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球的下面有用以载人的状如浴桶的舱,旁边有人看守,见崔晞过来忙行礼,崔晞便和他道:“我们上去看看,你叫人来放绳。”
那人忙应了,跑去叫了几个人过来,崔晞和燕七迈进那舱内,见武珽他们也走过来,便和这几人笑道:“一次只能乘三人,你们下一批再上吧。”
事实上武珽也没打算立刻就上,这古怪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处还不知晓,于是决定先旁观,萧宸自也没有意见。
那几名下人对放气球上天的流程似也驾轻就熟,手脚麻利地解下那拴着气球的缆绳,缆绳一端拴在气球上,另一端则缠在轱辘上,轱辘大约是生铁做的,既沉又结实,深深地钉入地下,不怕被气球带起来。
而就在解开缆绳的一刹那,这个巨大的氢气球便发动了,在初降的夜色里腾空而起,轻盈地,稳稳地,扶摇直上九霄。
武珽,萧宸,甚至燕九少爷,盯着这气球的眼睛里盛满着震惊——飞起来了——这古怪的球竟然能够带着人像鸟一样飞上高空!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缆绳的长度有限,也是为着不使氢气球飞得太高而失去控制,这毕竟不比热气球可以靠着控制燃气的大小来控制高低,当缆绳快要放到尽头时,下头的人将轱辘卡住,让氢气球停止了上升。
纵是如此,这个高度也已高过了全京最高点的皇宫,向下俯视,燕九少爷他们都已小得很,幸好夜色早已降临,除了现场的这些人外,没有人发现在自己头顶高高的上空,竟然有着两个人在鸟瞰一切。
“你成功了。”燕七对崔晞道。他一直想要踏上云层,遨游碧霄。
高空的夜风吹得他的衣衫猎猎作响,黑软的长发飞扬起来,让他看上去似要乘风而起,他轻轻笑着,眸子里盛满了星光,而后将这星光洒在燕七的脸上:“从不曾想过会有这样的一天,我们当真能飞上天空。”
“感觉如何呢?”燕七采访他。
“很好。”崔晞笑,“前所未有的好。”
“我也是这样觉得。”燕七道,“像这样由高处俯瞰人间,感觉整个人都超脱了。”
“所以神仙都住在天上。”崔晞笑着道。
“怪不得我的男神总想上天。”燕七道。
崔晞呵呵地笑:“这些日子我几乎每天都来试一回,今日才确信已经确实没有问题了。”
“老天,不会第一次试验你就是亲身上阵的吧?”燕七后怕。
“不是,”崔晞却道,笑容略淡,“第一次是让雷豫试的。”
“咦?他怎么掺和进来了?”
“回到京中后他便三不五时地来缠我,我索性给他找了些事做,”崔晞轻描淡写地道,“这座宅子便是他买下来并改建的,专门用做我研制气球的场所。”
然后这位就把他的烂桃花给放飞了。
两人落地之后,换了武珽三人上去,待得这三人从气球上下来,武珽的第一句便道:“我同小九一致认为,这个‘轻气球’,许能成为大破叛军的关键!”
燕七想起围剿姚立达的那场战役来了,当时粗制版的氢气球便起到了莫大的作用,如今有了升级版,或许还能再一次立下战功!
第413章 暴雨 一边是疾风,一边是骤雨。
“不到现场去看一看就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应用上这个轻气球, ”武珽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动着光,“融玉, 这样的轻气球做一个需要多长时间?”
“收拾姚立达时我们曾经做过, ”崔晞道, “时间不是问题, 问题是天时和地利。”
燕七遂把那一次是如何运用氢气球拿下姚立达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道:“氢气球无法控制方向是最大的难题,只能等顺风,而且这和收拾姚立达不同, 那次我们是在谷的上方,居高临下, 有着天然的地利条件, 且是在出其不意的前提下, 可对付叛军就失去这个前提了, 叛军与我军对峙, 必然是时刻注意着我方这边的动静,氢气球做得太大, 很容易被对方看到, 而且有一点要特别注意——涂弥, 是认识氢气球的。”
武珽一阵沉吟, 半晌道:“不管怎样, 总要试试才知道能否成行,有任何的机会我们都不能放过。融玉,你介不介意把这东西交给朝廷?”
