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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澄笑吟吟道:“老师这就说的不对了,谁做的事情,当然是谁负责,做的好,是她们的功劳,做的不好,和咱们也没关系,这事情可是您教给我的,您忘了?”
    李学士呛了一口烟:“你这是叫谁老师呢?”
    “前几日您在酒桌上亲自收的学生,您忘了?”江孟真在调查过李学士的背景之后,就怂恿着郝澄认了这个老师。郝澄本来就有这个意思,但李学士一直倔强得很不松口,趁着前几日情况,几小缸上好的梨花白下肚,李学士晕乎乎的一松口就认了。
    说道这个,李学士一下子脸红脖子粗的:“那是我神志不清楚,我不认。”
    郝澄抽过李学士的烟袋:“这拜师礼您收了,东西您也用了,话是您亲口说的,我也按照您的规矩行了拜师礼。那么多身份尊贵的长老在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您怎么收得回来呢。”
    李学士骨子里还是认这个学生的,酒不过是个借口。若她真的不想,就算是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是不肯的。因此李学士也没再纠缠着个话题,只嚷嚷道:“你把我烟袋抽走干什么?!”
    郝澄用帕子擦了擦烟袋:“圣人说,‘一日为师,终身为母’。圣人还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学生认了您为师,就得顾好您的身体,趁着现在学生还在翰林院待着,当然要多照顾您一些。这烟您今日也吸够了,不可再吸了。”她还想着法子想要让李学士自个主动戒烟呢。
    “歪理歪理!”李学士气得青筋鼓起,直拍桌子,但郝澄看着就比她这把老骨头强壮,她也就是虚张声势,倒没有真的冲上来抢夺。
    而且郝澄她那夫郎送过来的那种烟丝她实在是太喜欢了,这个学生她认得不亏。
    见郝澄还是不把东西拿回来,她又把自己翻阅的书丢了过去:“你不是要做我学生吗,那就给我使劲的学!前几日你不是还写什么话本嘛,先看看人家的书,什么时候到人家这水平了,再来向我请教。”
    郝澄稳稳当当地接过李学士丢来的书,她看来眼书名《大晋刑侦传》,又看了眼笔者,是于锦写的。
    书卷很新,还泛着油墨香气,她问了一句:“这是于锦的新书?”
    李学士下意识摸了一把烟袋,想吸两口,没摸到,对她翻了个白眼,没好生声气地道:“是啊!”
    她又翻了下出这书的书坊,云岫书坊,是仅次于冰心开的晋江书坊的新兴书坊。那书坊专门出些话本子,书坊的作者风格比较简单粗暴,而且写起尺度大的文字来,也比较香艳露骨,还出小黄本,名声不算好,但名气也不低。
    也不知道于锦怎么会选个这书坊,她心下好奇,就当场翻阅起那本书,一贯是于锦的风格,文字优美,而且行文洒脱。但只看了几个章节,郝澄的脸色便“噔”地一下变了。
    第80章
    见郝澄脸色不对,李学士也止住了喋喋不休的那张嘴,问她:“这书有什么问题吗?”
    郝澄摇摇头:“没什么,老师能否将这书借我翻阅一段时间。”
    李学士嘀咕了两句:“这市面上就有的卖,自己不能去买吗?”不过看郝澄脸色难看,她又摆摆手:“得得得,瞧你这脸色,拿回去看便是了,看完记得还我!”
