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取法王羲之的,横斜上扬,末笔下淌,一上一下、一出一收,正如潺潺流水,生机十足。那时苏柏延习字不过寥寥数年,一个“流”字,却写出了王羲之的千年来为人称道的笔中真意,一下点破老人那版《兰亭集序》的僵硬呆板,闹得场面好不尴尬。
    宋山难得满意,含笑起身,带着得意门徒走了,留下褚方元吹鼻子瞪眼。
    可就算如此天资,宋山对他的管教却也严苛至极。宋敬原记得,幼时清晨,天边霞光方紫,师兄已在院中临帖习字。所谓“临池学书,池水尽黑”,苏柏延石桌下放一坛清水,每日收笔时,黑不见底。
    而等到宋敬原起床,师徒二人早已在桌案旁拆字。宋山坐,苏柏延站。论势论法,说欧体险劲,字法剑走偏锋;分析结体构势,三横等距、短撇收笔;等到读帖,又讲吴均帖走笔流畅飘逸,紧松适当,“风烟俱净,天山共色”。除琢字习书之外,篆刻回文练切冲走刀、悟读经传书卷也不会落下。
    苏柏延有天赋,也用功,年纪小,笔力高,可宋山的字典里却几乎没有夸赞。
    记得一次苏柏延取法张猛龙碑,题“风峭南北”四字,长短俯仰,笔笔力绝,褚方元后来提起,说已有虬健之意,拿到哪里,都是上品。可宋山只是瞟了一眼,说张猛龙碑,工而不庸,放而不杂,苍茫遥远,苏柏延所取意,只是把“叠石逸气”学成笨笔。
    虽然心里知道是师父有意敲打,却过不了这道坎儿。这事对师兄打击很大,很长一段时间未曾展颜。
    宋敬原曾经听见他说,大概他终此一生也不能令师父满意。
    或许恩绝义断也在这里。
    宋山不管门姓隔阂、不图声名回报,倾尽所有培养他作为后继。苏柏延却厌了。他有自己的路要走,不肯循着宋山的脚步。
    二人究竟为了什么分道扬镳,宋敬原并不能说清。
    苏柏延绝离师门那一年,他才十岁。人太小,不懂世事,只余当时场景历历在目。他记得,就在这张桌案旁,第一次见到像宋山、苏柏延这样温和儒雅的人,也能冷下脸来恶语伤人。
    大吵一架,无可回旋,就此别过,全当不曾师徒一场。
    那之后,宋山不允许他提起这个曾经的师兄的名字。
    师父的信,他不会乱动。宋敬原左思右想,将信压在木箱曲谱底下,多放了一把樟脑丸。他一个人在阁楼呆了片刻,想起楼下案上,路拾萤喝过的茶杯还没收,又蔫蔫地滚下楼。
    下楼时,却恰巧看见宋山钤印。
    他写了一幅字,草书,宋敬原一时没看清。可盖的那枚闲章私印他却熟悉。是普通青田石,阳刻,走刀工整流畅,单一个延字,右边偏旁做成肖形印,一只弯角小羊独卧柏树之下。
    苏柏延生在寒冬,属羊。
    作者有话说:
    小路同学。
    04 师兄
    ◎“好大的少爷脾气。”◎
    于是这一晚,宋敬原躺在床上,心中不由反复忆起与苏柏延有关的昔日时光。往事记忆犹新,历历在目,闹得他翻来覆去烙大饼,听了一夜虫鸣才勉强入睡。第二天早上就差点睡过头,顶着两枚黑眼圈连滚带爬往学校跑。
    好巧不巧,又在门口遇着扫把星。
    到学校时,大门已经关上,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刚刚打完。矮胖的保安站在门口,如一顶人墙,凶神恶煞拿着花名册登记。
    与宋敬原的气喘吁吁不同,路拾萤慢悠悠锁上小电驴,转着钥匙大摇大摆往校门进,一点不着急似的。
    保安拦下两人:“哪个班的?!”
    “七班。”异口同声。
    宋敬原自认倒霉,在花名册上指出自己的名字,后面被打上一个代表迟到的小对勾。要找路拾萤的名字时,却出了差错。
    “没我名字?你这没更新吧,”路拾萤伸着脑袋,仿佛迟到的不是自己:“我应该是46号。昨天刚办转学。”
    “新来的?”保安抬头,“那算你走运,第一次就当是警告了。记住了,七点二十准时关门,以后不要迟到!”
    宋敬原当即怒了,心想你怎么区别对待?正要抗议,却听见路拾萤说:“不了吧,我估计以后会经常迟到,要不先在后面给你手写一个名字也行。”
    宋敬原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和路拾萤一前一后上楼。上楼时,发觉路拾萤长得高。估计和辛成英个头一致,再窜一窜能上一米九。江南的山水养人,天天风吹雨晒,皮肤也呈现一种密实的瓷白。
    宋敬原在第一排,路拾萤在最后。一进门,立刻分道扬镳。第一节就是班主任的课,进门时,老狐狸笑面盈盈:“这么快就混熟了,迟到都约好了一起?”
    宋敬原心想他才不要和路拾萤混熟。
    班主任“明哥”,真名明晁,取自父母二人的姓,教语文。天生一副笑眼,脾气好,为人风趣,下课时办公室经常被女学生围得水泄不通。
    宋敬原有幸从女孩子们中穿过,被拎到办公桌前责问。
    明晁开门见山,笑眯眯地问:“迟到就算了,为什么还逃课?自习课写写作业不好吗?”
    宋敬原说:“在哪不是自习?”
    当了宋敬原一年的班主任,明晁早对他的一语惊人习以为常:“话倒是没错。但是规矩就是规矩,学校的规定,人人都得遵守,没有你独一个可以破坏的道理。”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