崔晞不以为意地道:“无所谓。但若朝廷因此而禁了民间私制气球, 这我是不同意的。”
“这倒是个问题,”武珽点了点头,“这东西毕竟有些……”
“逆天。”燕七道。
“对,逆天,”武珽颔首,“甚而往严重里说,怕是还要被上头认为是心怀不轨有所企图,毕竟‘天’颜不可冒犯,何况皇宫可是建在高处的,做一个能飞到高处的东西出来,岂能不令上头多想?若是这么着便有些难为了……”
“不如先同我大伯打个招呼吧,”燕七道,“收拾姚立达那次他也是在场的,这东西合不合适曝光,他应该最清楚。”
“好,”武珽道,“如有消息,请及时通知我。”
众人议定后便各回各家,武珽主动要求送崔晞回府,路上顺便还有问题要讨教,萧宸则去送燕七和燕九少爷。
燕子恪没能随军去前线,留在京里还是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燕七等了两天也没把他等着,只得每日社团训练完后跟着崔晞去那座私宅坐坐气球上上天。
燕子忱的大军还在日夜兼程地往河西赶,而叛军也在由河西向着江北地区进发,这一路过来,叛军几乎是遇村平村,遇城克城,没有任何一支地方军队能够拦挡得住。根据探子的回报,照现在这样的速度,两军很有可能在江北的玉华城一带相遇,这一带,便是两军决一死战之地!
转眼到了土曜日,上午去书院,综武队做赛前合练,练完后燕七并未急着回家,先骑马去了东市,想给小十一买一包一家老字号做的桂花馅儿的鲜花饼,小十一很喜欢吃,昨儿夜里跟着燕七睡的,说梦话要吃鲜花饼,燕七就惦记上这事了。
从那家店里出来,燕七往燕府走,转进一条必经的小巷,巷子长且幽深,头顶梧桐将光遮得一丝不漏,只有巷子尽头透出一团光来,眼看便要走出去,却见巷口迈进个人来,穿着天青色的麻布衫,头上戴着顶斗笠,悠闲慵懒地往墙上一靠,双臂抱怀,歪着头看向燕七。
燕七拨转马头一夹马腹向回奔,然而未待奔出多远,身后已有风声疾速刮来,燕七伏身欲躲,却早被伸来的一指点到了腰上,登时浑身无力,软在了马背上。
听得耳后一声轻笑,那人将马扯得停下来,正欲说些什么,突觉又一股劲风由上头刮下,接着便是拳脚碰撞的声音,再接着是弓弦响,随后是“扑哧”的箭入肉声,最后是砰然倒地声,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一只手抚上燕七的腰,故意逗留了片刻,在方才那处又是一点,然后等着燕七坐起身来,摘了头上斗笠,仰脸望着她笑弯了眼睛,嘴里的话却是:“杀了你的护卫,不介意吧?”
燕七转头,见七朵躺在地上,喉咙处插着一支血红长箭。
“是不是更恨我了?”这人笑着,把身子探上前,歪着头挑眸看她,“我也是今世才发现,我似乎更喜欢你恨我的样子,恨不能把我碎尸万段,可却又对我毫无办法——啧啧,真是让人心疼。飞鸟,我的小可怜儿,我想你了。”
——这个人,涂弥,竟然会在这样一个时候出现在京城,如此大胆狂妄!
