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等见了立在小巷子口的人后,两个跟在刘宪身后的人问道:“宪哥,是这穿绿裙子的姑娘吗?”
    刘宪定睛一瞧,可不就是这个姑娘么!
    秦鹿见到了人,顿时扬起笑容,好在七夜城也不大,她去城门那处才知道昼夜已经交班,换了一批守城军了,也有人说刘小军候早早就走了,指了个走了的方向,秦鹿跟着过来,便见到了刘宪与两个男人入小巷子。
    只是刘宪身后跟着的,不是她昨日在客栈里见过,给了半块茶饼的人。
    一女三男面面相觑,倒是秦鹿率先开口:“这位公子,昨日在朗月客栈里头与你一起的那位公子没与你一道吗?”
    刘宪眨了眨眼,回过神来,于是清了清嗓子道:“你找他作甚?”
    秦鹿说:“我有要事找他,关乎人命的。”
    刘宪一听与人命相关,便正色道:“若是出了什么斗殴之事,你与我说也是一样,我不比他官职低,他能帮得上忙的,我也可以。”
    秦鹿摇头:“并非斗殴,而是救命……嘶,我说你,直接告诉我那位公子去哪儿了就行!”
    刘宪见秦鹿口气不好,也有些来气,刚嘿了一声,身后两个男人便压低嗓子与他说了句:“宪哥,竟炎哥未来的媳妇儿找上门来了,你不撮合,还打算拆散啊?”
    刘宪恍然,想起来昨日竟炎拿了这姑娘半块茶饼后神色的确不太对劲,今早儿不来找他一同去校场练骑射了,反而回去泡茶喝,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刘宪上下打量了秦鹿两眼,随后挑眉,换了副面孔说:“你这姑娘,与我们当兵的说话得客气点儿,我这有军衔在身的,随时都能查办了你,知晓吗?”
    “知道,方才对不住。”秦鹿忍一口气,又问:“这回可以带我去找他了吧?”
    刘宪点头,走到秦鹿跟前顿了顿,伸出一根手指头打算推开对方,却没想到秦鹿手脚比他快,直接闪到了一旁,碰也没让刘宪碰上,刘宪一愣,问了句:“你会武功?”
    “会些三脚猫的防身功夫。”秦鹿谦虚,也懒得与刘宪多话,只跟在刘宪身后,又走了几条街巷了,才到他们不同官职住的不同军营中。
    说是军营,其实也就是个七夜城中富饶人家的大院,他们前方失了几座城,月前才入的七夜城,能有住的地方就不错了,也不挑剔,凡是空了的房子且能睡人的,都是军人的住所,除了城中,还有一部分扎住在城外。
    一个七夜城,最多能住两万人,城外左右两翼各两万人,镇守北漠的聂将军手下,共统兵六万余人。
    能住得上大院的,都是如刘宪这般,在军中能说得上话,且跟在将军身后办事的。
    秦鹿跟着刘宪到了大院门前,抬头看去,府门上的牌匾已经被撬了,门前两口石狮子还立着,有几个穿着军装的男子进进出出,遇见刘宪时都得喊一声‘宪哥’,刘宪倍感威风。
    几个刚睡醒的手上提着盆打着哈欠,见了刘宪打了个招呼,结果瞧见刘宪身后还跟着个姑娘,揉了揉眼睛再看,姑娘长得还很漂亮,于是手中木盆哐啷落地,毛巾还被刘宪踩了一脚。
    好些人都瞧见了,刘宪带了个年轻的女子回来,瞧那女子的模样,端庄贤淑,不似是军妓,怕不是刘宪找的良家女,带入大院中该不会是想要欲行不轨吧?
    这消息刘宪还没找到竟炎,就被腿脚快的人跑到竟炎跟前去说了。
    清潭金花才泡开,竟炎端着茶杯轻轻吹了一口气,屋外的人立马冲了进来,瞪大了一双牛眼道:“竟炎哥!宪哥带了个姑娘回来了!”
