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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指像被烧红的烙铁狠狠的烫了下,许慕心头一悸,食指的指腹被裂缝划伤,血迹沾染在瓷枕上。
    惊魂未定的青年瞪着狼藉的地面愣了几秒,转过头看着许慕,声音微颤,“你怎么知道?”
    “……猜的。”总不能说是个诡异的声音告诉自己的吧!
    “猜?”
    许慕甩甩沁血的手指,想了半天,最后干巴巴的说,“呃……我家祖上是道士……”
    “你是道士?”那人两步跨到许慕面前,声音里带着几分出乎意料之外的热切,“谢谢大师救命之恩!你最擅长的是算命还是抓鬼?你见过妖怪么?”
    哈啊!?
    许慕被他热情的反应弄懵了!
    “宝贝儿,你没事儿吧!有没有伤到?”一个黄头发的男人旋风般冲到墨镜青年身边,带来股浓重甜腻的香水味。他说话的腔调跟女人似的,让许慕有点不能适应。
    “你下次能不能少喷点毒药!”青年皱眉打了个喷嚏,不得不往许慕那边躲了几步。
    “哎呀,你流血了,不行,得叫mike开车过来,我们赶紧去医院!我就说不让你吃炸鸡,热量那么高,你偏背着我跑过来,你看看,出事了吧!待会儿被粉丝发现怎么办?万一捅上媒体怎么办?我这心啊,每天跟着你都得揪成十六瓣用……”黄头发男人发现墨镜青年身上的血迹,一边掏纸巾,一边喋喋不休的唠叨起来。
    粉丝,这人是明星?许慕同情的看看身边被念紧箍咒的青年,多看几眼的话,确实有些面熟,只是想不起他的名字。
    “大师,把你的微信号码给我吧。”趁着黄头发打电话叫人的时间,墨镜青年飞快的说道。
    “我不是大师……”
    “没事,就当交个朋友!快,快他要打完电话了!”墨镜青年愈发着急,附近围聚的人越来越多,他随时有被认出来的可能。
    拿到许慕的微信号码,墨镜青年就被挂断电话的黄头发男人拖走了,隐没进人群之前,青年遥遥的朝许慕比划了个电话联系的手势。
    七百块彻底泡汤,许慕没心思看热闹,绕过人群没精打采的拎着东西往回走。浑浑噩噩的回到家,才发现忘了去超市买菜。
    “啊!!!”许慕将碎瓷枕和外卖丢在茶几上,大字型的往沙发上一扑,泄愤般的把脸埋在两个方形靠枕中间用力揉搓,最近这是什么运气,太倒霉了!
    “道士?”不屑的声音,语调分外熟悉。
    刚才被墨镜青年一搅和,差点忘记这个神出鬼没的声音!许慕身体一僵,猛的从靠枕中抬起头,瞬间瞪大眼睛。
    茶几旁的羊毛地毯上,站着只半人多高的白鹿,毛色胜雪,头顶四只珊瑚状的金角,两大两小,脊背两侧布满淡金色的花纹,四蹄同样是金色的。白鹿的脖子上挂着个金色的项圈,坠着三枚汤圆大小的琉璃色薄片,无风自动,流光溢彩,正微侧着头冰冷挑剔的审视着许慕。
    “我只是道士的后人。”许慕慌张的从沙发上坐起来,下意识的用脊背紧靠着沙发靠被,尽可能的远离它,脑子里却一片混沌,妖怪!
    会说话的鹿!!!
    这只鹿哪冒出来的?瓷枕?是它救了自己?
    可是,它看起来不太友好。
    “道士后人不就是道士?”白鹿不耐烦的用蹄子刨了地毯一下,鹿角甩出截金色的光弧,只听“咔嚓”一声,沙发边那盏不锈钢材质的落地灯拦腰断为两截,切口刀削样的平整!光弧去势不减,利刃般撞在墙壁上,硬生生砍出道巴掌宽的痕迹,最深处有三四公分,灰屑砖渣溅了满地。
    区别大了!
