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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江筠就看着镜中的自己一点一点,变得一个陌生的红妆佳人,乍一看,似一个待嫁的新娘。
    可是,在江筠记忆深处,却浮现出另一个人的红装,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的苏墨——鲜衣怒马,盛气凌人,傲到了极致,也美到了极致。那年,苏墨十七,连中三元,成了宋国建国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而同时,这个相府家的小公子也是这个国家最年轻的武状元。试想,翩翩少年郎,文武双冠王,这是何等的惊才绝艷!琼林宴上,那一袭春风得意的状元红不仅赢走了京城第一公子的虚衔,更赢走了他馀生所有的目光和牵绊。
    若是就这样,走向记忆深处,不知那个锦衣少年是愿意牵起他的手呢,还是远远就掉头走掉。
    江筠笑了笑,他穿上领口开得低低的鲜红舞衣,系上缀满流苏和铃鐺的繁复腰带,身一转,单薄的肩膀若隐若现,纤细的腰肢以下,层层叠叠的夸张裙摆旋转成一朵盛开的牡丹,伴着随风招摇的细碎流苏和清脆悦耳的铃鐺声响,就像一幅快要溢出顏色的工笔画。梳起发髻,插好金釵步摇,别上一朵刚从园里摘回的硕大月季,头一动,镶满宝石的珠链便在海波一般的黑色长发里沉沉浮浮。扫峨眉,贴花黄,眼角斜挑两笔惊鸿尾,两颊堆起淡淡霓虹云,最后点上絳唇,大功告成。铜镜中人娇艳无比,媚态横生,像一个即将出嫁的新娘,又像一个月夜出行的妖姬,无论怎样,都不像当年那个红衣银甲凯旋归来的将军了。
    将军早就死了,如坊间所有的传奇故事一样,马革裹尸,血洒疆场。而现在一步一步走入那灯火通明、歌舞升平之地的,不过是一个遗愿未了、苟延人世的鬼魅罢了。
    早该结束的,便都在这一夜结束吧。
    孙然跟在江筠后面,看着那个盛装的红色背影,心情激动又复杂,很多情绪想要喷涌而出,却又不得不抑製下去。他本不是一个克製之人,早些年,他们这些兵蛋子,疼了饿了委屈了那是一定要大声哭,好了饱了开心了就肯定要放声笑的,他家将军也跟他们差不多,都是塞北的汉子嘛,心肠直,拐不来弯弯,将军顶多仗着比他们帅一点,在姑娘们面前会装得斯文一点,可一回到营里,还不是跟他们一样光着膀子喝酒打屁说脏话。而今,他都已经习惯了面具下的生活,更别提遭逢这么多剧变的将军了。他实在难以想像,将军抱着自己,用家乡话说「谢谢你,乌恩其」时,心里正经受着怎样的煎熬;更难以想像,将军现在又是强忍着多大的痛苦才能表现得这般平静淡然!
    平静地走到寧王身边,平静地让寧王牵起他的手,平静地把这只手放到另一个男子的手中,平静地依偎在那个男人怀里,等待最后一曲的终结。跟王府里养的任何一个美人无异,都是乖巧,温顺的社交工具。
    男人捏着江筠的下巴,桃花眼里笑意溶溶,凑近问他,「为什么一直不说话?」
    江筠只是看着他,不做声。
    倒是一旁的寧王急了,「喂,你手轻点,我都跟你说过了他是个傻子,脑子不好,反应慢,伺候不好人,你偏不信。」
    仿佛是为了证明寧王所说属实,江筠弱弱嘣出一个「痛」字,这反应是够慢的。
    男人却仍不放手,反而低头咬了一下江筠鲜红的下唇,曖昧地说,「都痛过那么多次了,还怕这一次?一会儿让你更痛。」
    说完竟然一把横抱起江筠,问寧王厢房在哪儿?