故意用带着笑的目光在燕七的脸上瞄了一阵,涂弥直起身,笑道:“是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这儿?实话说,真的是想你了。看古人打仗着实没意思,我就开了个小差,跑回京来玩儿几天,顺便见见你,以慰相思。”
见燕七不说话,涂弥又笑得眯起眼来:“还记不记得你考到了外省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师父留在山林里继续干那些脏活,有一次我实在想你得很,一个忍不住就溜了出去,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张火车票,跨越了大半个国土去找你,下车的时候是半夜,可我等不及,就先跑到了你的学校,就在大门外蹲到了天亮。后面的事你就知道了,我见到了你,咱们一起在外面吃了顿油条豆浆,然后你回学校去上课,我回山林。不过你不知道的是,我回去的时候身上分文没有,在路上辗转了一个多月,想尽了办法才到家。”
说至此处,涂弥“呵”地笑了一声,“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还真是个楞头青,可是呢……眼下我居然又将那楞头青的事干了一遍,骑着马,从江北到京都,日夜兼程,就为了见你一面。飞鸟,还记得我离开山林前对你说的话吗?我不想让你一辈子都那么艰苦冷清,我想带着你吃喝玩乐,享受一切——这话,现在仍然有效,只要你跟我走,我就能把这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燕七垂眸看着他,道:“戏演完了就说你的目的。”
涂弥在她脸上盯了一阵,忽而仰头笑了起来:“没意思——飞鸟,前世今生你都是这么的没情趣!你问我回京的目的?好,我告诉你,我的目的,就是要带你开开窍,你那些掌管七情六欲的孔窍全都被堵住了,我来帮你一个一个的打开它!”
话音落时,涂弥已是飞身上马,正坐到了燕七的身后,轻松避开了她劈过来的一掌,一指点在了她的身上,待她向后倒进他的怀里,他便伸了胳膊将她拥住,低下头来在她耳畔笑:“听说朝廷派了你那个便宜爹带兵出征,所以我来和他开个玩笑——抄了他的后路,把他的女儿请到我的大营里,等他带兵上阵时,让你们父女两个在战场上相见,给他个惊喜,你觉得怎么样?”
说至此处歪头似是想了一想,又道:“听说他被人誉为是‘战神’来着,这绰号倒是挺响亮,不如到时就让你亲眼看看我……是怎么用我的箭把‘令尊’这尊神,打入地狱的,如何?”
说罢笑着一夹马腹,带着燕七奔出了小巷。
……
秋雨连绵了数日,天气也是越来越凉,书院门口尽是撑着伞的学生,裹紧了衣衫仍自盯着布告栏上的战报。
燕子忱率领的八万大军已抵狐岭,大约还有三天的路程便能与叛军相遇!
三天,三天后那一战的胜负或许将预示着这江山是否将易主,这国号是否将改弦,三天后的那一战至关重要,三天后的那一战全天下都在瞩目。
“要胜啊,一定要胜啊!”
“燕将军,全看你了,全看你了……”
“没问题,没问题的,燕子忱是战神,燕子忱从来没有打过败仗,一定会胜的,一定!”
所有的人都攥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这样碎碎地念着。
雨势愈发地大了,学生们不得不赶紧迈进书院的大门,略显狼狈地奔向自己的课室,待坐到座位上,隔着玻璃窗向外望,那瓢泼大雨已经模糊了外面的一切景物,屋内燃起了琉璃灯,于是窗上映出的便是自己的倒影,雨水敲在上面,顺着脸颊的影像往下滑,像哭了一脸的泪水。
穿过这稠密的雨幕,穿过大街小巷,穿过都城,穿过千山万水,穿过同样正被暴雨洗刷着的玉华城,一队轻甲兵士正在泥泞中飞奔,没有人说话,只有粗喘和脚步溅起的水花声,雨水模糊了视线,却不妨碍他们狂奔的速度,他们在暴雨中徒步疾驰十数里,汗水浸透了甲衣与雨水混在一起,热血在周身的血管内翻腾涌动,他们肌肉贲张,他们紧握武器,他们带着狠戾猛骜的气势,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打着“涂”字大旗的前锋营阵外!
“杀。”为首的那一个将沉冷的声音递进他每一位同伴的耳里,而后率先亮出了他的战矛,以杀神降世之态扑入了叛军营中!——不,他不是杀神,他是战神,他是战神燕子忱,在大军距叛军还有三天路程的时候,竟是无比大胆地甩下大军,带着他的精英战队燕家军,十数里长袭突击,如一柄尖刀般直插叛军的面门!
