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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拎着她新买的手包,扭头就打算走。
    实习的公司那么多,地产公司那么多,途创再牛,也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却没想到人还没走到门口,就碰到了迎面而来的秦征。
    其实孙一冉见过的长相英俊的男人多了去。
    光是和季声凝她们参加各种时尚活动的时候,年轻帅气的小鲜肉,斯文精致的中生,亦或是老而不腻的气质型男,见得多了,眼光也高。
    更何况不论是在北青附高时候的了呈言还是出国留学后遇到的蓝眼白皮的异域小哥,都是一顶一的帅。
    而且秦征绝不属于她会喜欢的类型。
    面色深沉,不苟言笑,一身得体的黑西装,笔挺的裤腿上没有一丝褶皱,一看就是刻薄严肃又寡言的男人。
    脸长得再过帅气,这气质出来,就让人觉得难以接近。
    可孙一冉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心头一晃,摇着摇着,就仿佛要摇出水来。
    荷尔蒙这种东西,分泌的时候总有些不按套路。
    秦征自然是一眼就看到了她,偌大的公司前厅,所有人都衣着得体,只有她仿佛是来参加演唱会的,当下眼眸一沉,看向孙一冉身后的人。
    “途创现在什么人都有面试资格了吗?”
    “秦总,”maggie快步向前,脆生生的叫了人,眼眸敛起,“这就是孙总的女儿,孙一冉小姐,我已经把正装给她拿来的,明天就会让她正式上班。”
    秦征脚步放缓,停在了孙一冉的面前。
    眼眸垂直向下,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感。
    莫名的,孙一冉不由自主的屏住了呼吸。
    从她的角度看上去,秦征的眼眸像是无法撼动的,深无可测的高山,带着沉着冷毅。
    刚刚还恍惚了一瞬,就听到他冷沉的声音响起,“孙小姐,我公司不缺一无是处的花瓶,你如果想要留在途创,就最好换了你这身皮。”
    “对了,”秦征冷言,“我说这几句话也不过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不然,直接扫地出门。”
    秦征说话难听,若是旁的时候,孙一冉一定不屑一顾,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执拗劲上来,就总想做出点成绩来让他看看。
    她不是一无是处的花瓶。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对秦征的一眼万年才生了想要证明自己的倔强,还是因为不甘心被贬低为花瓶,陡生的斗志最后化成了爱情,才守了秦征这么多年。
    可这一刻,孙一冉只觉得头脑一片空白,想要去扭转秦征对她的第一印象。
    =
    孙一冉在途创是从最基本的文字秘书做起的。
    在办公室里整理文书复印文件,后来开始跟会,撰写会议记录,再后来,秦征的内务助理辞职嫁人,孙一冉主动承担了这项工作。
    整个文秘科的人,都对给秦征做内务助理这件事情避之不及。
    大家都知道秦总虽然人帅脑活,但脾气可怕,要求颇高,几乎每一任助理都会被骂道狗血喷头,一个人在公司角落里哭。
    甚至公司内还一度流传了一句话,“不被秦总骂过的助理,就是没有前途的助理。”
    可孙一冉硬是扛了下来。
    秦征是真的从来不懂“怜香惜玉”四个字的写法。
    最初只是作为内务助理,替他买咖啡订餐处理办公室偏间的卫生打扫,后来在一次紧急通知的晚宴上带了孙一冉出席。
    孙助理表现得体,酒喝的快而稳,说话好听,微笑拿捏,把场子热的所有人都要夸一句。
    “秦总好福气啊,孙助理真是太能干了。”
    那时候没有人知道,孙一冉竟然就是堂堂南城孙家的长女。
    哪一个圈子里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会在酒场上端着妥帖明媚的笑意,接过或夸赞或下流的各种话术,而后一饮而尽,给足了每一个人面子。
    秦征开始给孙一冉越来越多的工作。
    那些琐碎而日常的工作另交给了旁人,孙一冉逐渐取代了工作助理的内容,再后来,她已经开始替秦征处理近乎所有苛刻难完的各种工作。
    途创集团从来没有过特助这一职务。
    秦征一度认为没有人可以胜任这个称呼,可饶是他再冷眼看着孙一冉,也还是不得不承认。
    她太优秀了,不过两年,她宛如脱胎换骨一般,再也不是当年刚见时,那个耀眼明媚却又眼眸中带着傲气的小姑娘。
    她穿着黑色的高跟鞋,健步如飞,处理事情得心应手。
    甚至会在看到公司新入职的实习生穿着不得体时,冷声问道:“maggie,公司什么样的人都可以面试了吗?”
