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组建一个乐队,唱自己喜欢的歌,站在很大很大的舞台上,让每个人都为我疯狂。”
宋昱傻呆呆地看着孙远均,他从来不知道孙远均的理想或者是野心这么大。可是眼前的孙远均那闪亮的双眸,那脸部越来越坚毅的线条却又如此的真实。
要是这些话从别人的嘴里讲出来,宋昱一定会笑话他别犯傻了。
可是眼前的男生根本不把同龄人的上个好大学的理想称之为理想,也许,这对于他来说确实太简单了,简直不屑一顾。想到这里,宋昱笑了,他拍了拍孙远均的肩膀。
“哥,你一定会实现的”,可是,宋昱还是不太明白,又继续问道:“为什么你一定要那么成功呢?”
孙远均想了想,回答道:“因为你如果不想主动去选择的话,就会让别人来选择你。”
宋昱摇摇头,如实说道:“哥,我还是不太懂。”
孙远均:“比如说在动物世界里吧,跑得不够快的羚羊就会被猎豹吃掉。”
宋昱:“可是这是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人类不会这么残忍的。”
孙远均淡然一笑,继续解释道:“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啊,比如说你想考大学吧,如果你成绩一般,就只能上一般本科,或专科职校。但是如果你成绩像我一样,什么学校都可以选择。”
宋昱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就是他怎么可以讲得这么直白,但是也就在那一刹那突然明白了他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大概孙远均说的也是没有错的。
不得不说其实当时宋昱对于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懵懵懂懂的,但是他却无缘无故就相信孙远均说的一切。
后来他们俩和李思在一起组建了一支叫“迷藏”的乐队,在学校的元旦晚会表演了他们练了整整一个月的《追梦人》之后,一时风光无俩。
其实孙远均当时想唱首更high的英文歌的,但是负责审核节目的音乐老师觉得不适合。
据后来李思回忆,晚会过后,孙远均的课桌里常常因为情书太多,弄得他连自己的书都没地方放了。虽然是有夸张的成分了,但是受女生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
在经过去别的学校的几次演出之后,每到周末放学的时候,都有好多外校女生穿着清一色的超短裙来一中门口看他,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宋昱都看到过好多次了,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一方面为哥哥受到欢迎而开心,另一方面他也会莫名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孙远均会被那群穿着超短裙中的一个给抢走。
第10章
孙远均十五岁就上了高一,可是十四岁的宋昱还在读初二。
因为永远差着两个年级,又因为宋昱永远保持在年级中上但又不会更好的学习成绩,所以孙远均永远在念叨着他要好好学习,于是宋昱便永远有着做不完的数学题,永远有着背不完的英语单词。
孙远均还要监督他把每次试卷上的错题全部都抄到一个本子上。每次大考之前,孙远均甚至会帮他整理一份厚厚的笔记给他看。
可是对于他自己呢,宋昱从来没见过他记过什么笔记。
孙远均他说他上课的时候最多听十五分钟,剩下的时间,自己在课堂上看书做题比听课效率更高。
即使上了高中之后,各科的难度明显加大,孙远均依然每天抽出固定的时间打篮球和练他最爱的吉他,还有每周两次的跆拳道。可是,也没见他的成绩有所下降。
发挥好的时候会是年级前三名,如果某次考差了掉到了年级十名之外,他的班主任和级长就会紧张地叫他到办公室喝茶了。
宋昱一直以为他是那种天生聪明,智商超群的人。孙远均以前告诉他每天回家之后都要做题做到十二点,宋昱一直不太相信,觉得他在骗自己。
直到有一天宋昱他们班的数学老师在他们班上课闲聊的时候,随口说道,孙远均班上的数学老师每次看到他来了就会绕道走。
为什么呢?因为他数学已经一百四了,他不会的都是些什么问题呢?都是些老师也不会的问题。而且又多又难,没有一两个小时根本走不了。
然后他又接着问,你们不知道吧?孙远均谁不怕啊,整个高一年级的数学老师都怕他,但是又喜欢得不得了,你们要有他一半用功,就不会考这么烂了。
原来,这个世界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用功,而是有一种人比你聪明还比你用功。
大家听完老师的话,简直都把孙远均视为一个不可超越的传奇和偶像。
宋昱一方面因为孙远均成了整个学校师生的偶像而觉得骄傲,另一方面又忍不住在想,这样一个长得又好看,又会唱歌,又会学习,还那么努力的人存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了?
然而宋昱不知道的是,这样一个校园偶像剧里的完美人设,最近也有自己的烦恼。
孙远均虽然平常话不多,但是并不是一个在班上不合群的人。他懂得在大多数人的场合适当地收敛起自己的锋芒,所以不会让别人讨厌。
比如在某些明知道老师讲的都会的情况下,他会不听课,会做自己的事。比如做更高难度的数学题,比如自己学习新概念英语的三四册……但他不会去睡觉,也不会和别人说话,不会不遵守班级的正常秩序。因此老师也都会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