谁能想的到,在还距三天路程的时候他竟然会抢先出击!谁能想的到,他竟敢只带着一小队人马直扑叛军的前锋营!谁能想的到,他——八万大军的统帅,天下百姓的寄望,竟敢亲自带兵做出决战的第一击,竟敢以少打多深入虎穴!
叛军前锋营被这柄出其不意的尖刀插了个正着,迅速组织起了反击包剿,雨势滂沱,双方的兵器和肉身重重地碰撞在一起,激飞出成片的泥水和鲜血,雨中没有刀光剑影,只有沉重刺耳的兵器撞击,营中没有号角战鼓,只有粗重的喘息和倒在泥泞中的声音。
杀,狠狠地杀,不停地杀,视线模糊,雨水冰冷,筋疲力尽,继续杀,杀到最后一口气——杀!
……
下课钟撞响,学生们放下笔,活动着已经写字写酸僵了的手指,偏头看向窗外,雨还是那么的大,有人已经开始发愁中午散学时要怎么回家了,这样的大雨天还真是让人无比讨厌啊!到处都是水坑泥洼,一个走不好就要溅得一身的泥点子,而且那风凉得浸骨,夹着雨兜头罩脸地吹在身上,湿涔涔凉嗖嗖,别提多难受了!
可恶的天气,不若中午留在书院用饭好了,可是知味斋的饭简直难以下咽啊……算了,凑合一顿吧,吃完还可以回茶室喝杯热茶暖暖身,然后伏到桌上小睡一觉,这么一想也是挺美的……下雨天啊,真是又烦闷又无聊。
这场雨,几时才能停呢?
第414章 感动 魔鬼的浪漫。
——燕家军大破叛军先锋营!
——燕子忱亲率六百精锐力挑叛军三千!
——精锐军零阵亡!叛军三千皆授首!
“哗——”暴雨倾盆, 却压不住布告栏前学生们的欢啸与狂呼——“胜仗!胜仗啊!”
“战神!不愧是战神!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男学生们激动得抛飞了手中的伞,欢呼, 跳跃, 拥抱, 向着尽情流泻着大雨的天空挥舞着拳头, 女学生们绽开笑颜, 挥起手帕,激动的泪花溢满了星眸。灰沉沉的天空似被这一番欢声雷动驱散了阴霾,凉飒的秋风吹过, 乌云渐开,露出白亮亮的穹宙来。
“燕将军此次兵出奇招, 趁着暴雨天视野差、军心易松懈的时机, 果断甩下行动冗慢的大部队, 率领麾下最精锐的六百突击兵长途奔袭, 攻了叛军一个措手不及!”向皇上与众臣详细汇报最新战况的兵部侍郎的声音回响在朝堂上, “这六百突击兵皆为燕将军在塞北时所带的精英兵,身经百战, 作风剽悍, 一场大战下来竟是一人未损, 却是将叛军先锋营三千人悉数斩尽, 叛军先锋营多为骑兵与箭手, 其中并无火铳兵,考虑到叛军大部队紧随其后,燕将军并未恋战, 取胜之后立即带兵撤回,按脚程,叛军将先一步抵达玉华城,如若玉华守城军能抵挡得住叛军,形势将对我军有利,而若令叛军攻城成功,只怕后续的作战将更加艰难。”
朝堂上的气氛一样的振奋,这场胜利来得简直太及时,要知道这接二连三的败仗已经让国民对朝廷的信任度降至了最低,朝廷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果连燕子忱都败掉,只怕朝廷还未崩塌,国民就已经先崩溃了。
“告诉李诚信给朕死守玉华城,但有差池,提他全家的头来见朕!”皇上沉眉冷道,李诚信是玉华的守城大将,在燕子忱对上叛军之前,他会先迎来叛军攻城的挑战。
守不住城就死全家,皇上这些日子压力很大,情绪很差。小舅子跟着燕子忱跑去了前线,皇后日夜在宫中担忧,虽不至于对他苦着脸,但也难见笑颜。唯一能哄他高兴的那位如今也不在了,皇上的目光每每落在朝班上那个空白的位置就恨不能一记完形填空把那位活活拽回来填到那儿。
臭不要脸的说走就走,还硬说他侄女定是被涂弥掳去了江北——涂弥那王八蛋真那么猖狂吗?!
