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到了桌边。饮水的速度略急,湿润的触感便顺着喉管滑到了前胸。
莺奴松了一口气,三五下扯了弄脏的床单,换上新的之后一抖,人又重新躺回床面,在昏暗中睁着眼睛。
她平时依旧做着伺候崔黛起居的“本分”,所以,只要准备一套一模一样的贴身寝衣,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替换掉将要送洗的那一套。
莺奴不想行此下作之事,可是长夜漫漫,只有把沾了崔黛女儿香的衣服抱在怀里,那时耳鬓厮磨的触感、深浅不一的撩拨、气息奄奄的呢喃……那些记忆里的欢爱才不会离她太过遥远。
可能是太久没合上眼皮,眼眶竟莫名的有些发酸。莺奴蜷起身子,竭力忽略掉小腹的空虚感和骨头里强烈的酥麻。
这些都不是最难熬的。
当初崔黛还未醒时,邪云为了赶她走,还曾奚落她:“你这样的人,别说眼下跟旧主子撕破脸皮,就是单靠你自己,要什么漂亮脸蛋没有?”
邪云斜了一眼仍在昏迷中的崔黛,又继续煽风点火:“要我说,这家伙以后也不剩多少年头可活,你还是趁早快刀斩乱麻,当断则断吧。”
“那我就更不能走了。”
邪云蹙起眉头,没见过这样油盐不进的硬颈。
过去贪图她肉体的人比比皆是,被王爷身份吓倒要取她性命的也大有人在。可能泡在优渥的条件和特定家族的环境中,崔黛云淡风轻、肆意张扬的性子在一众权贵里格格不入。仅仅因为她同是女人,就对她一再退让,可以连性命也不顾——这个理由未免也有点难以令人信服。
莺奴看不透崔黛在想什么。
只是,她现在似乎已经不在意我了……
莺奴抿了抿唇。睡吧,明日起来,便能看见她了。
崔黛看见她眼里的红血丝,松垮地靠在床头抻了个懒腰,才出言笑道:“你这是昨晚偷鸡摸狗去了?怎么?在王爷手下这么多年,当真存不下什么积蓄吗?”
莺奴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崔黛以前就喜欢用玩笑去刺探她想要的情报。莺奴靠近她,大着胆子去帮她整理睡乱的衣襟。
崔黛一双眼睛虚虚盯着那双带有细小疤痕、纤长微暖的手。莺奴常年习武,体格本就
康健得多。手脚一年到头暖意恒常,指节还能透出鲜活的血色,和她这具孱弱苍白的病体俨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家伙……借着衣袍的褶皱和纹路摸得倒是尽兴……
崔黛眼珠一转,轻轻捏住莺奴的指头,小声说:“你带我去外面透透气,好不好?”
莺奴没有立马答应:“可……邪云说你还要过一阵子才能……”
崔黛只是盯着她的眼睛,又重复了一遍:“好不好?”
“你带我去山脚下面转转吧。”崔黛趴在莺奴肩头,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景色,一边怂恿道。
“不行。太远了,你的身体仍未好全。”纵然是耳根子软,莺奴也不愿意冒险。
“这山是临近哪一方地界?”
“……”
“啧,不出声,你以为能瞒得过我几时。”崔黛暗忖,她们逃到如此远的地方来,莺奴还要忌惮着王爷的耳目……想归想,她却不怎么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