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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宛抬头微笑,眼睛明亮,脸颊有一点肉,看起来十分乖,像是没有任何异常一样,“没有不舒服,可能刚刚过来的时候跑的有点快,感觉有点累。”
    听到明宛的话,胡若弗放下了心,又帮她倒了水润润嗓子。
    不怪胡若弗总是分外小心,主要是明宛之前营养不良,被拐卖以后人贩子也不将她们当成人看,多少都挨过打,所以明宛的身体其实非常虚弱,就好像是一个空壳子。
    普通的跑跑跳跳对于小孩子来说很正常,可对于明宛却会非常的累,她也更容易因为季节或者天气的转变而发烧着凉。
    这些都不算大问题,只是需要更加精心的照顾。
    所以胡若弗对待明宛总是特别小心注意,就是担心一个轻微的疏忽,便让明宛又生一场大病。
    成功让胡若弗相信自己只是太累了以后,李明宛在心底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她尽量控制着自己不要把目光落到刘长征身上,减少自己全身上下的紧绷感。
    其实她没见过刘长征,对这个人也压根不熟悉,但是刘长征的手上戴着不知道从哪淘来的手串,木质的花纹,甚至是绳结的系法,都和明宛记忆中的某一只手上戴着的一模一样,直至重合。
    认真算起来,也并非属于明宛的记忆,而是原主的。李明宛并没有继承原主的全部记忆,但是却会在遇见某些熟悉的事物或者人的时候,脑海不自觉浮现一些记忆片段,明宛自己的情绪也会被影响。
    比如那个手串,是戴在当初那些人贩子的其中一个手上的。
    就是那个人贩子从何云娘手里买的原主,后来原主还亲眼看见过那个人□□年轻的姑娘,原主也被毒打过,打她的就是就是戴着那串珠子的手。
    所以李明宛一看见刘长征戴的手串,当时脑海里立刻就出现另一只戴着一模一样的手串的手,毫不留情的将年纪尚小,不断哭喊着的原主拖拽出家,又用那只手扇打原主,无情的掐住原主的脖子,让原主险些窒息,也同样用那只手,在原主的面前毫无遮挡的撕破一个姑娘的衣服施虐……
    正是如此,杂乱的片段涌入明宛的脑海时,她整个人仿佛被恐惧包围,身体一瞬间麻木,动弹不得,明明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也感觉自己似乎被恐惧的情绪淹没,胆颤不已,跟着脸白发颤。
    即便是到现在,原主曾经的经历也在影响着明宛。
    虽然比刚才好了一点,但是明宛自己也不确定,如果她一直注视着手串,会不会失态。
    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她不想因为自己而发生变故,或者给任何一个人难堪。毕竟害怕恐惧都是明宛自己一个个人的事,是那些穷凶极恶、丧尽天良的坏人造成的噩梦,刘长征从前甚至未曾见过她,他没有做错任何事,自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受到任何影响。
    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胡若弗,李明宛不用直面刘长征,原先涌出来的情绪,也慢慢散去。明宛的面色渐渐恢复正常,也能分出精力来观察桌子上的其他人。
    除了刘长征一家三口,明宛还看到坐在杨良玉旁边的一对夫妻,他们很有夫妻相,因为一眼望过去,就有种与常人不同的气质,是要锦绣琳琅的堆砌才能养出来的气度,华贵堂堂。尤其是女人,穿着得体的旗袍,虽然一整桌的菜都出自她的手,但身上绝见不到半点狼狈,妆容如常,头发精致,从前恐怕也是被众人趋之若鹜的名媛。
    以至于在如今为了低调,故意穿着朴素无华的旗袍,也不戴任何贵重首饰的情况下,都掩饰不了这份风姿。
    而男人戴着金丝框眼镜,谈笑自若,但并不给人以普通的文化人的气韵,反而眉宇坚毅,应当是个果断,且拿得住大事的人。
    他们两人,应该就是杨良玉的父母了。
    果然像胡若弗说的那样,十分好认。
    但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男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穿着一身军装,正襟危坐,脊背挺直,尽管他收敛了许多,但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凛冽入骨,让人不敢对视,整个人严肃又不怒自威。不过,如果细看的话,其实五官很周正,哪怕眼角有了细纹,也仍旧好看。
    明宛大概能推测出来,这个人应该就是另一位邻居江叔叔。只不过……
    不知道为什么,明宛总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
    但这一桌子的人,其实还是对不上,因为她一直记得李文畔伯伯和她提过,家里有一位妻子,还有一个偶有调皮的哥哥。胡若弗也提过这位哥哥,叫李卓晚,在读书上很有天资,好像和刘长征在一所学校念书。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看见。
    李明宛这么想的时候,恰好桌上的几个大人话锋一转,聊起了李卓晚。
    刘夫人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放下筷子,问起胡若弗来,“我记得卓晚被他们老师带着去什么比赛,得有好几天了吧,怎么也没见回来,也不知道比的怎么样了?”