“怎么,不高兴?”涂弥掀了车帘进来,歪身坐到燕七身旁,偏了脸望着她笑,“想你那个便宜家了?”
燕七靠着车厢壁闭目养神。她与这个人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反抗既无用,多说也无益,于是既来之则安之,静待其变。
“说说你那个便宜家怎么样?”涂弥笑着抬起腿架到车厢对面的坐榻上,指间不知几时多了支烟,掏了火折子出来点燃,深吸一口,缓缓地吹出去,侧目瞟了眼纹丝不动的燕七,不由笑了一声出来,懒洋洋地将身子靠在后面的车壁上,道,“燕子恪这个人我倒是略有些了解,神神道道的,用现代话说就是神经质,听说暗地里替皇帝老子做着相当于锦衣卫的事,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好几个手里头有实权的老王爷不服管,最后都是被这个燕子恪同皇帝联手给做下去的,要论狠,燕子恪是我见过的头一号,怪不得老皇帝要让他来辅佐当今这个皇帝,当今这位也算是皇帝里的奇葩了,狠不下心肠下不去狠手,所以脏事狠事缺德事,全都是燕子恪替他干的,死在燕子恪手里的人命,可比我多得多。”
说至此处笑着看向燕七:“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了?那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男人,原来也有个超乎认知的另一面?”
见燕七将他当空气,他也不介意,一行笑着一行把烟叼在嘴里,探身向窗外看了看,窗外是细密的雨和空旷无人的田野,世界静得仿佛只剩下了这辆吱呀前行的马车和车上曾经海誓山盟过的两个人。
涂弥赏了一阵雨景,直到这支烟吸完,回过头来看了眼车厢里弥漫的烟气,又看了眼仍旧闭目养神的燕七,伸出手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然而这并不能驱散这呛人的味道,于是便扯开了一道窗缝,清冷潮湿的雨气登时钻了进来。
“记不记得有一年下暴雨,把咱们住的那棵老树给冲倒了?”涂弥重新靠在车壁上,抱了怀微仰起头,也闭上了眼睛,“半夜里正睡着觉,突然就是一阵天摇地动,整座树屋都在往下掉,你披头散发地从床上爬起身就冲过来找我,我说你是聂小倩,你却说我是燕赤霞,然后光着膀子的燕赤霞就和穿着睡衣的聂小倩坐在树根儿底下,守着碎成一堆垃圾的家淋了半宿的雨。那半宿我记得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说我想给你一个结实的家,你却拍了拍我的胸,说‘挺结实的’,我说这个家没有钱还缺吃少穿,你说那敢情好,不怕别人惦记着……”
涂弥说着,慢慢翘起唇角,“飞鸟,那一世和你在一起的一切,我一丝儿都没忘。”
“我不知你在自我感动什么,”燕七忽而开口,声音淡然,“你对我有多了解,我就对你有多了解,浪费这样的唇舌毫无意义。”
涂弥笑起来:“哦,总算肯和我说话了,这就是浪费唇舌的意义所在。何必呢飞鸟,越回避就是越在意,别让我误会,我现在经不起误会的诱惑,尤其是下雨天,我下雨天时最脆弱,要知道我们还有三天的路程呢,我可不想在这三天里做出什么会让我自己欲罢不能的事,我还要打仗,还要杀掉你那个便宜爹呢。哦,对了,最新战报,玉华城失守,涂华章已率军抢占全城,等的就是燕子忱了。”
见燕七又不作声,涂弥把身子探过去,盯着她的眼睛轻笑:“鸟枪已就绪,专待燕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