    竟炎听闻,嗤地一声笑了出来说:“刘宪这家伙对女人可不感兴趣,夜里抱着刀睡的人,他腰上的那把刀就是他媳妇儿,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地带个女人……”
    一口茶才入口,竟炎立刻喷了出来,匆匆忙忙冲进他房中的人正是刘宪,而走在刘宪身旁,双手背在身后打量他这住处的女子,竟炎觉得分外眼熟。
    可不眼熟,昨晚才见过。
    前来通风报信的男子指着秦鹿道:“你看吧,竟炎哥,我说宪哥带个女人回来了。”
    秦鹿瞥见那根指着自己的手指,顺手一巴掌拍了过去,啪地一声打在了男子的手背上,疼得男子嗷叫一声,又用牛眼瞪着秦鹿。
    刘宪抽着个板凳坐下,对还发愣的竟炎道:“瞧我对你好不?这姑娘一说找你,我立马就给你把人领来了,竟炎,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秦鹿见了竟炎,杏眸亮晶晶的,一反方才拍人手的模样,反而双手收在腰间行了个女子礼,颔首道了句:“打扰了。”
    竟炎回神,低头看向自己还只穿着一件里衣,胸口敞着,脸上蹭得一红,连忙起身披上外衣,在房中找个腰带都乒铃乓啷地一阵响,等他找到腰带系上重新面对秦鹿时,才问:“姑娘怎么会突然找我?”
    “刘公子,我来找你救命的。”秦鹿从怀中拿出了梁妄画的天香花,递到竟炎跟前道:“这是天香花,我听客栈小二说,刘公子家中以前种了许多,所以想来问问,您这儿是否还有天香花?或是你府上有没有?我急着要花救人,最好不要耽搁。”
    竟炎看着手中的画纸,又听了秦鹿的话,张嘴说了句:“姑娘你……你认错人了。”
    “不是你?”秦鹿歪头,眉心轻皱:“可小二与我说,聂将军麾下的刘小军候家中有钱,以前养了一院的天香花,说我昨晚还与他碰过面,说过话……”
    竟炎朝刘宪看去,坐在凳子上晃着腿的刘宪也抬眸看向秦鹿,嘴角挂着笑说:“哎,姑娘,我姓刘,你看我像刘小军候不?”
    秦鹿朝刘宪瞥了一眼,顿时恍然,她昨晚的注意力全在竟炎身上,完全忽略了刘宪,今早听小二一提,自然也想到了竟炎,根本没料到刘宪才是她要找的人,于是啧嘴,道了句:“失误,刘公子,你家可还有天香花?”
    刘宪的脚抖得更夸张了,他眉眼含笑,清了清嗓子道:“你说你这姑娘,要找刘小军候,却不知刘小军候是谁。”
    “天香花!”秦鹿将画纸从竟炎手中抽出,怼到了刘宪的脸前。
    刘宪一怔,抬眉道:“我家以前的确种了一院子,这不是打仗么,早就搬走了,我与家里人大半年没联系,谁知道还有没有什么天香花?兴许有,兴许没了。”
    秦鹿见他这吊儿郎当的模样便气急,皱眉道:“问去!”
    “凭什么……”刘宪的话还未说完,竟炎便道:“问去吧,人命关天呢。”
    “好好好!”刘宪起身,不情不愿地出门,又对竟炎道了句:“哥这可是看在能给你讨媳妇儿的面子上才写信问的啊。”
    第102章 将军之信:十三
    刘宪与家中人相处得不好, 几年前他非要从军当兵,刘宪的家里人反对得紧, 险些为此与他爹断了父子关系。
    刘家刘宪排第三,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都是经商的料,以前是专门在北漠这处走丝绸茶叶去他国买卖的,挣了不少银钱,只是后来北方一场小战事困住了刘宪的大哥十三天杳无音讯, 再回来时,他大哥断了一条腿,勉强保住了命。
    刘家人觉得, 当兵打仗打打杀杀,命不长, 刘宪要从军时,刘家人上赶着劝, 可谁劝也没用,刘宪出城散心时, 正巧赶上一队北漠的夜探队归来,他比较滑头, 让那七、八个人藏在了城外刘家的商队里才躲过了北漠之外部落的追杀。
    为了这事儿,刘宪被赐了功,成功成了聂将军麾下的一员小将,反而害得刘家人的商队,在之后的几年都不太好走。
    这大半年来, 聂将军带着众人打了许多场仗,有败有胜,刘家搬出前一个城池时,刘宪只让自己的几个兄弟去护送,都没能亲自与他们见一面,后来倒是收到家中嫂子写的平安信,知晓如今家住在哪儿,可他也没回去过。
    以前让刘宪与家人联系,他打死都不肯,这回愿意写一封信回去,真真是为了能促成竟炎的好事。
    谁让竟炎是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潦草的字迹就写了一句:娘,咱家有天香花吗?
