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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杜宝平告诉我,他是“湖仙居”的常客,这里的老板娘他不仅认识,还有些交情,这也是我敢把大话说出口的原因。
    我让杜宝平从老板娘那里问清了薛翰林所在的包房,然后叫他留下了一千块钱买单,这个数目是杜氏兄弟商量好了的,因为杜宝安说,就是在王府井的北京饭店,如果三五个人的话,六百块钱也够了,留这么多只是以防万一。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更不会差在钱上。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让杜氏兄弟出面做的,在这之前我早就离开了。
    “武老弟,接下来怎么办,我咋就没弄明白呢?”
    在“湖仙居”外面不远的路口一碰面,杜宝安就问我,他哥哥杜宝平也是一脸的疑惑。
    我告诉他们,从调查组到坎杖子的时候,我就发现薛翰林为人非常正派,如果他发现有人替他买单的话,以他的性格是一定会刨根问底的,老板娘又跟杜宝平认识,自然会告诉薛翰林,之后,薛翰林一定会想法找到他把钱还给他们,这样就算是认识了,之后的事就看他们自己了。
    “可是这样薛县长就不会怀疑到你身上吗?”杜宝安还是有些不明白道。
    “为什么要怀疑我?”
    我摇摇头,笑道:“老板娘又不认识我,薛翰林找你们的时候,你就说当时在坎杖子的时候你很仰慕,偶然看见他在这里吃饭,就顺手把单给结了,他为什么会想到我?再说了,范长平又不知道我跟谁吃的饭,他既然能当上随身秘书,模棱两可的事是肯定不会跟领导说的。”
    “哦,难怪刚才你让我千叮万嘱老板娘,要是薛县长问起来,就说是我们两个在这吃饭,原来是这个原因。”杜宝平这才恍然大悟,冲我举起大拇指道:“当初宝安说起来我还觉得有些夸张,现在看来,姚援朝和刘文才栽到你手上还真不冤。”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因为只有身在局中才能明白,那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运气,其实之后有几次噩梦中醒来,我在后怕之余,也是庆幸不已。
    吃完午饭时间还早,杜氏兄弟都邀请我去各自家坐坐,却被我婉转的拒绝了,杜宝平刚从公安局出来,杜宝安也好不容易回一趟县城,难得可以陪着老婆孩子热炕头,我一个外人总归有些拘谨。
    临走的时候我没忘记嘱咐他们,要是薛翰林要还给他们饭钱的话,千万要收下,否则薛翰林会以为他们有什么目的,就会适得其反,他们这个事就好比文火煮药,得慢慢来。
    至于之后的事情就看他们自己了,为此我倒不是特别担心,以这两兄弟的脾气秉性,多半会对薛翰林的胃口。
    原本我是打算去商场买一些东西的,可是逛了一圈却发现没有什么可以买的,这并不是我兜里没钱,实际上就在前不久,我刚从乡财政所领到了我人生第一个月的工资,足足有三百八十七块。
    衣服鞋子很新潮,但是太贵,而且在乡政府大院我一般都穿得比较正式,没有必要。
    至于一些日用品,乡里的小卖部不仅都有卖的,还比这里便宜一些,虽然没多少,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都知道节俭,况且还要坐车带回去,犯不上。
    “武乡……啊不对不对,常思哥,你怎么在这?”
    正当我合计打算过一阵回家,买些营养品孝敬爸妈和爷爷奶奶的时候,刘晓玲咬着一根冰淇淋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雪白的运动鞋,背带牛仔裤,粉红色t恤杉,精致白皙的小脸上还夹着一副太阳镜,散发着一种活泼时尚的气息。
    我没有回答,而是皱着眉问她为什么不在家呆着好好休息,怎么又跑出来了。
    “在家没意思嘛!”
    刘晓玲垮着一张小脸,告诉我她在这其实并没有什么朋友,平常一个人无聊就喜欢出来逛商场,只不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我。
    说这些的时候刘晓玲情绪有些低落,我也不禁对她生出几分怜悯,不可否认,她优渥的家世让很多人眼红羡慕,但之前我也偶然听刘晓玲说过,她的父母都很忙,很小的时候她几乎就成天跟保姆在一块,尤其是这次来湘云工作,她的父母并没有跟来,仅仅是置办了一处房产,其他的事就又都甩给了临时雇佣的保姆。
    这也许是一种富人家庭独特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上升到教育方式的高度,只不过我对此不敢苟同。
    刘晓玲显然很开心,撒娇央求我陪她逛街,我看她精神不错,身体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大碍,更何况我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下来。
    只不过我很快就后悔了,第一次陪女生逛街的我,根本就不知道这种生物对此狂热而又恐怖的战斗力。
    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被刘晓玲带进了不同的试衣间,脱了又换换了又脱,好不容易有适合的,又因为一些吹毛求疵的小毛病被放回了货架,我光看着就感觉累得要死,刘晓玲却兴高采烈甘之若饴。
    等好不容易逛完了一圈,正当我以为结束了的时候,谁知道她又返回了之前逛过的店铺,我问刘晓玲,买衣服需要这么费劲吗。因为如果是我的话,从上到下从头到脚,顶多一个小时搞定。
    刘晓玲一副理所当然的看着我,说对啊,买了上衣就要挑和上衣搭配的裤子,买了裤子就要去选搭配的鞋子,而且说不定下一家还有更适合的,当然要好好比较一下再决定啊。
    听着这套理论,我顿时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等我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刘晓玲家,我已经累得半死,一脱掉鞋子就瘫软在了沙发上,我发誓,我宁愿再吃一碗周元鹏煮的老鼠肉,也绝对不想和刘晓玲再踏进商场半步。
    刘晓玲也好不到哪去,全然没有半分淑女形象,就那么四仰八叉的干脆躺在了地毯上,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刘晓玲才爬起来,有气无力的说她饿了。
    “逛了一下午,就没见你消停过,能不饿吗?”
