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神明连一句话都没有多说,已在云头被吞噬殆尽,歌喉散为一场余音绕梁的仙乐,花雨一般落在第二阶天的地面,那是司春之神法器的最后一奏乐。
    那是最后一场恩典。
    亦为第一场神陨。
    弹落在水面或地面的紫焰像菌子一样跳动着一分二,二分四,绵绵不绝的毒火顺着路与长川,像一只只嗅到了猎物气息的鬣狗一般,循着神明的气息呼啸而去。
    神明降世后,便从第一阶天到了人间,不再回神宫。毒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未曾预料的时刻像一只毒龙从神明手中啸出,将法器毁伤,神躯灭亡。
    三十三层天上有一座仙箓盅,是天帝亿万年前在未有三阶天之时修道时用过的茶盅,倒扣下来,取天圆地方之意,上头刻录所有神明的尊号。
    若有得道成仙的凡人,贬谪下凡的仙人,此盅上名姓自然随之添灭。
    不知来处的毒火席卷第二阶天时,法器四碎,人间奇景异象频出,仙箓盅上的名姓一日少似一日。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盅旁一柱香尚未燃断,仙箓上的纹路已然回到初分天地时的拙朴。
    传闻道德天尊陨落,青山一夜雪白头。又说情仙寂灭,十里城郭尽披红。
    天上一如紫火侵蚀,地上却仍然动荡不安。鬼族猖獗,阴阳乱序,神明们飞蛾扑火,前仆后继,直至三十三神宫里一片荒芜,以神明清气为底的天池疏荡从灵气微薄的第一阶天倾塌,流下九天。
    疏荡倾泻之时,天帝陨落。
    彼时他于寂寥神宫之中安坐,那浩浩荡荡的天水洗清人世一切污浊之时,便是那焚仙之火烧尽他神魂之日。
    最后一滴水落,寂灭前,天帝暂收了天地间的一切活气,扣于空荡神宫,于是大地得以昏睡十日。
    天地玄黄,深深地喘了一口气。
    天赐安宁。
    十日安静后,活气复归,人世苏醒。密云里重新放出天日之光,上一阶天已无人照临下土。
    这一场神陨气势磅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像是能把一切阴沉都烧为不存。
    然而也只是像。
    实际上,神陨之后,九州上仍然有鬼族,并且就像神明一早预料的那样,不仅有,还不少,毕竟仙箓盅虽然可以无限膨胀,但神明的数量仍然远远少于恶鬼。
    即使神明以命相抵,几乎毁灭殆尽,也无法完全将这些东西除净。
    对,几乎。
    神陨时期之后,世界上还有一位神明。
    这位神明生于疏荡之中,诸神尽灭之时,是月落后的曙光,是断泉再续流水,也是最后一代领神。虽然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因为领神是领诸神降世救灾的,而那时候他只能领空气。
    这时候,第一阶天所留下的除了他,就只剩冰冷而公正的天道,与无情而伟大的使命。
    关于这位神明呢,只知道他的尊号、容貌等等,一概没有。毕竟当时大难才过,所有人都在灾难的余韵之中,也没有人有闲心给他想个金贵的名字,画张英俊的画像之类的。
    掌管什么,好像也没人知道,反正天上什么也没有了,说他是天帝没什么问题,说他是看大门的,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神陨时期以后,他游历人间九百年,除凶灭鬼,扶危救难,走山穿水,使命就大剌剌地写在他道袍的两边,乃:“鬼族来一个收一个,恶人见一对殴一双。”颇正义,颇神明。
    他自己呢,自称降真。
    其实人间也就那么些遗留的鬼物,凶煞难杀,也难成,他孤独地行了九百年,千山万水,也总算是将神陨时期的漏网之鱼们除得七七八八。
    一百年前,这位降真大神在一个叫错汝的地方遇上了九州最后四只凶煞,彼时他神力已尽,于是将真身拆为四份,以神陨之力与凶煞同归于尽。
    据说那几日暴雨飞沥,半空中雷电如鼓,声震九州,错汝之中金光如海,和光同尘飘了三日三夜,最后全都雾死在地面上。
    从此绝迹。
    那就是最后一位神明的陨灭,称为大神之祭。也是神道的正式湮灭。
    但其实降真其人,因为后期行踪诡异,长生老不老,还真又不一定,但总被反叛的当个鸡毛令箭插头上,所以他被历朝历代的皇帝当做过疯子通缉。又因为他的画像画不下来,代代相传的口信都对照不了,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是好是坏的论辩都能互啐出一条黄河来,有人便怀疑降真是个神秘组织,有人怀疑这人干脆就是鬼族,到处害人,还有人觉得他早死了,后人非得牵强附会。
    这种唾沫星子横飞里形象千变万化的神明,不当也罢。
    梁陈一听就认定朴兰亭在扯淡,再者如今九州上太平安稳,等闲常鬼都能如临大敌,凶煞就跟绝世美人似的,属于难得一见的彩虹动物。
    嗯……除了他手里这只。
    “他手里这只”是什么来龙去脉还不太明白,但听了这破名字,不出意外地冷笑一声。
    梁陈对朴兰亭敷衍地笑了一下:“哦。”
    “姑且说我是吧,”他没分辩,问,“那你又为什么听他的,大费周章地用那什么梅收集什么‘喜乐’。”
    还喜乐,梁陈不动声色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也太肉麻了,绝对不是好事。
    再说,照这个思路,难道要收个七情六欲,那又给谁?吃饱了撑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