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姐在莫青瑜家已经干了有几年了,可是在她饭菜里动手脚,也只是从上半年才开始。
不止是饭菜,还有女人吃的那些保健品,调理身体的中药西药…
只要是李姐能接触到的地方,都被我们动了手脚。
如今我渗进莫家,李姐才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加大药量。
那就加吧。
她死的越早越好。
果真啊,这天底下就没有白费的努力,我加大药量后莫青瑜没有一天能休息好。
她说睡不着,整夜整夜的失眠,陆争出差在外,陪着她在家的,只有一个瑞奇。γùsんùωù.Ъǐⓩ(yushuwu.biz)
那条狗…
算了算了,那条狗暂且不提。
我假模假样的心疼她,说我去陪你。
姐姐,你想我去吗?
我陪你一阵,我们生活在一起。
起初她不同意,看得出来这是真心,她说怕影响到我的作息。
“青稞,我可能是生病了。”
生病了没关系啊,我看你家的阿姨做饭还不错,你多吃点饭,要养好身体。
“青稞,你真愿意来陪我吗?我晚上睡不着的时候,真想找个人说说话。”
你是我姐,我当然愿意了。
虚情假意换来她的感激涕零,这个时候女人把我抱紧,居然慢慢抽噎起来。
一点一点的,抽噎变成嚎啕的哭声,眼泪打湿我的肩膀,和血一样都是热乎乎的东西。
莫名其妙的,她对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啊青稞,当年弄丢了你。
你身上的伤疤我都看见了,我都看见了…
青稞啊,姐姐对不起你。
一字一句,慢慢抚平我脸上的笑意,我突然冷下来,变得凌厉。
甚至我没有回应她的真情流露、悔之不及,没有抚摸她的背脊在她耳旁花言巧语。
什么也没有做,我任凭她抱着,无声说了一句垃圾。
垃圾。
你和你的眼泪都是垃圾。
上不了台面,要被我亲手拖进地狱。
假慈悲而已。
你和我,都是假慈悲而已…
有点可惜,莫青瑜哭的如此投入。
她真该看我一眼,看我没有表情的样子,看我平静眼里藏着的杀意。
如果这时我们对视,不管不顾,我要把她推倒在地,桌上有很好看的水晶烛台,到时这就是我杀人的凶器。
我真是个疯子,我多担心我会控制不住我自己,到时白白葬送这设好的局。
想到这里回了几分神志,终于我抬起手,抚摸她的背脊。
像是抚摸心爱的宠物,我偏偏头,在她耳旁小声耳语:“别哭。”
许是意识到自己失态,莫青瑜擦一擦眼泪,对着我尴尬笑笑。
正好有人打电话给她,她便匆匆走了。
只把我留下,坐在画室里要了壶茶。
那么多的种类,我挑最苦的喝下。
喝完看见莫春秋坐在轮椅上看我,我扬起嘴角,对他展颜一笑:“好久不见了,爸爸。”
我回来之后没多久他就回美国养病了,看来效果不太理想,走之前还没坐轮椅呢,现在…
挺好笑的,人活到这个年纪就必须要和身不由己这几个字和平相处了,莫春秋一生峥嵘,到头来也要仰头看我这种小人物。
他始终都是很严肃的,不止和我,和莫青瑜他也没有太多的寒暄,像是公事公办的上下级关系。
倒一杯茶给他,我猜他是故意来找我的。
莫春秋可没有喝茶的习惯。
可他看看我,目光锐利,随后什么也没说,只说临近年关了,到时家里人一起聚一聚。
好啊。
我当然同意。
这个家又不是我的。
又是这种没意义的东西…
可以可以,做什么都可以。
我的目标不是你。
是莫青瑜,是方虹,是那一对黑心肠的母女。
全家聚一聚吧,我赞同这个提议。
就是可惜了,我没办法告诉你,这是最后一次,你好好珍惜。
想到这里就会真的开心,笑也是真心实意。
推他去花房里晒太阳,我问维洛妮女士去了哪里。
“去接莫乾了。”
哦,原来是我那个便宜哥哥。
和方虹一样,维洛妮也是莫春秋的小老婆。
好像是同一年发生的事,维洛妮生了莫乾,年底方虹怀孕,肚子里有了莫青瑜。
金发碧眼,维洛妮是很漂亮的,那个时候方虹才走出山里,怎么能跟她比?
