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兰若不理她,皱着眉,仍旧只顾问自己的:“你说,那得是什么样呀?是不是很痛,还能治好吗?我要是能找个机会看看他就好了。”
香雪这下真哭了:“姑娘,这不可能的,您别再胡思乱想了。”汪兰若要去张家不难,可她哪有理由往张兴文的屋子里去啊?这要是偷偷去,被太太发现了,她和香云一个也跑不掉,被发卖出去都算好的了,恐怕得活活打死。
旁边的香云也是心惊肉跳,但她又模模糊糊抓到点头绪,就上前两步:“姑娘,您要知道他伤的是什么样子,这不难,用不着亲眼去看,我现在就能扮给姑娘看。”
她快步往妆台去,打开装胭脂的白玉小盒,手指伸进去狠狠挖了一坨,按到左边脸上,自太阳穴一路往下画了条长长的鲜红的线,而后猛一转身:“姑娘,大概就是这样。”
胭脂画出来的痕迹当然无法媲美真正的鲜血,但屋里光线没外面那么强,略微昏暗的背景下,皮肤素白的香云依着妆台一转身,脸上多出这么道痕迹来,也是有点惊悚的。
汪兰若就被吓到了,她按住胸口,倒抽一口凉气:“……可吓死我了。”
香雪见有机可乘,忙抹了眼泪附和:“是啊,真的吓死人了,这还是假的呢。姑娘收收心,千万别想着去看他了。”
“你当我疯了吗?”汪兰若自己揉着胸口,脸上都是余悸,“去找这个罪受。香云也是,你随便抹一点行了,抹成这样,我一点防备没有,现在心里还跳着呢。”
香云笑着要来替她揉,汪兰若忙伸手推阻拦,不许她靠近:“你快去把脸洗了,别再叫我看见了。”
香雪开心地问:“姑娘,这下您不想着他了吧?”
汪兰若微有一点犹豫:“说不准找到名医能治好呢——”
“肯定治不好!”香雪斩钉截铁地道,“我弟弟小时候脑袋磕在树上,就磕了个寸把长的口子到现在都还留着印子呢,何况他这么长?”
汪兰若忧伤地叹了口气:“唉。”
她自知相貌寻常,难以寻觅十全十美之人,所以不挑人家世,不择人学识,就想找个长得好看些的良人,可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47章
和红樱谈完话,珠华回去自己屋里,坐在书案后,手托着腮,发了一会呆。
——张萱这个做先生的在忙着寿宴过后各样器物的入库清点,这两天都没有过来,所以她就放空也没人管。
倒是叶明光坐在旁边,见珠华一直不来抽他背书,有点坐不住了,拿手肘戳戳她:“姐姐?”
“嗯?哦。”
珠华让他戳醒了神,拿过《论语》,随便翻了一篇:“是里仁篇,就背这个好了。”
叶明光坐直了身子,摇头晃脑地开始:“子曰……”
在左一句又一句的“子曰”里,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又开始发散了。
她和红樱大概说了小半个时辰的话,主要是她听,红樱说,直到红樱表示她再也想不起来还可以说什么为止。
珠华要走的时候,红樱半抬起身哀叫:“姑娘!”
珠华心神有些恍惚,随口回道:“我知道,我会和舅舅说的。”
红樱微微松口气,但是珠华太小,她又不太放心,怕她有些事不明白,追着挑明了道:“姑娘,我不敢跟大老爷求别的,只求姑娘帮我说说,别把我卖到那些脏地方去,要那样,我不如一头碰死了。”
珠华“嗯”了一声,抬脚走了。
然后她就回来恍惚到了现在。
怎么说呢——她就觉得她从红樱那里知道的某件事挺不可思议的。
她那价值五万两白银的嫁妆,原来不是她的县令爹留给她的。
她以前的推断没有错,叶家确实就是个普通的人丁单薄的家族,叶安和本人去得又早,没有来得及累积财富,以叶家微薄的家底,完全不可能给她留下这笔巨款。
那钱是哪里来的呢?