    郝澄笑了笑,只是嘴角的弧度显然是硬扯起来的,笑容很是勉强。因为这书的事情,她很是心神不宁,早早便应了卯回去看书。
    江孟真正听着负责田庄的王管事汇报今年庄子的收成和佃户那边收租的情况,结果就见郝澄阴着一张脸从外头走了进来。
    他做了个暂停的手势,示意王管事住嘴,起身往自家小妻主的方向迎了过去:“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我看你不高兴的样子。”
    他瞥了一眼郝澄的手,对方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封面做得十分精致,风格一看,就知道是对手云岫书坊出的书,墨客的大名还是于锦,文名是《大晋刑侦传》。
    “这是于锦的新书吧,我听说这书还卖得很不错,各大书局皆有售。”他顿了顿,道,“前半个月,于锦就和表姐名下的书坊解约了,我听说是去了云岫,对方书坊确实很看得起她,合约也给的丰厚。我们也挽留过,不过对方决意要走。你也知道,表姐的书坊算是晋国第一,名下也不缺她这么一个写书的,如果给了她太优厚的待遇,别的墨客难免有意见,所以……”
    郝澄打断了他的话:“这个我明白,她要是想走,谁也拦不住。”
    晋江书坊的业务非常的多,为了保证每个月都有新书出售,书坊和很多文人墨客签了五年的契书。内容大概是这些墨客每年都要完成一定量的书,看书的受欢迎程度来决定推广的力度和印刷的数量。
    因为书坊和全国多个书局有合同,又有自己的印刷厂,书坊,每一周还出一本薄薄的晋江志,大致连载各个书坊名下墨客的文章,也设置了读者的来信这一环节,再通过坊间书的口碑和传阅程度来评估书的受欢迎程度。
    十年前这书坊就开始起步,到现在非常完善,名下文人墨客众多,于锦只是其中有名的墨客之一,而不是晋江王牌,商人天性就是谋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郝澄也知道。
    “那你是因为……”江孟真的话问了一半,欲言又止地吞下了后面半句。
    他不说完,郝澄也能知道他想问些什么,她的手指捏紧了手中的书,把那书本熨烫得极佳的封面都捏得皱巴巴的。
    “我没……”郝澄本来想说没什么,心念一动,又改口道“咱们先进去,进去我再和你谈。”
    做主家的妻夫两个有事情谈,可怜的王管事只能被撇在一旁,留在原地眼巴巴地等了。
    郝澄拉着自家夫郎一路进了书房,她拉着江孟真在椅子上坐下,将于锦的那本书搁在他的面前:“你先前说这书销量还很不错,那书你看过没有?”
    江孟真摇头道:“我只听闻坊间说于锦又出新作,水平和构思大有回到先前巅峰状态的水平。坊间评价很高,宫里也有人传阅,那云岫书坊有意联系戏班将其排戏传唱,只是我还未曾看过。”
    于锦的成绩其实在她们书坊已经下滑了很多,这也是冰心和他都没有决定开出大优惠条件留下于锦的原因。
    郝澄最喜欢的《折桂记》是于锦比较早期的作品,于锦小的时候就是以出众的记忆力闻名乡里,后来对方在家乡投了一本《折桂记》,在《晋江志》上刊载,结果大火,便来了京都定居。
    但后来于锦第二本和第三本书成绩都不算好,她的文章就越写越浮华了,而且追随那些大火的笔者,反而渐渐丧失了自己个人特色。虽然出书快,写起文章的速度也特别快,但质量不行,看客们根本不买账。
    不少的于锦的老读者,甚至拿这位少年成名的墨客和那位才尽的江娘笔,这次于锦的新书一处,追捧她的女君公子们又多了不少。
    郝澄将那书翻开,往江孟真地面前推了推:“那你先看看,看完再和我说说想法。”
    江孟真低下头来,看看了书中的文字,起初的时候他面色平静,还能点评两下构思不错,等看到后面,他的面色也越发阴郁,等到翻阅完,他甚至直接将书摔到了地上。
    郝澄弯下腰将这书拾了起来:“这书我是借的老师的,答应好了要还她。”
    “可这分明是你的……”说到后面,他又突然噤了声,紧张地看着郝澄的神色,像是担心说出来郝澄要承受不住。
    郝澄状似冷静地替他把话说完:“分明是和我想出来的故事一模一样,是吧。”
    她把梗概给于锦看的时候,还没有动手开始创作,第一稿也只是写了万把个字,后面她觉得不好,又改的面目全非。
    但总体来说,她还是按照自己文章的脉络来写文的。文章的细纲和骨架是这本书的灵魂,为了能够让情节生动有趣,她按照草蛇灰线的写作手法埋了两条长线,也填充了许多自己临时想到,怕忘记所以记下来的细节。
    这份完整的大纲,用她记忆中的现代文写,这文能写百万来字,但如果用比较通俗的白话文或者文言文来写,文章最长也不过四五十万。
    于锦的新书是在这一个月内写出来了,剧情丰富,而且基本上严丝合缝,一看就是做了很多准备写出来的文章。但她只翻阅了几眼,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被人改头换面,换了个壳子就成功上市。
