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鸢虽然除了周砚之外,没和其他人谈过恋爱,但是周砚把一个女孩对感情的懵懂、迷惑、害羞、雀跃、欢喜、失落、感动都无一遗漏地让她都尝了一遍。
顾鸢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她,眼神穿透她的内心,她若是承认,反而不像她了。顾鸢没有追问,琥珀色的瞳孔微微转了两圈,她真的太了解路斯越了。
这么多年,别看路斯越玩心野得要命,可她的眼底还藏着一丝赤诚的温柔,只是藏得太深,别人看不见罢了。
但是顾鸢能看见。
能被路斯越喜欢上的,必定是与她身份截然不同的,很有可能是处在这个社会的最底端,是与路斯越中间隔着遥海般的一个人。
但那个人一定很优秀,最起码是有颜的。
路斯越突然就想到了上次去蓝鼎会的那个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很漂亮,是路斯越喜欢的类型。
“斯越。”
路斯越不抬头:“干嘛?”
顾鸢把语速放得很慢:“你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周砚吗?”
路斯越当然记得,她掀着眼尾睨了顾鸢一眼,贼喊捉贼道:“花痴。”
顾鸢不反驳。
她往外瞥了一眼,门口台阶下,坐在驾驶室里的男人微微垂着头,那侧脸,像是一个被刀雕刻出来的完美塑像,从她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立在了她的心头。
她为了心尖上的人,制造出了很多很多个偶遇之后。
所以,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偶遇,所有的偶遇不过都是刻意制造出来的假象。
夜很安静,路斯越一个人盘腿窝在阳台的懒人沙发里,她左手拎着个红酒瓶,右手指间夹了根烟,眼角被醉意染红,她仰着头,熟练地吐着烟圈。
其实这段时间,她已经在戒烟了,你看,客厅的茶几上还有用来戒烟的电子烟呢。
不过电子烟那玩意吸着是真没劲儿。
但路总是个很有毅力的人,她下定决心要做到的事,咬牙都会坚持。
可再有毅力又怎么样,还不是因为感情那点破事就让她前功尽弃了?
路斯越仰头看天,喃喃自语,不知在问谁:“你说,他会成为第二个楚越吗?”
楚越是路斯越的父亲,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一个被路湛霖痛骂穷鬼、一个无论怎么奋力拼搏都企及不到上流社会高度、一个连死后都不能和妻子合葬在一个墓碑下的可怜男人。
曾经,路斯越发誓要找一个像楚越那样穷的男人,不为别的,就为了气那个老头。
如今,她还没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一个像楚越那样穷的男人的时候,她却怕了。
可她在怕什么?
怕那个老头让她一无所有,还是怕龚煦会像楚越那样被一个七十多岁、一条腿已经跨进棺材的老头,用最冷锐坚硬伤人的话侮辱?
又或者,她怕她和龚煦会有一个和路芝柠、楚越一样的结局?
她一个连婚姻都不能做主的人,喜欢上了一个跟她处于世界另一端的人,到底是救赎还是祸害呢?
她放下手里的酒瓶,把烟叼嘴里,袅袅上升的白烟眯了她的右眼,她蹙着眉,右眼半眯,打开手机搜索页。
她刚输入:喜欢一个人,框框下面就出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喜欢一个人怎么追……
全是她想问的。
真是最懂不过我度娘啊!
她啧啧两声,把嘴里的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
第15章 痣入她梦
她啧啧两声,把嘴里的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
可是当她点开第一个: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她就看了两眼,眉头就皱了。
页面上显示着——
1、感觉他/她非常帅气/漂亮,并且一整天脑海里都是对方的模样。
2、喜欢一个人,肯定一直会想起对方,并且还想每天和对方在一起。
3、喜欢一个人,无论对方脾气再差,都会觉得她性格温柔,且善解人意。
4、喜欢一个人,会想找对方聊天,不放过任何联系的机会。
路斯越两只眼睛在转。
1、她的确是觉得那小子长得挺好看的,但是她也没有一整天都想着他。
2、她的确是会想起那小子,可是也没想每天都和他在一起。
3、虽然那臭小子看着脾气挺好的,可是他撂下她几次了,她很生他的气。
4、聊天嘛,她是想给他发短息聊聊的,可她又不知道怎么开口,聊什么?你吃了吗睡了吗在干嘛?
