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狗儿也孤独吧?”
林志心里升起一团希望,又朝前挪动了一步。
突然之间,德牧龇牙咧嘴,露出锋利的犬牙,猛地一跃,跳过林志的头顶。
一身尸嚎乍然响起,林志一回头,只见德牧已扑倒了一只丧尸,从丧尸的胸口上扯下一大块肉来。
林志倏然惊惧,刚才太过于投入,以至于丧尸都走到了身后也没有发觉。只见丧尸抓住德牧一条腿,露出白森森的两排牙齿,咬向德牧。
说时迟,那时快,林志不假思索,抬手就是一枪,呯的一声,丧尸脑袋突然炸开了花,在千钧一发间,救下了德牧。
枪声一响,市场里尸嚎声四起,黑暗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丧尸正狂奔而来。
“快逃!”
林志叫了一声,跑出两步,听到德牧呜呜叫唤,回头一看,那丧尸虽然已经肝脑涂地,但一只手仍然紧紧抓住德牧的前腿,连忙回头掰开丧尸的手爪。
就这稍一耽搁,一只丧尸已奔到了眼前,林志连开两枪,这丧尸猛地倒飞出去,仓促之下,这两枪虽然没有命中丧尸要害,但强大的冲击力,如同一把铁锤当胸砸飞了丧尸。
林志飞奔逃出菜场,外间大雨早歇,淡淡地月光又笼罩了城市,只见德牧窜进了马路对面的一条巷子。
“等等我。”他本想跟着逃进去,斜刺里突然奔过来七八只丧尸,无奈之下,只好掉头冲向街尾,逃进路边一家酒店,沿着楼梯朝楼上逃命。
他没命似地跑到三楼,回头接连开枪,一阵乱枪,干掉两只追到楼道拐角的丧尸,跟着逃向四楼,见一间客房大门敞开,也顾不得客房里面有没有丧尸,一头冲了进去,甚至来不及关门,往床底一钻,藏了起来。
林志冲进客房时,三只跑得最快的丧尸已经奔到了楼口,随即跟进了客房。
林志藏在床底下,大气也不敢出,借着窗户透进来的微弱月光,只听三只丧尸一通嚎叫,又有无数丧尸奔了进来。
一双双沾满污泥的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些家伙只要趴下来朝床底一看,立即就能发现林志,幸好这样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
群尸喧哗了一会儿,忘记了刚才的事情,有几只丧尸走着走着,就走出了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走出客房的丧尸越来越多,林志藏在床底,眼看着屋子里一切渐渐清晰,天就要亮了。
他熬了半夜,甚是疲倦,只想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可天亮以后,客房里仍然滞留着三只丧尸,林志哪敢合上眼睛睡一觉。
又过了一会儿,他从床底下看出去,房间里只剩下四条腿了,又有一只丧尸走了出去。
他用双脚推动身体,慢慢移动到床底边缘,本想用弓箭射杀丧尸,但一来床底地势局促,根本不能将弓拉满了弦,二来限于角度问题,也看不见丧尸的脑袋。
他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会儿,见两只丧尸仍然没有走出房间,无奈之下,只好决定用枪干掉这两个家伙。于是轻声咳嗽了一声。
这一声咳嗽,立即惊动了丧尸,但这两个没脑子的家伙,只是在客房里跳来跳去,大声嚎叫,却不懂得趴在地上望向床底。
林志无法,只好突然探出身子,呯呯两枪,干掉这两只丧尸,随即爬出床底,关上了门。
“终于解脱了。”
他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跟着把两具尸体拖进洗手间,又将茶几抬过来,抵在门后,这才完全放松了下来。
在床底下藏了半夜,身上的湿衣已经被体温捂得半干,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在客房中间留下一片光明,他干脆也不睡在床上了,就把被褥铺在阳光处,然后平躺了下来。
当然了,如果把湿衣服脱下来,睡起来会更加舒服,但林志并不打算这样做。
在完全没有安全感的末世,睡觉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知道意外会不会突然降临,真要那样,可没有时间给他重新穿上衣服。
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林志一只手握着手枪,慢慢地睡了过去。一觉睡醒,已经是下午三点。
打了个哈欠,他站起身来,拿过背包,嚼着随身带来的巧克力饼干,从窗户望向斜对面的巷口,心想:“那条德牧,到哪儿去了呢?”
一袋饼干吃完,林志咕咚咕咚喝了半壶水,然后收拾好装备,开门出了客房,为了找到德牧,他决定铤而走险。
走廊里静悄悄的,并没有丧尸,林志顺着楼梯往下走,到二楼的时候,听到下面大堂有动静,他从扶手上伸出半个身子,见一只丧尸拖着脚跟,慢慢走过了楼口。
林志从丧尸走路的姿势,已判断出这是一只已经衰弱的丧尸,对付这样的丧尸,解决起来并不费力。
他抽出匕首,蹑手蹑脚下了楼,藏在楼口,用匕首轻轻敲了敲墙壁。
等丧尸被声音吸引,再次走过来的时候,一刀干掉了它,跟着来到大门边上,观察马路上的情况。
大门附近,一共有七只丧尸,其中有三只丧尸还是那种奔跑快速的丧尸。
这也是从它们走路姿势上就能看出来,步子迈得很大,也不拖着脚跟,总是神经质的东张西望,就像压紧了的弹簧,手一旦松开,立即就能弹跳起来。
林志想了想,将这类丧尸命名为快尸。
他躲在门后,弯弓搭箭,箭头瞄准了最近的一只快尸,只有先解决了这三只快尸,才有可能穿过马路,跑近巷口。
嗖的一声,这快尸脑袋中箭,刺了个对穿,另外两只快尸听到动静,都朝这边跑了过来,但却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林志等了一会儿,待两只快尸看向别处时,又是一箭干掉了一只,另一只低声吼叫,突然象明白了什么似的,朝街头狂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