    胡若弗对这个侄子一向很关心,是以笑了笑,胸有成竹的回答道:“是文章,应该是比完了,但是举办是在大学里面,恰好文畔以前的先生在那所大学里任教,卓晚作为小辈去拜访,说不定是被留在郑先生家里做客了。郑先生一向疼爱我们这些学生,连带着家里的子侄也是爱屋及乌。”
    经过胡若弗这么一说,刘夫人才算听明白了,但是她眼睛又瞄到自家儿子,不由得感叹道:“还是若弗你好,卓晚这孩子做事顺当,人又聪明,那奖状是一张一张的往家里拿,多好的孩子啊,再看看我这儿子,书也读的不好,鬼主意又多,我真是上辈子孽造多了,这辈子摊上这么个小冤家。”
    胡若弗知道刘夫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明明十分疼孩子,但是嘴上从来不饶人,她安慰道:“读书固然重要,但主要为的是让人明理,长征是比旁人更机灵、更有主意,但也不是不好,只要心思正,想的比别人多也不是坏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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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胡若弗说的很在理,刘夫人其实也知道,但是她半辈子的时间都待在乡下,对于读书人一向是极为推崇,总觉得读书才是正理,往后孩子才能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出路。
    别看刘剑龙如今闯出点名堂,一家人能搬到这样的地方,但他一路走过来,那是九死一生,即便到了现在,她也同样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自己丈夫就为国捐躯了。
    说到底,谁愿意自家孩子受苦,能握笔杆子,总比木仓杆子来得安全。她就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部队,小儿子实在不想让他也走这条路了,真要有个万一,收到两份讣告,她怕是真没活的念头了。
    但这些是不能为人道的由头,刘夫人连丈夫都没有说过。在丈夫甚至两个儿子看来,从军无比光荣,哪怕青山埋骨,都是义所应当。
    自然,如果真的到了危急存亡的那一刻,她也会毫不犹豫的送孩子上战场,国将不复,家何存焉?
    可如今这不是越过越好了吗?
