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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陈家宝是第二度合作,我可以看得出魏旭齐的皮又绷了,上一回他吃了宝哥不少排头,可能馀悸犹存,没等我嘱咐,他老早就叫小芬备了不少喉糖。钟明还私下告诉我,拍戏空档都得忍受魏旭齐吊嗓,有一回他开车载大伙出去,魏旭齐没来由在车里尖唱,吓得他开车差点打滑蛇行。
    我拍拍钟明的肩膀安慰:「放心,公司有帮你们保千万险,如果你们不幸去了,身为你们经纪人的我也能受益这笔保险费。」听得钟明又忍不住用嘴型骂了我一句,槓!
    不过宝哥当年也是乐团出身,梁以默替新戏作的两首插曲,他老人家意见特别多,不知是不是想起自己当年勇。宝哥拋弃了梁以默作的其中一首插曲,心痒似的为魔方四作了一首歌,老周知道了脸色还很难看地骂他鸡婆,结果在会议室里,这两个老辉仔加起来都八十有馀了,斗嘴还斗得像顽童一样。我很识趣,悄悄带着魔方四离开,这两个老头还知不知道形象啊!
    虽然专辑已在收音阶段,但发片日子已定,宣传时会与拍戏日期重叠,我必须与吴昶东斟酌往后魔方四一个月来的宣传行程,碍于是与徐慕风这种大牌合作,多少还得与他经纪人商量,所幸他们并没诸多刁难。同时间,华容有鉴于魔方四上一张专辑的销量,于是决定mv将拍摄五首,不用说,我们当然只有欢欣形容。吴昶东这方面,也决定电视台将大量放送魔方四的mv,毕竟五首mv有两首就是插曲,他也不会放过利用这点宣传新戏的机会。
    正当我忙得焦头烂额,却接到自称是李心妍母亲的来电,其实我一直没忘了她,但趁空打听,她的风评的确是不好。合作过的艺人对她的评语多是孤僻、不合群、意见多,製作单位对她的评语也是好坏参半,好的是敬业、积极,坏的是抢镜,不懂礼貌,这点应该是资深艺人向製作单位的抱怨;一个妙语如珠的新人,比资深艺人还懂得接话、抢话,无疑也是为自己树立敌人。
    老实说,我是踌躇不前,已没什么心思想让公司签下这个艺人。但我听到她母亲几番恳求,还是心软与她见上一面。
    这次与她会面,参与的还有一名律师,只是旁听不做询问。这是老周的安排,不好管教的艺人他见多了,自然要安排一个人见证李心妍当日所说的每一句。倘若我真心软代公司签下她,往后她毛病又犯,那公司就有证据向她索偿巨额。
    李心妍大概也没料到是这种阵仗,神色更加慌乱,挽着母亲的手不放。
    「这次见面公司多派了一名律师,主要只是见证你今日谈话的可信度,希望你了解我们公司签下每一个艺人的谨慎。」我当下就将场面弄得更僵,李心妍出道以来只跟过张中庆,看来没想到大经纪公司会是如此审慎的作法。
    我不想多说客套话:「李小姐想与经纪人解约,这方面你和他谈过没有?」
    「他不同意,还说解约的话,他将会付诸法律行动,向我索讨赔偿……」李心妍脸色苍白。
    「我听说你不只跟我们星龙接触过?」
    「我是找上几家。聚星经纪是一开始就表明没意愿,耀辉这方面也是语作保留,但事后拨了电话过去,他们也是拒绝。」李心妍不敢看我。
    我不讳言:「艺人多如过江之鯽,每一年都有数不清的素人怀着星梦想进入演艺圈,站在我们的立场,签一个新人还是比较合乎实惠。不知道李小姐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单方面解约,会带给自己多大的麻烦。」
    李心研不说话,一双眼逐渐激了泪水,好像是我处处逼她。
    「其实我们签下你的意愿也不大,毕竟你是自己无法解决,才找上我们几家经纪公司替你收烂摊子。艺人解约跳槽到其他经纪公司的例子很多,但不是每个艺人都有这个价值,可以让公司捧着钱替艺人解决合约。这些天我也打听过你的评价,我知道这是单方面的说法,不过你的传言对一个新人来说,实在太麻烦也太频繁。」
    「不是所有的事都是真的!」李心妍焦急解释。
    「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事都是真的,我在这个圈子里,我懂。但与其他新人一比,你的传言的确比较多,不可否认你也有一部分该负责。」我将所有有关她的报章杂志一一摊在桌上,让她知道我不是信口雌黄诬赖她,我微微一笑:「就拿这週刊来说,他们很多是断章取义、截图误导,但你这一张照片根本没法让人怀疑。你是切切实实让记者拍到你挽着一个男人的手。」