答案是叶安和继娶的填房,也就是叶明光的亲娘,她后娘。
这位继任的叶太太姓曾,是叶安和任职的河内县邻县一个大商人的独女,那商人独此一女,自然千般宝爱,给女儿精心挑选了叶安和这样一个丧妻无子的青年低阶官员为夫,女儿出嫁时又几乎倾家陪送,可惜命不好,没几年赶上发洪水——也就是让叶安和殉职的那场浩劫,河内险情如此,邻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两县情形却又有不同,河内的知县叶安和是忙着抗洪,甚而殉职;邻县的知县呢,却是忙着勾结城外山匪,把山匪假充作灾民放进城来,放任他们抢劫大户。
曾家老夫妻就命丧于这场动乱中,其实据知县后来口供,他倒是有约束过山匪不许动曾家,怎奈人抢红了眼,哪里还有理智?见到屋舍好些的进去就一通抢,反抗的随手就砍死,哪管姓张姓曾。
当时叶安和刚刚殉职,这知县听闻大大松了口气,忙随便逮了几个人,当成首脑就准备结案。但曾氏女就在邻县,距离这么近,好多人家都是熟识的,撒了人手去一打听,就把其中的疑点打听出来了。
曾氏没有声张,她强忍悲痛,写信往京城珠华的夫家处去求救,因苏父在京城为官,这是她仅知的能上达天听为己伸冤的途径了。
苏父接了信见好友家发生如此惨事,当即写了折子奏报,虽事发点远在河南,但他正任御史,本就有风闻奏事权,而河南境内遍发洪水,也是皇帝的关注点之一,听闻竟有此事,圣怒非常,下特旨令当地按察使冒着受灾风险前往查探,真相很快大白,因情节极度恶劣,勾结山匪的知县被全家处斩,似乎举家只留下一个未成年孤女,不知流落去了何方。
朝廷随后又下了旨意嘉奖叶安和,包括赏赠曾氏诰命等,冤情得雪,大仇已报,这不算是最坏的结局,告慰亡人之后,应当可以努力往前看了。
然而曾氏接连丧夫丧父丧母,哀毁已极,明知爱子幼小,不能留他一人生活,也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了。
重病多日,她自知不起,用最后一点精力给一双儿女把剩下的家产分了分。
分得很简单。
一人一半。
是的,居然是这个比例。
珠华听到的时候如何能不傻?
哪怕珠华同明光一样,是她的亲生女儿,这个分法都算非常少见了,何况珠华还不是,她只是前头人留下的拖油瓶——原配嫡长大小姐这个名号听起来很威风,可得亲娘在才算数,对后娘来说,没这么花头,事实非常单纯,她就是个拖油瓶。
对于在后妈手里长起来的珠华来说,她再清楚这点没有了,并且这都不分什么古今中外。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叶家本身是没有多少家产的,珠华分得的这一份,绝大部分其实来自于曾氏的嫁妆。
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后娘做到曾氏这样,简直打个满分都嫌少。
当然她有她的理由,红樱话里也提过:“太太很感激苏家老爷,他那么快就说动圣上派了钦差过来,他要是不帮忙,或者不上心,拖个一阵子,让那杀才有机会处理了证据,说不准曾老太爷就要沉冤了……”
苏父及时帮了忙,而那是珠华的夫家,所以曾氏爱屋及乌,将这份恩情还在了珠华身上。
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不。
属于珠华的那部分家产,没有一并运到张家,而是作为嫁妆,北上直接提前送去了苏家。
简直神来之笔!
叶曾两家都已无人,一双儿女唯一能投靠的地方只剩下了张家,珠华还好说,总是人家亲生的外甥女,叶明光却只是名义上的外甥,他事实上跟张家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血缘关系,这么个毫无自保之力的小肉团子抱过去,如何能保证他会被善待?
没有时间细细筹谋的情况下,只有砸钱。
所以曾氏给了相当于家产十分之一的抚养费,同时还给了珠华丰厚到不能再丰厚的嫁妆,务必让张家平和地接待叶明光,好好养育他长大。
这是慈母心。
而从出身商家的利益角度论,把家产一分为二,分隔两地,假如苏张两家任何一家出问题,或是天灾,或是*,总还有另一家可以依靠,姐弟俩的家财可以互为守助——两家都靠不住的可能性也有,但很小,在曾氏来说,她已经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个风险。
说穿了简单,就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已,听过这句话的人很多,但真的面临此境,能舍下家财做到这一步的,真不多。
曾氏重病弥留之际,还能有这个冷静头脑,真奇女子也。
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往奇怪的地方拐了一下——假如,只是假如,她的后妈能是曾氏这样的,那她应该不至于养成现在这种性子吧?
