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见胡倾城忽然低下头来他看,黝黑的眼眸,仿佛像是要将人吞入其中,“如果我说我曾经历过的,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惨烈数倍,你信吗?”
宋承瑀其实想说不信,可是被她这样注视着,这两个字怎么都说不出口。
“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想想你的亲人,如果你有什么意外,让他们怎么接受。你知道吗,当初你生命濒危,谢锦曦哭得肝肠寸断,放下身段来求我救你。这些年来,她为了你牺牲了多少,而你又回报过她什么?”
别看这些是在现代社会被人说烂了的心灵鸡汤,放到极端注重忠孝礼义古代,却是威力巨大。顾倾城一番话说下来,宋承瑀虽然表情依旧嘲讽,眼神却是松动了,这证明他听进去了这些话。
顾倾城伸手向他的脸侧,将他散落的发丝撩到而后,“你的伤口几经折腾,耽搁了恢复的时间,想要大致养好,怎么也得到入夏时节了,也就是说,你起码还得在我这儿待个小半年的时间,一直这么躺着你也会觉得闷,对吧?所以,赶快好起来吧,最重要的是要能提笔写字,我自己写了几年的对联都有些厌倦了,今年的可就交给你了,作为回报,我会送你一件实用的礼物。”
宋承瑀还没能从方才那一番话里回过神来,听得顾倾城说这些话,有些反应不过来,“你说……什么?”
顾倾城又重复了一遍,神态语气都极其自然,“我说你要赶紧好起来,赶在大年三十之前,帮我把对联写出来。”
“我似乎没有答应过要写对联吧?”宋承瑀不解。
就见顾倾城淡淡看他一眼,“我当初只答应了谢锦曦救你的命,可是你这一个月以来,不仅不配合还一个劲的折腾,平白给我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你觉得这能轻易的揭过去吗?”
其实宋承瑀觉得能,但问题是顾倾城明显不这么觉得,她那淡然之中又夹杂着理所当然的表情,就出直接在脸上写‘不能’两个字了。
宋承瑀只得点头应下,心中却并没有因此不快,更多的则是无奈与感激。
因为他很清楚,无论是作为顾淑妃还是宋倾晚,顾倾城从来都不缺任何东西,之所以不讲理的这般要求他,也不过是想分散他的注意力罢了。
不过虽然应下了此事,宋承瑀却并不认为他真的能做到,因为时间太过紧迫,而他的伤势又太过严重,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恢复到能够自由提笔书写的程度,显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自此之后,他倒是没再乱折腾,且十分的配合治疗。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顾倾城这个人向来说一不二,说过的话想做的事,便是想尽办法也要达成。
所以宋承瑀的身体在年三十的前一天,不多不少的,刚好恢复到了可以提笔写字的程度,真的是多一分显浪费少一分则不足。
——
冬日里难得晴好的日子。
西厢的书房里,顾倾城让柳红在案桌上铺好宣纸磨好墨汁,又将狼毫笔吸满了墨,而后递到了宋承瑀手里。
他简直惊讶得无以复加。
“答应过的事,就要做到,来,写吧。”
雪后初晴,阳光从天际洒下,照在露水未干的梅花花瓣上,从窗口看去,仿佛一副画卷,美不胜收。顾倾城就躺在安放于窗边的美人榻上,淡淡的扫了他一眼。青丝如墨,雪肤红唇,比起那窗外的梅花,还要娇艳美丽三分,直教人挪不开眼。
宋承瑀的目光不受控制的落到她身上。
又是八年的时间过去了,她依旧保持着初见时的模样,除了岁月所沉淀下来的气质,其余分毫未变,娇艳美丽如芳邻女子,任谁也想不到,她其实与他的母亲年龄相仿。
不仅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便是时光也如此的眷顾她,匆匆而逝,却不曾在她身上留下半分痕迹。
“你在想什么?”她说着话,从美人榻上起身,一步步走过来。
这一瞬间,宋承瑀仿佛看到了她的身后,百花盛开。
作者有话要说: 倾城用她的美貌彻底征服了二皇子~
☆、72|第72章
宋承瑀看呆了许久,回过神来不由得有些尴尬,许久未曾见得阳光而显苍白的脸上,微微泛红,耳朵更是明显。
“只是在思考该写什么罢了。”他解释道。