    主角的名字,于锦换了一下。主要角色,和她设定的是一模一样的。她设定主角爱吃什么酸的,于锦书中主角就爱吃酸。她的主角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喜好玄色青衣,爱吃橙子,年纪二十出头,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xx的见鬼了”,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无意间得到的判官笔。
    于锦的新书,主角也有个撒谎手指会扣东西的毛病,个子高瘦,皮肤白皙,时常裹在一件黑色的深衣中,爱吃橘子,刚刚弱冠之年,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有个酒窝,口头禅是“zz的真见鬼”,还能够和鬼神沟通,虽然有点痞气,但该正经的时候就很正经。金手指是一支祖传的判官笔。
    且不用说各个重要主角人设撞了,除了第一个故事和第二个故事与她设想的调换了下顺序,后面的十来个小故事于锦连顺序都没改,有些配角的名字,于锦干脆直接用她的。
    一些妖怪的设定和名字全是她想的,这个世界的神话书里面都没有,于锦也没有作任何改动。可以说,字全是于锦写的,但骨架全是用她的。
    她要是把自己的大纲随便丢给一个枪手去写,不管是谁,都能写出和于锦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作品。
    她自己的书按照自己的大纲写完出书的话,只要看客们不瞎,一定会觉得这两本书即视感极强。
    若是个陌生人也就罢了,偏偏于锦还是她喜欢的作者,她拿着自己的书稿亲自向她请教,结果发生了这个的事情,郝澄是觉得又难受又恶心。
    江孟真安抚道:“妻主你先想想,那于锦来咱们家里的时候,她有没有在上面留下什么痕迹。我们可以拿她的笔迹去鉴定,到时候你快些把那四万字公布出来,想要惩处她也不是的大问题。”
    不消说,于锦肯定是直接剽窃了郝澄的创意和思路,但问题是现在于锦已经出了书了,郝澄才写了四个故事,而且于锦的书出了好几日,要等到郝澄的书印刷出来,那也得需要一些时间。于锦在先,又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是于锦做的剽窃,对方完全可以倒打一耙。
    “她好像是写了一些,不过在很后面,我还没写到那里。”郝澄连忙起身把书架上的文稿写出来,结果发现于锦写的备注的地方,悉数被人用墨迹遮掩了。
    想来于锦是一开始就做好了剽窃的准备,连细节都处理地这么到位。
    郝澄捂住自己的眼睛,喃喃道:“那要怎么办?”要她自认倒霉,这是她花了许多心血的作品,不见诸世人她不甘心。而且于锦凭着她的作品获得了荣耀,让对方一点惩罚都没有,她更咽不下这口气。
    江孟真沉默不语,显然也在思考对策。郝澄抬起头来,定定地瞧着他:“夫郎能不能再一次将她约出来?我想先和她谈谈。”
    第81章
    也不知道江孟真用了什么手段,于锦同意了和她见面,地点定在秋月楼的落霞房,时间则是在郝澄三日后的休沐日。
    郝澄手里拿着的还是从李学士那借来的《大晋刑侦传》,倒不是她没有这个财力,只是她实在不愿意为这个无耻的剽窃者多花上一分钱。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申时,郝澄到得很准时,于锦却姗姗来迟,直至酉时,她才在店小二的引领下推开门进来。
    郝澄放下手里的书抬眼看她,于锦今日穿了件米白色的长款稠衫,腰间挂了一枚青玉环形玉佩,脚上蹬着的是云锦轩出的云秀鞋,做的是最简单的书生打扮,虽然容貌不够端庄,但这么一打扮,倒有几分书生的儒雅。
    不过郝澄对她心生厌恶,怎么看她这张脸都觉得虚伪做作,浑身上下尽是酸儒之气。
    于锦施施然在她的身边坐下:“不知你请我过来,是为了何事?”
    郝澄将那本《大晋刑侦传》摔到于锦的面前:“犯不着和我装这个糊涂!我请你来,是什么用意,你能不知道?”
    于锦叹了口气:“人难得糊涂点不好吗?”
    实际上,于锦一开始对剽窃郝澄也是有犹豫的,她是甄家的二小姐,但却是个身份地位的小侍生出来的,作为庶女,又有个手腕高超的当家主夫作为嫡父,她在甄家的日子过得很艰难。
    若不是在写故事上有些天赋,她当年怕是活都活不长这么多时间。当年来京城,靠写书的她也没有挣太多的钱,只拼着一口气拼命地写,好不容易能够倚仗写作为生,得到自己的荣誉,也按照当初取这个笔名的意愿,能够衣锦还乡。
    生活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进发,结果那些看她书的人却越来越不买账。她觉得自己写的东西越来越好了,但书坊却告诉她,她这书的成绩越来越差了,《晋江志》上评价也很低,要是再这样下去,书坊也不会肯再出她的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在京城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奢华日子,想让她过回原先的日子根本不可能。而且百无一用为书生,她是靠写文起家的,可以说写作就是她的差事。她本来就倚仗写文为生,除了这个之外,她根本什么都不会。
