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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以为,纳兰鸿兹和那叫夜锦的纥兰王爷,两个人都是疯子。一个觉得,当个君王实在是没什么好处,除了每日令人头痛的政务,就还是政务。一副恨不得此刻就甩手不干走人的模样。另一个呢,本是皇族贵胄,名正言顺的继位者,去将偏偏将自已的皇座拱手送给一个只认识了不到两天的人。
    当纳兰鸿兹跟我说的时候,我真是不敢相信。这位叫夜啊还是锦啊的王爷,也委实太过荒唐了吧?只是认识了两天,两天而已。连熟悉都谈不上,充其量只能算是相识,便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王座送上?!
    我先前一直认为,纳兰鸿兹有些疯狂。现在看起来,这位夜锦王爷犹胜之,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说起两人相识的过程,纳兰鸿兹还很是感慨。直言道:“夜锦这家伙还真是有身能耐,我用尽了十二分的功力,硬是没伤到他分毫。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听你说,他把皇位让给了你,那纥兰的王族和大臣们答应吗?”接受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当王上,一般来说,很是不容易。
    纳兰鸿兹笑了笑,说道:“那倒也不会。”
    “为什么?”
    他笑的越发神秘,我更加的不解了。
    听他的意思,他是把夜锦当成了猎物下手的时候,跟他认识的。继而两个人不打不成交,成了朋友。
    我看那夜锦,眼利如鹰,应该是个精明厉害之人。这样的他,不会想不到让一个陌生的人代他掌政,会招来皇族和朝工大臣们的强烈的反对。为什么,他还仍旧如此?
    再说纳兰鸿兹,他为什么会说并没有招来反对?而且笑得很是神秘。我一时半刻,还真是想不通这其中的玄妙所在。
    纳兰鸿兹也看出了我的疑惑,并没有多加解释,只是说了句:“等你到了纥兰国,自然就会明白了。”
    我闻言,惊讶道:“你要带我去纥兰?”
    “我是纥兰的王,不回纥兰回哪里去?”纳兰鸿兹说的很是理所当然。
    “你是纥兰的王,自然是要回去的。可是我,我又不是纥兰人,为什么也要去?”
    “不为什么,就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人了。从今以后,我去哪里,你就得跟到哪里。听见了吗,我的小韩青?”他摸了摸我的脑袋,像是在摸一只小狗。
    我无语泪千行,在心底里那个流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谁叫我的牙齿短,‘咬’不过他呢?除了认命,还能怎么办?
    纳兰鸿兹见我搭拉着脑袋不放声,便问我:“怎么,舍不得离开那个浣衣局?就那个破地方,衣服穿得又丑,做得活又累,你有什么舍不得的。哦,对了,我一直忘记问你了,你怎么会待在那种地方?我认识你的时候,你不是穿得像模像样的吗?怎么落到了去宫里服苦役的境地?”
    哎!我重重的叹了口气,道:“真是一言难尽啊!你真的想听吗?”
    “当然!”
    我心想,就算我不说,他若是想知道,怎样都能知道。还不如我跟他说,也好见机行事。于是,我便把事情的大概,略微说了下。大体上说的都是实话,只是在描述云天炽的时候,说的有些夸张。说他的为人,是怎么怎么的残暴,有多么多么的狠毒,不光打我骂我,还把我罚到浣衣局去做苦役。一边说着,一边意思意思的流了几滴眼泪。
    纳兰鸿兹听得是气愤不已,直骂道:“这个大运皇帝,真是个狗东西。韩青,你不要难过。等我再见到他时,非把他的血吸干了不可。”
    我抽咽着道:“那怎么能行了,他终究是大运的国主,你若是那样,必然会引起两国的战争。再说,他的武功很高,你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纳兰鸿兹一听,不屑的道:“就凭他那文弱的模样,武功再高能高到哪里去?你不用担心,我已经不似几月之前了,此时的功力大为增进了。就算真的不行,还有夜锦。他的武功,可是深不可测。我们两人联手,就不信弄不死他。”
    我握住他的手,一脸担心的道:“还是不要吧。我既然被你带了出来,宫里头发生的事情,我就都想把它忘记了。”
    纳兰鸿兹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忘记了也好,至今往后,你只需跟在我的身边,其他男子就都把他忘记了吧。什么丈夫,什么皇帝,他们都不是好人。你现在有我,有我就够了。”抱住了我,轻轻的扶摸着我的头。
    我窝在他的胸前,竟然感到有些温暖。在这个吸食人血的人身上,我竟然感觉到了温暖。我真是疯了!
