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沈云认识,他是沈家对外处理公事的主事,和自己父亲是同辈,平时也非常关照自己。因为有秀才身份,颇得沈家族人敬重。
大户人家里都会有几个这样的人,因为有功名在身,所以处理家族和官府之间的事更加方便。一般来说,他们和官府对话就代表着整个家族。
沈云也不敢怠慢,当即见礼道:“族叔。”
然而这位沈氏族叔并没有理会沈云,甚至都没有看他一眼,而是走到公堂前方,朝着周知府拱手道:“学生见过府台大人,未经相召便擅闯公堂,沈家之过也。然而,事出有因,望大人莫要怪罪。”
沈家文士说完,朝着周知府又作了一个长揖。懂礼貌的人谁都喜欢,这种人给自己面子,能让双方相处融洽。
周知府当即摆手,道:“无妨,你说事出有因,不知是何意思?”
沈家文士此时一顿,好像在组织语言,几个呼吸后,神色严肃地朝着周知府道:“学生此次前来,只为代表沈家申明,沈云所作一切,皆于沈家无关……”
沈云听到沈家文士这样说,心里又急又怒,也顾不得尊卑上下,连忙上前质问道:“沈青河,你这般说是何道理……”
沈青河转身盯着沈云,目光凌厉,吓得沈云不由得后退两步。
“孽障,你难道还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人吗?莫不是想连累整个沈家都承受无妄之灾?莫不是想让沈家家破人亡吗?”
“不就是一个乡下商贾……”沈云猛然住嘴,他想起今天公堂之上的诡异,又见家中族叔这般说道,整颗心慢慢沉了下去,说不出话来。
沈青河又转身对潘富一拜,道:“在下谨代表沈家向潘兄致歉,还请潘兄莫要怪罪,沈家必将给潘兄一个交代。”
周知府见此也拿定了主意,拍下惊堂木,道:“现已查明,沈云状告潘富之事,纯属诬告。潘富乃忠厚良善人家,国之基石。沈云此举,实为谋夺家财,行不义之举也。左右衙役,将其杖二十,随后轰出府衙……”
潘富起身,不等众人出口挽留,抬脚走出了衙门。此时真值午时,阳光正好,潘富抬头望天,喃喃自语。
“终究还是朗朗乾坤……”
…………
结局反转如此厉害,扬州府的大户人家都打听事情的内幕以及潘富的背景,毕竟太诡异了,就如同一位壮汉使出全力打向一个孩童,本以为孩童毫无招架之力,谁知瞬间化作一头吃人猛虎……
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据马捕头在百花楼喝醉酒后跟姑娘透露,在审理当日,监察御史梅公博和镇守太监黄中都向知府大人发话,要他秉公处理……
聪明人自然知道这个“秉公处理”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两位强人的份量,心里不禁悚然,这位姓潘的商人只怕是手眼通天之辈。大户人家也开始调查家里子侄中是否有招惹这位强人的,有的话…先打死!
三日之后,扬州府又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沈家二房的长子沈云,走在街上折无缘无故地折了双腿。
周知府急忙命马捕头和仵作严查,却发现根本没有太特别的原因。
只是沈公子太倒霉了,走在一座年久失修的楼下时被一群路过的乞丐撞倒,随即楼上落下几块石料,好巧不巧地砸在沈公子的双腿上,沈公子当即昏迷,随后被送到医馆救治。最后人醒了,腿没保住,三条腿只剩下一条还能用……
消息传出去,扬州府百姓将信将疑,议论纷纷。扬州知府也将查案的经过和细节,人证物证等等公布于众,很简单的意外事故,百姓不得不感叹沈公子时运多舛,霉运当头。
大户人家中有和沈公子交好的,也被家里长辈叫到身旁要求远离沈公子,以免被霉运污染…
事实真相如何,世上两个人最清楚,一是潘富,二是曹唯。
路过的乞丐是潘富家中留在扬州府的好手假扮,而认了新老板的于得水早已经在楼上等候,瞅准了摔倒的沈云,当即砸下,手法娴熟狠辣,说断腿就断腿,让曹唯忍不住怀疑这位刚在自己手下打工的小弟是不是以前经常做这个。
事情到此已经算是落幕了,若非沈云起了贪心想要谋夺醉仙酿,怎会闹出这些事?若是一般人家早已经被他吃得骨头都不剩了,所以曹唯没有打断他所有腿已经觉得自己非常仁义了。
…………
风波平息,曹唯又过上了清闲散漫的日子,唯一的区别是在躺椅上铺了一整层貂皮,毕竟天气转冷,要预防感冒!
生活是平淡的,自从梅御史上次和曹唯谈心之后便也没有管过曹唯,颇有任其自生自灭的意思。
曹唯也在穷极无聊中玩出了新花样,一根细长竹竿,做成中通,一头对着装满葡萄酿的酒坛,一头对着嘴,再找一位侍女往嘴里递葡萄,不贵,只要一百文,生活如此多娇!
说起来已经离家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红薯咋样了,想起红薯数钱的样子曹唯心里就暖暖的,傻红薯……今天侍女好贴心,往嘴里递的葡萄都是剥了皮的,就好像家里的红薯一般,身上散发的味道也很像红薯……
“红薯!”曹唯嘴里惊呼,猛得转头看过去,只见红薯双眼微红,无限幽怨道:“老爷,你是不是不要红薯了?”
红薯说着还流下了眼泪,就好像是一位等候久不归家的相公的妇人。曹唯连忙从怀里拿出一条手帕,帮红薯擦拭泪水,嘴里安慰道:“老爷怎么会不要红薯呢,老爷正要回去呢……”
“老爷,这是我在家丢的那条手帕吧!”红薯满是幽怨地看着曹唯。
“哈,这手帕怎么会在本老爷怀里呢?好奇怪的说,它好坏,自己往本老爷怀里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本老爷自己偷拿的呢!”
“老爷!”
“嗯?”
“我信了你的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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