    写完这句,他就让手下的一个小兵送出去,他家搬出了三百里之外,就算是骑着军营里的好马,来回也得一天一夜的时间。
    秦鹿本想跟过去的,可转念一想,梁妄还在七夜城,她不能丢下,且如若刘宪的家中已经没有天香花了,那她也是耽误时间,倒不如刘宪那边与家中联系问着,她在七夜城内外再找找看。
    眼见着一个小兵骑着刘宪的好马离开,秦鹿才对两人拱手道谢:“方才认错了人,抱歉了。刘小军候,如若你家中真有天香花,请让人去朗月客栈找我,算上来回路程,我大约只能在七夜城再待七日左右,过了这个时间,便是找到天香花,我想救的那个人恐怕也扛不住了。”
    “天香花又非药材,怎么救人?”刘宪伸手勾着竟炎的肩膀。
    秦鹿道:“我家主人说有用,那就是有用。”
    刘宪略微弯腰,朝秦鹿凑近了些,他双眼眯着,带着点儿意味深长的笑道:“喂,且不论我家中有没有天香花,我这好歹也算是帮了你个忙,拉了一回自己的脸了,你总得告诉我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吧?”
    秦鹿朝竟炎看去,目光一滞,眼中的情绪瞬息万变,就像是两人曾经熟识无比,带着点儿不舍眷恋,秦鹿抿嘴,道了句:“小女子,秦鹿,楚岫秦云的秦,哟哟鹿鸣的鹿。”
    “挺好听的哈。”刘宪撞了撞竟炎,竟炎对他这不正形的模样也是无可奈何,于是道:“在下徐竟炎,他是刘宪。”
    “徐竟炎……”秦鹿重复了一遍对方的名字,点了点头,又说:“如若你们没那么忙的话,麻烦帮我问问城中可有谁家中有天香花的,如若有,麻烦与我说一声,我就在……”
    “朗月客栈嘛。”刘宪搭话,点头道:“知道知道。”
    秦鹿拱了拱手,转身准备离开,却听刘宪哎了一声,他道:“如今世道不太平,城中也有贼寇的,这里离朗月客栈不近,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让我兄弟竟炎送你一程才好,正好……竟炎你去朗月客栈附近巡逻一番。”
    徐竟炎听刘宪这么说,立刻明白了刘宪的意思,他瞪了刘宪一眼,低声道了句:“你乱说什么?”
    “去吧!”刘宪一把将徐竟炎推出,道了句:“天不黑不许回来,听着,这是命令!”
