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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烟渚诱使她回吻。呼气,吐气,像是勾引。
    她晕晕乎乎的,原来是这种感觉,和梦里不一样,梦里太急促了。轻轻浅浅吻上去,试探抱住他结实的腰侧,又抱紧,补了细密的吻回去。
    偏偏方若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乱叫,他才放开意犹未尽的怀中人:“我带你去吃饭吧。”
    她听着,话语里的笑意都像是在说“你真是色”,忙捂住羞红的脸装作此地无银叁百两。
    一旁的薄烟渚却没往前走,反而停下来看她的脸,借着夕阳西下时的余晖细看,发现嘴角有闪着光的东西。他伸手去摩挲她嘴角,粗糙指腹抚上软肉,却是水一般的银丝。
    还没从上一场的接吻回味过来,她纳闷看着他指腹上的口水,奇怪到底哪里来的。他却舔她嘴角,略带玩味地吮了下柔软的唇肉,后无事发生般离开她嘴角。
    “走吧,去我那吃饭。”
    “啊,你做饭吗?”
    “去了就知道了。”
    方若被亲得七荤八素,就算薄烟渚告诉她一加二等于四,她都能够确信不疑还傻乎乎地夸他算得真准。她只知道,现实中有记忆以来,这是她的初吻,还是和薄烟渚这么好看的男朋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和帅哥接吻是恋爱的感觉啊!回味过来后,她心里暗爽,那股羞涩早就抛开了,拍拍肚子气它饿得太早。
    “再亲一下嘛?”她摇晃他手臂,脸靠着撒娇,偷看他表情。明明嘴角忍不住弯起来,却克制着不笑,还摇摇头不同意。她气鼓鼓,眼睛也睁着,像是生气的金鱼。薄烟渚忍不住低笑,瞧她一脸不得逞,有意思得很。
    要是有人路过,看这腻歪的模样肯定会认为他们是处于热恋期的情侣,小打小闹却明明恩爱极了。
    少女月白色裙裾扬起,风吹如瀑般长发,是夏天。
    诗人脊背直挺,侧脸明朗,是夏天。
    白鸽伸展羽翅飞翔,日落时分余晖坠入天际,是夏天。
    猝不及防的初吻,是夏天。
    …………
    方若第一次到一个陌生男子的住所做客。
    怎么说,太像家了。无论是沙发还是茶几,都是暖色调的物件。家里收拾得很干净,有些衣服零散放着,却很有生活气息。
    “要是能够在你这住,我一定会赖着不走的,赶都赶不走的那种。”方若用食指轻扯下眼皮,朝他俏皮吐舌。
    薄烟渚在厨房忙活,一边听她说话,一边刀下切菜速度不减。
    “如果你想,我很欢迎的。”
    她到处转悠,关于薄烟渚的一切都是新奇的、未知的。看他的书架,放满了诗集和文学作品,书桌上还放着一本他近日似乎正在读的诗集,是北岛写的。有一句他还认真地标记:“玻璃晴朗,桔子辉煌。”天气真好,太阳照得玻璃都明澈,桔子的皮都亮黄亮黄的。
    可是前面却写着“毒蛇”、“死后”、“钉子”。
    诗的标题是《过节》。
    最终总是归为落寞和绝望。真是瘦披着欢喜外皮的悲诗。
    阿嚏有话说:我找不到作者的话在哪里,地铁老人看手机JPG。明天想想办法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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