    家里的夫郎长得是很漂亮,但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偏偏她越浮躁,写出来的东西就越发不堪入目。连她自己都看不下自己写的这些玩意,纸团撕了一堆又一堆,夫郎还骂她败家。
    那纸墨笔砚是最耗钱的东西,她这么奢侈浪费,家中又不宽裕,她那夫郎自然是看她不顺眼。
    事业和家庭都不她顺心,结果书坊的人找她,说是二东家的妻主也想试着写话本子,还是她的书迷,让她有时间的话过去指点指点。
    这一指点,就从天降了个大惊喜给她。
    于锦看她没有说话,饮了一口茶润润嗓子,又慢吞吞地道 :“我家里有老有少,也有夫郎女儿要照顾,这日子呢,过得很是清贫,平日里夫郎买根簪子,买件漂亮簪子都要犹豫心疼许久,郝女君也不缺钱,你那么喜欢我写的书,就当作是救济穷苦老百姓了不是。”
    郝澄又不像她,她的夫郎只会败家,郝澄的夫郎那就是一座移动的金山银山,随手送出个谢礼都价值千金。虽然郝澄夫郎年纪老了点,也善妒了些,但他长得也不错,风韵犹在,最重要的是,他那么会挣钱,只要有钱在,什么温柔可意的找不到。
    而且郝澄还是当官的,她人生已经那么顺利了,口上还说什么很崇拜她,喜欢她的作品。既然喜欢她,那把一篇文的大纲给她用用怎么了。看现在这反应,郝澄还不是虚伪做作,想必那些喜欢也只是客套话罢了。
    郝澄都想一巴掌呼道她脸上了,谁的钱不是辛辛苦苦挣来的 ,江母无能,当初偌大一个江家都是靠江孟真撑起来的,后来江孟真被算计嫁人,日子也过得辛苦。
    要说苦,她穿过来就是个孤儿,家里穷得叮当响不说,还有个对她恶意满满的舅舅。后面刚刚开始做手抓饼那会,她也是每天手做得抬不起来,为了省钱,每干那么多个小时的活也不嫌累,手上起了厚厚的茧子,她也没有和谁抱怨过吧。
    “那你的意思是,承认你是抄了我东西了?”郝澄定定地看着对方。
    于锦靠在身上的软垫上,眉毛挑起来,因为神情的缘故,那张本就形容有些猥琐的脸显得越发面目可憎:“便是我承认了那又如何,你想怎么对付我呢,说我抄了你的东西,就凭着你那未曾发表的大纲文稿?你又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是我抄了你的东西呢?我看你的书也没写几个字吧,你那么喜欢我的作品,如今我用自己的文字把你的东西写出来了,你该高兴才是嘛。”
    见郝澄面色越发难看,她心中不免得意,又以前辈的口吻教训道:“个人有个人的难处,这文稿呢,是郝女君你自个给我看的,如果要怪呢,就是怪你自己太单纯了些,而我只是记忆力好了些罢了。再说了,郝女君日子过得太顺风顺水了些 ,你在官场混呢,应当早些识得人心险恶才是。
    她站起身来:“如果你今日只是为了和我说这些的话,那我就先回去了。”郝澄一直很沉默,似乎是被她气得厉害,一时间不知道能够说些什么。
    “等一下。”郝澄也跟着起了身。
    于锦只以为她在故作挣扎,倒也停了脚步,想看看郝澄还想玩什么把戏。
    郝澄稳稳当当地走了过来,然后扬手给了于锦两巴掌:“啪啪”清脆的两声。
    第一下的时候,于锦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站在原地挨了郝澄的第二下巴掌。打完第二下的时候,于锦总算是反应过来了。
    她吐了口唾沫,唾沫里带着血腥,唇齿间似乎还有几分铁锈味。于锦的手也握成拳头,正准备反击,但被郝澄牢牢地抓住,一拉一扯,一个膝盖轻轻一击,于锦便嗷嗷直叫地被反压在了地上。
    郝澄抽出于锦的腰带,极其利落地将这人捆在了地上,她的手指在于锦的脖颈上轻轻一滑,指尖像是一柄锋利的刀刃,随时能够多了于锦的性命。
    于锦不自觉地屛住了呼吸,瞳孔也因为受到惊吓而不自觉而放大。但郝澄只是把她的衣服扒了,然后捏着她的下巴:“出来混,不要太放肆了。特别是在你比人家弱,还处在别人的地盘上。今日你若是死在这里,我也有法子处置干净。到时候后你那漂亮夫郎还能老老实实地守着孩子守着家里吗?要知道,挣再多的钱,那也得有命花才行。人心险恶,这话是前辈教我的,不过现在我觉得还是还给前辈比较好。”
    说完这个,她就甩了门出去。刚刚碰到过于锦手的地方,她也迅速用水冲刷洗了感觉。
    这落月楼虽然明面上和郝澄家没有关系,而且还和江家开的酒楼喜欢打擂台,但江孟真说过,这也是自家的产业。所以她完全不担心,会有人把她来过这里的事情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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