    寧王起身拦他,「舅舅,还有精彩节目呢,这么着急做什么?」
    男人斜睨着他,「你这精彩节目都排到明天天亮了,当我不知道呢。现在新娘来了,我赶着洞房花烛夜,谁要陪你看节目?」说完绕开寧王,起身就飞走了。
    寧王飞身直追,「说好不抢人的,你把人往哪里带啊?」
    远远听到男人低沉悦耳的声音,「上午那园子。」
    不一会儿,寧王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语气不好地对个园的下人说,「今晚别靠近主楼,但把各个出口和围墙都给本王守好了,如若明天江夫人失踪,本王拿你们是问。」
    孙然终于呼出一口气,这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还是苏公子最擅长啊。将军现在该开心还是难过呢?毕竟,见到了那个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他的毕生所求,今生所爱,可是却是以这样荒谬的方式。
    轩辕陌几乎是在把江筠扔上床的同时,就撕开了江筠的上衣,露出的苍白上身单薄得不太像一个成年男子的身闆,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个人抱在怀里时会轻得可怕,好像随时都会消失。
    「赫连灩连饭都捨不得给你吃吗,你瞧你瘦得。」
    江筠木木地,一副正在想他说的是什么的样子。
    轩辕陌抚上他的左胸,手掌下有心脏在跳动。「行了,别装了,虽然你胸上那头蠢狼纹身不见了,可是我知道你是他。赵承志,还记得我说过吗?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你对我做过的事,加诸我身上的痛,每一件,我都会清清楚楚地记住,再一笔一笔,百倍千倍地返还给你。」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移到江筠的脖颈处,这个地方异乎寻常地纤细脆弱,轩辕陌觉得他的手只要不小心捏紧一点,这个人的脖子就会断掉。而手下的肌肤又是异乎寻常的细腻光滑,手感十分之好,很难想像这个人曾经大半时间都在风沙里穿行。色泽也很白皙,只是这样反而衬得其上的淡红印跡越发鲜明,轩辕陌很清楚,这是早上的吻痕,尚来不及完全消退,顏色远不及上午看到的鲜艳,却依旧刺目,像一枚一枚红戳,对看到这个身体的其他所有男人,宣誓着主权。明知这不过是一切雄性动物都经常玩的小把戏,手指却忍不住带上了点力气,去搓揉,好像这样就能搓掉似的。
    赵承志在他刚触碰到那些吻痕时,就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动,身体也绷紧了,放在被褥上的双手更是不自觉地捏成拳。
    快装不下去了吗?毕竟身为男人,却要在自己深爱的人面前暴露另一个男人曾对自己为所欲为的事实,这是一件多么屈辱的事情啊。轩辕陌想,此刻,他一定是很想逃走吧,可又如何能逃得掉?即使是在全盛时期,他也根本不是现在的自己的对手。更何况……
    那双正被他捉在手里的手腕是那样柔软无力,眼光只要轻轻一瞥,便能看到罗床两侧各有一条绸带,恰好可以用来捆缚双手,难怪这双手腕上还留着浅浅的束痕。稍微看仔细一点,可以发现束痕上有微微突起的陈旧疤痕,习武之人都清楚,若是挑断手筋,便会留下这种疤痕。不用想,赵承志的脚筋肯定也被挑断了,不然走路的时候不会这样地笨拙又僵硬。上午时,他就已经察觉赵承志週身没有一丝内力,晚宴那会儿接触到其腹部便知此人丹田已毁,武功全废,以后都再也蓄不起内力了。他原以为寧王只是废掉了赵承志的武功,却不料寧王竟然一不做二不休到这种地步,将赵承志的手脚筋脉尽数挑断,彻底把一个威风堂堂的大将军折磨成了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废人!
    这下连轩辕陌都觉得寧王有些暴殄天物了。挑断了人家手筋,叫他还能在哪儿看到那么漂亮的枪法?挑断了人家脚筋,又叫他还能在哪儿看到那么精彩的射门?当轩辕陌发现赵承志的手指也有异样时,就更不悦了。因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双手有多灵巧,虽然不会在琴弦上轻拢慢捻,却会用萝卜雕出他画里的红白锦鲤,用木头刻出他诗中的神兽麒麟,更会用随处都能见到的茅草扎出各种栩栩如生的小虫子来哄他开心。可是现在这双手却连拳头都捏不紧了。伤,还是新伤。轩辕陌一下子就想到了小郡主手中半成的小虫子以及小郡主那双小鹿一般水灵灵的褐色大眼。
    「小郡主跟你是什么关系?」
    赵承志跟之前一样,闭着眼睛抿紧嘴,死撑着就是不说话,还把头倔强地扭到一边,可轩辕陌却还是敏锐地发现他侧过头时眼角闪烁的莹光。
    「是你女儿吧。我就说我那便宜外甥把你要还我的债都抢得差不多了,弄得我只能捡点零头,你怎么还能忍他,原来是软肋落在他手上了。不过,你不是向你们的狼神发过誓吗,今生今世都只爱我苏墨一个。这才过了多少年啊,你女儿都能追着我喊叔叔了。」
    赵承志还是不说话,侧脸下的床单已经晕湿了一大块儿,鼻息间强忍的抽泣也隐约传了出来,身体紧绷得战栗起来。
    轩辕陌看他止不住地哭泣,想到这个人曾经的自以为是和任性妄为,想到这个人打着爱的幌子剥夺的自己的一切,想到这个人在背后为自己承担的风风雨雨和明枪暗箭,想到这个人默不作声为自己铺垫的一切……所有人都说,大将军爱苏公子爱得疯了魔,可不是吗?连他自己都相信了,无论天地风云再怎么变幻,他唯一确信的只有赵承志对他的痴恋。
    看看,这就是他的唯一确信,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至死不渝的男人,一转头就跟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还为了这个孩子沦落为手下败将的禁臠,被献给了自己。现实太过嘲讽,轩辕陌一时竟有些哭笑不得,想要一掌拍死赵承志让他索性死得彻彻底底,又恨不得把他一天操他个百八十回,看他还有没有时间勾三搭四。
    只是,轩辕陌不甘心哪。
    为什么你还活着,为什么活着却没有来找我,为什么会跟女人有了孩子,为什么又同赫连灩发发展成这种关系?你口口声声说的爱我呢?
    「你难道不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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