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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迟似乎感同身受,忍不住问:“找到了吗?”
    金蟾侧过身,一双金色的眼眸和他对视,目光似暴风雨前的黎明。
    他说:“找到了,然后我决定要吃了他。”
    沈迟几乎被他吓了一跳,怎么,这难道不是一个温馨长情的故事而是恐怖故事吗?
    下一刻,金蟾周身的寒气却忽然化为乌有,甚至带了笑音:“可是他吻了我。”
    沈迟:“……”
    如果听到这一刻,他还没听懂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那就是个榆木疙瘩了。
    恰恰相反,沈迟在人精遍地的圈内也算个聪明人,所以他被这猝不及防的表白击中了——一切的筹谋、偶遇、小哇、救命、愿力、飞升,如此种种都来自于这个人对自己的执念。
    任何人都很难抵挡这样的汹涌的情感而无动于衷,何况,沈迟一向顺心而为,他既被打动了,心中也就柔软一片。就像羽毛落在心口,除了带来颤动,还有酥、痒。
    往日相处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终于有了答案。
    沈迟也侧过身,然后伸手揽上了金蟾的脖颈,倾身吻住了他。这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吻,一热一寒的双唇相接,两人的唇瓣仿佛都有着轻颤。
    沈迟松开他,笑着问:“是这样的吻吗?”
    虽然连舌尖都没有接触到,金蟾的眼中的惊喜却是稍纵即逝,竟忘记像以往一样把握机会更进一步,反而近乡情怯般,低沉迟疑的问:“为什么?”
    沈迟笑了笑,愉快的问:“为什么不早跟我说?”
    金蟾的声音竟少见的有了丝紧张:“你不怕我骗了你吗?”
    “不怕。虽然我记忆好像不太好,但是我的直觉不会错。”沈迟摇了摇头,坦然道:“何况,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也喜欢你。”
    金蟾整个人都因这五个字而僵住。
    沈迟的声音依然是那么动听,天生自带深情缱绻的加成。唯独这一次,他对自己,是对自己说出了真正深情缱绻的话语。
    金蟾看着沈迟,两人就这样对视着,像是这样就能穿透对方的眼睛看到彼此的内心。
    金蟾终归还是那个金蟾,眸光由浅变深后,他长臂一捞,就将他的人紧紧扣在了怀里。
    接着沈迟的手腕被握紧,眼看着这个长着毛绒兔子耳朵的男人起身,翻身将自己压在身下。
    沈迟忽然觉得自己不爱拖泥带水也有个坏处,没能享受到被追的福利,比如以此诱惑对方先伏身一次以满足他对毛绒的**……
    这个念头却只能到此为止了,因为这个男人除了多出一双兔耳朵,整个人还是那么的霸道凌厉,在他口腔里卷起狂风暴雨。仿佛之前的告白全是先抑后扬,此刻的激情愈是一发不可收拾。
    虽然有一些小遗憾,但是在没有比和喜欢人做喜欢的事来得更让人高兴了,何况在互表心迹后,更是让沈迟不舍得打破气氛,加之对他萌耳朵形态的纵容,在对方喉头咬了一口,便不再试图动用兽王之力反压回去。
    他一念之软,金蟾却用火热的吻和身体与他紧贴交缠,整个气氛都沸腾起来。沸腾到不过片刻,两人就已身无片缕,坦诚相对。
    ……
    沈迟觉得不拖泥带水还是有好处的,如果继续再暧昧下去,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个如此契合的人——从心到身,如果说金蟾的性格容貌并非他所喜爱的那款,但依然能凭这副容貌性格使他喜欢的。这就是真爱吧。
    每一对确认心意后的情人,大约都要迎来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