    「他是我的国中同学,已经移民美国很久了,我们的交情一直很好也从没失去联系,而且他有女朋友。他偶时回来,我们当然会聚聚,对我而言,他就像我哥一样,我妈对他也很熟……」她母亲在一旁猛点头。
    「我相信你的话,但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民眾看图解读,所以根本不会这么想,我比较摇头的部分,就是你该知道艺人的隐私容易摊在阳光下的事实。经纪人就算帮你灭火也没用,大眾都有自己的解读。还有这篇报导……」我指着报纸上一篇耸动的报导,照字朗读,「宅男女神李心妍在化妆间痛骂资深艺人……」
    李心妍终于滴了眼泪:「这根本是那名艺人污衊我的……我上通告遇到她的次数不少,一次两次本来还没什么,但她实在太常迟到了,大家又见她资深,没人敢开口去劝。」
    「那你也用不着去骂她啊。在场还有工作人员、主持人,录影一直延滞,导播都会开骂,你怎么这么心急呢?」
    「我没有骂她!」李心妍一直摇头,哽咽述说:「我见到大家的脸色很不好,在化妆间等候时才想提醒她,说……说她迟到了一会儿,导播好像不太高兴,没想到她就骂我是不是在教训她。然后因为流程有与她应答的部分,我与她顺稿,她那时还没什么,结果一录影,她忽然当眾哭泣,还一直向大家道歉,说我刚刚严厉指责过她了,希望大家再给她一次机会……」
    「因为她一哭,录影根本没法继续,导播就骂我凭什么教训她,要教训也是他教训,现在录影中断都是我害的……她的经纪人很不高兴,也向製作单位反应我这行为已经不止一次……我真的没有骂她,等候的艺人都有看到,但是没人肯帮我说话……」李心妍一直哭。
    我掏了几张卫生纸让她擦眼泪,心中却是叹息。她根本就是单纯的小妹妹,在一堆豺狼虎豹里求生存。
    「那一些不合、抢镜又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跟谁不合,只是私下的时候比较安静。因为工作的关係,我妈常常一个人在家,下了工,我当然希望尽快回家陪她,所以就有一些传言说我孤僻骄傲。他们下了工常约出去一块玩,约我几次拒绝后,他们以为我懒得和他们打交道,就开始慢慢排挤我。其实我只是领通告费,并不是很丰厚,出去玩一次当天赚的就没了。我们是单亲家庭,我妈身体不好,家中的经济来源都靠我,我不能不省着花。」
    「唐小姐,我有肾病,这病是骗不了的,她真的没有说谎,我女儿不懂得说谎的!」她母亲也急忙插嘴解释。
    「至于抢镜我没话说……虽然都有顺稿,都有自己的台词,但有时我心血来潮,想到一句好笑的话就接了,这是我当下的反应而已,不是有意要抢镜头。」
    听了许久,我一时也不知该拿什么话安慰她,只好岔题:「那天在厕所遇见你,你应当是在跟妈妈通电话吧。」
    「那天录影中途休息,某一个刚出道没多久的艺人跑来质问我为什么要接话,害她一时不知该不该拿她的台词说。因为那些话就是当下接了才好笑,她慢了一步说就没梗了,所以她很生气。我向她道歉几次,她还是没消气,后来可能是跑去向她经纪人抱怨,她的经纪人就来骂我……」
    「因为想起自己每次遇到这种情形,向经纪人反应,他都说他们是大经纪公司,我们哪有办法理论,就没下文了。那天我可能已经受不了,所以才向妈妈哭诉。」
    那天其实我也在场,在厕所撞见她后,与吴昶东开完会,就与魏旭齐去摄影棚瞧瞧她的工作状况,但当下瞧在我眼中的,却是她不配合製作单位的安排,录影中断了很久。这一点她隐藏了没跟我说,我心中有些不高兴:「你知不知道那天我后来有去看你录影?」
    李心妍听了,慌乱地瞧我一眼,只低下头来默默哭泣。我实在忍不住摇头,「你如果真的想我们替你解决合约,就该让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工作状况。」
    「下一节录影的时候,製作单位要我换上戏服,这跟我的流程有出入,那原本是刚刚那名艺人该穿的,可能是他们中途有跟製作单位反应,才改由我穿上戏服。本来互相帮忙是没什么,但是那衣服实在太暴露,随时都有可能穿帮,现场有这么多人摄影、拍照,他们又临时这么说,我根本没有带些保护的东西来。我想请经纪人赶来与製作单位商量,他却说他正带着艺人拍照,要我自己跟製作单位讨论,你说我有可能说得过吗?后来还是穿了……」