    虽说,我已经离开了浣衣局,离开了皇宫。而冯姑姑和田萝她们,也亲眼看见我被捉走。若是就这样窝在驿馆,倒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只是,对于云天炽那样的人来说,我却不能完全放心。为了确保不出万一,我要纳兰鸿兹把那名侍女的尸体,换上了我那件被撕坏了脱下来的苦役服,再要他派人趁着天黑送到浣衣局里去。等到天色一亮,尸体被人发现,废后韩情的死迅,就会跟着传开。
    这样一来,所有人都认为我已经死了,就不会有人来找我了。而我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待在这里,等着跟纳兰鸿兹他们一起出城了。
    这一招金蝉脱壳之计,还多亏了纳兰鸿兹的出现。要是没有他,我怕要费上一番周折,才能逃出去。纳兰鸿兹说我,太过小心翼翼了。按照他的意思,哪里需要这么麻烦。要是有人不同意,直接杀掉就是了。
    我当然不能同意他的说法了,跟他说,这里毕竟是大运的国都。而他们只是异国之客,若真是闹了起来,他们肯定是要吃亏的。
    他听我这么一说,知道我在担心他,心情很是大好,便顺着我的意思办了。
    果然,一如我所想的那样。
    天色一亮,浣衣局的人发现了那具干瘪的认不出模样的尸体。因为有冯姑姑、田萝她们亲眼所见作证,加上那身衣服也的确是我的。就这么着,我的死,被定了实。
    当日,我待在驿馆里,纳兰鸿兹入了宫,说是要继续和云天炽谈结盟的事宜。他前脚刚一走,那位叫夜锦的王爷,就回来了。
    还是那身白衫,也依旧赤着足。神情有些狼狈,估计是疯跑了一夜。
    我见他进来,想起昨晚他要杀的模样,心有余悸的往后退了退。
    他跨过门槛儿,手扶着门框,抬起头来看着我。在见到我已换上了一身男子装扮后,先是愣了下,跟着有些失望的眼神黯了黯。自嘲似的苦笑了下,自言自语的喃喃道:“真是不是她。我在做什么?”落莫的转过身,有些失魂落魄的走了。
    我低头瞅了瞅身上的青色绸衫,有些佩服纳兰鸿兹的先见之明。同时,也对这个夜锦王爷的师父,感到好奇不已。看他的模样,显然是深深的爱慕着她。只是,一个是师父,一个是徒弟,这样的关系,又怎么能在一起呢。若是那样,岂不是,岂不是乱了伦常了吗!
    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换了个模样。一身的异族华服,显得他整个人高大挺拔,尊贵而俊美,人也精神了许多。对于昨夜发生的事,他向我说了歉意。彬彬有礼的模样,于昨夜的放浪形骸,截然不同。
    吃过了晌午饭后,纳兰鸿兹从宫里回来了。见到夜锦精神焕发的模样,点了点头,安心还带点儿庆幸的直道:“你这疯劲儿,可总算是过去了。再有这么三天,可真要被你折磨死了。天天听着那些闹心的鼓乐,耳朵里没一刻的安宁。”
    夜锦笑了笑,道:“放心吧,回到纥兰之前,我不会再烦你了。对了,结盟的事情怎么样了?”
    纳兰鸿兹正色道:“还算是顺利。只是那个大运皇帝,有些心不在蔫,老是走神儿。”
    “心不在蔫,走神儿?怎么会?”夜锦有些吃惊道:“大运皇帝一看就是个厉害精明的人,怎么会当着外邦国主的面,谈及结盟之事的重要时刻失神儿呢?王,你会会不看错了?”
    “他当然要失神了,因为有人死了吗。”纳兰鸿兹喝了一口热荼,漫不经心的道。
    “有人死了,谁死了?”
    “一名浣衣局里宫女。”纳兰鸿兹再饮了一口道。
    “宫女?”夜锦微扬了声音,说道:“一个宫女死了,又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至于让一个皇帝心不蔫的吗?我说,王,你是不是又饿了,没饮鲜血,头晕了?”
    纳兰鸿兹瞅了瞅我,笑了笑,没搭理他。
    夜锦不明所以的也跟着看了看我,像是有些明白,又像是不明白。直道:“弄不懂你在说什么,不管了。只要结盟的事成了就行。那,我们什么时候起程回纥兰?”“结盟之事已定,也没有必要再耽搁下去。明日辞了那大运的皇帝就走。”
    夜锦点了点头。
    明日就可以离开皇成了,我闻言暗自心喜。
    依照纳兰鸿兹所言,第二日一早,驿馆里的人马就开始收拾行装,准备车马。等到收拾了妥当,车马出了驿馆。大运皇朝的文武百官,已经出了宫门前来相送。
    我夹在那群白衣侍女当中,和她们一样披着黑衣的斗蓬,以白纱覆面。全身上下,只露出两只眼睛。这样严实的装束,我并不担心有谁会认出我来。
    率领百官送行的是恭王爷云天胤,云天炽并没有现身。可能是怕纳兰鸿兹不快,便解释道:“吾国主本欲亲来与纥兰王送行,无奈龙体抱恙,还望纥兰王海涵。”
    “恭王不必客气,既然汝国主身体不适,理当安卧静养。劳烦恭王转告汝国主,就说纳兰鸿兹多谢他多日来的盛情款待,望他龙体早日安康。”
    云中胤依礼回了些客套话,众臣也纷纷与之相辞,直送出皇城之外。
    回想起上次我只身离开的情形,这一次,场面隆重的太多。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的缘故。
