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可惜了那对膝骨,没活着剜下来,就剜你的好了。”
    花长安的裤当登时湿透,他抖着腿跪倒在地:
    “求你了!别!我好歹是国主!就算……就算是个摆件,也不能有伤!有辱越国颜面!”
    “放上去。”
    花暮雨冷酷无情,狱吏更无情,将谢望推下刑案后,便架着花长安,锁躺在上头。
    “我招!谢望的长子、次子!都逃去了吴国!是我送过去的!”
    花暮雨心想,真傻,这是你给谢望的交换条件,不是谢望给你的条件。
    “嗯,言外之意,你护了他的子嗣,他也要护你什么,明白了,”花暮雨取来短匕,以匕刃压在他脸上,鲜血沿着匕刃滴滴落下:
    “作为交换,他要护你什么?说了,你的膝骨,本座便给你留下。”
    “呜呜……”花长安被吓哭了,脸被划破的刺疼,不足心底的恐惧的一成。
    花暮雨没了耐心,短匕猛的落在他膝骨上,凄厉的惨嚎无比刺耳:
    “再不说,下一步,就是撬骨了。”
    “我说!小叶侯的手筋、是、是……是我挑断的,呜呜。”
    死寂中,花暮雨咬着牙,眼泪溢出眼眶,心口窒闷沉重。
    叶秋风,你生前,到底还经历了什么,她不忍再去多想,光是想想,心脏都窒息的疼。
    “原来给叛军领路的,是你啊,被围困时,阿父四处寻你,也找不见你,原来你不止在后头躲着,还走在前头。”
    “是他们怂恿我的,真的,呜呜……”
    花暮雨浑身无力,短匕“咣啷”一声,跌落在地。
    吩咐郎将,将花长安拖回东宫,便踉跄着脚步,回景灵宫。
    ……
    改元光显,须布告天下。
    正值元月,宫内一切妆点,亦要将旧年号去除,改用新年号。
    宫闱监来来去去的忙碌着,景灵宫外,几名宫侍正将写着“宝正”二字的灯笼取下,挂上新灯笼。
    “见过邸下。”
    一年纪得有四十多岁的侍女,匆匆行礼正要走,花暮雨忽觉她眼熟。
    “你不是那个……”
    “邸下,正是下人,”宗主还记得自己,侍女露出笑容:
    “下人已升宫闱监提点,负责提点新来的内侍。”
    “嗯,”她以前的职责,花暮雨有些羞于启齿,但也好奇一件事:
    “你以前……”
    “下人以前是邸下的陪房丫鬟。”
    “……”花暮雨语塞,羞意一闪而过,既然侍女都这么直白了,她索性直言问道:
    “你陪寝时,通常很快就走了,可明明……”
    “嗯?”侍女没听懂:
    “确认已行房,下人就可以走了呀。”
    “……”
    问题是,她从未跟叶秋风行房过,你是怎么确认的?
    “算了,我随你一道去宫闱监,你将以前载录的找出来,我要看看。”
    “是,邸下。”
    宫闱监,看着十四年前载录下的文字,花暮雨满脸无语,又忍不住的想笑。
    第4章 灵草案
    宝正廿十二年,九月廿十五日,东府越州。
    位于南市附近的安邑坊,整个坊都弥漫着死老鼠腐烂般的隐隐刺鼻臭味。
    因着越州靠海,空气潮湿,且南市乃是商贩菜饭聚集摆卖市集,老鼠滋生,哪怕是白天,老鼠都敢明目张胆来回跑窜,过路的坊民均以为真是死老鼠散出来的气味。
    直到越州刺史张明忠难得闲暇,来南市采买食材,顺便到安邑坊拜访表亲周氏一家,久久敲门无人回应,张明忠才察异常。
    他匆匆叫来府吏强行破门,瞧见表兄一家六口全死在家中,张明忠当场晕了过去。
    越国境内安宁太平已久,灭门惨案一时间轰动整个越州。
    二十一岁的叶秋风,兼领大理寺司直之职,奉命前来协同查案。
    凶犯下手果断,毫无犹豫,抹喉一击毙命,乱刀捅刺似是在冷静发泄,或单纯爱听那刀刃厮磨骨肉的声音。
    最关键的线索是女性死者床榻上,残留了一些灰烬,那灰烬乃灵草燃烧后的产物。
    叶秋风确认,此案乃雇凶杀人,凶犯是专业杀|手,亦是个吸食灵草的瘾君子。
    即便案发现场留下不少行凶者的线索,捉拿专业杀|手的难度可不低,杀手可能早已流窜离境,根本不怕被抓,因此现场毫无毁灭线索的痕迹。
    她决定直接去查幕后买凶者,最后再顺藤摸瓜,通缉杀手。
    作为凶案的第一发现人,张明忠受了不小的刺激,夜夜做噩梦,梦到周氏一家浑身是血、又血肉腐烂地站在他面前,渗人叫喊着“还我公道”。
    几天下来,他快被噩梦折磨疯了。
    府吏都是地方文官,没见过这样的惨烈场面,都不敢进那宅子,叶秋风默默收集完线索后,将现场进行一番固定,最后还是她召来麾下的勇武军郎将,给周氏一家入土安葬。
    身上沾染的尸臭味,洗了好几天澡,才彻底消除。
    灵草由大理国流出,借汉国对外进行海上通商之途径,进入越国,一钱灵草(4克)价值一两金(一千钱),仅能吸食五次。
    “梁子,你过来。”
    回到越州下辖的句章县,叶秋风扫了一眼自己的下属,最终点用模样姣好的梁南绫。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