    途创上下人人皆知,孙特助就是秦总的分身,她的决定就是秦总的决定,她的意见就是秦总的意见。
    甚至秦征如果有事不在公司,孙一冉的签字是可以等同于法人章的作用,即时生效。
    董事会时有人调侃秦征。
    “秦总,这途创上市,可要给孙特助包个大红包啊,没有她绝对没有今天的途创。”
    秦征却也只是笑笑,不达眼底,“一个助理而已,能做到这样的,多了去。”
    这话后来传到了孙一冉的耳朵里,她也只是笑笑,像秦征一样,不达眼底,“秦总说的没错,我只是个助理而已,公司如船,掌舵人才是最重要。”
    是以反而引来了更多的夸赞,谁能拥有孙特助这样的助理,当真是福分。
    来挖孙一冉的人多。
    竞争公司开了高价,甚至是天价,有人告诉秦征,秦征却毫不在意,万分肯定的说道:“她不会走。”
    秦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这话的底气从何而来,别说一个助理,就是公司董事弃股叛离都是商业常事,圈子内人尽皆知,不可以百分百信任任何一个员工。
    可秦征却当真知道。
    孙一冉不会背叛自己,更不会离开途创。
    他太过自信,自信的以为,少女暗恋的心事会如同亘古不变的爱情神话一样,永恒。
    秦征第一次见到白洛娴的时候,是在一场最普通不过的商业局。
    攒局的是潘坤,带了他手下几个正在上升期的小姑娘。
    目的不言而喻,都是圈子里一掷千金的大佬,随便扔点资本,也足够小姑娘向上窜一窜,若是哪个当真被看中了,只能是好事。
    双方都是不能公开的身份和关系,却都有彼此最想要的东西,这种关系,稳定且安全。
    过往秦征也只是参加参加,他向来对女艺人嗤之以鼻。
    靠贩卖容貌和身材获取金钱的人,在他眼中和圈子内的花瓶小姐无异。
    可他却很难描绘,他见到白洛娴第一眼的心情。
    女生穿了件当下最时兴的露腰小上衣,外面单穿了件及臀衬衣,一条热裤配了长及膝盖的长靴。头发长,散在身后,好像是刚刚录了女团节目,还染了浓烈的粉红色。
    唯一不同的是,她是一双圆圆的杏眼,笑起来甜腻,可话语清冷,跟旁人都显得疏离了几分。
    一身性感妖艳却拒绝所有喝酒的邀请,摇头说自己不会,滴酒不沾。
    秦征只觉得她有趣,既然来参加了这种活动,还要装的一副洁身圣女的模样,当即起了些自己也说不明的心思。
    调侃了一句,“白小姐很漂亮,就是性格不太可爱。”
    白洛娴看着他,眼眸带着笑意,“秦总说笑了,这圈子里漂亮的女生多了去了,我不算什么,更何况,容貌不过是浮浅的附属,真正有了作品还可以有安身立命之本。”
    “我今天跟着潘总过来,也不过是希望有个好本子可以拍罢了,这本子如果需要喝酒得来,我也可以豁上命去喝了杯,可若是通过别的,那我甘心从龙套跑起。”
    几句话说的秦征一顿,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熟悉和亲密感。
    他说不上这种感觉的由来,他惯来认为,感情用事是最低级的,与其去考虑这种感觉的由来,倒不如简单的把它判定为心动。
    是男人总会遇到动心的女人,这不是什么丢人且不能说的话题。
    秦征太过自大,也太过自信,他把爱情当成了商场上的简单决策,真金白银的买卖交换。
    他以为他遇到了三十年来,第一个让他心动的人。
    他照例给孙一冉打了电话,还是按部就班吩咐工作的语气,“去查查白洛娴喜欢什么,买点送过去。”
    孙一冉最开始时并没有多想,这种电话她接的多了。
    帮秦征给合作伙伴的爱人买礼物,是她分内工作之一,也因为她一向可以精准买到恰如其分的礼物,让秦征跟所有的合作方都可以维系着相当愉悦的私下关系。
    可当她发现,白洛娴竟然是个年轻漂亮的女艺人的时候,心里有根弦,被撩拨的颤动了一下。
    秦征最是讨厌娱乐圈的女性。
    她有些慌,一页页的看过白洛娴的简历和喜好的时候,心在莫名其妙的抖动,最后鼠标滑到尽头,掌心内全都是薄汗。
    第六感告诉她,这个人好像跟过往的每一个都不太一样。
    她太年轻,太漂亮,简历又太清白。
    科班出身独闯娱乐圈的漂亮姑娘,任谁都想怜惜一下。
    而且她太过努力,无缝进组,不看戏份多少,只要是好的作品,全都去尝试。
    甚至孙一冉看遍了她所有的采访视频。
    通透冷静,是最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
    原来秦征不是不喜欢花哨精致的姑娘,他只是不喜欢自己罢了。
    在过往的这五年中,饶是她做的再好再多,秦征从来没有夸过她一句。
    真的认可的时候也不过是一句,“你跟她们不一样。”
    天知道为了这句不一样,孙一冉付出了多少。
    可他最后喜欢上的,还是他最开始不会多看一眼的那一种人。
    可孙一冉也还是把秦征交代的事情妥帖的全部完成。
    她刷了自己的配额给白洛娴买包,联系娱乐公司,以投资的名义为她拿下了女一号,甚至替秦征约她吃饭,定下饭店和酒店。
    房卡都是她亲自交给秦征的。
    她近乎完美的,做这一个助理应该做的一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恍惚的自欺欺人,像每一个原谅了渣男的女生一样,洗脑着说,秦征不过是玩一玩,不走心,他跟白洛娴的性格千差万别,又怎么可能走到最后。
    只要没有步入婚姻,她还是有希望的,说不定秦征跟她谈过后,回头发现,还是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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