可方虹就是有手段、有办法、有运气,总是能虎口夺食,称心如意。
一前一后,莫家的两个孩子呱呱落地,而那个时候,青稞的妈妈并没有生下青稞。
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大家都说她生不了孩子,中医西医、国内国外,就是神婆也陆陆续续来过家里好几次。
风水不好,那就换一个房子,红色为煞,那大家都不许穿红衣。
可是生不了就是生不了,自欺欺人没有意义。
本就不是情投意合的神仙眷侣,商业联姻,比起感情更多的还是利益。
几番商讨之后二人一拍即合,让莫春秋在外面留几个种,到时候抱回来养,一定视如己出。
所以先有了莫乾,维洛妮不赞同这个提议,孕后期就怀着莫乾销声匿迹了。
而后才生了莫青瑜,把她抱回家,一直在青稞妈妈的膝下长大,就是后来生了青稞,也没有人亏待过她。
莫春秋的种,哪怕烧成灰都要比别人高贵一些的。
可有些人天生就是来讨债的。
谁都想不到,会是莫青瑜亲手卖了青稞。
那年她十二岁,谁能怪一个小孩子呢。
大家只会说,万幸万幸,莫春秋的种还留了一个。
是啊,十二岁的小孩子根本就做不了什么,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只凭莫青瑜一人绝对办不到。
是谁给她指点江山,是谁把黑心肠分给她品尝,这个不用我猜,但凡是个人都猜的到。
方虹她太贪心了。
她已经过的比大部分人都好了,卖了青稞,比疯了正房又能如何呢。
偷来的东西就是没办法光明正大的搬到台面上讲。
人和人不一样,有人是胸前的珠玉,供大家观看赞赏。
有些人则是兜里的碎石,登不上大雅之堂。
能够有今天,能够昂首挺x的站在灯火下,方虹一定是聪明的。
其中的龌蹉手段我不想知道,我只是说,千不该万不该,她不该把主意打到青稞身上。
所以要她们母女用命来偿——
23——
我在外面租的房子没退,没事的时候我总是回那里休息。
莫家是虎x,这里才是我的天地。
一来二去叫陆争摸清了我的老巢,偶尔回来会看见他坐在车里等我。
看见我了就猛摁喇叭,幼稚又无聊。
以前没觉得他是这样的人,印象里陆争少年老成,总是不苟言笑。
一直以来我在心底都对他保留着几分畏惧。
没想到几年不见,他变成了这种人…
离谱。
路过了,猛地给我拽进车里,二话不说先乱亲一通,亲够了才兴师问罪的问:“躲我?”
“真拿自己当回事了?”
露出瞧不起我的样子,他一边开车一边坏笑:“教你开车啊。”
“不学!”
“害怕?”
坐直了,我拆开两颗草莓糖果吃,都嚼碎了以后才开始反击:“该害怕的人是你吧?我要是会开车,我第一个撞死你。”
点点头,他不怒反笑,赞同我这个提议,表示荣幸至极,所以请我吃分子料理。
可是我不想吃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一小碟一小碟的破东西,乱码七糟,我吃不饱。
在地窖出来之后我一身的世俗之欲,吃大口的肉,和大口的酒,生要生的极致,死才能死的彻底。
所以拉下脸,说我不吃那狗P东西。
“那你想吃什么?”
我也不知道,街影刷刷闪过,我一脑子浆糊,根本想不出什么东西。
等红绿灯的时候看见路旁的一家餐馆,随手一指,说就去这里。
刚从会议上下来,陆争穿的人模狗样,陪我一起坐在苍蝇馆子里,周围乱糟糟的,跟陆争融合不到一起去。
像是那种黑色喜剧,离谱又滑稽。
我忍不住笑,心里还有几分得意:“你看起来不太开心啊。”
“可你看起来好像挺开心的。”双手抱臂,男人脸上露出来的都是不快之意。
他越这样我就越开心,吃饭都比平时更有力气。
陆争虽然不快,但也不算挑剔,馆子破是破了点,做饭真挺好吃的。
他吃的比我还多,然后吃完继续跟我俩摆脸子。
路过药店时撵我下车,简简单单,就两个字:“下去!”
