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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打消了笔直穿过街心花园的念头,而是顺着边缘绕了过去,见前面马路两边的行道树长得茂盛,月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地洒在地上,一眼望去,路上的丧尸并不太多。
    他定了定神,利用树荫的遮挡,小心翼翼穿过这条马路,走到街尾,忽见一大群黑影朝这边移动过来,来不及多想,赶紧躲进路边的一间门店。
    群尸走过门店,脚步声如同下雨一样沙沙沙地响,渐行渐远。
    林志松口气,发现进来的是家烟酒店,前几天在98楼没有找到香烟,可以顺便带些回去。
    他放下背包,也没心思挑选,随便拿了六七条放进去,出了店门,一路躲闪来到农贸市场。
    市场位于一个丁字路口,街面一层是服装小吃店,底下一层才是市场。
    他顺着台阶往下走,越是往下越是黑暗,打开头灯,又下了七八级台阶,忽而看见台阶下面水光粼粼,一片黑水倒映出了头灯的灯光。
    他吃了一惊,这才发现负一层的市场已经给水淹了,死水一潭,各种杂物无动于衷地漂在水面上。
    辛辛苦苦赶到这儿,市场却给水淹了,林志很是恼火,几乎就想打退堂鼓了,他在天台上用望远镜观察的时候,第二个距出云大厦最近的菜市场,还得再穿过两条街。
    他踌躇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继续前往。
    来到下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猛听喀嚓一声,天空突然一亮,跟着暗淡下去,一道闪电划过夜空,下起了滂沱大雨。
    林志吓了一跳,但跟着想到雨声能掩盖脚步声,便继续冒雨往前走。
    谁知道天空霹雳连闪,闪电一道接着一道,照得整个城市如同白昼,十来只丧尸已经朝他直奔过来。
    林志大惊失色,撒丫子狂奔逃命,转过路口,见一辆特警战车横停在马路中间,每扇车窗都罩有铁丝网,连忙一个箭步,逃了进去。
    他关上车门,丧尸已经扑了上来,大雨之中,将特警战车撞得左右摇晃。
    林志趴在座位底下,一动不敢动,几秒钟后,群尸忘记了刚才的事情,四散走开了。
    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心头兀自呯呯乱跳,突然之间电光一闪,只听喀嚓一声,一棵紫罗兰树被雷电劈中,顿时燃烧起来,映得车中时明时暗。
    林志一瞥眼间,忽而见到后排座位上有两盒手枪子弹,牛皮纸包着,连忙撕开来看,每包子弹三十发,总共六十发。一旁还有两个弹匣。心中一喜,一并装进背包。
    他又在车里寻找,见座位下有个警用双肩背包,拉开拉链,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特警防刺服,还有一双战术手套。
    林志喜出望外,捡到子弹倒还不怎么样,防刺服穿在身上,丧尸爪牙再锋利,也咬不破。
    他从贵州来江苏的路上,就曾经被丧尸咬住手臂,虽然隔着衣服,手臂没有破皮感染,但当时又痛又怕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雨越下越大,起火的紫罗兰树不多久便被浇灭,他摸黑换上了防刺服,戴上战术手套,连背包也换成了更结实的警用背包。
    接着走向驾驶位,见车钥匙还在,顺手扭了一下,车辆早也没电。
    他也不意外,末日发生快一年了,特警车还能发动才不可思议,又等了一会儿,见雨势虽不减弱,但天空不再打雷,便打开车门冲进了雨中。
    刷刷刷的大雨掩盖了脚步声,雨幕之中,丧尸的视野更加受限,林志比较顺利到达了菜市场,只见里面黑咕隆咚,隐隐传出尸嚎声。
    已经到了门口,不可能不进去,林志小心谨慎进入菜场,沿着一排门面往前走,经过烧鸡店和烤鸭店的时候,一股浓郁的恶臭直冲鼻子,那气味,就如同屠宰场经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恶臭。
    他捂住鼻子,逃也似地走了过去,又经过三四个门面,只见一间日杂店过去,就是蔬菜种子店了。
    周围没有什么异常,林志走进店子,微弱的头灯光下,只见货架翻倒,一小袋一小袋的种子遍地都是。
    他吁了一口气,总算没有白跑一趟,连忙打开背包,也顾不得一袋袋挑选,双手抓起来就往背包里塞。
    不大功夫,背包已经给塞得鼓涨起来,他把背包往身后一背,转过身子,突然惊得连退三步。
    一只丧尸直挺挺地站在店门前,只因头灯光线实在过于微弱,一时没有发现林志。
    但林志这一转身,头灯照在丧尸脸上,这丧尸“呃”一声嚎叫,直扑进店来。
    林志一闪身,同时捂住头灯,紧接着横向移开两步,只听“咚”的一声,丧尸扑向他刚才站立的位置,一头撞在墙上。
    种子里一团漆黑,黑暗之中,林志右手紧握虎牙军刀,左手松开一条缝隙,见丧尸就倒在脚前,随即一刀扎进丧尸眼窝。
    他拔下军刀,半凝的污血混着发黄的脑浆,从丧尸深陷的眼窝里汩汩汩地冒了出来,心中一块石头还没有完全落地,一抬头,只见两点绿幽幽的微光,从不远处飘了过来。
    “这是什么怪物,不会是丧尸变异了吧?”
    林志心中一紧,但见那一对绿光来得极快,跟着窜进了隔壁的日杂店,他一下反应过来:“这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条狗儿,两点绿光,是狗儿的一对眼睛。”
    他心中一喜,当真非同小可:“真没有想到在这丧尸横行的死城里,竟然还有狗儿活了下来。”
    林志跟着走进隔壁日杂店,见狗儿刚撕开一条火腿肠,两口就吃下了肚子。
    这是一条黑背德牧,毛光油亮,四肢修长,身体壮实,它警惕地盯着林志,喉咙里发出低沉地的哼哼声,往后退了两步。
    林志蹲下来,朝德牧伸出一只手:“狗儿,我不是丧尸,我是人。我……我们也许能互相做个伴儿。”
    对着狗儿说人话,说起来有些好笑,但林志说这话时,语音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长久的孤独下,他太需要另一个生命的陪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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