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不太喜欢。不过老板热情地想要我试试,我就说问问这边这位小帅哥的意见。”
颜鹤径转身向老板摆手。
颜鹤径面对宗炀坐下来,拿着银色的小勺在咖啡里搅拌,弄出许多热气。
从书店的窗户向外看,是一篇窄小却丰富的花园,有一大片蒲葵和一丛丛的冬青,沿着栅栏摆放了几张桌椅,桌面雕刻着镂空花纹,遮阳伞收了起来。
“这个花园时常让我想起我家的小花园,所以我喜欢坐在这个位置读书。不过现在很少有时间回家,会想不起来家里花园具体的样子。”
家里的花园是由母亲来照顾的,她的柔情让花园的一草一木生长得极好。
颜鹤径不自觉说了一些话,自认对宗炀来说无趣,打算换一个话题。但宗炀接着问下去:“你家在哪里?”
“一个海岛小城,你肯定没有听说过。”
“那里是什么样的?”
对于家乡,颜鹤径有太多说不完的东西,即便他融入了大城市,但所有对土地的热爱依然只给了那座小城。
“海很宽广,岸边的礁石被海水冲刷得非常亮,海边有捡不完的贝壳。”
“沿岸的楼房有些旧了,可还是看得出掩埋在污垢下的、曾经夺目过的色彩。但生活的确很潮湿,而且到处都有海腥味,那种气味被风卷得到处飞,你走到哪它就跟到哪。还有晒咸鱼的味道,我妈以前总晒,我和我哥就捏着鼻子,盯着鱼鼓胀的眼睛,但其实味道还行,比闻起来好得多。”
宗炀撑着下巴,身体前倾,离颜鹤径很近,他专注地听着颜鹤径讲他的家乡。
“我特别喜欢站在海边听海浪翻滚的声音,那种感觉让我觉得世界上所有声音都消失了,只有海,我可以潜入海底,在里面生活。”
颜鹤径以前读《绿毛水怪》时,看到妖妖变成水怪,想世上如果真的有那种奇药,他一定吃下去。
颜鹤径转过头,发现宗炀正认真地看着他,一动不动。宗炀眼珠的颜色很浅,总像被阳光照着,一双带着阳光的眼睛。颜鹤径喝了一口咖啡,咖啡的温度已经很适宜了。
宗炀见颜鹤径不再说话,轻轻地弯了弯嘴角:“我们见了两次,你和我讲了这么多事情。”
“很无聊?那我们谈谈别的。”
“不无聊,我可以听很多,”宗炀拖长了声音,像是很遗憾,“我没有去过海边,所以想去看看。”
颜鹤径说:“以后来我家,我带你转转。阿炀,现在说说你吧。”
宗炀拿开了撑着下巴的手,重新靠回椅背,表情很诚恳:“我会说的,以后会有机会的话。”
接着宗炀和颜鹤径交换了彼此的微信号和手机号。宗炀的朋友圈风格统一,大多是寻找拍摄的工作,头像是一只咖色的柴犬。
颜鹤径决定留在书屋再看一会儿书,等到晚饭时间再走,宗炀说他有工作,两人就再此分别。
临别前,宗炀很随意地问:“颜老师,你在追书屋的老板吗?”
颜鹤径明白宗炀真正想问的东西,于是他笑起来,侧身攀着椅背,衬衫扣子被拉得更开了一点。
“你说呢?”
于是他们都心知肚明起来。
宗炀踏出书屋,这条街的商铺挤得很拢,也没有固定营业的类型,是个大杂烩,书屋就在转角处,转过去是一条宽敞明亮的大马路。
路旁有一家宠物店,宗炀看着被装扮得很温馨的店铺,四处散落着的玩具,发现笼子里有只柴犬。
他想起他的呆宝,像条布偶一样从五楼的窗户摔下去。
它为什么不是布偶,不然就不会发出那样撞击地面的声音,也没有那样浓稠的血。血是红色,又变成黑色,最后凝结起来,水泥地上的血迹洗都不洗掉。
姐姐抓住了他的胳膊,所以他没有和呆宝一起摔下去。
他决定不再想呆宝。
宗炀走后,书屋的老板的老板小跳来找颜鹤径聊天。熟识的朋友都叫她小跳,因为她太活泼自来熟的性格。
小跳快三十岁,是个不婚主义者,她的兴趣是看书和谈恋爱。副业做自媒体,写书评,粉丝很多,她通过出版社认识了颜鹤径,颜鹤径较少和行业内的人做交心的朋友,小跳是个例外。
最近小跳面色红润,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帅气男人谈恋爱,每天甜甜蜜蜜,她说她刚度假回来,坚持要给颜鹤径看他们拍的照片。
颜鹤径被迫接受了小跳递来的手机,看到他们在青葱的群山前拥抱,小跳看上去很幸福。
但颜鹤径一直佩服小跳的是,她可以轻易从感情中抽离,即使会哭得很伤心,依然能迅速找到新的爱情。颜鹤径可能永远无法做到这样。
颜鹤径滑过几张照片,想起来对小跳宣布他分手的事。
小跳把手机从颜鹤径手心抽回来,摁灭屏幕。意识到她做了伤人心的事情。
又转眼想到刚走的宗炀,很兴奋地说:“但你刚刚送走的男生可比邵荣好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啊!”
颜鹤径低着头,不知道想些什么,他摩挲着书封皮的边角。想到邵荣,又想到宗炀,最终觉得不妥,克制住了想法。
“拜托,你不要乱想,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而且他年纪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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