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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的腰是水桶,夏婆子的腰可以抵得上两只水桶,因此最恨人家说她胖,闻言立刻要变色。
    元墨不等她翻脸,马上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
    夏婆子咬咬牙,笑道:“啊哟,不说这个倒罢,说起这个我就头疼。这不是快要评花榜了嘛,我家仙儿前年是花魁,去年是花魁,今年说不准还是花魁,你说堂堂花魁,凭是什么好衣裳、好首饰,穿戴过一次哪能再用?给人家知道岂不要笑话死?所以可苦了我喽,隔三岔五就得带她去挑新衣裳、新首饰,费钱不说,腿都快跑断了。这不,又得上麒麟阁去。二爷你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姑娘都俭省得很,一年也添置不了几件,就算把一件衣裳连着穿一年,人家也不见怪,多好!”
    元墨也被戳到痛处,恨得牙痒痒。
    会真楼在红馆隔壁。当年双璧坊盛极之时,会真楼里统共只有三五个人,是个濒临关张的小乐坊。而今风水轮流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大乐坊,红馆却已经藉藉无闻,举步维艰。
    夏婆子一直垂涎红馆的亭台楼阁,元墨也时不时向她抵押点钱花,让夏婆子遗憾的是,每每以为元墨还不上的时候,元墨都还上了。
    两人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元墨笑眯眯说也去麒麟阁。麒麟阁是平京最大的银楼,也是最贵的银楼,夏婆子一听便撇了撇嘴,心想元墨定然是打肿脸充胖子。
    玉菰仙在车内不耐烦地道:“妈妈,还买不买了?”
    “买买买,这就去。”夏婆子向元墨笑道,“那咱们就在麒麟阁见啦。”
    马车驶动,夏婆子放下帘子,道:“哼,穷鬼,这辈子也别想踏进麒麟阁一步。”
    玉菰仙皱眉道:“一个破落户而已,妈妈何必这般在意?”
    夏婆子道:“我的儿,你不知道,瘦马的骆驼比马大。咱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了,可外地来的人,还总是要去一去红馆。为什么?就因为双璧坊名气实在太大了!好在这会儿红馆不成气候,威胁不到咱们。可万一红馆要是有一天捧出个像样的人来,又有双璧坊的名头,红起来就是说话间的事。所以咱们不得不防。我想尽法子想把红馆弄到手,不单是要红馆那些房子,更是要双璧坊的名头。再说了,真把红馆盘下来,最好的屋子还不是你的?我的仙儿是全京城最好的姑娘,就该住最好的屋子不是?”
    玉菰仙矜傲一笑。
    到了麒麟阁,掌柜忙迎进雅间,将时新首饰一一拿出来给玉菰仙挑,玉菰仙扫了几眼,道:“掌柜的惯会拿这些不值钱的货色出来糊弄人,那些有份量的、能见人的,都放在屋子里压箱底不成?”
    掌柜笑道:“这是江南最时新的样式,刚刚打出来的,京里的小姐姑娘们,还没有一个戴上呢。姑娘既喜欢贵重的,且请稍候,我立即取来。”
    掌柜说着去了,夏婆子清了清嗓子,笑道:“我家仙儿花容月貌,那怕素面朝天呢,比能把那起狐媚子全比下去!要我说啊,这些就很不错!你看看,一个个又别致,又精巧,没得买那些死沉死沉的死板玩意儿做什么?戴着老气不说,累也累得慌……”
    玉菰仙打断她:“妈妈,古世子说,姜家的家主今年会回京过生辰,你知道吗?”
    “哦?哎呀,算起来,姜家家主今年该有二十了,是要回京行冠礼的!”夏婆子立马坐直了,声音都忍不住发紧,“那今年的花魁献艺——”
    “不错,今年我要在姜家家主面前献艺。”玉菰仙深深道,“妈妈,我的对手可不是以往那些庸脂俗粉,而是安宁公主、文惠郡主这等人。你说,我该穿什么戴什么,才能在这些贵女面前脱颖而出,让那姜家家主看到我呢?”
    “我的天爷啊!你怎么不早说!”夏婆子激动不已,“姜家家主!那跟皇帝也没什么分别了!早年间,还有谣传说什么皇帝都微服去过双璧坊,我看根本就是她们自己吹嘘,现在你要是真能把姜家家主哄上手,我的娘啊,我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我面前提双璧坊!”
    玉菰仙微微一笑,并不答言。
    真能得姜家家主垂青,她还会留在乐坊吗?
    “掌柜的!掌柜的!”夏婆子扯着嗓子叫,“把你们这儿的好货全拿出来,要最好的!最贵的!”