她又查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页面上显示着——
1、喜欢一个人,总是会不自觉地想念对方,又想见到对方。
2、真正喜欢一个人,除了心里产生强烈的情感之外,也总想为对方做点什么。
3、喜欢一个人会揣摩对方的心思,担心对方会不会喜欢自己,会不会讨厌自己等。
4、在喜欢的人面前,会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想要展示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5、对方和异性比较近时,可能会暗暗吃醋。
看完这5条,路斯越脸绿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哦,百度问病癌起步,无医无药无活路。
路斯越哼笑一声,把手机甩一边,明明旁边没人,她还旱鸭子嘴硬:“笑话,我会喜欢他?我路斯越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她嘁了一声:“我用得着倒贴?”
然后,龚煦那张脸,那颗痣,被放大了50倍甚至100倍充斥进她的大脑,甚至贯穿了她的四肢百骸。
“啊!!!!!!”
路斯越大叫一声,从懒人沙发上跳起来,跑回了卧室,爬上了床,把头蒙进了被子里。
窗外,漫天银河铺绕着一轮月,月儿弯弯,眯成了笑眼的模样,连月亮都在笑她。
酒催人梦,梦里,那个右脸颊有颗痣的男孩子捧着她的脸,一脸深情:那你呢,有没有喜欢我,有没有想着我,想不想见我?
怀里抱着枕头的路总,闭着的一双眼睛笑得比窗外的月亮还要弯,她浅浅呢喃:嗯……
十月的天是个乱穿衣服的季节,有人穿上了外套,有人还穿着裙子。
路斯越心情说不上好还是不好,她早上六点多醒的,醒了之后在床上发了1个多小时的呆,然后起床洗漱,大概是有点懒,她今天没梳对公万年不变的中分发型,头发放下来,很顺,她今天还穿了一条长到脚踝的白色长袖连衣裙,从后面看她,像是个温温柔柔的淑女。
双开的玻璃门开了一扇,蒋秘书站在门口:“路总。”
有着温柔背影的路总转身,面无表情的她,声音也一如既往的冷漠:“说。”
蒋秘书快速眨了眨眼,愣了两秒钟的时间:“路总,会议可以开始了。”
“知道了,”路斯越往门口去,丢下一句:“给我冲杯蜂蜜水。”
蒋秘书:“好、好的路总。”他看了一眼对面落地窗外的天气。
今天的太阳也没从西边出来啊,路总竟然披着长发,还穿了白裙子,蒋秘书看了一眼沙发上那个看着就很昂贵的粉色包包,路总刚刚让他冲杯什么来着?
哦,对,蜂蜜水!喝万年黑咖的路总竟然要改喝蜂蜜水!
事出必有妖!
会议室里,路斯越穿着淑女裙却大腿跷二腿,坐在十米的长形会议桌的正中间,一边听着各部门经理的工作汇报,一边看着被龚煦修好的那台笔记本电脑的屏幕。
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多了一层防尘膜,路斯越也是在二十分钟前才发现的。
十五分钟前,路总给手机里的那个小奶狗发了一条短信:『谢谢。』
网上不是说,对喜欢的人,不能放过任何可以联系的机会吗?
笑话,她怎么可能喜欢那个比她小那么多的小奶狗?
她只不过是看他送了她一个键盘膜,感谢他罢了!
可是二十分钟过去了,路斯越放在电脑边的手机屏幕依旧暗着。
路斯越几乎是三秒送一个眼神给手机屏幕。
呵呵,无视她是吧?
好样的,真是好样的!
她不气,她有什么好气的,她是一个那么小心眼的人吗?
“啪!”的一声,路斯越本着脸,合上了笔记本电脑的盖子。
正在做汇报的市场部经理嘴巴抽了抽,哆哆嗦嗦的、小心翼翼地看向莫名发火的路总。
他刚刚是有说错什么吗?
四周安静得可怕。
“继续啊,你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花啊?”路斯越冷着个脸,眼神跟冰刀子似的。
“是、是,路总。”王经理继续。
细听,他声音有颤音。
路总发火,整个路氏大楼都要抖一抖。
一直到下午三点,龚煦都没有给路斯越回短信。
蒋秘书敲门,里面没人应,他又敲了两下——
“进来!”这声音,烦躁指数已达10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