    这句话放到沈迟与金蟾身上,也是如此。
    何况,这个华斯镇郊外,简直犹如世外桃源。即使不是世外桃源,金蟾也让它成了世外桃源,这个洞府里空无一物的大乘尊者,居然破天荒的自学了栽培灵植,将自己浩瀚的灵力催熟了一整片桃林,在这中古欧洲一般的兽人位面,违和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然而,金蟾一无所觉,着急要把自己的爱巢建得花团锦簇。
    除了桃林,他还养花,须弥戒里也不知道囤积了多少奇花异草,竟然一力降十会,遍种林中,一夕开花,争奇斗艳,缤纷到刺目。
    沈迟对情人的审美哭笑不得,然而心里却被这花团锦簇包裹得甜如蜜。他活了三十六年,身边自然有过人,但从来都是他来主导,竟从未被人这么宠爱过。他原以为,之前的金总以对他足够放纵,不承想与此时相比,方知小巫见大巫。
    美化环境以外,其他方方面面,更是无一不被金蟾捧在手心里。
    而被人宠爱,实在是一件美事、幸事。
    以至于让沈迟沉溺于中,忘记了这小世界中其他美景,日日夜夜与情人在桃林中颠鸾倒凤,在鲜花中烈火烹油,燃烧、欲、望。
    元魂交融之中,他们合二为一,融为一体,仿佛很久以前就该如此。
    只是,元魂交融不仅给道侣双方带来了极致的快感,也给双方带来了修为上的增进。尤其是对于沈迟而言,他的道侣是大乘期尊者,而他只是筑基圆满,短短十来日的双修,已经有了要渡丹劫的征兆。
    修行这么久,沈迟第一次要面对被雷劈,心中除了忐忑也感到很刺激。他在金蟾发间蹭了蹭,温声问:“被雷劈到底是感觉?”
    “听上去你还挺期待。”金蟾转过头,在他面颊上落下一吻,道:“如果不是雷劫不可取巧,我愿代你承受。”
    太肉麻了,可是沈迟喜欢,抱着对方的脖子亲了上去。
    两人亲到一处,免不了又是一场缠绵。缠绵之后,金蟾终于正色了一次,说:“虽然雷劫无法取巧,但是如果你在小千世界里经受雷劫,强度会比在大千世界要轻很多。毕竟两个世界能承受的灵压悬殊。”
    “那我干脆在这里等到雷劫为止?”沈迟挑眉,虽然他也想体验一下大千世界的雷劫强度的刺激,但是他并没被刺激冲昏头脑,渡劫始终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容有失。
    “这样最好。”金蟾点了点头。
    沈迟想了想,分析说:“那干等着也无趣,不如还是把节目任务做了吧,都已经签约了,现在违约感觉有点伤我人气……”其实是,他觉得还蛮对不起千岁兰的,白白浪费他一番布置,结果他完全没整到金总。当然,现在他也不舍得整了。
    金蟾反手抱住了他,语气有些不乐意:“什么叫干等着,什么叫无趣?”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迟说完,用最简单的方式安抚了情人——低头吻上了他的唇。
    春光易逝,大约是沈迟安抚得不错,金蟾勉为其难的解开了两人的器灵,走出了不满整个桃林的禁制,决定继续节目的正题。
    比起暧昧期,确定心意后的两人再次面对这些乱七八糟的婚后日常任务,又是另一番体验。像是一起种地,一起施肥,一起收获瓜瓜果果,然后两人推车去集市上卖货……
    虽然有新婚蜜月加成,但是沈迟仍然觉得这个任务非常无趣,好在千岁兰娱乐的节目从来就和无趣绝缘,即使是婚后日常的主题,它也要玩出花来。
    沈迟和金蟾在集市,和其他兽人一样卖瓜果。当然,只有他们是一雌一雄。一开始还惹得旁人指指点点,大约觉得沈迟太渣,居然还要雌兽人出来晒太阳。不过,两人的相处时散发的狗粮气味很快就让人无话可说。
    这一日,来了个特别的买家,高价买沈迟的瓜果让他送进城主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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