浑浑噩噩的休眠状态,吃了睡,睡了吃,醒着无聊的时候就看家里的书和电视。
    手机?当时我很害怕甚至是恐惧收到我妈的任何信息电话,包括国内的也是。
    所以几乎没怎么看过。
    加上那个房子的网不好。
    大概又过了几天,周末,我看到窗外楼下草地上有人朝我挥手。
    是那个男孩。
    瞬间满头问号,他是怎么找到我家的?
    哦也难怪,这片社区就我们一家亚洲人。
    他问我要不要出去兜风,我说不用了,要写功课(骗他的)
    又问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学校社团有啥啥活动,问我感不感兴趣,可以一起去玩。
    然后他好像忽然意识到我可能是宅宅or社恐,磕磕巴巴说不去也ok。
    当时可能太孤独了吧,没有人能聊天,也没有哪里可去。
    在他准备走的时候,突然问了句能不能陪我在后院坐一会。
    他好像很意外又很开心,从车上拿出一袋饼干说正好车上有,等会可以一起吃。
    骗人,明明是买好带给我的。
    那天袋子掉在地上的时候,里面露出来过,是downtown一家手工咖啡的曲奇饼干。
    他以为我喜欢吃。
    我妈妈在的时候每次路过市中心会顺便捎些,那天我看到时,突然忍不住追寻那一点若有似无的安全感才买的。
    那天聊了很久很久。
    直到天黑了好一会,他才问我父母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吃饭。
    我说快了,马上。
    他说晚上还有事情先回去,之后有空找我。
    随着他恋恋不舍地离去,我的黑夜又开始了。
    后来我们联系逐渐增多,变成很好很好的朋友。
    其实也没多少时间吧,只是我的时间过得太慢显得很久。
    他不清楚我为什么不上课,隐约也猜出来一些问题,有旁敲侧击过,都被我回绝了。
    直到有一天,他轻轻拉着我的手说,明天他生日想请我去他家参加生日party,问我愿不愿意去,我答应了。
    第二天傍晚他开着那辆红色野马来载我去,为了显得正式一些,我穿了之前妈妈给买的一件裙子。
    这裙子好看是好看,就是他生日那天刮风有点冷。
    加上美国衣服领口都习惯性开很大,真的超级冷,冻得我透心凉。
    车上开暖风好一点,下车又好冷,那天晚上回家就感冒了。
    话说回到派对上,其实也没啥可玩的,美国人从小到大了解的那些梗、游戏,纯纯中国人真的get不到,无聊是真无聊。
    所以就随处溜溜达达到后院去逛。
    这时候风已经停了。
    我敞开他家后院门的时候,一阵淡淡的花香袭来。
    远处若隐若现一大片的玫瑰,像是小型花海。
    我不知道为什么10月底玫瑰还会开放,比在夏至看到梅花绽放都让人觉得诧异。
    关于自然的生命力,关于美好的,与命运抗争的一切,每每遇见总是驻足观看至忘我。
    直到身上一暖,才从恍惚间回神,原来他发现我不在人群中,约摸是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透气,怕我冷带了件羊毛外套过来。
    他看我盯着那些玫瑰出神,问我是很喜欢玫瑰吗?
    我说也许吧。
    他说他妈妈是一名植物学家,又对园艺很感兴趣,就在家里种了许多花,包括这样那样的玫瑰。我看到的是今年最后一季盛开的尾巴,再想看要等明年四五月份了。
    说着他走到最近的一丛玫瑰旁,剪下一枝极美的红色。
    红得比血还要深的赤色。
    剪掉它们的刺,走过来递到我手上。
    忽然呼吸一窒。
    这样的玫瑰又有什么用呢?
    它被从枝头剪下,打掉了一身保护自己的刺,在寒风中苦苦撑着绽放而不凋谢的努力就这么静静躺在我手上。
    眼泪就这么掉了下来。
    他不知所措地抱住我,轻抚后背。
    玫瑰被握紧又松开,最终飞到了少年的耳边。
    我将脸深深埋在他怀里,感受着炽热有力的心脏跳得越来越快。
    而后我渐渐平复,从他怀里逃出来。
    他不肯放手。
    好像希望我永远不要离开这片港湾。
    他眼睛里的光芒像火一样灼烧,远远胜过鬓边玫瑰。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不知道该如何做才能抑制住自己颤抖的灵魂和燃烧的心。
    只好吻上去,把这一刻留给永恒。
    送给我的玫瑰少年,Fran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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