    评估了下自己身体的结实程度,许慕默默在心里留下两道宽面条泪,识趣的觉得不该跟一头武力值强悍的鹿争辩血统遗传和继承祖业的问题。
    白鹿伸长脖子凑过来,带着一脸嫌弃的表情在他颈侧嗅嗅,“本座虽然最讨厌道士,但你身上有主人的味道,勉强还能接受。”
    第七章 兆水之兽
    “主人?”
    白鹿高扬着头,似乎陷在自己的回忆里,神色向往而骄傲,“我家主人凤表龙姿,英明神武,十州之内未逢敌手,当初见过的妖兽没有不被他倾倒的,简直就是……”
    确定不是被吓倒的?
    快递小哥绞尽脑汁也想象不出妖兽眼中的英俊是个什么概念。
    皮毛上的花纹霸气还是头顶的角长得威武雄壮?
    “人面兽心!”白鹿满脸自豪的总结道。
    许慕:………………
    果然……
    “所以,你一定得帮我找到主人的转世!”白鹿蓦的又把头凑到许慕面前,瞪眼看着他。
    关我什么事?
    许慕瞪大眼睛,跟不上白鹿跳脱的思路,他梗着脖子屏住呼吸,慢慢的把身体挪开半米,委婉的开口,“我只是个普通人,恐怕帮不上您的忙。”
    找那位“人面兽心”的主人转世,这事他一个兼职的快递员能帮上什么忙?
    “虽然你的法力低微到几乎没有,事到如今,也只能将就了。”白鹿居高临下的瞥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叹口气。
    不用勉强,真的!
    许慕真诚的看着白鹿,却被它彻底无视。
    “只有找到主人,才能解开本座和你之间的魂契。”
    “魂契?什么魂契?”
    白鹿的脑袋倨傲的朝茶几上的瓷枕歪了歪,“本座被封在里面一千年,方才借助你的血与你结契才能破开瓷枕内的封印。魂契未破之前,本座无法离开你超过十丈。所以,你带本座出去寻找主人,作为交换,本座可以保护你的安全,就像刚才那样。”
    果然是瓷枕里跑出来的!
    许慕瞪眼看向瓷枕,他几次听到声音,的确都是瓷枕在场的时候。敢情这是个传说中的镇妖器!
    “你自己解不开?”
    “你以为本座不想?”白鹿不满的看着他,而后耳朵微垂,不甘愿的说,“只有找到主人才有办法解开。”
    所以他们现在是被强制捆绑了?
    许慕头疼的抓抓头发,眼前的白鹿的确算救过他一命。刚才要不是它出声,自己这会儿准躺在急救车上。何况打不过,又分不开,眼下这状况,似乎只能先答应。
    “先说好,我帮你可以,你得答应我听话,不能随便伤人,更不能吃人。”许慕心有余悸的看看落地灯和伤痕累累的墙壁,决定先谈条件。如果它总是像刚才那样随便发脾气,危险的除了他自己,还有冯沅和收快递的顾客,到时候砸了饭碗就糟了!
    “人又不好吃!”白鹿甩甩头,做出个嫌弃的表情,颈间的金环跟着颤动几下。
    “不能随便伤人,更不能吃人。”许慕坚持。
    “……本座答应你。”
    许慕松口气,从茶几底下摸出纸笔,“那好,现在说说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他?比如要去什么地方?”
    白鹿矮身在地毯上盘卧下来,苦恼的垂下头,“办法是有的,但本座睡得太久,不记得了。”
    许慕:………………
    不带这么耍人的!
    要不是武力值太悬殊,许慕真想把屁股底下的坐垫扣它脑袋上!
    “你说主人的转世,他肯定是人对吧,那他万一死了怎么办?或者还没出生?”人的生命有多脆弱,几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许慕深有体会。
    白鹿暴躁的用蹄子划拉着地毯,“不可能,只有主人转世时,本座才会醒过来。主人肯定活着!”