    掌柜连忙答应,就在推门进来之际,透过他身后,夏婆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出麒麟阁厅堂。
    元墨竟然真的来了。
    不仅来了,走的时候还颇拎了些大盒小盒。
    夏婆子忍住有些犯嘀咕,这小子哪儿来的钱?不会把红馆卖给别人了吧?
    第十五章
    麒麟阁这种烧钱的地方,元墨是不想来的。
    但夏婆子给她提了醒,她得好好打扮打扮她家的姑娘。
    尤其是阿九。
    因此,再回到红馆时,元墨的身后跟着长长的队伍,有抬桌椅的、有抬花瓶瓷器的、有扛着锦袱坐垫的、有带着杯盘碗盏的、有捧着绸缎衣裳的……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看上去好像搬空了一条街。
    其时黄伯和欢姐正领着元宝并姑娘们清扫昨晚的战场,一见这架势,都吃了一惊,欢姐忍不住问道:“阿墨,你不会把红馆押出去了吧?”
    欢姐平日里都很给面子地喊“二爷”,情急了才喊“阿墨”,可见是真担心了。
    毕竟以元墨拆东墙补西墙的花钱方式,买这么多东西只有一个可能——他把东墙和西墙一起拆了。
    “放心放心,卫公子赔了大把的银子。”元墨笑眯眯,“如今咱们不单能换一个新大厅,还能把你们上上下下全换上新的!”
    “当真?”姑娘们又惊又喜,扔下抹布扫帚,扑向绸缎首饰。
    元墨以一种慈祥的笑容看着她们你争我夺,挑这个,抢那个,就像一只老母鸡看着小鸡们满地啄食。
    最好的一份她已经挑了出来,再挑了只花瓶,去找阿九。
    阿九凭窗而坐,脸望着窗外。
    窗外是阳光下的平江,一望无际,闪烁着波光,波光映到屋子里,映到桌上、墙上,映到阿九的衣上、发上,到处脉脉流动。
    元墨跨进来的脚步不由顿了一下。
    这间屋子她住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这里,好像戏文故事里讲演的龙宫啊!
    阿九回过头来,中衣的领子依然是密密地扣到了颔下,肩上披着一件藕荷色外袍。
    元墨不由再次赞叹自己选衣裳的眼光。
    一般女孩子多是穿红粉淡黄之类的暖色好看,望之鲜妍柔媚,能让客人大增好感,但阿九是个例外,越是清冷的色调越能突显出阿九那不属于凡尘的仙气。
    “给你送宝贝来啦!”
    她把手上的东西在桌上,一色色拿给阿九看,“看看这料子,五两银子一匹,我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贵的布料!还有只簪子,别的不说,单是这颗大东珠,就值十五两。再看看这花瓶,前朝施大师的粉彩,你看看这梅花的花瓣……”
    “假的。”阿九瞥了一眼,道。
    阿九呆住,“这可花了二十两银子呢!”
    这么贵,怎么可能是假货?
    “施素的粉彩举世难求,拿二千两银子也没处买去,你出门逛个街,二十两就买到了,你觉得是真的?”
    “可、可二十两……”
    真的很贵啊……她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完全是为了能够匹配阿九的美貌才斥了这笔巨资……
    “施素的笔法细腻,粉彩清雅,瓷品有莹润之气,是瓷而近玉,所以名重天下,百年不衰。你这只颜色晦暗不说,笔法更是粗劣。”
    说着,抬手以指叩瓶,发出铮铮两声,阿九微微一哂,“北窑里的大路货。这种东西挂着施素的名头,施素只怕要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元墨睁大眼睛,恨不能拿眼珠子贴到花瓶上滚几滚,好看清楚阿九说的那些名堂。
    可看来看去,这瓶子上花开得漂漂亮亮,瓶身也十分光洁。
    哪里晦暗了?哪里粗劣了?
    蓦地,她猛然惊悟:“阿九,你懂古玩?”
    阿九的手指微微一顿,收了回来:“略知一二。”
    古玩与诗文都是上层权贵们的风雅玩物,所以为了招揽到越上等的客人,就要教会姑娘越上等的技能。
    教姑娘诗文,只要请个老师外加几箱子书本而已,但古玩,可是要货真价实一一去练手的,开乐坊的不比权贵们,权贵们吃穿用度皆是不凡,长久浸淫其中,自然而然能辨出个中真味。乐坊里练出来的顶多是具备一点眼力,不至于在真正的贵人面前出丑而已。
    放眼整座平京城,还找不出一个敢说自己懂古玩的女伎。
    现在,她红馆有了!