    我的天,照她这样哭个不停,我再问下去,她搞不好就崩溃了。我让她在房内休息一会儿,或者四处走走,平復一下情绪,见了她母女俩出去,我才转头询问那名律师的意思。
    「公司签不签艺人是你们判定,我这部分只是处理合约的细节。不过……我自己是蛮喜欢她的,也喜欢她在综艺节目表现的幽默,如果你想签,我当然高兴……」那律师低头笑了笑。
    「原来你们律师也是故作正经嘛。我应该不会签……」我忍不住戏謔。
    「真的喔?可是我听她说得蛮可怜……」
    「开玩笑的啦。签不签得让经理决定。不过你觉得,我们替她解决合约的事好不好办?」
    「解决合约没什么好不好办,我们律师只看能不能争取的更多。她的经纪人是自由业者,定会大开口索偿巨额,我们该做的就是如何让你们降低损失。」
    说话之际,她们母女也回来了,我瞧李心妍的情绪似乎缓和了一些,虽然双眼还是红肿,但还有一个问题非常重要,我不能不问:「刚刚听你说了这么多,我大概清楚你想解约的用意。你的经纪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是有不恰当,但这些应当还不足以让一个艺人这么轻率地解约,这都可以沟通,让经纪人多注意你的工作或问题。除非你们之间真的有无法沟通的难处,你是不是能举些例子让我了解?」
    「我的第一张专辑销售不好,宣传结束后,我也一段时间没有工作,期间不过就是露个脸参加一些活动,但这些并没什么实质的进帐。我的知名度也比不上那些模特儿或名媛来得高,焦点当然不会在我身上,经纪人就替我争取一些综艺通告。只要能够曝光,我自然极力想表现,所以就有了负面的评价,虽然不是有心,但你也知道,对于我这种艺人,曝光有多重要,我不表现,很快地演艺圈就没有我的立足之地。」
    「但通告艺人也多,不是每个製作单位都想发我通告,在经纪人眼中,我已经不是个能替他赚钱的艺人。直到前阵子,我的通告更少,因为那名资深艺人污衊我之后,许多和她要好的艺人也向製作单位反应不想和我同场录影,这件事让经纪人很不高兴。他对我说他已经尽力,但我惹火一些艺人,要他如何再替我接洽工作。我请他再替我想想办法,他那时就说,除非我点头拍写真……」
    「你是说,那种三点不露,可是全脱光让人一览无遗的写真?」我暗暗摇头。
    「要露两点……我说我不要拍,他就气急败坏地骂我,说我专辑卖得这么差,让他赔了很多钱,要我应该想尽办法弥补损失。他还说我不拍也可以,那他可以以合约上的条件,向法院诉诸,让我履行工作,我如果不答应就赔偿他的损失。他说他可是按照合约辛苦地帮我洽谈工作了,他可没失职,如果闹上法院,他站得住脚,要我别想向他对抗。我真的不想拍,可是我也没钱可以赔偿……」李心妍说完,在她母亲肩上哭泣。
    她母亲也流了泪:「唐小姐,你帮帮我女儿好吗?她是为了我才当艺人的,我有肾病年纪也大,没法有固定的工作,她只是想替我分担。我听她说那张先生有意签她,就劝她试试,但我们母女什么都不懂,合约的事也不是很了解,所以就签了。我女儿真的很乖很孝顺,也不爱去夜店这种地方,她从小到大都不会让我担心,只有这次她是真的很苦才向我哭诉……」
    我没法立即回应她们的请求,但听了这许多,也总算明白李心妍为何不顾巨额赔偿一意解约,只要有经纪公司愿意替她解决合约,至少能重新再来。李心妍不过才出道一年多而已,这么快就否定她的价值,以拍写真的方式再博人气,这根本是提早断了一个艺人的工作寿命。
    当然靠写真又大红的艺人不是没有,但并不多,没藉此一红的下场就是立即堕入演艺圈的深谷,毕竟连最私密的隐私都让观眾瞧光了,观眾哪还有兴致再多欣赏艺人所谓的才华。我永远欣赏一位大牌艺人的话,脱了衣服博人气很快,但要重新穿回衣裳却是难上加难,当初她是花了多少力气,才让观眾拋下有色眼光看她,注意到她作为一个艺人的努力。那些艺人的心态我不好反驳,我欣赏艺人适度地展现性感,但纯以肉慾吸引观眾的这点实在不能鼓励。
    我暗暗欣喜李心妍还懂得珍惜羽毛,没为了大红大紫,走上写真艺人一路。
    问题到此,我想知道的也大致清楚。为了平抚她母女两的情绪,我特地请她们到楼下的餐厅吃饭,当然我还是没法能立即回覆,这一切还是得要由老周去决定,请她们再多等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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