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你妈逼笑!”
“啧,这么多年你怎么一点儿长进都没有,”周铖惋惜地摇摇头,忽然凑过去特亲切地问,“你孩子该上初中了吧?”
皮夹克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警惕:“你想干嘛?”
周铖耸耸肩:“不干嘛,就是觉得你那市法院退下来的岳父可能不会太喜欢你的风流史。”
皮夹克的脸色瞬间难看,恨恨盯了周铖半天才咬牙切齿道:“你就阴吧,监狱也没给你板过来!”
周铖微笑:“彼此彼此。”
商务风衣审时度势,这时候也跟着站起来,话是对着皮夹克说的:“咱们走吧,估计你也没胃口了。”
皮夹克哪还用人说,一脚踹开门,头也不回。
商务风衣叹口气,重新看向周铖,神情复杂:“有时间去拜拜大鹏,你俩好歹好过。”
周铖敛了玩世不恭,静静地问:“你确定他愿意见我?”
商务风衣的声音很低,却坚定:“他这辈子最爱你。”
周铖轻轻扬起嘴角,像是听到了一个不爆笑却也让人心情愉悦的笑话:“所以我现在每逢阴天下雨就骨头疼。”
商务风衣愣住:“还疼?”
“大夫说落下病根儿了,没治。”
不速之客走后,周铖的情绪有些微妙,谈不上低落,但肯定也谈不上开心,应该说忽然有些像花花,安静地坐在角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思考着只有自己知晓的秘密。
认识周铖多年,我却几乎要忘记他最初入狱的缘由了。
现在想来,商务风衣口中的大鹏,就是周铖失手杀了的那个人吧。那么皮夹克和商务风衣应该是这个所谓大鹏的朋友,或者说,周铖曾经的朋友。我忽然发现,其实我对周铖或者说我们对周铖,近乎一无所知,什么样的事情才能将他逼到失控甚至杀人,我更是无法想象。
但即便我的脑袋快让十万个为什么弄炸了,嘴巴还是问不出,因为我没立场,更不知从何问起。
“那俩人谁啊?你以前的朋友?”
有我这种思前想后顾虑的,自然就有小疯子那种不管不顾百无禁忌的,管你什么情绪立场统统都是浮云,我忽然有点儿佩服他。
过了几秒,周铖才嗯了一声。
他没什么表情,但我就是觉得他心情不好。
“你都认识的什么破人啊!还有那个什么大鹏,当年怎么虐待你的,性虐待?你怎么找了个变态啊!”
我扑倒在收银台上,有吐血的冲动,要不是小疯子终于打住,我都恨不得去捂他的嘴。这货大脑皮层管理人情世故的那个区肯定是荒地,压根儿没半点开发!
周铖静静看过来,我屏住呼吸,祈祷他的从容淡定可以突破我的想象峰值。
终于,周铖的嘴唇动了,一个字,低而舒缓的声音,却莫名透出出冷冽:“滚。”
第章
小疯子愣在那儿,脸上并没有什么激烈的表情,只是呆愣着,茫然,而又带着一丝不可置信。
我比小疯子还要不可置信,如果现在有一面镜子对着我,那里面一定会是个瞪大眼睛张开嘴的傻逼,如果这个镜子能无限放大,那一定还可以在这个傻逼的瞳孔里看见一只男版美杜莎。
周铖就这么毫无预警的变身了,我想唐三藏面对忽然从老农变成妖怪的白骨精时都未必有我和小疯子当下这种心情,认识十余载,这个人忽然就变成了截然陌生的,而且不需要多么复杂的招式,只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字,便从头到脚甚至每一根头发丝儿都透着陌生。
计算器被砸到地上的刺耳声响把我的神经拉回了现实,只见原本在小疯子手边的可怜家伙已经四分五裂,残骸东一块,西一块,静静躺在大堂中间。
“冯一路你让开。”小疯子的声音压得很低,像一头马上要冲出栅栏跟角斗士撕咬的猛兽。
我从来没像此刻这么庆幸过自己选了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做对的事,比如一个硝烟弥漫的冬日下午,坐在收银台和小疯子对账,并恰好挡住了他出去的路。
“不。”我斩钉截铁,接着放缓语气劝道,“周铖抽风,咱不跟他一般见识,更不能跟他一起抽风对不?”
小疯子看着我,嘴角忽然笑了下:“我不抽风。”
我信,这是直接要发疯了。
这时候偏袒哪头儿都是死路一条,我只能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你明知道他心情不好,还非挑这个时候说那些,俗话怎么讲来着,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当然了,他骂人也是不对,气头上嘛,哪有说话中听……”
没等我说完,小疯子忽然手脚并用,像横穿马路翻护栏似的直接爬着翻出了收银台!
姿势不好看,但态度很坚决。
我连忙起身,想赶在他扑向周铖之前拦住,却不想他根本没看周铖,而是猛然一脚把大门踹开,然后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消失于茫茫雪色。
冷风呼呼的灌进来,变了型的门怎么都关不上,随着风啪嗒啪嗒的叩打门框。
风太硬,我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
脚步声由远及近,是花花,面对少了一个人的大堂,看看周铖,又看看我,满脸问号。
叹口气,我说:“周铖和小疯子吵架了。”不光是为了给花花解惑,也是为了让这个安静的空间里来那么点儿声音,再这么寂静下去,真要死人了。
花花走过来,在手机上写字:很严重?
我发现花花的低存在感让我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其实他很敏锐,比我们这些能说会道的敏锐得多。
严重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周铖让小疯子滚,小疯子就滚了。”
花花的眉头皱起来,思索片刻,在手机里翻出小疯子的电话拨过去。
很快,收银台里传出我从来没听过的歌曲,像是民谣一类。
我不知道小疯子什么时候换的手机铃,可能最近,也可能很早,我忽然发现他的手机其实很少响。
花花挂上电话,眉头皱得更深了:我出去找他。
“我跟你一起去。”
——放任小疯子在情绪不稳状态下独自出门的危险系数不需要论证,想想上回他让车刮的那样儿就足够了。
我和花花去找各自的外衣,很快整装完毕,出门前,我不放心地看了周铖一眼:“哎,你不会也跟着跑吧?”
虽然在刚刚的事情里周铖也受了气,但我下意识就认定他的抗压性绝对高了小疯子成百上千个数量级,所以态度上也就没那么小心翼翼。
闻言,周铖扯扯嘴角,脸色比之前好了一些,但也只是一些:“离家出走是小孩子的把戏。”
我有点儿替小疯子抱屈,想也没想便张了口:“你就不担心?”
周铖很自然地看着我,终于露出淡淡笑意:“他三十一了。”
我和花花无头苍蝇似的找遍了半个城区,小疯子常去的电子市场、书店、证券交易所、电玩中心甚至是网吧都让我俩翻了个底朝天,却连个人影儿都没摸到。虽然知道偌大一个城市找人根本是大海捞针,可没捞到,还是让我和花花有些沮丧。
晚上九点多,商场都关门了,就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依然灯火通明。
“先吃口饭吧,吃完再找。”明明寒冬腊月,可我他妈的出了一身汗,索性把羽绒服拉链拉开,敞着怀穿。
花花默默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俩大老爷们儿半夜面对面吃肯德基绝对是很微妙的经历,不管是对于店员还是对于我们,但长征似的走了一下午我也是真饿了,拿过汉堡一口就消灭半个,没咂摸出什么味儿,喝一口可乐,再张嘴,剩下半个也没了,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