“不过是张贴出来了图个喜庆应景,求个吉利罢了,随便写写就好。”顾倾城也不拆穿他。他是当世大儒齐衡松最得意的门生,历年诗会都备受瞩目的才子,新春对联于他而言,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即便他如今伤势未愈,但是伤的只是身体,而不是脑子。
宋承瑀点头,不再看她,执笔落于宣纸之上,笔走龙蛇,转眼间便得了半联。不过写完之后,他便微微有些喘息,手微不可见的微微颤抖,额头上泛起细小的汗珠。
身体终究是只恢复了一些,虽能动笔,却颇为艰难,不过半张对联而已,就几乎耗费了所有的力气。
他低下头去看自己写的东西,字迹依旧,但是却不难发现,在转折收尾的地方,均有不同程度的问题,力道不够,字迹不连贯,转折生硬,等等。
简直难以置信,这初学者一样的自己,竟是他写出来的。
宋承瑀搁下笔,正准备伸手移开镇纸取出宣纸,便见得顾倾城先他一步,抽走了宣纸。
宋承瑀忙道,“淑……”才说了一个字,便见顾倾城抬头看向他,一双凤眼微微眯起。
宋府的人,除了几个贴身伺候的人以外,其余的人都不知道顾倾城真正的身份,宋承瑀一直称她顾淑妃,若是叫旁人听了指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是以顾倾城一直让他改口,无论叫什么都好,唯独不得再称顾淑妃。
宋承瑀经常习惯性的叫顾淑妃,顾倾城也不说,只是淡淡看他一眼,他整个人就卡壳了,愣愣许久,索性忽略了称呼直接说事。
“我有许久不曾动笔,是以字迹拙劣,难以入眼,万万用不得。”
顾倾城拿着他写的对联仔细看了看,而后微微点头,认真道,“的确是大不如前了。”
“那……”宋承瑀直直看着她手中的对联。
却听得顾倾城话题一转,“无事,我会记得让柳红记下直接贴你的院子里,别人看不到的。”
的确,宋承瑀住的院子,只有顾倾城信任的几个人才能进来,其余伺候的人连踏入院子的资格都没有,自然是看不到张贴的对联。
宋承瑀万万没想到她竟会说出这样一番话,当即愣在原地,面上神情亦有些呆滞,许久才回过神来,张口正想说话,却又被顾倾城打断了。
“继续写吧,若是写好了,把这张换掉,也是可以的。”打一大棒,又给一个胡萝卜,顾倾城这一手玩得极好。
宋承瑀不知该如何与她争辩,便只得咬牙继续写。
是真的咬着牙写的,而不仅仅只是形容,因为他的身体状态不过才恢复能勉强动手提笔的地步,而且还不能坚持太久。
在此之前,他是真的以为顾倾城说过让他写对联的话只是说说而已,哪怕宣纸狼毫都摆上了,他依旧未曾改观。
谁曾想,她竟然让人直接将美人榻搬到了旁边,就这么守在旁边看着他写,不过并非是时时看着,她手中拿着一卷当地书坊印刷的传奇话本,手边摆了几碟小点心,偶尔会将视线从书本上移开,看他一眼之后,又继续去看话本,看得开心了,还会微微笑出来。
砚台中墨汁快要干涸时,她便会起身来,素手执袖替他磨墨,臻首微垂,眉目如画雪肤红唇,美得勾人心魄。
此后日日如此,宋承瑀一连写了七八日,字迹总算恢复到从前的样子,虽然偶尔仍旧会有细微的瑕疵,却皆是力竭所致,待身体恢复如初,便不会再出现这种问题。
大年悄然而至,宋府阖府上下张灯结彩,能换的全都换了一个模样,门上处处张贴着对联,俱都出自宋承瑀之手。
府上的小厮在张贴对联的时候还在问,怎地不是自家小姐的字迹,侍女笑着回道,“你只管贴就是了,问这么多干嘛,主子写了这么多年了,都腻味了,自然就换个人写了。”
那小厮摸着头傻笑,“这不是看习惯了嘛,不过这字也是写得极好的。”
侍女被逗笑了,“你又没读过书,怎么知道好坏。”话虽如此,心底却是在想,当朝二皇子的字迹,能不好吗。
那人一梗脖子,“我就是知道。”
一切都收拾好后,柳红又仔细检查了一遍,以确保没有任何问题,看着焕然一新的府邸,她难得有些感叹。
从离开皇宫定居源县到如今,已是过了七年多的时间了,这新年却是渐渐得过得越来越冷清,先是柳青出嫁,再到宋承鄞远赴边境,最后只剩下她与顾倾城两人,虽然依旧是在过新年,却都不怎么上心了。
而今因为二皇子在此养伤,顾倾城难得多关注两分,前几日督促着二皇子写对联时,柳红瞧着她竟是有几分促狭的笑意,不免觉得欣慰。
她的主子,这些年来一直过的平淡清冷,难得表露出内心真实的想法。
宋承瑀也是第一次在外边度过新年。
身为皇子,他从出生开始,每一年的新年都是在皇宫之中渡过的,同朝中众臣一样,献上贺礼,说着讨好的话,对象都是一个人,他的父皇,这个国家的帝王。
源县虽小,年味却浓。因为这里是晋国学子的圣地,每年慕名而来的人数之不清,这其中便有不少是举家搬迁过来的,为了一份摸不着看不见的前程背井离乡的人,在一年之初的新年,更是会努力过得热闹,以派遣内心驱之不去的孤寂。