    人总是有点私心的,她期盼小儿子能吃读书人的饭,也实属正常。只不过,刘长征实在是没有这份天赋,真要论起读书,其实还是大儿子刘万里厉害些,学校里的老师先生,没一个不夸他的。
    就是刘万里生的早,跟在刘剑龙身边的时候更多,性格养的和刘剑龙如出一撤,认定的事情,就心志坚定难以更改。
    刘夫人深知儿子的脾性,所以压根不阻拦。再说了,就算在刘夫人自己看来,送一个儿子上战场,报效祖国也是义理所在,是身为国土之上存活者的责任。
    多想无用,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让小儿子刘长征把书读好。被胡若弗这么一劝,虽然刘夫人还是原先的想法,但好歹没有继续盯着刘长征,拿他和李卓晚做比较。
    而在桌子旁边听她们说这些的李明宛,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因为在李文畔伯伯的形容中,李卓晚是个调皮的孩子,可是不管刘夫人,还是胡若弗,似乎都在夸李卓晚,天资聪颖,待人有礼貌,有分寸知进退,和同样一起长大的刘长征这些孩子有天壤之别。
    一个人在不同人之间的评价会差这么多,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即便夸李卓晚的人比较多,但是李明宛也不会认为李文畔伯伯说的就是错的,到了李文畔的那个位置,每天不知道要应付多少牛鬼蛇神,他能做到运筹帷幄,那么识人之明必定是有的。
    正是因此,才让李明宛更加好奇,李卓晚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只可惜李卓晚还没能回来,要不然的话,她就可以得到答案了。
    李明宛因为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加上她人小胳膊短,所以没有怎么夹桌子上的菜,也没有像刘长征那样,表现出半大小孩才有的馋劲与狼吞虎咽。
    不过,她的碗里也满满当当的塞满了菜,除了胡若弗时不时帮明宛夹点菜,她新认识的杨良玉,那简直是时时刻刻都在往明宛的碗里夹菜。
    鸡腿,夹给明宛,鱼上最嫩好的月牙肉,夹给明宛,炒的翠绿的菜心,夹给明宛……
    等李明宛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筷耕不辍的往自己碗里夹菜的杨良玉,还有自己猛然变得小山高的饭碗。
    注视着如此高的“小山”,明宛毫不夸张的瞪圆了眼睛,但理智告诉她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所以即便震惊着,明宛还是条件反射的握住杨良玉的手,露出一个不知算不算得上笑的笑容,认真而诚挚的看着杨良玉道:“够了够了,良玉姐姐,再夹下去,碗要不够放了。”
    杨良玉的脸上还满是意犹未尽的神情,甚至不死心的问道:“真的够了吗,万一吃不饱怎么办?”
    李明宛的脸上浮起一个僵硬的笑容,正当她想回答的时候,刘长征在另一旁笑出了声,他一贯是喜欢呛杨良玉的,见到这番情景,毫不犹豫的嘲笑道:“杨良玉你是不是傻,这都够两个她吃了,你别是嫉妒新来了妹妹,想把她撑死吧?”
    杨良玉听了快要气死,但有人比她更生气,刘夫人一巴掌打在刘长征的脑门上,毫不留情,巴掌落在肉上的声音真是又脆又响。
    刘夫人又气又怒,耳朵上戴着的两个圆形纯银耳环跟着她的动作而晃荡,显露出她的急切,“你怎么说话呢,我把你生下来是多给你生了个嘴吗?
    去,对着地上呸三下,然后给妹妹和若弗伯母认错!”
    刘长征是习惯使然,平时和杨良玉吵得多了,这次下意识的反驳对方,压根不过脑子,等到真的说出口了,就知道不对。
    不用刘夫人骂,他自己也知道错了。
    刘长征转头就对着地板重重呸了三下,然后一个起身,站着朝着胡若弗和李明宛的方向,一脸愧疚的说:“若弗伯母,妹妹,对不起,我错了,我真不是故意的,妹妹一定会长命百岁,健健康康的。”
    胡若弗其实听到刘长征先前的话是生气的,李明宛本来就身体不好,这个时代孩子夭折的多,人人都忌讳一些说辞,譬如小孩子没有腰,因为腰和夭同音。而刘长征竟然直接提到了死,要是落在格外忌讳这些的人眼里,和明着咒孩子没差别了。
