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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雪英依旧担心他的伤势,如临大敌。
    辛默只觉得他是关心则乱。
    他躺在床上无聊,已打发刘方方为他去买最近的杂志报刊,自己躺在床上抛一只橘子。
    全神贯注。
    橘子再次抛起,一只白净的手横空出世,劈手夺走那只在下落弧线中的橘子。
    抬眼,便是黎雪英赏心悦目的脸。此时好看的眉微蹙:“你安分片刻,等下没接住砸到胸口,又破裂流血我可不顾你。”
    辛默嘿嘿两声,翻身往里腾出位置,还拍拍床面,示意黎雪英躺上。
    黎雪英一脸嫌弃,最终还是坐在床边,静静看他受伤胸口,眼中万千情绪呼之欲出。
    辛默只好引开他注意力,免他痛心:“今天没去实习?还是在家,忽然跑出来见我,家里人不担心?”
    “我已经成年啊,默哥,不要同刘培明一样当我乖仔。我翘过班来陪你,你不要再让我心惊肉跳。”黎雪英无奈摇头,任由辛默掰扯的手,一个手指一个手指把玩,“粥温过,起来吃些,晚上需要什么我再买来。”
    “你要走?”辛默抬起眼皮,垂眼拗出一道褶子,莫名性感。
    光看那双有神的漆黑的眼,黎雪英就觉自己仿佛要被吸进去:“晚上有个重要的饭局,我阿爸那边。答应你进去打听消息,你忘记?”
    “今天不要走也可以。”辛默又蹭了蹭身子,让自己脑袋放在黎雪英腿上,“你强过最烈的吗啡,离开麻醉便失效,不片刻疼得休克,你还得马不停蹄赶回来。”
    刚相识时凶神恶煞,旁人勿近。眼下说起情话好似不要钱,几箩筐免费赠送,出版到书店能捕获不少中学生芳心。
    黎雪英失笑,冲腿上的辛默眨了眨眼,缓缓摇头。
    辛默立马捂住心脏,表情要多生动多生动,仿佛心脏病突发,下一刻就要死去。卓略的表演,堪比演艺圈金榜,用来逗爱人欢心,实在大材小用。
    “用过晚饭我立马回来。你想要吃什么?我带回给你。”
    “鲍鱼,鹅肝,猴脑,猪脚……”辛默立马一本正经掰着指头数起来,丝毫不客气,“阿英。”
    黎雪英收敛笑容,低下头与腿上的辛默对视。二人同时收声,望着对方,眼中同有光。
    辛默反手勾住黎雪英的脖颈,要将他的头按低,以供自己亲吻。
    就在两人气氛旖旎,将将阖眼时,门忽然被踹开。
    “默哥!你要的《龙虎豹》* 买回,我一次买了三刊,保你不无聊!”刘方方兴致勃勃,继而忽地定住。
    辛默两眼放光,就算胸口破个洞,下一秒仿佛也要冲上来杀人。
    刘方方迅速转身,“抱歉默哥!我买给自己看,这就重新买!”
    留下屋里两人保持着将亲不亲的姿势,好生尴尬。
    最终是黎雪英收回目光,似笑非笑直起身,还将辛默的脑袋从自己腿上推下去:“《龙虎豹》,嗯?”
    辛默不忍直视,转过头道:“我胸口好痛。”
    晚七点钟,黎雪英准时出现在梅苑饭店,这是今晚黎鹊与其他人聚餐的地方。
    为了有体面的出场,黎雪英甚至还换过衫。他皮肤太莹白,穿白衬衫过于稚嫩,于是选出一件纯黑衬衫,和一条卡其裤。强雷的黑白对比让他单走在路上就不停有人回头望他,存在感实在强大。
    他阿爸因为从警署直接来聚餐,所以两人并非一路。而黎雪英在刚打算步入正门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廉政公署纪耀,之前他们还在广兴楼下回过面。黎雪英三步并两步,飞快走上前问好。
    纪耀满脸稀奇:“你爹舍得把你这宝贝疙瘩放出来了?怎么样,有兴趣将来继承他的职业?”
    “叔叔说的什么话。”黎雪英替他挡开电梯门,低头微笑,“阿爸知我无法进警务司,才放心要我结交叔伯们。他自己是高危行业,却不允许我和家姐做。”
    “进不了警务司,为何?”纪耀蹙眉。他打心底里还是很喜欢黎鹊为人,他带出的儿子自然是虎父无犬子。虽然这黎雪英看上去实在太白嫩瘦弱些,但没有差,进队伍磨炼几年出来也没问题。
    “叔叔不知道?”黎雪英也惊讶地看一眼他,随即抬起头让纪耀看自己透粉的瞳仁,“白化病患者的视力都极差,平日靠隐形镜片矫正,实际通不过体检标准,尤其对视力有特殊要求的职位。”
    “看来和白厅无缘。”纪耀摇头,“可惜。”
    “当官家人也未必是好事。”黎雪英调转目光,目视前方,松垮的肩勾出一道优美弧线,“一辈子自由,不必违心,不必与鄙夷的人斡旋,也同样难得有价值,不是吗?”
    纪耀由下而上打量黎雪英片刻,面色清淡:“也对。”
    电梯门两爿在面前开启,声色欢笑,俱随之而来。
    黎雪英脸上笑容浅谈,挑着眼看纪耀,眉眼中颇有深意。而纪耀,刚一副面无表情的脸上,已准备好礼貌客套的微笑。
    被黎雪英睇过这一眼,他忽然领会到那种深意。再次摇头低笑,叹这后生洞察过人。
    两人同时走进早已预备好的餐场。
    不少人同纪耀打招呼,而更多目光则打量着黎雪英。
    好奇的,疑问的,惊艳的,赞叹的,不屑一顾的。他们识得相互的每一张面孔,唯独对此独一张冰雕玉砌的面孔从未眼熟。况且它如此惹眼,在香江这样鱼龙混杂的大地方,少年仿佛天生并市井所摒弃,过重的烟火气还不曾沾染他洁白的皮肤。
    众人的目光跟随他,直到黎鹊身前。他们听他轻声唤黎鹊:“阿爸。”
    黎鹊身旁的人立马都炸开锅。
    哎呀呀,这是你仔仔,长得可真俊。皮肤好白。不曾见你带出来行一转。仔仔当真细,瞧眉眼多靓。上大学没有,将来警务司里转一行?
    这些话语大多是冲黎鹊去,男人舒展眉目,这一刻是唯独为黎雪英高兴,自豪。眉宇间的相似是他难以掩盖,为父者的愉快。
    黎雪英趁机打量四周,看过一圈。他记得辛默说过,这些年来他在找的是他的生父,三岁半没再见过,唯独知晓他年近五十,身上有一颗痣。
    本该是血缘至亲,却比形同陌路人了解更少,是造物弄人的结果。
    失望的是,任他打量一圈,并未见年近五十的警员和官员,到场的大多年轻。而与他父亲同辈的坐在一桌,多数是黎雪英熟知的叔伯,绝不可能是辛默的生父。
    既然来也来过,为向阿爸讨乖,他也乐得暂作一个好求上进的“乖仔”,听叔伯和年轻警员的故事,经历,虚心向他们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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