新年这一天,鞭炮声从清晨还是响起直至夜里,几乎不曾停歇。换了以往,宋承瑀大概是会嫌吵闹的,如今听在耳中,却并没有厌烦的感觉。
傍晚时分供奉之后,便开始吃团圆饭了。
让宋承瑀意外的是,桌上的菜色虽然也很丰盛,却远远比不得皇宫之中开设的宴席。他很清楚顾倾城是如何的富有,便是再怎么铺张浪费,穷尽此生也花不完那些钱财,却没想到她会这么节俭。
是的,在晋朝大多数百姓家中,一年到头也不一定能吃上一顿的饭菜,在宋承瑀眼中,就被打上了节俭的标签。
饭后,便是惯例的发红包,阖府上下欢呼雀跃,人人喜笑颜开。
宋承瑀也收到了一个红包,拆开来看,是约莫六两多一些的银裸子,看着那小小的银子,他简直破为惊讶,因为自幼时起,他的吃穿住行无一不是最好的,便是后来隐姓埋名随着先生四处游学,身边亦是有书童伺候,无论需要什么,总有书童去办,他身上便是带着银钱,也是大额的,像这样一点点的钱,完全不曾沾手。
而真正让他惊讶的是,顾倾城送给他的特别礼物。
之前顾倾城便说过,作为写对联的回报,她会送他一件礼物,他那时未曾放在心上,却没想到,她说到做到。
顾倾城送他的,是一辆轮椅,对于腿脚不便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很好的代步工具。
当然,顾倾城不是专门做这个的,所以只能大致提供一些细节,剩下的交给匠人来做,为此,她早早便差人去把源县以及附近几个县城最好的匠人请了过来,反复试验了无数次,才最终成型。
为了让宋承瑀不抗拒使用轮椅,顾倾城又面不改色的说了一大堆心灵鸡汤。
最终这些话也见了成效,宋承瑀渐渐的不怎么抗拒坐轮椅了,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在院子里练习,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开始在府上行走,为了方便他行动,顾倾城还特意让人拆了门槛,有阶梯的地方,也特意填平了一部分。
某一个气候晴好微风轻抚的日子,宋承瑀正在院子里练字的时候,顾倾城忽然对他说,“想不想去外面看看?”
他沉默了许久许久,最终微不可查的点了头。
那一天对于宋承瑀来说,是难以忘怀的一天,他坐在轮椅上,被顾倾城推着在人群来往的街道上行走,接受路人或是讽刺或是同情或是艳羡的目光,如芒刺在背。他从出生至今,从未如此狼狈,落魄得被平民百姓评头论足。
也是那一天,顾倾城一直陪在他身边,任人指点评说,她的表情依旧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入不了她的眼。
每每当他觉得快要忍受到了极限的时候,她总是会俯下身来凑到他耳边,低声安抚,轻声细语,却有着深入人心的力量。
此后的时间里,顾倾城便经常陪他外出,对于路人异样的眼光,他渐渐的开始习惯,到后来,别人的目光言语,对他而言,已经起不到什么影响了。
得知腿伤再也无法痊愈后,他曾以为他的人生至此已经完全毁灭了,无论荣耀与追求,都被埋葬在那个雪夜里。
然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他的想法却被完全颠覆。
尽管腿伤依旧无法痊愈,他也依旧可以活得很好,虽然某些追求已经被彻底断绝,但他至少可以做到,让关心他在乎他的人,不再那么伤心。
——
阳春三月,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源县郊外的桃花开得正盛,灼灼其华。
终于处理完新年的事后,皇后迫不及待的赶到了源县,随着马车越来越近,她的心却是越来越焦虑。
三月不见,不知她的瑀儿可还好……
终于赶到宋府后,却被告知,宋承瑀外出踏青去了。
听得侍女禀告,她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而后又是压抑不住的觉得欢喜。
既然有心去踏青,这就代表,她的瑀儿过得很好,至少比她想象的要好。
她催促随行的人赶去郊外。
马车一路疾行,很快便出了城,沿着一条弯曲且略显崎岖的道路又行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远远的,便看到一片又一片灿烂的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