    刘宪的军职压了徐竟炎一头,他若真让徐竟炎去巡逻,徐竟炎还不能说个不字,徐竟炎心里气都没处发,就见刘宪双手叉腰站在大院前,嘴角都快笑咧到耳朵根了。
    最终徐竟炎还是陪着秦鹿走一趟。
    他不是个擅长与女子说话的人,昨日主动与秦鹿搭话,当真是看中了对方有一杯他老家的茶,其实并未想到居然能与秦鹿再见的。刘宪这人平日里素来爱开玩笑,拿他与秦鹿打趣,徐竟炎也不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他与秦鹿居然还挺有缘的。
    徐竟炎一路无话,偶尔碰见几个眼熟的会与他打招呼,视线纷纷落在他身侧身穿绿裙的女子身上,猜测着他们的关系。
    徐竟炎发现了,这一路上,秦鹿至少看了他十几次。
    过了人群密集处,徐竟炎才松了口气,秦鹿又朝他瞥了一眼,徐竟炎才问:“秦姑娘,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秦鹿一愣,连忙摇头,有些羞恼地垂着眼眸道:“没有没有,只是……”
    只是见之有些被勾起了以往的想念,所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刘宪的话,秦姑娘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只是随口玩笑,也没有要轻薄姑娘的意思。”徐竟炎想了想,还是多解释了一句,以免吓到秦鹿,觉得他们当兵的都是什么坏人。
    秦鹿听他这般说,顿时笑了起来,杏眼弯弯,有些勾人。
    她道:“我自然不会把那傻子的话放在心上,他的用意太过直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不过我与徐公子并无这层关系,就当他是自说自话,哄着他高兴吧。”
    徐竟炎见秦鹿如此坦率,也松了口气,两人之间一直保持着一臂的距离,谁也没有率先靠近。
    徐竟炎问秦鹿:“你要天香花,是救什么人?”
    “一个友人。”秦鹿想了想,又点头道:“对,应当算是友人。”
    “听你的口音,不是北漠这处的,莫非是专程为了找天香花而来?”徐竟炎问。
    秦鹿嗯了一声:“从煜州卓城一路赶到了这里,等找到了天香花,还得再赶回去。”
    “原来是卓城,我老家在坌州,就在煜州边上,卓城位于煜州南侧,与坌州相离很近的。”徐竟炎说完,又用坌州话说了句:“要不要买茶叶啊?”
    秦鹿听他这般说,顿时笑了起来,点了点头道:“是了!卓城那边也带了点儿你这音,说话有些细。”
    “你不会说吗?”徐竟炎问她。
    秦鹿摇头:“我不会说,我那友人在卓城住了许久,我一直都是与主人住在一起,隔一段时间换个地方,许多话都听得懂,但学不来。”
    “姑娘的主人是什么人?”徐竟炎听她总将‘主人’挂在嘴边,于是问了句。
    秦鹿道:“他啊……你就当他是个有钱人吧,喜欢的地方多,故而去过的地方也多,人生在世,恐怕要一直飘飘荡荡的。”
    “自由自在,也挺好。”徐竟炎说罢,两人便到了朗月客栈前。
    客栈二楼便是客房,十二扇窗户里头有一扇开了一半,窗台上放了一杯冒着热气儿的茶,飘着淡淡的羡阳明月的味道。
    倚靠在窗边的男人半垂着眸,看向不远处有说有笑,慢慢走来的两个人,眉心微皱。
    梁妄的银发未梳,随着微风偶尔飘起几根,一根银发扫过紧抿的唇,从唇形来看,他不太高兴,等到秦鹿与那男子走近了,梁妄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与谢尽欢在一处的秦鹿,都没笑得这般不矜持过,一张嘴恨不得露出所有的牙,眼睛弯成了一条缝,就差将手勾着对方的手臂了。
    梁妄伸手揉了揉眉尾的位置,觉得头又开始有些疼了,两人站在客栈楼下,距离他这处并不远,不过男子没有要走的意思。
    穿街而过的风扬起了墨绿色的裙摆,秦鹿双手背在身后扭着手指,背对着梁妄的方向,叫他看不清表情,不过一切高兴与紧张的情绪,皆在她的小动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她很喜欢与这个人说话。
    梁妄得出结论,于是眉心皱得更深,掌心朝上,手中幻化出一把羽扇,梁妄想也没想,推开了另外半边的窗户,将手中羽扇朝下扔了过去,正好落在了两人中间。
    徐竟炎抬头,秦鹿回眸,动作几乎同时一致朝梁妄这边看来。
    梁妄撑着额头的位置,只在窗台上露出了胸膛以上的部分,宽大的蓝色袖袍挂了半截下来,手腕上系着的红线轻飘飘的,而他看人的眼神很冷。
    </div>
    </div>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