    “你是说,你会随着他的转世而苏醒?那你醒过来多久了?”许慕觉得好像找到了些眉目,要不回头去网上发个寻人启事?
    “十年?二十年?……唔……三十来年吧!”
    许慕扶住额头,这位妖怪兄弟不但记性不好,算术也不行。
    “等等,”许慕的目光落在茶几的瓷枕上,蓦的想起枕面上那个古怪的图案,艰难的开口,“你的主人不会是瓷枕上画的那位吧!”
    “当然!”白鹿骄傲的点点头。
    老天!要去哪里找一条人鱼给这头白鹿!
    许慕哀怨的瘫倒在沙发上,望着房顶五角状的石膏吊顶,觉得自己十八岁的人生一片灰暗。
    【十分钟后到楼下,带你去吃饭。】手机震了两震,屏幕上弹出冯沅的消息。
    许慕一骨碌从沙发上爬起来,找人鱼的事情以后再说,家里突然多了头鹿出来,眼下先想好怎么跟冯沅解释才是最重要的。他抓起手机在网上查了下,发现白鹿是二级保护动物。得,这带出去准得被动物园带走不可!
    “你能藏到什么东西里么?”白鹿既然不能离开他超过十丈,总得想办法让它能见人才行。瓷枕太大,最好是个小点的东西。
    “本座才不要,太难受了!”任谁被封了一千年,都不会再想回去。
    “那能变个样子么?我们这样出去会被抓去动物保护协会的。”
    “动物保护协会?”白鹿疑惑的看着许慕,人类的世界变化很大,很多事情它在瓷枕里旁观许久也未研究明白。
    “对。变个小点的常见的才行,猫或者狗都可以!”许慕在手机里上随便翻出两张小猫的图片展示给它。
    白鹿矮身在地毯上打了个滚儿,变成只巴掌大的小猫,颤颤巍巍的站在地毯上,毛色雪白,尾巴和耳朵尖带着撮淡金色的毛,脖子上依旧套着那个金色的缀着三枚琉璃色薄片的项圈,看起来娇憨可爱。
    靠!许慕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的被毛,长得太漂亮了!
    小猫转头凶狠的咬了他一口,在他手指留下排粉红色的牙印,奶声奶气的喝道,“大胆!不许冒犯本座!”
    许慕:………………
    许慕抓紧时间换过衣服,把装瓷枕的塑料袋和落地灯的残骸收拾到一个纸箱里,打算有时间再看看还有没有抢救过来的希望。想到买新落地灯的花费,他的心都在滴血。
    他刚忙活完,冯沅的短信就到了,【下楼吧,记得把虾仁生煎带上。】
    “麒麟珠?你这没法力的道士居然拿着麒麟珠?”许慕抓起背包,正想把小白猫塞进去,没想到小猫却一下子扑到搭扣那边,用粉色的脚掌不停拨弄着那颗红色的珠子。
    麒麟珠?许慕皱皱眉心,好像也有谁这么说过。
    “既然你想本座藏起来,不如用它。”小白猫一副大度的样子,刹那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许慕试探的捏起珠子,“你在里面?”
    “没错。等回来的时候本座再出来。”小猫的声音听起来似乎特别开心。
    许慕挠挠头发,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儿,这家伙刚才不还说藏东西里面难受么?
    许慕拎着背包火急火燎的跑下楼,冯沅正坐在车里打电话,他今天穿了件浅粉色的衬衫,袖口挽起一截,腕间露出块线条简练的白钢表,干练洒脱,一派白领精英的劲头。
    “估计三十到四十分钟,你可以先点菜。”许慕打开车门,正听到冯沅挂电话前的最后半句话。
    “上车,今天带你去宰富二代。”
    “富二代?”
    冯沅伸出两根修长的手指,把领带结拽松,“他叫王乐天,大学时睡我上铺的哥们,老爸是酒店业大亨。生煎带了么?先拿出来让我尝尝。”
    “他身上有主人的味道!”白鹿冷不防冒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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