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茗觉看得呆了,但没忘记重复那句工作用语:“欢迎光临——”
邓卓恩是邓谆的艺名,稍微口头读一读就能清楚缘由。他侧过头,终于从营业恢复到私下的状态。改变是一瞬间发生的,笑时的确足够治愈,迷人得无可救药,但一旦不笑,就是另一个极端。邓谆给人的印象莫过于纤细和冷漠。
他收敛笑容的那一刻,她只错觉自己好像看到晴天转阴,顿时从暖洋洋的三亚跌入冷冰冰的马里亚纳海沟。
一个人竟然能有如此大的反差。
邓谆拿了香烟和咖啡。廖茗觉根本没发现,自己全程都在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他。
这座城市的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就算再见,记得对方的几率也微乎其微。
他走过来结账,语气刻薄,神情鄙夷,以差得不能再差的态度说出了他们相遇以来交谈的第一句话:“看什么看?”
第6章 城里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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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谆是小学三年级进的公司,不是街头被星探搭讪,也并非自己有这方面想法,而是妈妈带他去的。曾经他妈妈十分痴迷于小虎队,大学时更是频繁参加试演会和电视台举办的歌手比赛,只可惜最好的成绩也止步于三甲。曾经被环球唱片挖掘过,但却输给水准明明不如自己的日本籍女艺人。
妈妈是个美女,爸爸也仪表堂堂,生出来的孩子巧妙继承了父母的优点。从小,邓谆就被规定了睡姿,因为要防止后脑勺形状变奇怪;翘二郎腿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必须当心体态;发育期被压着吃营养品,生怕长不高。
都说小孩是在三岁左右第一次有个人意志,假如说此前都是大人说什么照办什么的布偶,那之后,人才迎来出生的第一个叛逆期。不过,邓谆好像没有。或许在一部分人眼里,男生想做偶像有点娘们儿唧唧。但人生目标这种事,偶尔就是无迹可循的契机。妈妈希望,小小年纪的他也没什么主见,先乖乖听从,结果不知不觉,就错过了反抗的时候。
七岁到八岁期间,他参加了不止一个公司的面试。街舞是他的主要项目,最擅长的是locking,唱歌的话备选曲目是The Boomtown Rats的《I Don\'t Like Mondays》,没有伴奏也能唱,又还没变声,音色尤其好听。
他通过的公司很多,最后,邓谆的妈妈为儿子选择的,是专门培养唱跳艺人的J3。
一开始,邓谆只是把这当作补习班。反正别的同学周末也要学特长,去公司还不用付钱。更何况,可能有年纪小的缘故,大家都对他格外照顾。
第一次被公开是在初三,当时妈妈欣喜若狂,拿着视频在社交账号拼命转发。那兴奋的状态几乎吓到了邓谆,他也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妈妈那种判若两人的喜悦姿态。虽然J3以公司拿大头著称,当爱豆赚不了几个钱不说,还只能吃青春饭。但他还是这么想了。
那就做偶像吧。
做偶像也不错。
他是这么想的。
后来一次公司内考核,他唱的还是那首《I Don\'t Like Mondays》。公司里的老师拿着笔敲打写字板,慢慢说了:“怎么这么丧啊。”
邓谆,或者说邓卓恩正朝摄像机熠熠生辉地微笑,最后一个词唱完,走出拍摄范围,那布置得美轮美奂的面部表情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回答:“还好吧。”
在公司熬了这么久,培训在生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小男生也经历了变声、抽条后参加高考,变成大人,不再是孩子。
就像这一刻,他在便利店问店员借打火机。
被说过以后,廖茗觉已经低下头去,但再反应过来,就发觉了比起那句没教养的问候更令人冲击的事。
他!
走!
了!
他拿着她借给他用一下的打火机直!接!走!了!
亏她刚才还觉得他长得眉清目秀人模狗样,结果竟然是她最讨厌的顾客类型。廖茗觉大为震惊,但需要整理的商品还很多,只能自认倒霉。当时是半夜两点。差不多四点时,阿姨在点烟,廖茗觉准备去座位上小睡一下,结果门又开了。
邓谆走进来,全程盯着手机,默不作声走到收银台。对他说“欢迎光临”的是阿姨,他抬头,笑了笑权当问候,转头扫视一周,终于在贴着海报的橱窗边看到女生趴倒的背影。
他走了过去。
打火机放到桌上时,廖茗觉睡眼惺忪地侧过头,随即蹙眉起身。邓谆转身就走。辨认清楚他是来还什么时,她下意识抱怨了一句:“喔,算你不是低素质。”
猝不及防听到自己被评价“低素质”,邓谆也不由得回过头:“你说我什么?”
“啊,”廖茗觉没想到会被听见,急忙地用傻笑弥补,“不好意思,哈哈哈。因为半夜会有很多奇葩客人,我还以为你也是。”
邓谆逐渐意识到什么:“你不认识我吗?”
廖茗觉感觉莫名其妙。
发现便利店员用看精神病人的眼神看着自己,邓谆头一次像这样无言以对。她真的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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