    我无奈的打开冰箱,发现里面都是些方便面火腿肠之类的东西,皱了皱眉头,问道:“你平常就吃这些东西?”
    刘晓玲吐了吐舌头,点点头。
    “你家的保姆呢?”
    “被我辞掉了。”
    刘晓玲挤过来,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冰镇汽水一边道:“我吃住都在乡里,还要她干嘛,偶尔回来一趟,对付几口就得了。”
    “那也不能净吃这个啊。”
    我摇了摇头,接过刘晓玲递过来的汽水喝了两口,就出门去楼下找了个菜市场,等回来的时候,刘晓玲顿时两眼放光,道:“你居然还会做饭?”
    我笑了笑,没有解释,城里的孩子大概不会懂,在农村,大人出去干活,通常年龄稍大的孩子都是会提前做好饭等父母回来吃的。
    我进了厨房不久,刘晓玲就抱着浴巾走了过来,假装凶巴巴的警告我,说她要去洗澡,叫我不许偷看。
    我头都没抬,说你一个没长成的小丫头片子,有啥好看的。把刘晓玲气的够呛,不依的掐了我两下,直到我假装讨饶,这才心满意足的走进浴室。
    浴室与厨房只有一墙之隔,我清清楚楚的可以听到从里面传来淅淅沥沥的流水声。
    虽然我之前嘴上嘲笑刘晓玲,但是实际上她的身材的确非常好,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即便是唯一美中不足的身高,也让她显得娇小玲珑。
    我有些口干舌燥,一边做饭,一边不免在脑海中幻想着刘晓玲赤身裸体洗澡的模样。
    我知道这样不对,但就是忍不住去想,最后我安慰自己,这不是龌龊,而是一种雄性生物的本能。
    一顿晚饭,我同样吃得心不在焉,并不是饭菜不好吃,相反我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这一点从刘晓玲因为狼吞虎咽而吃得鼓鼓的腮帮就可以证明。
    而问题在于,刘晓玲从浴室出来后并没有换衣服,而是赤着光洁的小腿,就穿着一件宽松的睡衣,我本来身高就有一米八五,所以从宽大的领口,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她里面除了一套粉红色的内衣以外便身无片缕。
    好不容易挨到晚饭结束,我匆匆收拾了下碗筷就向她告辞,一听说我要走,原本躺在沙发上心满意足拍着肚皮的刘晓玲顿时不干了。
    “你晚上有地方住?”刘晓玲张开双臂站在门口,一脸凶巴巴的看着我,浑然不知这个动作,又让我把她鼓鼓胀胀的胸脯看了个清清楚楚。
    我顿时尴尬万分,告诉她这不是有没有地方住的问题,而是孤男寡女,这样共处一室难免会惹人闲话,对她名声不好。
    “哼,就为这个?”刘晓玲略显鄙视的看着我,道:“本大小姐都不怕,你怕什么,再说身正不怕影子斜,难道你还真想占我便宜不成?”
    或许是刘晓玲的不依不饶让我不忍拒绝,又或许是潜意识里我也想和这样一个小美女发生点什么,鬼使神差的,我便留了下来。
    刘晓玲显然对于我能留下来很高兴,逛了一天挺累,我本想早点休息,结果小丫头不知道从哪掏出来一盘录影带,说是一部鬼片,听说在刚上映的时候吓死了人,挺刺激的,她一直想看却不敢看,正好今天我在,她要我陪她看。
    我是个无神论者,从小就不信这些妖魔鬼怪的东西,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下来。只不过我却严重低估了这部叫《黑楼孤魂》的恐怖片,本身情节其实并不奇怪,只不过在音乐和一惊一乍的情节渲染下格外阴森,更何况刘晓玲为了追求刺激,竟然把灯给关了,在这种漆黑的环境下,我看得尚且提心吊胆,小丫头更是吓得她抱着我直瑟瑟发抖,不过我倒是因此占了不少便宜。
    好不容易看完录像带,刘晓玲拍着胸脯还有些惊魂未定,我倒是还好,看看时间已经不早,就提议休息。
    理所当然的,我睡沙发,可是刚关灯不久,刘晓玲就走了出来。
    “怎么了,被吓着了?”我支起上身道。
    “嗯,我害怕。”
    刘晓玲走过来,有些无助的抱着我。
    我像安抚小猫一样拍了拍她的后背。
    刘晓玲抬起头来,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
    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两颗夜空里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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