    不记得名姓,不记得出身,却记得古玩与诗文,啊啊啊,阿九你是老天爷派来拯救红馆的吧?
    “懂诗文,懂古玩,还长着这样一张脸……”元墨激动地握住阿九的手,“今年的花魁非你莫属啊阿九!”
    阿九冷淡地抽回手:“不。”
    元墨劝道:“你知不知道,一旦成为花魁,整个京城的男子都会慕名前来,到时候你的仰慕者可就不止卫公子一个,而是千千万万个!”
    阿九还是那个字:“不。”
    元墨更不明白了,这世上哪一个生意人不想当富翁,哪一个士兵不想当将军,哪一个女伎不想当花魁?
    想了想,她拖了把椅子,在阿九面前坐下:“阿九,那日被劫的姑娘都回了家,京中再没有哪家乐坊说自家有姑娘走失的。既然没有乐坊失人,那你的出身之地便很可能不是乐坊,你既懂古玩又懂诗文,我想你有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家伎。”
    本朝权贵们要夸耀豪奢,不单要养名马,还要养美人,谁家请客时没有几个上得了台面的家伎,简直都没脸请人上门。
    “那又如何?”
    元墨循循善诱:“你看,小茉莉不见了,我担心得饭也吃不下。你不见了,你的家人肯定也急得到处找。可是京城的大户太多,我们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是哪家丢了人,怎么帮你找?但若是你成了花魁,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你的家人自然会来找你,到时候你不就可以和家人团聚了?也省得他们担心呀。”
    阿九笑了,笑得极轻极冷,像是深秋枝头的一缕轻霜:“我的家人们永远不会担心我。”
    元墨讶然:“为什么这么说?你记起什么了吗?”
    家人对她不好吗?
    “没记起。”阿九道,“不过是推断而已。他们连报案都不曾,显然没有担心我。”
    这点元墨也觉得奇怪。以阿九这种上姿色,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块宝贝,哪有丢了宝贝还不上心的?
    “也许他们在用别的法子找你,只是没有惊动官府……”
    阿九打断她:“你为什么带我回来,为什么处处小心殷勤,我都明白,你就是想为了替你争花魁。但我明白告诉你,不可能。我可以替你应酬题诗的人,其他的,你想也不要想。”
    “我想让你当花魁有什么错?你成了花魁,你名扬京城,真正的好处全是你的,我只不过是跟着沾点光而已,还有——”
    阿九抬起一根手指,止住她的话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为自己的生意着想,不管怎么利用别人,都是份所应当,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现在我们是在做交易,你收留我,我给你的客人应酬诗文,其余一概不理会。乐坊里本来就有这种女伎吧?卖艺不卖身,叫清倌是吧?”
    “清倌可不是在楼上写首诗而已啊!还有,我们家的姑娘卖的从来都只是艺,不是身!”
    大凡客人来到乐坊,至少要先来个四五次,才能和姑娘们单独在一起,然后才是正式的追求。追求之后是否能成为姑娘的入幕之宾,全看姑娘们的意思。
    乐坊,卖的从来都不是姑娘的身体,若是抱着这种念头来的客人,多半得不到姑娘们的欢心。
    大家会让他出门左转,一直朝里走,走到北里最僻静的角落,那里会有最低等的娼门。
    不讲什么“交心”,也不讲什么“相恋”,只要给银子,立马就能成好事,这却是最为乐坊所看不起的。
    阿九的话让元墨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但又说不上哪里不舒服,阿九神情虽冷,但言语并无冒犯,甚至很斯文。
    可元墨就是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上了一样不痛快。
    “阿九,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伎的艺?女伎的艺不单是诗文歌舞,女伎们和客人见面、说话,献艺、示好或者由客人示好,然后让客人迷恋,沉醉,享受到寻常生活之余的快乐……这些都是艺。许多来乐坊的客人并不是想追求鱼水之欢,他们要的是寻常日子里没有的知音,要的是超于凡俗的美好。乐坊,就是贩卖这种美好的地方,所有的才艺、美貌、性情,都只是贩卖美好的手段,你懂吗?”
    “以色侍人,贱役尔,说得倒是冠冕堂皇。”阿九喝了口茶,放下杯子,语气平淡,“我们只谈交易,不必多费唇舌,有些事情不管你说的多好听,低贱就是低贱。”
    “低贱?”
    元墨腾地站了起来。
    楼里的姑娘都不大喜欢阿九,欢姐尤其觉得阿九目中无人。
    元墨一直都替阿九说话,说阿九只是性子冷淡一些,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别人。现在才发现,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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