    但胡若弗不是胡搅蛮缠的人,说实话,在有明宛之前,她自己从来不忌讳这些说辞,但为人父母者,往往会多想一些,因为过于在乎、真心疼爱,才会生出恐惧,总担心真有那万一。
    不过,生气归生气,胡若弗也知道这只是孩子间的口角,并不是有意诅咒,加上刘长征诚心认错了,刘夫人的态度也很好,她笑了笑,安慰道:“没事了,你也不是故意的,不要太紧张。”
    坐在胡若弗身旁的明宛,因为胡若弗的遮挡,视线里几乎没有刘长征,所以明宛的神色看起来还是很好。她比胡若弗要心宽多了,压根就不在意,她的声音里没有半点委屈,也认认真真的回答刘长征的道歉,“没有关系。”
    听到胡若弗和李明宛的回答,刘长征反而更愧疚了,她们两人都很好,反而是他口无遮拦,新来的妹妹一看就身体孱弱,他没有尽到当哥哥的义务,好好照顾她也就算了,还说出这种话。
    刘长征的头比刚刚道歉的时候垂的更低,心里怪不是滋味。
    直到刘夫人拉了他一把,他才重新坐回去,但吃饭的时候也没有刚刚狼吞虎咽的冲劲了,面对最喜爱的菜色,反而吃的很不是滋味。
    刘夫人重新和胡若弗说起刘长征的不是,杨成桢的夫人看着这样一场闹剧,大家都有些尴尬,加上和自己女儿也或多或少有些关系,所以也跟着打了几句圆场,说了些明宛一看起来就是有后福,来日能平安康健,长命百岁的面相,又说孩子小时候多点小病小痛的,以后反而很有福气。
    杨成桢的夫人姓赵,名蕙兰,父亲是有名的爱国实业家,她在名媛淑女间长大,针锋相对的场合见多了,惯是长袖善舞,她若是有心想缓和氛围,自然也游刃有余。
    像她这样的出身,若是想同人交好,便会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句一言,都熨帖到人心里。
    但是赵蕙兰其实有些瞧不上泼辣粗俗的刘夫人,也只有在面对出过国,见识谈吐都不俗的胡若弗的时候,才会亲近些。赵蕙兰这样的人倒不会直接给刘夫人难堪,这样就做的太过了,只是处处疏离,很少和刘夫人接触。
    趁着这个时候,赵蕙兰把自己为李明宛准备的东西拿出来,一个绒布的红色小盒子,她笑着打开盒子,递过去,里面是一个万寿菊花样的胸针,上面还镶嵌了钻石,颗颗精致耀眼,万寿菊栩栩如生,“这是我母亲当年戴过的,后来到了我的手上,不是多么精贵的东西,但寓意极好,也祝孩子和这万寿菊一样,健康长寿。”
    赵蕙兰说不贵重,但对于寻常人来说,却是极珍贵的东西了,胡若弗怎么会轻易收下,她推拒道:“既然是令堂留给你的,自然是珍贵非常,怎好收下。”
    赵蕙兰就知道胡若弗会这么说,掩口而笑,“你可别多想,我母亲留给我的首饰并不止这一样,就算要留作念想,也有其他的。你就别和我客气了,好好收下。
    再说了,我是送给孩子的,可不是送给你的。还不收下,我可是要生气的。”
    胡若弗多少是知道赵蕙兰家世的,遂也不再客气,伸手揽住明宛的肩膀,和明宛道:“快来谢谢你赵姨,晚了她可是要对我生气的。”
    胡若弗笑着调侃,直让赵蕙兰摇头说促狭。
    但这般言笑晏晏,桌子上的氛围倒是好了起来。
    刘夫人这时候也拿出早就准备的见面礼,不过和赵蕙兰的绒布盒子不太一样,是一个红色的小布袋,里面装着一个长命锁,“我也没什么好送孩子的,这个是长命锁,按我们老家的风俗,小孩子命轻,得用锁压着,就会平平安安的长大。”
    胡若弗也接过红布袋子,和刘夫人道过谢,也让明宛谢过刘夫人。
    看到胡若弗收下,刘夫人也显得很高兴,刚刚的事情就算彻底揭过了。
    但是李明宛看着红布袋,却想起了另一样东西,原主的护身符,还有……
    按照小说的剧情,她的继姐应该也已经顶替她的身份,被原主亲生父亲的家人认下了。
    作者有话说:
    上榜以后,不出意外,应该就都是日更啦~
    然后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六点或者九点,宝子们不要养肥吖,我会努力更新的!
    感谢在2022-10-10 23:25:40~2022-10-12 23:02: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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