她不是个讨喜的人,珠华很清楚这一点。
而打穿越以来,她始终不能真正平心静气,人生的逆转,环境的大变,包括张家那些纷扰,让她性格里古怪别扭的那一面更加放大了数倍,她的心底深处好似住了一座火山,时不时就想要喷发一通,便沉寂时,也只是在忍耐,被动被迫地接受这无常世事而已;忍着忍着忍不住了,就要乱来,遇事有时明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她偏偏不用,就是要随心所欲,不如此发泄不出心中郁愤。
直到此刻,她的心态终于悄然平和了一点下来。
在叶明光的朗朗背书声中,珠华莫名其妙地进入了一种对自己过往的自省中,她的实际年纪其实也没有多大,远不到会审视人生的时候,但这一刻,她有点闷闷地想,她得承认,她最重要的幼年成长期里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环——一个像样的长辈。
这让她外表也许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她的心里却始终空了一块,她找不到可以模仿崇拜的对象,只能自己随意生长,受一回伤害就往背上插一根刺,直至把自己插成一只刺猬,长成如今这副样子。
如果她在当时就有成熟的心智可以选择,她会愿意变成这样吗?
不可能的。
只是人生不能重来,哪怕穿越了还童了也不能,她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牢牢烙印在她的身上,并不随时空的转换而消失。
但也并不是就此定死,珠华没有想到,她缺的这一环居然在这里补上了。
虽然事实上她都没有见过曾氏一面,但这并没多少妨碍,了解一个人,听其言之外,更重要是的观其行,曾氏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安排选择,已经明白昭示了她的人品与智慧。
不只是曾氏,叶安和更是,只是她以前没有合适的契机细想,这两个人,一个尽忠职守,一个大气果敢,哪怕不在了也足以为作为她和叶明光成长的标杆。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珠华的眼光划过书页上的这一句,大概是曾氏的大手笔实在震撼到了她的心灵,她对着这一句圣贤遗音,居然觉得有一点能感同融会了。
顺带一提,她现在知道叶明光的高智商是哪来的了,除了青年得中进士的叶安和,还有他母亲曾氏,父母都如此,他聪明一点又有什么奇怪呢?
“姐姐,我背完啦!”
叶明光其实背完有一会了,见她总不说话,才忍不住又戳戳她。
“……好的。”珠华回神,摸一把他的大脑袋,夸他,“光哥儿背得真好,一个字都没有错。”
虽然她没在听,不过这一点并不需要怀疑,她所以还坚持每天抽查叶明光学过的内容,只是为了培养巩固他学习的习惯而已。
这么一个天才型的娃娃,要是落到她手里反而渐渐泯于众人,那她简直是在犯罪。
如果说,珠华原先把叶明光要过来照管一半的理由是因原主托付,另一半是叶明光本人听话乖巧的话,那从现在起,则只是因为她发自内心地真的把这个小胖子当成自己的弟弟了。
叶明光伸手来拽她手里的书,他记忆力好,背书比珠华快得多,但因为年纪太小,没接触实际的案牍纸笔,所以认得的字并不多,珠华不知他要书干什么,见他拉扯,就顺势松了手给他。
叶明光拿到手里,十分开心,他把书哗哗翻一阵,任意停在了其中一页上,然后把最左侧的题目亮给珠华看了看,珠华还在茫然,他向珠华露出欢悦的笑容来:“姐姐,该你啦,你背这一篇!”
珠华:“……”
熊弟弟好烦!(>_<)
☆、第48章
小孩子有一种模仿大人行为的天性,叶明光作为天才儿童也不例外,他被珠华抽查了这些天,这一下突如其来地反客为主,倒考起珠华来,当即把珠华考哑了火。
她哪有叶明光的记性,这么短时间内就能把整本《论语》熟记如流,可让她对着叶明光清澈雀跃的目光一遍又一遍地承认自己这个也不会,那个也不会,她也真是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