    辞别了送行的百官,车马人队上了路。刚刚走出了几里路,纳兰鸿兹就把我拽进了车里,迫不急待的让我换上了男子的装束。
    先前因为要瞒过众人的耳目,他才不得不让我换回了女装,夹在白衣侍女当中。这会儿,眼见已经安全了,他哪里还会再容许我再穿着女装。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好了。换上男子装束,举止行动起来倒是十分的方便。
    看着我一身男子的装扮,纳兰鸿兹满意的点了点头,露出几分赞许的目光。
    一路之上,他倒也十分的规矩,对我也礼数有加。我先前还在担心,他会不会突然魔性大发,扑上来咬我一口。毕竟,马车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一旦他饿起来,我可就小命危矣了。
    他好像也知道我在担心着,不时的还会冲我露出他那雪白的牙齿,阴森森的嘿嘿的笑上两声。一想到他满嘴的人血,我刚刚放稳了些的心,又寒了起来。
    就这样三番五次的,我被他吓得绷紧了心弦,连眼睛都不敢眯一下。他像是终于玩儿够了,哈哈一阵大笑,一把搂过我的脖子,压进他的胸前,好一番揉搓我的脑袋。
    我这才醒悟过来,他这是成心吓我,像逗弄着一只小狗儿似的逗弄着我玩儿呢。
    我暗自气恼的牙根儿痒痒,冲着他露在外面的小臂,狠狠的咬了一口。
    他夸张的大叫了一声,捧着我的脸,欣喜的直嚷道:“小韩青,你是不是决定要跟我学那吸血大法了。我就知道你很有天赋。来来来,我先教你第一式。跟着我学,先——”
    “啊——”我要疯了,疯了。
    “小韩青,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哪里痛啊?让叔父给你看看——”
    “叔——叔父?”我拍开他的大手,张口结舌的道。
    “当然是叔父了,你不叫我叔父叫什么?”纳兰鸿兹理所当然的道:“哦,对了。我现在是王上了,你应该叫我叔王才对。小韩青,乖,叫一声来听听。”
    啊——我疯了,这回是彻底的疯了。
    “怎么,不想叫啊?不想叫,那也行。那——那就换个亲切一些的,就叫——叫兹兹亲亲,怎么样?”
    我用力的闭了闭眼睛,用力呼吸。
    兹兹——还亲亲——,还不如让他把我咬死算了。我用力的闭了闭眼睛,用力呼吸。
    “怎么,还不好听吗?那就再换个更亲切一点儿的。”
    “叔王。”认命了。
    “咦,不用换了?要知道这样,干吗不早些叫了。也省得我费着心思的去想了。小韩青,再叫声来听听。”
    “叔王。”相比第一声,这回倒是顺溜多了。
    纳兰鸿兹很高兴,捧起我的脸,狠狠的亲了一口。
    我瞅着他笑眯了眼,觉得他要是不吸人血,还是挺可爱的一个人。
    车队日行赶路,夜宿客栈,一路之上倒也无话。行进了莫约二十几日,便已经出了大运皇朝的东关。
    东关往前三十里,是大运皇朝和纥兰交界之域。此地原所居者混杂,又因处于两国交界,常年无人治理。以至于这里盗匪横行,良民百姓无法生活下去,要么退至关内,要么深入关外。经年日久,这里渐渐变得荒芜,人烟稀少。
    三十里的路程,两三个时辰便可以穿越。尽管如此,车队人马还是被责令提高了警惕,以防不测。
    护守车队人马行进的总护卫长,在刚一出关时,便请命了纳兰鸿兹,分出一小队人马,当做先锋,先前探路。大队的人马,尾随其后。
    这样一来,若是当真遇到了盗匪,小股人马,不用惊动后面,小队就可以解决。若是遇到稍大股的人马,小队无法消灭,后边的人也可以事先得了消息,提前做个准备,以便迎敌。
    这样的策略瞧着是挺不错,只可惜,事先的打算,总是与事实有所差别。事先的防备是没有错,果真是遇到了盗匪。只是,在数量上明显有些预料未及。
    当四面皆是窜出来的盗匪人马时,就连纳兰鸿兹都吓了一跳。嘴里直嘟嚷道:“真他娘的,什么时候多出来这么多盗匪了?”
    后面的夜锦也下了马车,看着四下里的盗匪,凉凉的冲着纳兰鸿兹说:“我说王,这下你可要开心了。把他们全部都活捉了回去,就算你每日吸食一个,往后三五年,你都不用再犯愁找不到人了。”
    纳兰鸿兹瞅了瞅他们,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嘿嘿一笑,道:“夜锦,你说的还真是不错。”转回头,冲着那些护卫命令道:“你们都听着,这些盗匪,能不杀就不杀,捉一个活的,本王就赏他十两银子,都听见没有?”
    “听见了。”那些名侍卫齐声呐喊,一个个跃跃欲试的模样,我看着心里直打鼓。
    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盗匪,一千多号人啊,就凭着他们百来号人,不被杀光就算不错了。还想着什么要捉活的,领赏钱?这可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
    我这边正感慨着,两方的人马已经交上了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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