怎能不明白他的意思,这下子换我脸色不好看了,回首看他,他便无比张狂的对我讲:“买最大号的。”
C!
装P!
我也不知道最大号的避孕套戴在他身上到底合不合适,但我绝对有资格说,他的那根破棍子捅进我的身体里,是十分的不合适。
我叫他轻点,叫他别动,最后抽抽搭搭的叫他停一停,我缓口气。
挺没出息的,穿上衣服我一副生人勿近的死样子,把衣服一脱,叫人往床上一推,我软的像团棉花。
不争气啊不争气!
因为这事陆争没少笑我,我让他停,他还动的更快了,有意无意掐住我的脖子,问我就这点能耐?
平时不是很厉害?
还奚落我吗?
怎么不说话了?
他挺开心的,看见我软在他身下,低头亲一亲我,嘴里的草莓糖没化,所以就说:“你果真是草莓糖做的。”
“恶不恶心啊你?”
“龙溪,人身上是有味道的,不信我也让你闻闻我。”
凑过去假模假样的嗅一嗅,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那么多的话,专挑最难听的说:“你是臭狗屎做的。”
闻言陆争把眼睛一弯,绵里藏针,出声夸我:“嘴真甜。”
“谢谢。”
谢个P!
陆争翻馅饼似的把我一翻,开始猛地操我!
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好的坏的都被他撞散。
在我屁股上拍一拍,这时候还听他问,怎么不见了,刚刚的能耐。
小肚J肠,真是够坏的,在床上一点便宜都不让我占,站在审判者的高地上,奚落我今日的惨败。
事后我猛喝水,陆争手欠的摸过来,肉一肉我的脑袋:“剪头发了?不是答应过我要把头发留起来。”
打点头顶上胡作非为的狗爪子,我翻脸无情,裤子还没穿上呢就急着撵人走。
谁知陆争像个臭无赖,拿过我手里的杯,就着我喝过的位置也给五脏庙里添了点水:“问你话呢,怎么又剪头发了?”
不是答应过我要留起来的。
“不好看吗?”我转身问他,身上连块布也没遮,赤裸裸的。
端详我一阵,他像是妥协:“什么时候留?”
“等我杀了莫青瑜再说。”
“你说的可真轻松,我家保姆出去卖白菜都要讲一会价的。”
放P!!!
他家保姆从来不出去买菜!!!
我们陆少爷吃的喝的都金贵,身上穿的脚下踩的也都价值不菲。
十指不沾阳春水,我挺惊讶,他还知道有种蔬菜叫白菜。
跟陆争说,他挺无语,问我是不是拿他当白痴。
我立马否认。
这不是骗人,我确实没拿他当白痴,我拿他当的是冤大头。
走之前我要陆争跟我对天起誓,一定要跟莫青瑜长长久久,最好明天就结婚。
“你急什么?”
“急着让你和我出轨,然后被捉J在床。陆争,咱俩要个孩子吧,抢在莫青瑜的前面…”
来了兴致,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堆,陆争本来挺不耐烦的,他烦我算计他。
平日里也不让我提起莫青瑜,一想到我跟他在一起的原因他就生气,有时候几天不来,还跟我提过分手,说去找更漂亮更年轻的女孩。
他挺懂得拿捏我的,打蛇七寸,陆争是个成功的猎人。
有时候赌气,我说去你妈的,分开就分开。
有时候看他认真,怕他一气之下在把我假货的身份宣扬出去,就腆着脸皮一次又一次的给人哄回来。
反正他也好哄,某种意义上讲,这狗男人对我有点百依百顺。
当然,也只在某种意义上讲。
大部分时候,陆争都是一条不听话的狗。
我想打死他!!!!
我非常想!!!
我说我要莫青瑜的命,他连个眼神都没给我,摘了腕表,问我中午吃没吃饭。
去taMadE!
就知道吃!
我说不吃饭!我要给自己饿死!
狗男人都不鸟我一眼,把门一关,进屋洗澡去了。
CtaMadE!我神经兮兮的,他就琢磨出一套绝对有效的处理方式,像是逐渐进化出来的本能,注定我要输给他一辈子。
拿捏我,陆争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我恨他的游刃有余。
临走前亲一亲我,男人把话说的好轻易,在那一刻望进我的眼睛里:“我让你得偿所愿,别急。”
好赖是两条人命,你别急。
小心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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